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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尤其是领导干部自身建设,集中解决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下面,就如何发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机关作风根本转变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围绕大局,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任务,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廉洁从检教育,检察人员的执法为民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内部监督体系逐步健全,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改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宗旨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有的意志衰退,纪律松弛,作风懒散;有的特权思想严重,对当事人、群众“冷、硬、横、推”,缺乏耐心;有的受利益驱动,以权、以案谋私,违法、违规办案等。所有这些,说明只有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立足防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继续开展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廉洁从检教育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培养检察人员公正廉洁的道德观念和带头遵纪守法的职业意识。以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权力观教育为核心,强化执法作风和职业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执法观和政绩观,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身的人格,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权、钱、色、情面前不晕乎,不转向,忍得住贫苦,耐得住清贫,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政,公公正正执法,塑造新时期检察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要加强执法活动的教育和监督。检察干警身处反腐败工作第一线。在办案前,要认真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有关办案纪律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办案中,要深入办案一线,检查办案人员执行法律、办案纪律以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在办案后,对发案单位或群众有反响的案件,应进行回访,了解干警在办案中有无执法不公、不文明或违法违纪行为。在加强对执法活动监督过程中,要把上级交办案件、人大质询案件、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重特大案件作为监督重点,进行同步监督,严格审查有无不公正、不文明等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存在,严防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检察机关形象。
三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执行收收支两条线和重大经费开支情况要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各办案部门要坚决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对扣押的款项一律存入本单位财务专门账户,实行一案一账;对扣押的物品实行一物一卡,逐件登记。涉案款物由院财务统一开票,统一管理,统一上缴财政,严禁设立“小金库”,绝不允许出现乱收费、拉赞助问题。计财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对基建施工、装备采购、大宗用品购置、大额资金使用等,纪检部门应派人参与,必要时可请干警代表参与并实施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要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严肃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转变作风的保障。要继续重点查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的案件;检察人员利用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违法违规办案,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顶风作案、严重违反党纪检纪的案件。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切实抓好检务督察工作,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严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滥用强制措施和变相体罚。要把群众有反映的、媒体曝光的和领导交办的执法作风问题作为重点,严肃查处纠正,做到群众对什么问题不满意,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间题,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促进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首先要把领导干部的自身建设作为重点,在以下几个环节上严格把好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纠正作风霸道、不顾大局、独断专行的行为;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五是认真执行“六个严禁”规定,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为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状况的监督方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促进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关键是要下大力气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巡视制度、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制度、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院与下级院的挂钩联系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这些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报告的报告。这些制度或措施只要落实好,领导干部作风就能进一步得到转变。
四、以人为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
过硬的队伍是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组织保证。一是要把加强学习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进一步提高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能力,提高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提高狠抓工作落实的能力。二是要把强化管理作为队伍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来抓。要教育引导干部时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更高、更严的自律风范,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同时,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干部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三是要把创新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作为发展方向和目标。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深人调查研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调整优化结构,保持队伍活力,为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围绕大局,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任务,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廉洁从检教育,检察人员的执法为民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内部监督体系逐步健全,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进一步改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宗旨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有的意志衰退,纪律松弛,作风懒散;有的特权思想严重,对当事人、群众“冷、硬、横、推”,缺乏耐心;有的受利益驱动,以权、以案谋私,违法、违规办案等。所有这些,说明只有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才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立足防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继续开展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廉洁从检教育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培养检察人员公正廉洁的道德观念和带头遵纪守法的职业意识。以领导干部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权力观教育为核心,强化执法作风和职业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执法观和政绩观,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珍惜自身的人格,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权、钱、色、情面前不晕乎,不转向,忍得住贫苦,耐得住清贫,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政,公公正正执法,塑造新时期检察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要加强执法活动的教育和监督。检察干警身处反腐败工作第一线。在办案前,要认真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有关办案纪律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办案中,要深入办案一线,检查办案人员执行法律、办案纪律以及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在办案后,对发案单位或群众有反响的案件,应进行回访,了解干警在办案中有无执法不公、不文明或违法违纪行为。在加强对执法活动监督过程中,要把上级交办案件、人大质询案件、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重特大案件作为监督重点,进行同步监督,严格审查有无不公正、不文明等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存在,严防造成不良后果,影响检察机关形象。
三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执行收收支两条线和重大经费开支情况要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各办案部门要坚决执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收支两条线,对扣押的款项一律存入本单位财务专门账户,实行一案一账;对扣押的物品实行一物一卡,逐件登记。涉案款物由院财务统一开票,统一管理,统一上缴财政,严禁设立“小金库”,绝不允许出现乱收费、拉赞助问题。计财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对基建施工、装备采购、大宗用品购置、大额资金使用等,纪检部门应派人参与,必要时可请干警代表参与并实施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要加强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严肃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转变作风的保障。要继续重点查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的案件;检察人员利用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违法违规办案,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顶风作案、严重违反党纪检纪的案件。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切实抓好检务督察工作,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的问题,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严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非法拘禁、滥用强制措施和变相体罚。要把群众有反映的、媒体曝光的和领导交办的执法作风问题作为重点,严肃查处纠正,做到群众对什么问题不满意,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间题,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重点,促进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首先要把领导干部的自身建设作为重点,在以下几个环节上严格把好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纠正作风霸道、不顾大局、独断专行的行为;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坚决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五是认真执行“六个严禁”规定,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为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生活作风状况的监督方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促进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促进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关键是要下大力气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巡视制度、上级院负责人与下级院负责人谈话制度、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院与下级院的挂钩联系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这些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报告的报告。这些制度或措施只要落实好,领导干部作风就能进一步得到转变。
四、以人为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
过硬的队伍是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组织保证。一是要把加强学习作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知识结构,促进知识更新,进一步提高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能力,提高依法依纪办案的能力,提高狠抓工作落实的能力。二是要把强化管理作为队伍建设的经常性工作来抓。要教育引导干部时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更高、更严的自律风范,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同时,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干部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三是要把创新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作为发展方向和目标。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纪检监察工作不仅要深人调查研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立足本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调整优化结构,保持队伍活力,为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