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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的撰写是由笔者所教授的一篇散文《明天不封阳台》引起,阐述了作者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保护自然环境,需要人类的道德自觉,形成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亲近自然、敬畏自然的社会风尚。
关键词:保护;亲近;敬畏;和谐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5)11-085-1
苏教版八上有一篇散文,杜卫东的《明天不封阳台》,放在了主题为“人与环境”的单元中,不少老师在教授这篇文章的时候,把此文的主题偏颇地理解为因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于是整节课,教师大费气力地宣传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于是本该是一节美文品读课,变成了一节班会课、一节思想品德教育课,完全背离对文本真正的解读。
本人曾经也教过这篇文章,过去只是浅层次地认为这篇文章,其实就是要呼唤人们与自然和谐相处。近日,再教此文,对文章有了更深入的研读,对“和谐”一词有了较为深刻的解读。
一、为了可爱的鸽子不受到惊扰——保护自然
我们首先来看一看这是一只怎样的鸽子。作者在文中这样描述这只鸽子:“蜷缩在书架底下”、“瞪大惊恐的眼睛”、“正在孵育的两只鸽蛋”、“翅膀上的一块血痕”、“不名贵”、“灰色”、“嘴大且长”、“野鸽”。
从这些文字的描述当中,我们可以读出,这是一只极普通的鸽子,因为普通,所以被忽略;因为普通,所以被伤害;因为普通,不得不无助地寻求帮助。
这还是一只对人类充满恐惧和提防的鸽子。它的受伤是因为有人在它飞翔时用气枪打伤的,我们可以想象,这有身孕、身体不再那么灵活的鸽子,正满怀期待地迎接新生命到来之时,遭遇飞来横祸,是那样的惊惶与无助,飞过一个又一个阳台,想要寻求荫庇之地,好容易找到一家未封的阳台,所以,当看到“我”和儿子的时候,自然是惊恐地望着我们,目光是那样令人怜爱,它那蜷缩的身子;它那扑闪了几下,却不能飞动的翅膀;它那咕咕的叫声;它那惊恐的眼神;它那惹人怜爱的目光无不牵动着儿子、牵动着“我”的心。所以,发现鸽子的儿子那稚嫩的脸颊立即灿若朝霞,内心充满了惊喜,旋即又满是忧虑,担心自己的父亲强行封了阳台,这只鸽子再没了安身立命的场所,唯恐自己好容易有了一个新朋友,又将立即失去。
文章开篇就用铿锵有力的短句表明“我”斩钉截铁地决定“明天要封阳台”,然而,当看到这只鸽子后,“我”的决定动摇了,“是的,明天还封阳台吗?”,“我”虽然知道鸽子最终还是要离开,可是“我”仍然希望它能在我家的阳台上多逗留一些时日。
儿子的惊喜与担忧,“我”的决定的动摇,全是由于这只鸽子,这位不速之客、这位大自然派来的使者,呼唤着“我”、呼唤着“儿子”、更呼唤着人们倘若要想与自然和谐相处,应该学会保护它们,不去伤害它们、不去惊扰它们。
二、为了儿子能有一个新结识的“朋友”——亲近自然
十岁的儿子,在一片洋灰水泥的高大建筑群中成长,原来楼前有一块草坪,学步的儿子在这块草坪上练习过走路;也在夏季的草坪上捉过小虫和蚂蚱。这块草坪成了儿子极乐的伊甸园,曾给作者的儿子留下了许多温馨的记忆。然而,有一天,随着施工队那隆隆的机器轰响,那个伊甸园没有了。
可以想象,当楼前那块草坪没有后,再也捉不到小虫的儿子会有多失落。所以,当这位不速之客到来后,儿子是那样的惊喜,他那稚嫩的小脸犹若初晨的彩霞,欢喜地拿来了一把布条,帮鸽子做窝;热心地忙乎着找来水和玉米粒,给鸽子做晚餐。
再次有了与自然亲近的机会,儿子是那样的快乐,也倍加珍惜。他将自己积压已久的对自然的热爱与渴望倾注到了对眼前这只受伤的鸽子的悉心照料中。正如文中所说,儿子对“眼前的这位‘不速之客’似乎寄予了更多的关注与爱怜”。
三、为了它带给“我”的那一片恬淡和谐的思绪——敬畏自然
当这只受伤的鸽子用充满令人怜爱的目光紧紧盯着“我”时,“我”不由想起了冯至深情的诗句:“驯美的白鸽儿/来自神的身旁,它们引示我翘望着/迷离的故乡。”仔细研读冯至的这首诗,诗人笔下的鸽子洁白、圣洁、驯美,以美好示人间。因而,这般的美好,只能是来自神的身旁,而来自神的身旁的,人们对其就应该有一份敬畏的心理。作者接着又说“这故乡,该不是地域的概念,而是一种情感的归属吧?”所有人类的故乡在何处,人类最终的情感又该归于何方呢?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唯一的,那就是自然。因为,作者其实在提醒人们,人绝不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甚至应该对自然保佑一份敬畏的心理。
然而,人类已经走进了一个怪圈,一方面已经认识到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又享受着物质文明所带来的成果,并且这种欲望愈加膨胀,因此人类在目前的困惑中挣扎。人类要想摆脱目前的困惑,就必须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文章给了我们答案。当作者去内蒙古草原参加一个笔会,当汽车进入茫茫草原的深处时,与会者竟情不自禁地趴在地上,大声喊着:“我回来了!”仿佛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所在,而是游子终于回到了久别的故乡。为什么明明是第一次的到来,却有游子回归的感觉呢?因为这是长久别离自然,又重新回归自然的那份温馨、亲切。
可是,人类又是怎样对待自然的呢?酒楼门口,有被囚于笼中的珍禽;集市摊头,有被高声叫卖的青蛙;鸽子飞过秋日的天空,有射出的铅弹;蜻蜓掠过夏天的裙边,等待它们的是张开的捕网。人类一味的索取、无节制的开发,最终受到自然的惩罚。那咆哮的洪峰、那焚毁的山林、那流失的水土、那龟裂的农田,就是大自然向人类发出的一次次呐喊,一声声哭诉!自然更派了一位使者来到了人间,那“咕咕”的叫声,那带血的翅膀不正在向我们倾吐着什么吗?
作者因为这一只受伤的鸽子而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明白了许多过去明白但又不很透彻的道理,人们要善待世界上一切生命,要与自然和平相处,不要把自己的无知当作自己的成绩。
同时,作者也借助于这只鸽子,这位自然派来的使者,呼唤人们敬畏自然、善待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
关键词:保护;亲近;敬畏;和谐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5)11-085-1
苏教版八上有一篇散文,杜卫东的《明天不封阳台》,放在了主题为“人与环境”的单元中,不少老师在教授这篇文章的时候,把此文的主题偏颇地理解为因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于是整节课,教师大费气力地宣传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于是本该是一节美文品读课,变成了一节班会课、一节思想品德教育课,完全背离对文本真正的解读。
本人曾经也教过这篇文章,过去只是浅层次地认为这篇文章,其实就是要呼唤人们与自然和谐相处。近日,再教此文,对文章有了更深入的研读,对“和谐”一词有了较为深刻的解读。
一、为了可爱的鸽子不受到惊扰——保护自然
我们首先来看一看这是一只怎样的鸽子。作者在文中这样描述这只鸽子:“蜷缩在书架底下”、“瞪大惊恐的眼睛”、“正在孵育的两只鸽蛋”、“翅膀上的一块血痕”、“不名贵”、“灰色”、“嘴大且长”、“野鸽”。
从这些文字的描述当中,我们可以读出,这是一只极普通的鸽子,因为普通,所以被忽略;因为普通,所以被伤害;因为普通,不得不无助地寻求帮助。
这还是一只对人类充满恐惧和提防的鸽子。它的受伤是因为有人在它飞翔时用气枪打伤的,我们可以想象,这有身孕、身体不再那么灵活的鸽子,正满怀期待地迎接新生命到来之时,遭遇飞来横祸,是那样的惊惶与无助,飞过一个又一个阳台,想要寻求荫庇之地,好容易找到一家未封的阳台,所以,当看到“我”和儿子的时候,自然是惊恐地望着我们,目光是那样令人怜爱,它那蜷缩的身子;它那扑闪了几下,却不能飞动的翅膀;它那咕咕的叫声;它那惊恐的眼神;它那惹人怜爱的目光无不牵动着儿子、牵动着“我”的心。所以,发现鸽子的儿子那稚嫩的脸颊立即灿若朝霞,内心充满了惊喜,旋即又满是忧虑,担心自己的父亲强行封了阳台,这只鸽子再没了安身立命的场所,唯恐自己好容易有了一个新朋友,又将立即失去。
文章开篇就用铿锵有力的短句表明“我”斩钉截铁地决定“明天要封阳台”,然而,当看到这只鸽子后,“我”的决定动摇了,“是的,明天还封阳台吗?”,“我”虽然知道鸽子最终还是要离开,可是“我”仍然希望它能在我家的阳台上多逗留一些时日。
儿子的惊喜与担忧,“我”的决定的动摇,全是由于这只鸽子,这位不速之客、这位大自然派来的使者,呼唤着“我”、呼唤着“儿子”、更呼唤着人们倘若要想与自然和谐相处,应该学会保护它们,不去伤害它们、不去惊扰它们。
二、为了儿子能有一个新结识的“朋友”——亲近自然
十岁的儿子,在一片洋灰水泥的高大建筑群中成长,原来楼前有一块草坪,学步的儿子在这块草坪上练习过走路;也在夏季的草坪上捉过小虫和蚂蚱。这块草坪成了儿子极乐的伊甸园,曾给作者的儿子留下了许多温馨的记忆。然而,有一天,随着施工队那隆隆的机器轰响,那个伊甸园没有了。
可以想象,当楼前那块草坪没有后,再也捉不到小虫的儿子会有多失落。所以,当这位不速之客到来后,儿子是那样的惊喜,他那稚嫩的小脸犹若初晨的彩霞,欢喜地拿来了一把布条,帮鸽子做窝;热心地忙乎着找来水和玉米粒,给鸽子做晚餐。
再次有了与自然亲近的机会,儿子是那样的快乐,也倍加珍惜。他将自己积压已久的对自然的热爱与渴望倾注到了对眼前这只受伤的鸽子的悉心照料中。正如文中所说,儿子对“眼前的这位‘不速之客’似乎寄予了更多的关注与爱怜”。
三、为了它带给“我”的那一片恬淡和谐的思绪——敬畏自然
当这只受伤的鸽子用充满令人怜爱的目光紧紧盯着“我”时,“我”不由想起了冯至深情的诗句:“驯美的白鸽儿/来自神的身旁,它们引示我翘望着/迷离的故乡。”仔细研读冯至的这首诗,诗人笔下的鸽子洁白、圣洁、驯美,以美好示人间。因而,这般的美好,只能是来自神的身旁,而来自神的身旁的,人们对其就应该有一份敬畏的心理。作者接着又说“这故乡,该不是地域的概念,而是一种情感的归属吧?”所有人类的故乡在何处,人类最终的情感又该归于何方呢?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唯一的,那就是自然。因为,作者其实在提醒人们,人绝不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甚至应该对自然保佑一份敬畏的心理。
然而,人类已经走进了一个怪圈,一方面已经认识到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又享受着物质文明所带来的成果,并且这种欲望愈加膨胀,因此人类在目前的困惑中挣扎。人类要想摆脱目前的困惑,就必须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文章给了我们答案。当作者去内蒙古草原参加一个笔会,当汽车进入茫茫草原的深处时,与会者竟情不自禁地趴在地上,大声喊着:“我回来了!”仿佛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所在,而是游子终于回到了久别的故乡。为什么明明是第一次的到来,却有游子回归的感觉呢?因为这是长久别离自然,又重新回归自然的那份温馨、亲切。
可是,人类又是怎样对待自然的呢?酒楼门口,有被囚于笼中的珍禽;集市摊头,有被高声叫卖的青蛙;鸽子飞过秋日的天空,有射出的铅弹;蜻蜓掠过夏天的裙边,等待它们的是张开的捕网。人类一味的索取、无节制的开发,最终受到自然的惩罚。那咆哮的洪峰、那焚毁的山林、那流失的水土、那龟裂的农田,就是大自然向人类发出的一次次呐喊,一声声哭诉!自然更派了一位使者来到了人间,那“咕咕”的叫声,那带血的翅膀不正在向我们倾吐着什么吗?
作者因为这一只受伤的鸽子而理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明白了许多过去明白但又不很透彻的道理,人们要善待世界上一切生命,要与自然和平相处,不要把自己的无知当作自己的成绩。
同时,作者也借助于这只鸽子,这位自然派来的使者,呼唤人们敬畏自然、善待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