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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日前,温家宝表示,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
《求是》杂志发表温家宝总理重要文章,纵论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
2012年1月16日出版的第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重要文章:《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
文章系统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指出,这些年中央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集中力量办了很多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三农”发展进入又一个“黄金期”。
文章重点对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关于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等重大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要求作了深入阐述。
文章指出,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绝不可忽视农业现代化。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持续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将来农业经营形式会多样化,但家庭经营任何时候都是最基本的形式。培养一代新型农民,鼓励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事关农业长远发展,要作为一项基础性重大工程来抓。
文章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
文章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文章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从事“三农”工作的同志,要善于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文章分四个部分:一、充分肯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二、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几个重大问题;三、努力确保2012年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四、不断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政府网)最高法要求全面排查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优先安排解决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
通知要求,对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案件总数、种类等情况,研究提出对策。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对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要及时受理或处理,优先安排解决。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申请执行费、实际执行支出等费用。
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要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可根据各地司法救助的规定,及时给予执行救助。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按照申请人请求或者按照规定流程及时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根据情况强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恶意拖欠、携款逃匿等行为依法追究规避执行的责任,依法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青年报》)
2012年农垦总产瞄准600亿斤
从农业部获悉,2012年全国农垦系统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粮棉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切实壮大农垦主导产业和企业实力;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经济政治权益,增强农垦的凝聚力,努力实现农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农垦生产总值4440亿元,增长9%以上;人均纯收入9610元,增长7%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012年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
日前,农业部公布了《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方案》提出,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针对当前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企业多小散、制售假劣种子现象多发等问题,坚决退出一批品种、清理一批企业。2012年种子执法年的重点作物包括玉米、水稻、棉花等。
《方案》目标提出,各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12年4月底前,对未按《方案》要求按期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按程序公示后予以退出;继续退出不适宜推广种植的品种。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屡次违法违规,或多次被举报投诉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加大种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2012年3-5月,在春季种子销售旺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以种子市场及基层种子门市部为重点的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2012年5-6月和7-8月,在种子生产苗期和制种关键时蝴,省级、地市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8-9月,在秋季种子销售旺季,组织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农民日报》)
2011年江两农村居民比人均纯收入首次超千元
2012年1月17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2011年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495元,较2010年增长13.0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892元,比上年增长19.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双双好于全年预期。
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103元,是历史上首次增千元,增幅比全国高1.2个百分点,增幅在中部各省第二位、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3.2%,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
工资收入的增加也是促进农民增收主要原因。去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34.5元,比上年增加539.9元,增长22.6名,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48.9%。
另外,农村家庭经营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421.4元,比上年增加502元,增长17.2%,对增收的贡献率为45.5%。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增长17.6%,二、三产业纯收入增长15.7%。
(今视网)
《求是》杂志发表温家宝总理重要文章,纵论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
2012年1月16日出版的第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重要文章:《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
文章系统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指出,这些年中央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集中力量办了很多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三农”发展进入又一个“黄金期”。
文章重点对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关于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等重大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要求作了深入阐述。
文章指出,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绝不可忽视农业现代化。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持续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将来农业经营形式会多样化,但家庭经营任何时候都是最基本的形式。培养一代新型农民,鼓励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事关农业长远发展,要作为一项基础性重大工程来抓。
文章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
文章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文章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从事“三农”工作的同志,要善于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文章分四个部分:一、充分肯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二、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几个重大问题;三、努力确保2012年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四、不断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国政府网)最高法要求全面排查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优先安排解决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
通知要求,对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案件总数、种类等情况,研究提出对策。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对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要及时受理或处理,优先安排解决。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申请执行费、实际执行支出等费用。
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要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可根据各地司法救助的规定,及时给予执行救助。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按照申请人请求或者按照规定流程及时主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根据情况强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恶意拖欠、携款逃匿等行为依法追究规避执行的责任,依法处罚。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青年报》)
2012年农垦总产瞄准600亿斤
从农业部获悉,2012年全国农垦系统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加快发展,不断提高粮棉胶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示范带动能力,切实壮大农垦主导产业和企业实力;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经济政治权益,增强农垦的凝聚力,努力实现农垦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农垦生产总值4440亿元,增长9%以上;人均纯收入9610元,增长7%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以上。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2012年继续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
日前,农业部公布了《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方案》提出,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针对当前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企业多小散、制售假劣种子现象多发等问题,坚决退出一批品种、清理一批企业。2012年种子执法年的重点作物包括玉米、水稻、棉花等。
《方案》目标提出,各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于2012年4月底前,对未按《方案》要求按期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按程序公示后予以退出;继续退出不适宜推广种植的品种。对已停止种子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屡次违法违规,或多次被举报投诉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注销或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加大种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2012年3-5月,在春季种子销售旺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以种子市场及基层种子门市部为重点的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2012年5-6月和7-8月,在种子生产苗期和制种关键时蝴,省级、地市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种子生产基地巡查行动,8-9月,在秋季种子销售旺季,组织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农民日报》)
2011年江两农村居民比人均纯收入首次超千元
2012年1月17日,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获悉,2011年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495元,较2010年增长13.0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892元,比上年增长19.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双双好于全年预期。
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1103元,是历史上首次增千元,增幅比全国高1.2个百分点,增幅在中部各省第二位、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13.2%,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
工资收入的增加也是促进农民增收主要原因。去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934.5元,比上年增加539.9元,增长22.6名,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48.9%。
另外,农村家庭经营收入较快增长。全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421.4元,比上年增加502元,增长17.2%,对增收的贡献率为45.5%。其中,第一产业纯收入增长17.6%,二、三产业纯收入增长15.7%。
(今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