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尽管当前的政策允许电信和广电合作开展IPTV业务,电信负责网络建设,广电提供内容平台,但由于需要二次落地,IPTV业务的开展仍受到当地广电部门的种种限制,缺乏落地牌照已成为当前业务发展最大的瓶颈。
对于正在实施转型战略的固网运营商而言,IPTV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国内两大固网运营商战略规划,在近期意图通过IPTV业务,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宽带平台的内容与应用,以留住中高端用户和提升用户ABPU值,实现固网的业务转型;从长期看,IPTV与3G、NGN将会有机结合,共同为用户提供数据、语音、图像服务,是固网运营商迈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重要一步。
然而,在电信运营商积极开展IPTV业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政策、内容、技术和市场等诸多问题,使得具体的业务进展不尽人意。据业内人士分析,国内IPTV产业未能像国外那样获得良好发展其最大原因不是其业务本身的技术实现,而在于中国目前IPTV产业政策的不明朗。由于广电与电信之间行业壁垒未能打破,现有产业政策中的障碍性因素限制了IPTV产业的健康发展。
政策壁垒成为IPTV业务发展瓶颈
正由于政策障碍,使得电信运营商对此一筹莫展。记者日前了解到,以中国电信为例,由于上海文广持有广电总局的39号令,其内容集成平台、EPG/DRM等都由上海文广控制,使得中国电信在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同时,因为目前广电总局只批准了在哈尔滨和上海进试点,而在其它地区开展此项业务遭受到当地广电部门的限制。缺乏落地牌照已成为当前业务发展的瓶颈。中国电信2005年原计划在6个省20个本地网开展IPTV业务试验,但由于政策原因得以真正实施的只有上海。中国电信总工韦乐平在近期的光网络研讨会上曾指出,只有全面推广承载高带宽的视频业务才有可能实现业界讨论多年的FTTH,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而目前广电目前对于电信运营商开展一家就打压一家的做法,IPTV业务发展根本就难以实现。
IPTV政策一波三折
广电与电信的利益之争可以追溯到1999年,当时由于广电涉及宽带接入业务遭到电信部门的投诉,国家为此发布75号文件,严格禁止广电、电信两大行业交互渗透。这一规定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有线广播电视业务,同时也明确广电网络不得经营电信业务。
从2000年国务院颁布《电信条例》中规定的电信定义来看,图像传输也属于电信范畴。但是,由于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中开办各种视听节目栏目,播放(含点播)影视作品和视音频新闻、转播、直播广播电视节目及以视听节目形式转播、直播等各类活动均归广电部门管理,获得经营图像内容需要广电部门的首肯。
随着三网融合趋势的进程,IPTV作为电信运营商对于宽带业务的切入点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在IPTV上,电信与广电又不可避免的展开了竞争。在我国想要合法经营网络电视业务需要四个证书,分别是由广电总局负责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文化部管理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归属于信息产业部管理的ICP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由于文化部门与电信和广电之间没有竞争关系,而ICP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管理已成规范,因此获得以上3个许可证不存在较高门槛。申请开展网络电视频道关键是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003年2月,广电总局发布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办法中指出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备网络媒体传播方面的技术和实力。因此获得该许可证的大多数还是传统媒体。当时,拿到运营许可获准开办网上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传统媒体已有80余家。尽管几家电信运营商都热衷于开发网络电视业务,但由于不能获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电信运营商只能提供网络平台,而不能独立进行业务运营。
运营商曾一度绕过政策壁垒
虽然广电部门为了限制电信企业IPTV业务的发展,加大了电信企业获得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政策壁垒,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实施还是为电信和广电业务的相互渗透打开了缺口,为运营商提供了一条绕开政策壁垒的出路。各运营商纷纷通过与已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SP、GP合作,开展视频流媒体业务。2004年3月,中国网通旗下的天天在线还获得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是国家广电总局首次向电信企业颁发此类许可证。天天在线因此获得了中国网通和风投资公司IDG共计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投入。在这一阶段,运营商已可以独自或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形式,正式在信息网络上提供业务了。
政策转折,广电总局重新收回控制权
在经历了政策管制逐步放松的态势之后,各大运营商的IPTV业务迅速发展,正当前景一片大好之计,广电总局重新收紧了对电信运营商经营IPTV业务的政策限制。2004年7月广电总局决定对IPTV许可证进行重审,要求已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企业提交重审申请。2004年10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生效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规定,已领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自此《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即2005年4月11日前),申请更换《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且电信企业只能开展Pc端的IPTV业务,限制经营“机顶盒+电视机”的IPTV业务经营模式,而拥有广电行业背景的机构则不受这样的限制。到目前为止,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只有上海文广和中央电视台两家企业,电信运营商想要开展的IPTV业务必须与以上两家企业进行合作,在产业链中处于被动地位,而且目前目前除了上海,哈尔滨和河南三地享有开展IPTV的特殊政策,在其它省市开展此项业务时,仍要向当地观点部门重新申请落地牌照,由于竞争的利益,地方广电往往用各种借口不于批准这无疑给电信企业进军IPTV产业的道路蒙上了阴影。
三网融合带来新的契机
尽管现阶段开展IPTV业务困难重重,但是国家颁布的“十一五规划”还是给IPTV发展带来了新的转机。“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要“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这充分表明政府已将“三网融合”的问题提到正式议程,政策对于三网融合的倾向,对IPTV业务推进有着直接的影响。而IPTV对于完成真正意义上的三网融合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IPTV将成为三网融合的突破口。
随着广电系统台网分离、制播分离的完成,广电网和电信网的区别已经很小,三网融合已不存在技术问题。目前三网的主体在业务层面相互试探,2005年中国电信正式启动与上海文广在上海合作经营IPTV业务,已为用户提供了50多个频道上万小时的影视点播内容,河南网通在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中采用IPTV技术的案例更是为IPTV确立了一条独特的盈利模式。广电方面不仅和移动合作经营有线宽带接入业务而且利用其网络资源开展宽带业务,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广电宽带用户已接近百万,占据了较大的宽带接入市场份额。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政府应出台更好的政策来扶持业务融合的发展,避免业务的相互竞争。就IPTV而言,这一方面需要克服现有体制下的政策障碍,另一方面需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激励措施,以促进IPTV产业的发展。有专家甚至提出建议把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涉及网络电视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合并,把内容管制部分则归到新闻出版部门管辖,以促进整个IPTV产业的发展。
随着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电信网、计算机网和广播电视网相互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广电系统的先天优势在于节目内容的制作、播出以及信号传输等,电信网的优势则在于覆盖面广,有长期积累的大型网络设计运营和管理经验。二者有效结合开展IPTV运营是一条十分可行的途径。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下一个五年计划的推进,IPTV的春天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编辑/沈佳
对于正在实施转型战略的固网运营商而言,IPTV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国内两大固网运营商战略规划,在近期意图通过IPTV业务,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宽带平台的内容与应用,以留住中高端用户和提升用户ABPU值,实现固网的业务转型;从长期看,IPTV与3G、NGN将会有机结合,共同为用户提供数据、语音、图像服务,是固网运营商迈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重要一步。
然而,在电信运营商积极开展IPTV业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政策、内容、技术和市场等诸多问题,使得具体的业务进展不尽人意。据业内人士分析,国内IPTV产业未能像国外那样获得良好发展其最大原因不是其业务本身的技术实现,而在于中国目前IPTV产业政策的不明朗。由于广电与电信之间行业壁垒未能打破,现有产业政策中的障碍性因素限制了IPTV产业的健康发展。
政策壁垒成为IPTV业务发展瓶颈
正由于政策障碍,使得电信运营商对此一筹莫展。记者日前了解到,以中国电信为例,由于上海文广持有广电总局的39号令,其内容集成平台、EPG/DRM等都由上海文广控制,使得中国电信在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同时,因为目前广电总局只批准了在哈尔滨和上海进试点,而在其它地区开展此项业务遭受到当地广电部门的限制。缺乏落地牌照已成为当前业务发展的瓶颈。中国电信2005年原计划在6个省20个本地网开展IPTV业务试验,但由于政策原因得以真正实施的只有上海。中国电信总工韦乐平在近期的光网络研讨会上曾指出,只有全面推广承载高带宽的视频业务才有可能实现业界讨论多年的FTTH,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而目前广电目前对于电信运营商开展一家就打压一家的做法,IPTV业务发展根本就难以实现。
IPTV政策一波三折
广电与电信的利益之争可以追溯到1999年,当时由于广电涉及宽带接入业务遭到电信部门的投诉,国家为此发布75号文件,严格禁止广电、电信两大行业交互渗透。这一规定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有线广播电视业务,同时也明确广电网络不得经营电信业务。
从2000年国务院颁布《电信条例》中规定的电信定义来看,图像传输也属于电信范畴。但是,由于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中开办各种视听节目栏目,播放(含点播)影视作品和视音频新闻、转播、直播广播电视节目及以视听节目形式转播、直播等各类活动均归广电部门管理,获得经营图像内容需要广电部门的首肯。
随着三网融合趋势的进程,IPTV作为电信运营商对于宽带业务的切入点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在IPTV上,电信与广电又不可避免的展开了竞争。在我国想要合法经营网络电视业务需要四个证书,分别是由广电总局负责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文化部管理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归属于信息产业部管理的ICP证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由于文化部门与电信和广电之间没有竞争关系,而ICP和移动增值业务许可证管理已成规范,因此获得以上3个许可证不存在较高门槛。申请开展网络电视频道关键是要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003年2月,广电总局发布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办法中指出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备网络媒体传播方面的技术和实力。因此获得该许可证的大多数还是传统媒体。当时,拿到运营许可获准开办网上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传统媒体已有80余家。尽管几家电信运营商都热衷于开发网络电视业务,但由于不能获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电信运营商只能提供网络平台,而不能独立进行业务运营。
运营商曾一度绕过政策壁垒
虽然广电部门为了限制电信企业IPTV业务的发展,加大了电信企业获得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政策壁垒,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的实施还是为电信和广电业务的相互渗透打开了缺口,为运营商提供了一条绕开政策壁垒的出路。各运营商纷纷通过与已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SP、GP合作,开展视频流媒体业务。2004年3月,中国网通旗下的天天在线还获得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是国家广电总局首次向电信企业颁发此类许可证。天天在线因此获得了中国网通和风投资公司IDG共计5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投入。在这一阶段,运营商已可以独自或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形式,正式在信息网络上提供业务了。
政策转折,广电总局重新收回控制权
在经历了政策管制逐步放松的态势之后,各大运营商的IPTV业务迅速发展,正当前景一片大好之计,广电总局重新收紧了对电信运营商经营IPTV业务的政策限制。2004年7月广电总局决定对IPTV许可证进行重审,要求已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企业提交重审申请。2004年10月11日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生效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规定,已领取《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自此《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即2005年4月11日前),申请更换《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且电信企业只能开展Pc端的IPTV业务,限制经营“机顶盒+电视机”的IPTV业务经营模式,而拥有广电行业背景的机构则不受这样的限制。到目前为止,获得《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只有上海文广和中央电视台两家企业,电信运营商想要开展的IPTV业务必须与以上两家企业进行合作,在产业链中处于被动地位,而且目前目前除了上海,哈尔滨和河南三地享有开展IPTV的特殊政策,在其它省市开展此项业务时,仍要向当地观点部门重新申请落地牌照,由于竞争的利益,地方广电往往用各种借口不于批准这无疑给电信企业进军IPTV产业的道路蒙上了阴影。
三网融合带来新的契机
尽管现阶段开展IPTV业务困难重重,但是国家颁布的“十一五规划”还是给IPTV发展带来了新的转机。“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要“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这充分表明政府已将“三网融合”的问题提到正式议程,政策对于三网融合的倾向,对IPTV业务推进有着直接的影响。而IPTV对于完成真正意义上的三网融合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IPTV将成为三网融合的突破口。
随着广电系统台网分离、制播分离的完成,广电网和电信网的区别已经很小,三网融合已不存在技术问题。目前三网的主体在业务层面相互试探,2005年中国电信正式启动与上海文广在上海合作经营IPTV业务,已为用户提供了50多个频道上万小时的影视点播内容,河南网通在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中采用IPTV技术的案例更是为IPTV确立了一条独特的盈利模式。广电方面不仅和移动合作经营有线宽带接入业务而且利用其网络资源开展宽带业务,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广电宽带用户已接近百万,占据了较大的宽带接入市场份额。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政府应出台更好的政策来扶持业务融合的发展,避免业务的相互竞争。就IPTV而言,这一方面需要克服现有体制下的政策障碍,另一方面需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激励措施,以促进IPTV产业的发展。有专家甚至提出建议把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涉及网络电视的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合并,把内容管制部分则归到新闻出版部门管辖,以促进整个IPTV产业的发展。
随着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电信网、计算机网和广播电视网相互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广电系统的先天优势在于节目内容的制作、播出以及信号传输等,电信网的优势则在于覆盖面广,有长期积累的大型网络设计运营和管理经验。二者有效结合开展IPTV运营是一条十分可行的途径。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下一个五年计划的推进,IPTV的春天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编辑/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