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考验和风险接踵而至,如何有效化解风险、迎接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必须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领域,也是经济社会文化等其他领域改革能否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关键前提,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部件和核心要素。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状况,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入手,分析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剖析当前我国政府职能实施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加快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全面深化改革 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考验和风险接踵而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对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构成了严峻的考验,同时也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把握住这些机遇,将引领我们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如何有效化解风险、迎接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是我们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必须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领域,也是经济社会文化等其他领域改革能否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关键前提,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部件和核心要素。正是职能转变
一、充分认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政府職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从根本上来说,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要合理界定和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正确行使政府职能。具体来说,就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是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必要性,对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政府职能是连接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治理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的重要结点,从某种意义上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以及党的建设体制改革都与转变政府职能的进程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程度密切相关。因此,李克强总理说,转变政府职能是本届政府的头等大事。
自1988年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以来,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政府正在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由封闭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但由于改革的复杂性和渐进性,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政府职能的“越位”和“错位”,使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难以有效实现,政府的“缺位”,使一些应该由政府管的事却没有管到位,尤其是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还比较薄弱,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不彰,市场监管与保障社会公平的机制尚不健全。因此,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有助于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关系的重构,沟通协商渠道的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领域的扩大,而且有助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实现依法行政、透明行政,使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有利于建立更加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逐步清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将得以清理和废除,地方保护、市场壁垒、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保护层将会被铲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实现。三是有利于“创新型社会”的建设。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退出微观经济领域,进而加强激励创新机制和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设,对法制的完善和对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把企业的逐利行为引导到技术创新、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上来,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创新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二、当前我国政府职能实施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决定》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应该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这就清晰界定了我国政府的职能,归结起有为五大职能,即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保护环境。
当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在政府职能定位,服务内容,职能实现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深化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清,经济职能存在越位、错位与缺位现象
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总的看来,政府角色的正确定位应该是“掌舵”而不是“划桨”,但由于受转型时期体制“惯性”和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的影响,政府角色转换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时还存在认识不清,界定不明,结果要么是政府滥用经济职权,随意插手和干涉市场运行;要么是犯本位主义错误,有利益则上,无利益则躲,该政府管的事没人管,不该管的争着管。因此,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未完全理顺,主要就在于在政府角色定位上,还存在着许多越位、错位与缺位的问题。 同时,要持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要切实进行简政放权。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总的来说是强政府、弱市场,政府手中集中了太多的权力,又不能进行有效、合理的使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得到真正发挥。不少政府职能部门死抱住权力不放,不仅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更是自身利益上难以割舍,即使是下放的权力,速度太慢,效率太低,水份太多,与民争利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要全面深化改革,要推进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必须坚定不移地、持续地下放权力,切实减少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把本应属于市场和企业的权力真正还给市场和企业。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要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跑。唯一如此,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效推进下去。
(二)政府职能实现方式不当,对微观领域的干预过多
当前,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理顺,一方面,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要求政府对国有经济进行有效管理,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可能过多地参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国有企业的人事安排、经营管理难免干预,政府经济职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自主权和市场作用的发挥,从而在某些时候可能会干涉过度。此外,受传统“全能型”政府观念影响,政府在行使经济职能时,有时会存在“理性经济人”的行为倾向,为了实现和维护部门利益,可能滥用经济权力,从而难以摆脱“审批经济”的利益诱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过多干预,限制了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弱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三)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也扩大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明显。同时,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因此,作为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并不能很好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这为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四)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不到位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契约精神,政府应满足正常市场秩序所需的制度供给和维护。从当前情况来看,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发挥有所欠缺,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也需要加强。一方面,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另一方面,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监管不到位使得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得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五)政府行政行为上存在思想意识的偏差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GDP为衡量标准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主流指导思想。而这样的方式无疑忽略了社会全面进步,公共医疗卫生的公共社会问题,从而暴露了政府公共服务意识不强的弱点。指导思想上的偏差会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官员的考评,政府工作的重心都倾向于经济建设,从而致使各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不惜竭泽而渔、劳民伤财的事例比比皆是,而这种“唯GDP论”的做法不仅没有实际起到建设地方的效果,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与建议
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必須首先塑造新形势下政府的正确角色,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才能根据政府角色来重新定位和科学行使政府的职能,切实做到“到位、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如何有效化解风险、迎接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是我们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必须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科学合理界定政府职能
政府角色转变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方向性选择,具体来说,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契合以下四个方向,一是服务型政府。政府应实现由过去重管理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注重公共服务为中心的转变。政府应树立“服务政府”理念,明确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二是有限政府。改变“全能政府”传统模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建立具有广泛社会参与的有限高效型政府。三是有效政府。强调政府的行政效率与效果。在政府职能范围内,发挥最大作用,处理好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四是法治政府。要加快政府法治建设,强化政府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在法律与制度框架内来实施政府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因此,我国政府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经济调节方面,政府要加快健全宏观调控体系,重点搞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和指导协调,进一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市场监管方面,政府要着力解决管理职能分割和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和社会成本,使违法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高于预期收益,形成自我约束机制。社会管理方面,政府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管理规则,丰富管理手段,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体参与和竞争的环境,平等地保护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应随着经济的发展相应增加对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群众文化、人口计生、公用事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切实解决好城乡和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低收入阶层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等突出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切实强化市场监督职能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督还比较薄弱,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严重,加上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等原因使得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突出表现为部分地区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偷税逃税走私等。为此,必须建立现代化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新秩序。首先,要加快关于市场规范的法律法规建设,采取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行为,切实保护销售者的利益;其次,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有法必依,采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打击各种违法乱纪、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再其次在石油、电力等政府垄断领域,要切实事实政企分开,可以按照非多数主义原则,设立拥有明显独立性监管机构,并只对某个特定的政策目标负责。这样就可以使监管机构避免政治因素对其的干扰,确保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避免成为被监管对象的俘虏。 (三、)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责之一是宏观调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越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得过多过细。特别是不合理、低效率的项目审批制度,已成为影响我国投资环境、影响企业竞争能力的严重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只有摆脱了大量微观审批事项的政府,才能够研究超前性、深层次的战略性重大问题,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
因此,现阶段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构建现代政府治理模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政府治理的效率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绩效。因此,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通过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实现政府职能范围的合理化,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政府合法化基础的优化。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建构政府与市场各归其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管好和用好政府宏觀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用活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二)正确界定政府发挥作用的范围,最大化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双重作用,形成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的良性互动机制。
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核心环节。政府要以削减行政审批项目为突破口,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管理职能,从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领域退出来,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政府可有可无,无所作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让“政之所为”与“民之所需”更好对接,政府要承担好应承担的职责,集中力量做好该做的事情。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政府职能的界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面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政府要加强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强化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收入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职能,维护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三) 3、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迫切需要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以整体的视角改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促进各个机制间的整合、有序与协同,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平台与制度载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各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致力于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着法治政府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基本要求,政府履行任何职能都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同时,要依法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樊继达教授认为“理想的政府应当是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经济调节不越位,市场监管不错位,社会管理不缺位,公共服务要到位”。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角色,对政府经济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并有效发挥政府职能,尤其是政府经济职能,切实解决政府到位、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而实现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目标。
(四、)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应履行的主要经济职能
(一)1、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确保资源合理配置
政府必须创造一个合理的制度环境来培育、规范与稳定市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确保资源有效配置。中国经济体制还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地方,因此,要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有力作用,政府必须完善宏观体制,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健全市场规制与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既要防止过度竞争所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又要消除垄断所导致的竞争不充分,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的现象。此外,要对市场竞争中的各种利益冲突进行协调,以保证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二) 2、建立和完善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确保国民经济稳定运行
“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使得政府必须有效发挥经济调控职能,特别是在进一步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中国经济与国外经济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受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更甚以前,要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必须提高政府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但是,在此过程中,需要改进和完善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要合理运用直接调控方式,尽量以间接调控为主,避免不必要的行政手段,发挥指导性的间接计划手段,优化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制定采取合理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中国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三) 3、提高社会治理与公务服务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经济改革与发展需要政府提供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及相应制度支持与服务支持,因此,政府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同时,在持续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总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使政府在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时,既能发挥经济发展的“掌舵”作用,又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服务”动力,保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 (四) 4、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民收入合理分配
在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必然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能力,使之更能适应市场化的改革需要,再者,转型时期,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现象日益突出,中国政府需要在再分配过程中发挥更有力的调节作用,尽快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存与发展权利,防止出现社会震荡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总之,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永久的课题,转变政府职能也必须付出长期的努力,它们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必将伴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过程,持续考验着党、政府、人民的能力和智慧。同时,我们也坚信,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事业的扎实推进,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有序转变,中国特色社會主义事业的发展必将进入一个崭新阶段,中华民族必将实现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M],人民出版社2012年出版。
[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12日出版。
[3] 李克强:《2014政府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2014年3月6日。
[4] 李克强:《2014全国两会答记者问》,[N],人民日报,2014年3月14日。
[5] 赵声馗、陈钰:《浅谈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经济职能定位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第14期。
[6] 刘金荣:《全面深化改革语境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研究》,[J],当代旅游(学术版)2013年第12期。
[7]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豆丁网,2013年2月27日
[8] 闫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N],黑龙江日报,2014年1月7日。
[9] 樊继达: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术报告会上的讨论发言,人民网,2012年7月11日。
【作者】:
黄如中,男,江苏省宝应县人,中共宝应县委党校教研科科长。电话: 13852182651;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叶挺路73号,邮编:225800。
【关键词】: 全面深化改革 职能转变 简政放权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各种考验和风险接踵而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对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构成了严峻的考验,同时也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把握住这些机遇,将引领我们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如何有效化解风险、迎接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是我们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必须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领域,也是经济社会文化等其他领域改革能否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关键前提,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部件和核心要素。正是职能转变
一、充分认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政府職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从根本上来说,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就是要合理界定和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正确行使政府职能。具体来说,就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是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必要性,对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政府职能是连接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社会治理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的重要结点,从某种意义上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以及党的建设体制改革都与转变政府职能的进程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程度密切相关。因此,李克强总理说,转变政府职能是本届政府的头等大事。
自1988年党中央明确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以来, 经过20多年的改革探索,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政府正在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由封闭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由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但由于改革的复杂性和渐进性,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政府职能的“越位”和“错位”,使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行政审批事项仍然较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难以有效实现,政府的“缺位”,使一些应该由政府管的事却没有管到位,尤其是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供还比较薄弱,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成效不彰,市场监管与保障社会公平的机制尚不健全。因此,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性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有助于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关系的重构,沟通协商渠道的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领域的扩大,而且有助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实现依法行政、透明行政,使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有利于建立更加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逐步清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将得以清理和废除,地方保护、市场壁垒、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保护层将会被铲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实现。三是有利于“创新型社会”的建设。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退出微观经济领域,进而加强激励创新机制和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设,对法制的完善和对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把企业的逐利行为引导到技术创新、科学管理和优质服务上来,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创新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二、当前我国政府职能实施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决定》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应该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这就清晰界定了我国政府的职能,归结起有为五大职能,即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保护环境。
当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在政府职能定位,服务内容,职能实现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深化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清,经济职能存在越位、错位与缺位现象
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总的看来,政府角色的正确定位应该是“掌舵”而不是“划桨”,但由于受转型时期体制“惯性”和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的影响,政府角色转换还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时还存在认识不清,界定不明,结果要么是政府滥用经济职权,随意插手和干涉市场运行;要么是犯本位主义错误,有利益则上,无利益则躲,该政府管的事没人管,不该管的争着管。因此,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还未完全理顺,主要就在于在政府角色定位上,还存在着许多越位、错位与缺位的问题。 同时,要持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政府要切实进行简政放权。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总的来说是强政府、弱市场,政府手中集中了太多的权力,又不能进行有效、合理的使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得到真正发挥。不少政府职能部门死抱住权力不放,不仅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更是自身利益上难以割舍,即使是下放的权力,速度太慢,效率太低,水份太多,与民争利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要全面深化改革,要推进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必须坚定不移地、持续地下放权力,切实减少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把本应属于市场和企业的权力真正还给市场和企业。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要把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跑。唯一如此,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效推进下去。
(二)政府职能实现方式不当,对微观领域的干预过多
当前,中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尚未理顺,一方面,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要求政府对国有经济进行有效管理,在此过程中,政府部门可能过多地参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国有企业的人事安排、经营管理难免干预,政府经济职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自主权和市场作用的发挥,从而在某些时候可能会干涉过度。此外,受传统“全能型”政府观念影响,政府在行使经济职能时,有时会存在“理性经济人”的行为倾向,为了实现和维护部门利益,可能滥用经济权力,从而难以摆脱“审批经济”的利益诱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过多干预,限制了市场机制的充分发挥,弱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三)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差距也扩大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明显。同时,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因此,作为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水平并不能很好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这为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四)对市场秩序的监管不到位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契约精神,政府应满足正常市场秩序所需的制度供给和维护。从当前情况来看,政府在这方面的职能发挥有所欠缺,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也需要加强。一方面,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另一方面,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监管不到位使得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得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五)政府行政行为上存在思想意识的偏差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GDP为衡量标准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主流指导思想。而这样的方式无疑忽略了社会全面进步,公共医疗卫生的公共社会问题,从而暴露了政府公共服务意识不强的弱点。指导思想上的偏差会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政府官员的考评,政府工作的重心都倾向于经济建设,从而致使各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政绩,不惜竭泽而渔、劳民伤财的事例比比皆是,而这种“唯GDP论”的做法不仅没有实际起到建设地方的效果,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与建议
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必須首先塑造新形势下政府的正确角色,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才能根据政府角色来重新定位和科学行使政府的职能,切实做到“到位、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如何有效化解风险、迎接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这是我们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必须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科学合理界定政府职能
政府角色转变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方向性选择,具体来说,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契合以下四个方向,一是服务型政府。政府应实现由过去重管理轻服务、以政府为中心到注重公共服务为中心的转变。政府应树立“服务政府”理念,明确政府职能的方向性选择。二是有限政府。改变“全能政府”传统模式,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建立具有广泛社会参与的有限高效型政府。三是有效政府。强调政府的行政效率与效果。在政府职能范围内,发挥最大作用,处理好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四是法治政府。要加快政府法治建设,强化政府法治意识与责任意识,在法律与制度框架内来实施政府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因此,我国政府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经济调节方面,政府要加快健全宏观调控体系,重点搞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和指导协调,进一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市场监管方面,政府要着力解决管理职能分割和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和社会成本,使违法违规行为的预期成本高于预期收益,形成自我约束机制。社会管理方面,政府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管理规则,丰富管理手段,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体参与和竞争的环境,平等地保护各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应随着经济的发展相应增加对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群众文化、人口计生、公用事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切实解决好城乡和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低收入阶层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等突出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切实强化市场监督职能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对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督还比较薄弱,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垄断严重,加上执法不严、管理松懈等原因使得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突出表现为部分地区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偷税逃税走私等。为此,必须建立现代化市场监管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新秩序。首先,要加快关于市场规范的法律法规建设,采取法律手段规范市场行为,切实保护销售者的利益;其次,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有法必依,采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打击各种违法乱纪、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再其次在石油、电力等政府垄断领域,要切实事实政企分开,可以按照非多数主义原则,设立拥有明显独立性监管机构,并只对某个特定的政策目标负责。这样就可以使监管机构避免政治因素对其的干扰,确保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之间保持“足够的距离”,避免成为被监管对象的俘虏。 (三、)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责之一是宏观调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越位”的现象普遍存在,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管得过多过细。特别是不合理、低效率的项目审批制度,已成为影响我国投资环境、影响企业竞争能力的严重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只有摆脱了大量微观审批事项的政府,才能够研究超前性、深层次的战略性重大问题,才能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
因此,现阶段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此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构建现代政府治理模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政府治理的效率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的绩效。因此,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通过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实现政府职能范围的合理化,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和政府合法化基础的优化。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型,建构政府与市场各归其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切入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管好和用好政府宏觀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用活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二)正确界定政府发挥作用的范围,最大化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双重作用,形成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政府服务水平的良性互动机制。
2、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核心环节。政府要以削减行政审批项目为突破口,简政放权,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管理职能,从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领域退出来,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政府可有可无,无所作为。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是让“政之所为”与“民之所需”更好对接,政府要承担好应承担的职责,集中力量做好该做的事情。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政府职能的界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面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政府要加强宏观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强化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收入分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职能,维护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三) 3、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迫切需要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以整体的视角改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促进各个机制间的整合、有序与协同,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平台与制度载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各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致力于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着法治政府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的基本要求,政府履行任何职能都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同时,要依法规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樊继达教授认为“理想的政府应当是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经济调节不越位,市场监管不错位,社会管理不缺位,公共服务要到位”。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角色,对政府经济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并有效发挥政府职能,尤其是政府经济职能,切实解决政府到位、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从而实现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目标。
(四、)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应履行的主要经济职能
(一)1、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确保资源合理配置
政府必须创造一个合理的制度环境来培育、规范与稳定市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确保资源有效配置。中国经济体制还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地方,因此,要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有力作用,政府必须完善宏观体制,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健全市场规制与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既要防止过度竞争所造成的资源浪费现象,又要消除垄断所导致的竞争不充分,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的现象。此外,要对市场竞争中的各种利益冲突进行协调,以保证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二) 2、建立和完善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确保国民经济稳定运行
“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使得政府必须有效发挥经济调控职能,特别是在进一步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中国经济与国外经济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受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更甚以前,要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发展,必须提高政府宏观经济调控能力。但是,在此过程中,需要改进和完善政府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要合理运用直接调控方式,尽量以间接调控为主,避免不必要的行政手段,发挥指导性的间接计划手段,优化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制定采取合理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中国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三) 3、提高社会治理与公务服务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经济改革与发展需要政府提供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及相应制度支持与服务支持,因此,政府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同时,在持续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总量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使政府在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时,既能发挥经济发展的“掌舵”作用,又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服务”动力,保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 (四) 4、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民收入合理分配
在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必然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能力,使之更能适应市场化的改革需要,再者,转型时期,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现象日益突出,中国政府需要在再分配过程中发挥更有力的调节作用,尽快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保证低收入群体的生存与发展权利,防止出现社会震荡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总之,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永久的课题,转变政府职能也必须付出长期的努力,它们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必将伴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过程,持续考验着党、政府、人民的能力和智慧。同时,我们也坚信,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事业的扎实推进,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有序转变,中国特色社會主义事业的发展必将进入一个崭新阶段,中华民族必将实现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M],人民出版社2012年出版。
[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人民出版社2013年11月12日出版。
[3] 李克强:《2014政府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2014年3月6日。
[4] 李克强:《2014全国两会答记者问》,[N],人民日报,2014年3月14日。
[5] 赵声馗、陈钰:《浅谈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政府经济职能定位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第14期。
[6] 刘金荣:《全面深化改革语境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研究》,[J],当代旅游(学术版)2013年第12期。
[7]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豆丁网,2013年2月27日
[8] 闫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N],黑龙江日报,2014年1月7日。
[9] 樊继达: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术报告会上的讨论发言,人民网,2012年7月11日。
【作者】:
黄如中,男,江苏省宝应县人,中共宝应县委党校教研科科长。电话: 13852182651;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叶挺路73号,邮编:22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