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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会上经常出现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因为工作时间发生纠纷的情况,本文简介了法律规定的工时制度,同时举例进行了说明,目的是让广大劳动者清楚企业用工的规定,并对加强双方的理解给出了一些建议。
一、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工时制度为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指单位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合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为依据,以一定的时间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是以每天为单位,而是采用每周、每月、每季、每年为周期。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单日或者单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者40个小时,但是在指定的综合计算周期内,总计工作时间绝对不能超过总的法定标准工作小时数。
3.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指的是因为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等的限制,不能够按照标准工作时间来衡量或者是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所采用的,劳动者每個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工作时间制度。这种制度是根据工作的需要来集中时间工作,集中时间休息的。
二、目前使用较多的综合工时制
很多经营性企业在劳动者使用上要尽量压缩人工成本,又要保证劳动者的合法使用,综合工时制相对灵活,也经常被企业所采纳。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单位必须先经过劳动部门批准。这种制度在综合计算的周期内,可能在单日或者单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者40个小时,但是在指定的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可作为延长的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报酬。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数规定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1.综合工时制中工时的计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 -104天(正常休息日)-11天 (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数计算:分别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8个小时。
比如若按照月计算合法工时应为20.83×8=166.64小时/每月
2.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排班倒班
进行排班的基本思路:
(1)符合劳动法、提高劳动效能、降低用工成本。
(2)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零售规律,科学配备。
(3)努力降低员工工作强度。
(4)就餐时间合理调换上班人员。
(5)更换班次频率不宜过高,减少员工上下班中途时间。
以营业24小时的经营性单位为例:人员组成为1名经理,10名员工;采用5人一个班组,两个班组倒班制,假设一个班组中的5人分别用A、B、C、D、E代表,上岗工作表安排如下:
根据排班表综合计算每个人的工作时间:
A:第一组3小时 第三组3小时 第四组3小时 第八组1小时=10小时
B:第一组3小时 第三组3小时 第五组4小时=10小时
C:第一组3小时 第四组3小时 第七组3小时 第八组1小时=10小时
D:第二组3小时 第三组3小时 第五组4小时=10小时
E:第二组3小时 第四组3小时 第六组4小时=10小时
结论是每个人上班工作10小时,一月工作15天或者16天,16*10=160小时,完全符合法定要求。班组内5名员工可以轮换ABCDE角色,使每个人的工作强度一致。
3.劳动者加班时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
综合工时制中劳动者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每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单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应支付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1.5倍的工资报酬。
(2)正常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给予补休的,应支付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2倍的工资报酬。
(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3倍的工资报酬。
三、为增加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相互理解,密切双方的关系提出建议
1.用人单位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劳动者意见,积极考虑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多种方式,在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的基础上保障单位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为员工及时配送三餐,做好员工的后勤工作。
3.提供员工住宿条件,为员工作业后休息提供便利。
4.单位的管理人员要经常加入到操作工作去,减少员工工作时间的同时,方便掌握员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爱。
一、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工时制度为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指单位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合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以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为依据,以一定的时间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采用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是以每天为单位,而是采用每周、每月、每季、每年为周期。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单日或者单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者40个小时,但是在指定的综合计算周期内,总计工作时间绝对不能超过总的法定标准工作小时数。
3.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指的是因为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及工作职责等的限制,不能够按照标准工作时间来衡量或者是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所采用的,劳动者每個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工作时间制度。这种制度是根据工作的需要来集中时间工作,集中时间休息的。
二、目前使用较多的综合工时制
很多经营性企业在劳动者使用上要尽量压缩人工成本,又要保证劳动者的合法使用,综合工时制相对灵活,也经常被企业所采纳。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单位必须先经过劳动部门批准。这种制度在综合计算的周期内,可能在单日或者单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者40个小时,但是在指定的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的部分可作为延长的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报酬。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数规定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个小时。
1.综合工时制中工时的计算方法
年工作日:365天 -104天(正常休息日)-11天 (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
工作小时数计算:分别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8个小时。
比如若按照月计算合法工时应为20.83×8=166.64小时/每月
2.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排班倒班
进行排班的基本思路:
(1)符合劳动法、提高劳动效能、降低用工成本。
(2)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零售规律,科学配备。
(3)努力降低员工工作强度。
(4)就餐时间合理调换上班人员。
(5)更换班次频率不宜过高,减少员工上下班中途时间。
以营业24小时的经营性单位为例:人员组成为1名经理,10名员工;采用5人一个班组,两个班组倒班制,假设一个班组中的5人分别用A、B、C、D、E代表,上岗工作表安排如下:
根据排班表综合计算每个人的工作时间:
A:第一组3小时 第三组3小时 第四组3小时 第八组1小时=10小时
B:第一组3小时 第三组3小时 第五组4小时=10小时
C:第一组3小时 第四组3小时 第七组3小时 第八组1小时=10小时
D:第二组3小时 第三组3小时 第五组4小时=10小时
E:第二组3小时 第四组3小时 第六组4小时=10小时
结论是每个人上班工作10小时,一月工作15天或者16天,16*10=160小时,完全符合法定要求。班组内5名员工可以轮换ABCDE角色,使每个人的工作强度一致。
3.劳动者加班时支付的加班工资标准
综合工时制中劳动者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每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单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应支付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1.5倍的工资报酬。
(2)正常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给予补休的,应支付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2倍的工资报酬。
(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正常工资时间工资的3倍的工资报酬。
三、为增加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相互理解,密切双方的关系提出建议
1.用人单位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劳动者意见,积极考虑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轮调等多种方式,在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的基础上保障单位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为员工及时配送三餐,做好员工的后勤工作。
3.提供员工住宿条件,为员工作业后休息提供便利。
4.单位的管理人员要经常加入到操作工作去,减少员工工作时间的同时,方便掌握员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及时给予解决,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