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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对公允价值的相关理论进行论述,继而对新会计准则中运用公允价值的具体情况及其在我国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发展前景。
一、公允价值的本质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在会计领域,各国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不尽相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5年6月发布的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中,对公允价值这样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当是公允的。F A S B在定义中虽然没有提到公平交易,但也强调了熟悉情况、没有关联的条件。
1、公平交易。即强调交易是在交易双方自愿和熟悉市场情况下进行的。由于在一个公平交易的市场上,集中了来自各方面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人们通过各自掌握的信息和估计进行竞价,从而消除了个别供给者或需求者的偏见,这种交易形成的价格自然应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公允价值的本质,并对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应用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
2、持续经营。即交易必须在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件下进行,清算及其他非持续经营下的价格不是公允价值。IASC虽没有在定义中强调持续经营,但IAS39对公允价值定义进行了补充:在公允价值中隐含着一项假设,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的条件进行交易。我国会计基本准则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3、动态时态观。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都具有时态观的内涵,但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时态观是有区别的。历史成本计量的时态观是静态的,而公允价值计量的时态观则是动态的。即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时态观是跳跃性的,同样的资产和负债在不同的计量日或不同的交易日,其公允价值可能是不同的。FASB使用的术语是“在当前交易中”,IASC在公允价值定义中尽管没有此类表述,但它在2004年6月发布的对修改IAS39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进行这样的解释:“使用估价技术的目的,是为获得在计量日,由正常的商业考虑推动的、公平交易条件下的交易价格”。
4.价格估计。公允价值的突出特点是在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时,对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的重新计量,有时在缺乏市场价格时还要应用现值技术。这种计量因为有各种条件的约束,在很多情况下不可能绝对的准确,只能是一个估计金额,即相对公允的价值。IASC、FASB和我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尽管在其公允价值定义
中没有表达“价格估计”的含义,但在它们所推荐的各种获取公允价值的技术中,许多因素都要依靠判断和估计。
(二)公允价值的本质
人们常常将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看作是相互对立的计量属性,认为在可靠性方面,历史成本更加可靠,而公允价值可靠性差一些;在相关性方面,历史成本缺乏相关性,而公允价值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实质上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并不是对立的概念,公允价值是客观经济等环境变化的产物,并随着客观经济等环境的变化,其表现形式不断发展,包括我国新发布的基本准则中规定的另外四种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之间存在着交叉重合。运用公允价值计量,
是对经济环境和经济实质的反映。公允价值计量理念下,在财务报告编报日以及交易日以后的任何新计量日,企业必须根据报告日和新计量日的新情况,对各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重新计量,动态地、及时地反映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并在报表中予以反映,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对决策更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会计准则,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新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财政部认为这些领域的公允价值容易取得主观判断。
对于如何定义公允价值,一般是这样规定的:
(1)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
(2)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3)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
所以公允价值的获取有三个层次:现行公平交易价格;相似公平交易价格;基于限制的估价。依照这样的原则,财政部在我国会计实务操作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了会计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现将我国新会计准则中采用了公允价值的部分分别列出并加以分析。
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大大提高售房信息相关性。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两个条件为: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旧准则只在收到补价的情况下,才按比例确认收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除了以现金清偿债务的方式外,其他重组方式清偿债务的均用到公允价值估价,公允价值与原来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旦债权人让步,上市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记入利润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将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公允价值,更为科学合理,同时引入了商誉概念,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变化很大。
5、《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一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采用市价法。新准则还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三、对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的思考
公允价值模式有历史成本模式无法比拟的许多优点,其中最突出的优点是它极大地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能够增加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用性,更加适合当前的经济环境。在这些耀眼的光环下,当真正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时候,为了达到与初衷相一致的目的,我们必须尽可能地预测公允价值将会产生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对其进行全面地思考。因此,几乎和新准则的发布同时,人们对于公允价值使用的担忧也发生了。比如公允价值在1998年出现于“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后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而在2001年修订后的准则中被限制使用了。那么现在我们再度使用公允价值会不会导致历史的重演?经过分析可以得出,公允价值存在的缺陷,其中最关键的是如何解决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价值方法的可操作性问题。
新的会计准则实现了真正的国际趋同,不仅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条例,而且兼顾了中国经济的客观环境和发展特点。变准则导向为原则导向,突出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尽管公允价值仍然存在着我们难以把握的因素,对其实施目前还没有卓有成效的具体办法。但我们期待经过经济环境的日益健全,以及准则制定者和实施者对实施办法的不懈探索。新的会计准则一定会促使企业提供更加相关、可靠的信息,从而增强资本市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而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卢永华、杨晓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研究》,《会计研究》2000年第4期.
[2] 张为国、赵宇龙:《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会计研究》2000年第5期.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发展前景。
一、公允价值的本质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在会计领域,各国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不尽相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5年6月发布的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2)中,对公允价值这样定义:“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当是公允的。F A S B在定义中虽然没有提到公平交易,但也强调了熟悉情况、没有关联的条件。
1、公平交易。即强调交易是在交易双方自愿和熟悉市场情况下进行的。由于在一个公平交易的市场上,集中了来自各方面的供给者和需求者,人们通过各自掌握的信息和估计进行竞价,从而消除了个别供给者或需求者的偏见,这种交易形成的价格自然应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公允价值的本质,并对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具体应用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
2、持续经营。即交易必须在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条件下进行,清算及其他非持续经营下的价格不是公允价值。IASC虽没有在定义中强调持续经营,但IAS39对公允价值定义进行了补充:在公允价值中隐含着一项假设,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的条件进行交易。我国会计基本准则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3、动态时态观。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都具有时态观的内涵,但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时态观是有区别的。历史成本计量的时态观是静态的,而公允价值计量的时态观则是动态的。即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时态观是跳跃性的,同样的资产和负债在不同的计量日或不同的交易日,其公允价值可能是不同的。FASB使用的术语是“在当前交易中”,IASC在公允价值定义中尽管没有此类表述,但它在2004年6月发布的对修改IAS39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进行这样的解释:“使用估价技术的目的,是为获得在计量日,由正常的商业考虑推动的、公平交易条件下的交易价格”。
4.价格估计。公允价值的突出特点是在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时,对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的重新计量,有时在缺乏市场价格时还要应用现值技术。这种计量因为有各种条件的约束,在很多情况下不可能绝对的准确,只能是一个估计金额,即相对公允的价值。IASC、FASB和我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CASC)尽管在其公允价值定义
中没有表达“价格估计”的含义,但在它们所推荐的各种获取公允价值的技术中,许多因素都要依靠判断和估计。
(二)公允价值的本质
人们常常将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看作是相互对立的计量属性,认为在可靠性方面,历史成本更加可靠,而公允价值可靠性差一些;在相关性方面,历史成本缺乏相关性,而公允价值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实质上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并不是对立的概念,公允价值是客观经济等环境变化的产物,并随着客观经济等环境的变化,其表现形式不断发展,包括我国新发布的基本准则中规定的另外四种会计计量属性: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之间存在着交叉重合。运用公允价值计量,
是对经济环境和经济实质的反映。公允价值计量理念下,在财务报告编报日以及交易日以后的任何新计量日,企业必须根据报告日和新计量日的新情况,对各项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重新计量,动态地、及时地反映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并在报表中予以反映,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对决策更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会计准则,要求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新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财政部认为这些领域的公允价值容易取得主观判断。
对于如何定义公允价值,一般是这样规定的:
(1)如果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
(2)如果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3)如果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则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评估确定。
所以公允价值的获取有三个层次:现行公平交易价格;相似公平交易价格;基于限制的估价。依照这样的原则,财政部在我国会计实务操作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了会计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现将我国新会计准则中采用了公允价值的部分分别列出并加以分析。
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大大提高售房信息相关性。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两个条件为: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旧准则只在收到补价的情况下,才按比例确认收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除了以现金清偿债务的方式外,其他重组方式清偿债务的均用到公允价值估价,公允价值与原来债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一旦债权人让步,上市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记入利润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将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公允价值,更为科学合理,同时引入了商誉概念,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变化很大。
5、《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一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采用市价法。新准则还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
三、对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的思考
公允价值模式有历史成本模式无法比拟的许多优点,其中最突出的优点是它极大地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能够增加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用性,更加适合当前的经济环境。在这些耀眼的光环下,当真正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时候,为了达到与初衷相一致的目的,我们必须尽可能地预测公允价值将会产生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对其进行全面地思考。因此,几乎和新准则的发布同时,人们对于公允价值使用的担忧也发生了。比如公允价值在1998年出现于“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后因实际运行中出现很多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而在2001年修订后的准则中被限制使用了。那么现在我们再度使用公允价值会不会导致历史的重演?经过分析可以得出,公允价值存在的缺陷,其中最关键的是如何解决公允价值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公允价值方法的可操作性问题。
新的会计准则实现了真正的国际趋同,不仅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条例,而且兼顾了中国经济的客观环境和发展特点。变准则导向为原则导向,突出会计信息决策有用性。尽管公允价值仍然存在着我们难以把握的因素,对其实施目前还没有卓有成效的具体办法。但我们期待经过经济环境的日益健全,以及准则制定者和实施者对实施办法的不懈探索。新的会计准则一定会促使企业提供更加相关、可靠的信息,从而增强资本市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而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卢永华、杨晓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研究》,《会计研究》2000年第4期.
[2] 张为国、赵宇龙:《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会计研究》200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