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中的共识

来源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undead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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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主流意识形态具有比较复杂的表现形式,它一旦形成,必然会对现实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主流意识形态达不到其推行主体预期效果的现象,甚至会出现“主流”与“流行”、“上层”与“民间”意识相冲突的现象。如何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我们除了要制定一些“技术性”的宣传和传播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研究主流意识形态自身的形成和传播机制。由于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主流意识形态呈现阶级性和特殊性等多种特征。在现代信息技术等因素的作用下,主流意识形态受到各种挑战。因此,我们要关注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作用,研究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在交往中自觉构建新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
  〔关键词〕交往;意识形态;共识;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 B036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8-2689(2011)01-0124-04
  
  从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状态看,它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呈现出多元、交流、共生,甚至相互冲突的景象。由于人们现实社会利益的差异,作为其表达方式的思想意识形态也必然出现纷繁复杂的图景。在社会利益格局分化、社会体制转型加速、信息化进程深入的今天,意识形态更是多元和变动的。不可否认,在一定意义上,思想意识形态的多元化有其固有的价值,它激励创新和批判、促进交流和共生。
  但是,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中存在着某种“主流意识形态”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主流意识形态往往反映的是经济上占主导、政治上占支配地位的社会阶层的思想状态。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其思想意识也往往占主导地位。主流意识形态的产生有其内在的原因,在一定历史时间和空间也有其合理性。但是,我们也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主流意识形态”现象,因为这里也有一个“适度”或“双重效应”的问题,从消极意义上讲,如果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把自身的强制性和统一性无边界地扩大和强化,会阻碍思想创新和理论创新,尤其是当这种主流意识形态只具有相对正确性甚至其真理性尚未得以实践验证的时候;从积极意义上讲,主流意识形态具有统一社会思潮、规范公众行为和整合价值观的作用,有助于社会合力的形成,使社会朝向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方向发展。因此,研究主流意识形态现象应该是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主流意识形态的特征和功能
  在具体论述主流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之前,我们先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内涵加以界定。按一般的理解,主流意识形态是“统治阶层”的或以国家法规形式“定制”的、“普遍流行”的或大众“广泛接受”的意识形态。粗看起来这没有错,但是仔细分析这里也存在一些可以思考的问题,主要是,其一,前者和后者之间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并不一致,即统治阶层认可或以国家法规形式确定的意识形态并不为大众认可和接受,反之亦然。其二,“主流”的时间和空间边界是相对的。不同的社会形态和制度、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等具有不同的主流意识形态。其三,“主流”的“流行”程度无法确定一个准确的“数量”标准。由于存在着上述各种疑惑,我们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主流意识形态”定义,为研究方便起见,本文只在一个侧面,即统治(者)或执政者的角度来对主流意识形态加以界定,即指统治阶层所倡导的、要求公众必须接受的思想意识形态。
  主流意识形态具有種种特征:
  第一,阶级性。马克思主义认为,思想意识形态的东西归根到底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因此,意识形态的内容和特征需要从现实的社会关系,尤其是经济基础层面找到其最终的根源。主流意识形态往往是统治阶层利益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带有明显的阶级性色彩。
  第二,一定程度上的强制性。今天的人类社会尚未达到“大同”境界,现实中存在着由于经济、社会利益差异而导致的社会集团和群体间的层级分离或分裂,各种群体间的利益诉求不一样,在思想意识形态上也必然产生差异和分歧。因此,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往往不能表达所有社会公众的利益,甚至还存在着与主流意识形态相对立的思想意识。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确立自身的主导性意识形态并试图把它贯彻到社会各阶层之中,会遇到程度不同的“反抗”或“抑制”。而统治阶级会利用自身的社会地位优势通过各种手段来宣扬自身的意识形态,在很多情况下,这种主流意识形态的贯彻具有(或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这种强制性的实施是通过多样化的方式进行的,或者通过立法的形式,或者通过教育方针的制定和实施,或者通过“灌输”等其他带有一定程度强制性的方式。
  第三,倡导者的目的性和主体意向性。主流意识形态的确立具有非常明确的目的性,那就是规制人们的行为方向和方式,把它们统一到统治阶层的意图轨道上来。
  第四,适用范围的有限性和特殊性。我们不否认“普世价值”的存在,但特殊利益群体的存在、文化和宗教的民族性、政治行为和阶级性等因素,使我们在今天必然遇到主流意识形态只代表某种政治势力并在现在民族国家范围内适用的状况。
  当然,如果从其他角度,人们还可以赋予主流意识形态其他特征。这里也只是从其主要表现方面而言的。
  一旦形成了主流意识形态,它必然会对社会和大众的思想和行动等方面产生一定的作用或发挥一定的功能。主流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有:首先,整合功能。在多元化的社会意识形态版图中,主流意识形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统一意识形态格局,它既可以推广和弘扬某种与自己意识形态无根本利害冲突的意识形态,也可以打压和扼制其他的意识形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社会由于意识形态的分歧而产生的社会内耗,减低社会进步的代价。但并不排除这其中也有对新的进步的意识形态的阻碍。其次,引导功能。统治阶层由于自身独特的社会地位上的优势,可能比别的社会阶层更能宏观地长远地考量社会情势和趋势。统治阶层需要和推行其主流意识形态的目的就是要把社会公众的行为引导到他们需要的行为和路径中去。再者,教育功能。一种意识形态之成为主流,除了推行者自身的强势地位之外,还有其他许多“助推”因素。但要维持这种主流地位,仅仅靠外在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即主流意识形态在保持自身的意识形态性和政治性之外,还需要科学性作为自身存在的基础,所谓科学,就是正确反映现实,把握事物本质,对社会趋势有着理性的观照,使公众在接受主流意识形态的同时能够在知识和人格境界上得以提升。
  我们注意到,主流意识形态的功能的发挥往往不是单一的,它往往是各种功能的综合运用和发挥。而且,其功能的发挥与其特征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意识形态成为“主流”的机制
  由于思想意识的复杂性,它对社会现实基础的反映方式也出现复杂的局面。因此,“主流意识形态”的形成机制也极为复杂,从不同的角度也可做出不同的概括。因为本文的“主流意识形态”是指统治阶层所强调的意识形态,因此为了论述方便,我们不妨把它的形成和发展机制总结为两条路径机制:“从上到下”和“从下到上”。
  第一种路径的具体过程为,统治阶层把自身的意识形态树立为标准的、规制性的思想观念典范和价值目标,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推广和宣传,要求其管制域下的公众遵照执行。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执政者往往会把自身的意识形态确立为指导性的意识形态,但大众是否认同和接受则是另一回事。在历史和现实社会中,我们常常看到大众对执政者的主流意识形态并不认同,但这并不妨碍统治阶层把其自身的意识形态通过包括立法的形式确立为社会民众所要遵守的基本的价值和思想准则。
  第二种路径的具体过程为,某种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在大众中普遍流行和认同,最后形成一个社会共同的(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形态,而统治阶层出于复杂的原因也认同这种意识形态,最终以某种形式确立其为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意识形态。在这种情形中,作为主流的意识形态往往更能够在社会中流行。
  除此之外,意识形态成为“主流”还可以通过历史“积淀”的机制而形成。一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化传统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留下许多后人认为应该汲取的思想资料,因此,某种思想意识形态会被后人有选择性地加以推行。尽管如此,选择什么样的历史传统思想作为可以成为当代的“活”的意识形态,最终的选择者还是执政者和大众,最终可能也要通过上述两种基本的方式实现。
  一般而言,前一种路径强制性更强,其最终结果可能会造成公众与执政者、统治者之间的思想对立。而后一种路径因为是先在公众中流行,统治者只不过是顺应大众要求而把它确立为主流意识形态,因此这种方式所形成的主流意识形态可能在社会上更为流行,公众的认可度也更高。
  三、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众所周知,即便确立了一种主流意识形态,但它能够得以贯彻和实施,需要多种因素的支撑,即需要一种“合法性”基礎。这里所说的“合法性”也是一个综合概念,即不仅指其具有法规上的明文性,而且其推行具有合理性,公众的接受具有认同性。
  目前主流意识形态合法性的维护基本上采取了下列各种方式。如制定法律法规,调动国家机器和传播媒介进行宣传,纳入国民教育内容等等。而且,执政者使用最多的一种方式就是用经济的成功性来证明其主流意识形态的正确性和合理性。不可否认,如果在一种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下,一个社会能够获得经济和社会发展上的成功,无疑可以说明这种意识形态所具有的正确内容和对公众的吸引力。但是,从社会发展来说,经济成功并不是唯一的目标,因为仅仅是经济上的成就,通过其他的方式(如自然资源条件的丰厚等)也能在一些国家获得。除此之外,经济的成功并不仅仅依赖于主流意识形态这一种因素,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告诉我们,许多专制的政权下、许多反文明反人道的主流意识形态指引下,照样可以取得经济上的成功。再加上经济社会发展过程的复杂性,谁也不能保证一个国家的经济是永远按照上升的路线延续,因此,一旦经济上有曲折就会引发公众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怀疑。
  笔者认为,主流意识形态真正要使其具有“合法性”,公众的认同是其中最重要的基础。这就涉及到这里所论述的“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即本文所说的“合法性”不是一个法律学概念,而是一个政治概念。换句话说,这里的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涉及到在这种理念指导下的执政的合法性。因为一个执政集团为自己执政的合法性做辩护时,往往有一种意识形态作为其合法合理性的基础。这种执政阶层所宣称和坚持的意识形态为其执政的合法性做出了解释和说明,公众接受某些政治集团的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认同统治者所坚持的主流意识形态。
  那么,如何才能使主流意识形态具有合法的认同性基础呢?最主要的就是统治阶层推行和宣扬的主流意识形态要代表最广大公众的群体利益。任何一个人接受或反对一种意识形态不是无缘无故的,人们往往会从其自身的利益出发来做出他们的选择。尽管在现实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利益纷争,从而带来意识形态方面的冲突,但是,有一些价值观念是人类共同的东西,它们代表了人类社会行为的底线,或者是历史传统中而保留下来的文明共同成果。这是人类作为“类”的存在所必须共同遵循的价值尺度。如果主流意识形态具有这样的一些成份在其中,那么它会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而要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靠强制的方式是不行的,在民主的社会中,社会的认同要靠各社会群体间普遍的交往达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哈贝马斯已经充分论证了交往在社会构建中的作用。理想的交往语境应该是互主体性、平等、公正和可理解性的。尽管在现实社会中我们还尚未达到这种状态,但这并不是否认交往合理性的理由。人类社会的进步是在理想的光芒指导下前行的,人类的许多目标在当下并不存在,但这并不妨碍人类把它作为构建新社会的理念。
  四、信息化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
  信息技术已经把今天的社会带到全球性交往的层面,人们交往的时间和空间特征都得以大大改观。“主流意识形态”也已受到极大挑战。
  这种挑战来自多个方面。由于“主流意识形态”自身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一些东西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或者与广大公众的需要和利益相悖。这使得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再者,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往往需要“历史”的证明,统治阶层为了说明自身意识形态的合理性,需要从历史的过程中赋予它类似神性的光辉。这种光环会给主流意识形态涂上一种神秘和令人晕眩的色彩,使人们失去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批判性和识别能力。但是,随着一些历史资料披露和真实历史过程的揭秘,在人们了解了事实的真相后,他们逐渐开始怀疑主流意识形态。
  “主流意识形态”调控范围之外的挑战日益加深。伴随全球化进程的是人们交往范围的扩大,在扩大化的交往中,人们可以接受多元文化和价值观,并对自身社会辖域之外的意识形态和文化加深了解。在这种过程中,除了可以证明主流意识形态的合理合法性之外,必然带来的结果之一就是通过对比、比较等发现其中的错误和弊端。我们可以认同“世界是平的”这种说法,但所谓“平”,指的是交往之间的界线被逐渐抹去,丝毫不是指各种意识形态发展态势的“趋同”。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是有空间和时间限制的,一旦这种限制被打破,在一定时空范围合法的主流意识形态必然遭到怀疑。
  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提出了挑战。信息技术,如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交往达到了一个新的层次。信息技术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不可小视。它为挑战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技术平台。例如,人们除了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其他意识形态之外,还能够获取更多的主流意识形态的真相。尤其是,传统的信息传播过程和方式阻碍了社会中一些群体表达自身个人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机会,现在,任何一个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络质疑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而一旦这种表达得到呼应,就会在网络世界引发一场舆论风暴,甚至可以在现实中引发实际的社会运动。
  总之,“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和合法性不是自封的,更不是靠强制所能推广和维护的,它需要公众的认同和在实践中建立起自身的地位。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都非常注重意识形态的建设,尤其是用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意识形态来构建社会精神文明形态。实践证明这种主流意识形态具有自身的真理性和科学性,但要使公众进一步认识到这一点,则必须依靠合理的方式。
  因此,既然“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是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变化而变的,因此,一种合理的主流意识形态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而改变自身的形态和内容;“主流意识形态”的建立不能靠强制和方法,而应该是在交往中形成的。只要我们坚信自身主流意识形态的正确,就不必害怕其他意识形态的挑战。但可惜的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幅景象,如一旦出现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意识形态和观念,有些部门的行政领导不是把那些观点摆出来让公众讨论,而是采取封闭的手段,通过各种方式过滤掉这类信息。事实证明在信息化时代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主流意识形态”本身有其内在的形成、流行和作用机制和规律,我们要注意研究这些规律,在交往中形成主流意识形态、在实践中完善主流意识形态并在共识的基础上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責任编辑:钱振华)
  
  The Consensus Formed in the Process of Communication
  —— On Mainstream Ideology
  LU Jun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Beijing,
  Beijing 100083, China)
  Abstract: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has very complicated forms, and when it is formed, it would certainly exert an influence on our realistic society. In our life,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sometimes fall short of the purpose which pursued by the implemental subject of it, even be in conflict between the “mainstream” and “popular” consciousness, “upper” and “non-governmental” consciousness. For maintenance the “legitimacy” of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some “technique” of propaganda and communication need to be designed, also, perhaps the most important is to study the mechanism of 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of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itself. Under the influences of various social factors,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takes on character with class, particularity, etc.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the mainstream ideology faces the different challenges that due to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e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social function and the legitimate foundation of mainstream ideology, consciously construct the new mainstream ideology adapt to new era in our communication.
  Key words: communication;ideology;consensus;legitim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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