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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人们面对灾难、危机时,如果处理得好,人们会尽快摆脱不良情绪的困扰,使危机转化,使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如果处理不好,则会产生不良后果,如心理问题,甚至心理障碍。对于社会而言,处理得好与不好则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文章从新的视角对灾后心理干预的必要性,目前我国灾后心理干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机制体系的构建几方面作了论述,以期对我国灾后心理干预工作的完善与进步有所奉献。
关键词:危机事件;心理干预;以人为本
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各种各样的灾难。灾难造成的损失包括物质上的和心理上的,而心理创伤因更难以平复受到更多关注。因此,一种全新的救灾方式——灾后心理干预便诞生了。灾后心理干预就是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心理专业人员通过交谈、抚慰、疏导等方式,帮助心理失衡者进行调整,帮助他们从危机状态中走出来,尽快恢复正常心理状态的一种治疗方式。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爆发里氏8.0级地震,灾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灾区群众经历的不但是身体上的折磨,而且是沉重的心理打击。在灾后重建时,需要心理医生的积极干预,及时地为受灾人群提供心理救援,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稳定情绪、化解悲伤,减轻灾后长久的心灵创伤;心理干预还能帮助救援者稳定局面,帮助他们进行心理恢复,使其能更有
成效地投入救援工作。
一、灾后心理干预的必要性
㈠灾后心理干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汶川大地震灾害破坏之严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都是历史罕见。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无法释放的压力会扭曲心理,并进而铤而走险,危害社会。及时有效地对受灾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努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救援工作,使他们尽早接受现实,让他们逐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端正态度,形成和谐的心理,努力奋斗,重建家园,能够增强受灾地区的发展活力,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㈡灾后心理干预是人道主义关怀的具体体现
灾难性危机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心理危机,不但危害大,而且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每一个见证灾害的人可能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心理干预不能及时跟上,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就会出现一系列心理、生理和行为的改变,严重者可能会影响几年、几十年,甚至伴随终生。资料显示,唐山大地震后二十年,心理医生对当年的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几乎所有的人当时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有些人至今还没有完全摆脱地震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汶川地震中,中国迅速有效的抗震救灾,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生命的关爱,赢得了世界的钦佩和赞扬。设立全国哀悼日,国旗低垂,举国同哀,以这种庄严的方式对不幸遇难者以国家级的最高尊重,倾注了全国人民的怀念和追思之情,使遇难者得到最崇高的祭奠,使生者得到最深切的慰藉。
二、目前我国灾后心理干预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心理干预是一个新兴的学科,缺少专门的研究机构和应用机构,在世界上还处于中下等水平,心理干预在理论探索和实践上都处于起步阶段。
㈠认识上存在偏差
心理干预在灾难救助中的深远意义远未被人熟知。人们对心理干预普遍存在认识误区:(1)认为心理干预就是治疗精神病。有些人把心理问题和精神病等同视之,即使意识到自己的心理有问题,迫于面子,也不愿意去找心理医生进行心理干预。(2)认为金钱的赔偿可以代替一切,心理干预没有必要。不重视遇难者家属的心理创伤,认为钱财的救助在短期内就可以见效,认为赔偿工作一结束,也就表明事故处理的结束。认为:事都出了,给点安慰有什么用?
㈡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灾后心理干预在国外一些国家已广泛开展,但在我国因多方面原因而起步很晚。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通过法律的形式来确保受灾人员心理问题的解决,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并实施了《精神卫生法》。而我国的《精神卫生法》从1985年草拟以来,至今已十五易其稿,经过长达20多年的反复调研、修改,《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形成,现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精神卫生法》草案虽已完成,但最终何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精神卫生法》何时出台还是个未知数。
㈢专业心理救援工作者匮乏
灾难后所进行的心理干预不同于一般的心理咨询,是专业性很高的一项工作,因而对医师的要求非常高,需要医师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我国自然灾害、人为灾害频发,平均每年2亿以上人群受到各种危机事件的影响。与这个现实状况形成明显差距的是:目前全国能够从事灾害心理干预的专业人员不足300人,受过心理干预培训的人员也不到400人,相对于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国情和庞大的受灾人群,这些心理干预人员能直接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远远无法适应灾害事故出现后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心理干预的需求。
三、对我国开展灾后心理干预工作的几点建议
㈠提高全民意识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心理问题对我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的重要性,要让人们知道心理干预工作能够促进灾后的重建。其次,政府要在灾难救助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国务院决定,从5月19日至21日的三天为“全国哀悼日”,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㈡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把心理干预纳入灾害事故救援程序之中的工作才刚刚起步,在很多方面还不完善。因此,为了使公民在遇到灾难时能获得心理上的帮助,应尽快为心理干预立法,使心理干预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一是要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应该就心理干预的实施机构、资金来源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要完善各类应对灾难性危机事件的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法规里面增加心理干预的内容。
㈢加强心理干预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一是国家应扩大心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这是量上的提高。心理干预是非常专业的工作,需要通过长期的、正规的院校教育及持续不断的临床实践来学习。因此我们要在全国的医科类大专院校中,广泛开设以培养心理医生为主要目标的医学心理学专业。二是应在各省市分别建立专业人员储备库。这样,在灾难发生时,就可以尽快从专业人员储备库中抽调人员组成心理干预队伍,实施紧急干预措施。
四、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机制体系的构建
为了将灾后心理干预纳入各级政府备灾、救灾的整体工作中,为了从总体上全面、系统地掌控灾情,并及时控制和缓解受灾群众的心理危机,促进灾后心理健康恢复和重建,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机制必须形成一定的体系。灾后心理干预机制体系的构建应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㈠组织和咨询系统
这一系统包括建立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人员储备库。按照不同层次和任务应如下建立:
1.心理干预专家委员会。其任务是在平时对心理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培训,危机出现时参与决策和组织专业心理干预队伍。
2.接受过专业培训,具有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知识,可以进行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的专业人员。其任务是在遇到灾难性危机事件时参与心理干预工作,并指导准专业人员工作。
3.接受过一定培训,具有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一般知识,可以进行危机时期热线服务和社区服务的准专业人员。其任务是在发生危机时从事热线服务及社区心理卫生服务。
㈡新闻媒体报道系统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巨大作用,应基本做到如下几点:一是为维持可信度和公信力,新闻界应如实报道,这也是新闻界的第一职业守则。二是新闻媒体应重点报道加强安全措施、灾情好转的信息,这样可以鼓舞大家抗震救灾的勇气和决心。三是国际、中央及地方各有关部门应和新闻界合作,制定新闻报道指导原则和公共信息发布政策,使大众获取及时、准确、可靠、一致的信息。
汶川大地震,震后18分钟媒体就报道了国家地震局发布的消息,紧接着,网络、电台、电视、报纸,全方位地报道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这场抗震救灾。信息和受众面对面,给人强烈震撼,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国际社会也很快伸出援助之手。
㈢紧急处置系统
在灾难性危机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迅速成立心理干预小组,参与整体应急心理干预。24小时后,全部心理干预人员到位,进入现场。根据受灾人群的不同分类,形成不同的紧急干预措施,同时根据受灾特点和人群特征,选择适合的干预模式,为灾区群众提供减灾赈灾服务。
虽然我国灾后紧急心理干预系统还不完善,但我们看到,汶川地震后全国著名的心理问题专家杨凤池、孙云晓及大批全国各地心理卫生专家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区,为群众做心理干预工作。首批特殊心理援助队于2008年5月30日赴川。
五、前景及展望
我国政府目前已经开始关注这方面的工作。2003年非典过后,卫生部组织了一批专家对灾后的心理干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于2003年1月提出了心理干预预案大纲的草案。2004年5月至7月,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再次组织专家对心理干预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讨论,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心理干预预案。在这些会议上,专家一致认为应建立专门的灾后危机心理干预队伍,在出现重大灾难和危机事件时,心理干预应成为灾难和危机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震灾害发生后,成都市四医院立即启动重大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对伤员及家属开展心理干预,提供心理支持。5月14日,首批配备心理医生的浙江省医疗救援队携带药品、必备医疗器械等物品飞赴四川地震灾区救援;卫生部也正在大规模从全国各省市的医院抽调精神、心理医生组建医疗队服务灾区。
随着我国救灾理念的更新、救灾能力的增强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强灾后心理干预,全方位地救助灾民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的心理干预系统建设将取得更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龙迪.心理危机的概念、类别、演变和结局[J].青年研究,1998.(12):42-45.
[2]抗震救灾彰显以人为本.[EB∕OL].http:∥www.sina.com.cn.2008-05-21.
[3]专家呼吁加紧培训心理干预专业人员.[EB∕OL].http:∥www.renmin.com.cn.
[4](以)德罗尔.逆境中的政策制定[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
[5]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关键词:危机事件;心理干预;以人为本
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地会遭受各种各样的灾难。灾难造成的损失包括物质上的和心理上的,而心理创伤因更难以平复受到更多关注。因此,一种全新的救灾方式——灾后心理干预便诞生了。灾后心理干预就是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心理专业人员通过交谈、抚慰、疏导等方式,帮助心理失衡者进行调整,帮助他们从危机状态中走出来,尽快恢复正常心理状态的一种治疗方式。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爆发里氏8.0级地震,灾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灾区群众经历的不但是身体上的折磨,而且是沉重的心理打击。在灾后重建时,需要心理医生的积极干预,及时地为受灾人群提供心理救援,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稳定情绪、化解悲伤,减轻灾后长久的心灵创伤;心理干预还能帮助救援者稳定局面,帮助他们进行心理恢复,使其能更有
成效地投入救援工作。
一、灾后心理干预的必要性
㈠灾后心理干预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汶川大地震灾害破坏之严重、人员伤亡之多、救灾难度之大都是历史罕见。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会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无法释放的压力会扭曲心理,并进而铤而走险,危害社会。及时有效地对受灾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努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救援工作,使他们尽早接受现实,让他们逐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端正态度,形成和谐的心理,努力奋斗,重建家园,能够增强受灾地区的发展活力,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㈡灾后心理干预是人道主义关怀的具体体现
灾难性危机事件发生后所造成的心理危机,不但危害大,而且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每一个见证灾害的人可能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心理干预不能及时跟上,一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就会出现一系列心理、生理和行为的改变,严重者可能会影响几年、几十年,甚至伴随终生。资料显示,唐山大地震后二十年,心理医生对当年的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几乎所有的人当时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有些人至今还没有完全摆脱地震所造成的心理阴影。汶川地震中,中国迅速有效的抗震救灾,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生命的关爱,赢得了世界的钦佩和赞扬。设立全国哀悼日,国旗低垂,举国同哀,以这种庄严的方式对不幸遇难者以国家级的最高尊重,倾注了全国人民的怀念和追思之情,使遇难者得到最崇高的祭奠,使生者得到最深切的慰藉。
二、目前我国灾后心理干预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心理干预是一个新兴的学科,缺少专门的研究机构和应用机构,在世界上还处于中下等水平,心理干预在理论探索和实践上都处于起步阶段。
㈠认识上存在偏差
心理干预在灾难救助中的深远意义远未被人熟知。人们对心理干预普遍存在认识误区:(1)认为心理干预就是治疗精神病。有些人把心理问题和精神病等同视之,即使意识到自己的心理有问题,迫于面子,也不愿意去找心理医生进行心理干预。(2)认为金钱的赔偿可以代替一切,心理干预没有必要。不重视遇难者家属的心理创伤,认为钱财的救助在短期内就可以见效,认为赔偿工作一结束,也就表明事故处理的结束。认为:事都出了,给点安慰有什么用?
㈡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灾后心理干预在国外一些国家已广泛开展,但在我国因多方面原因而起步很晚。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通过法律的形式来确保受灾人员心理问题的解决,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并实施了《精神卫生法》。而我国的《精神卫生法》从1985年草拟以来,至今已十五易其稿,经过长达20多年的反复调研、修改,《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终于形成,现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精神卫生法》草案虽已完成,但最终何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精神卫生法》何时出台还是个未知数。
㈢专业心理救援工作者匮乏
灾难后所进行的心理干预不同于一般的心理咨询,是专业性很高的一项工作,因而对医师的要求非常高,需要医师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我国自然灾害、人为灾害频发,平均每年2亿以上人群受到各种危机事件的影响。与这个现实状况形成明显差距的是:目前全国能够从事灾害心理干预的专业人员不足300人,受过心理干预培训的人员也不到400人,相对于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国情和庞大的受灾人群,这些心理干预人员能直接提供的服务十分有限,远远无法适应灾害事故出现后对遇难者家属进行心理干预的需求。
三、对我国开展灾后心理干预工作的几点建议
㈠提高全民意识
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心理问题对我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的重要性,要让人们知道心理干预工作能够促进灾后的重建。其次,政府要在灾难救助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国务院决定,从5月19日至21日的三天为“全国哀悼日”,这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
㈡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把心理干预纳入灾害事故救援程序之中的工作才刚刚起步,在很多方面还不完善。因此,为了使公民在遇到灾难时能获得心理上的帮助,应尽快为心理干预立法,使心理干预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一是要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精神卫生法》应该就心理干预的实施机构、资金来源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要完善各类应对灾难性危机事件的法律法规,在这些法律法规里面增加心理干预的内容。
㈢加强心理干预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
一是国家应扩大心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规模,这是量上的提高。心理干预是非常专业的工作,需要通过长期的、正规的院校教育及持续不断的临床实践来学习。因此我们要在全国的医科类大专院校中,广泛开设以培养心理医生为主要目标的医学心理学专业。二是应在各省市分别建立专业人员储备库。这样,在灾难发生时,就可以尽快从专业人员储备库中抽调人员组成心理干预队伍,实施紧急干预措施。
四、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机制体系的构建
为了将灾后心理干预纳入各级政府备灾、救灾的整体工作中,为了从总体上全面、系统地掌控灾情,并及时控制和缓解受灾群众的心理危机,促进灾后心理健康恢复和重建,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机制必须形成一定的体系。灾后心理干预机制体系的构建应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㈠组织和咨询系统
这一系统包括建立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业人员储备库。按照不同层次和任务应如下建立:
1.心理干预专家委员会。其任务是在平时对心理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培训,危机出现时参与决策和组织专业心理干预队伍。
2.接受过专业培训,具有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知识,可以进行灾难性危机事件心理干预的专业人员。其任务是在遇到灾难性危机事件时参与心理干预工作,并指导准专业人员工作。
3.接受过一定培训,具有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一般知识,可以进行危机时期热线服务和社区服务的准专业人员。其任务是在发生危机时从事热线服务及社区心理卫生服务。
㈡新闻媒体报道系统
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巨大作用,应基本做到如下几点:一是为维持可信度和公信力,新闻界应如实报道,这也是新闻界的第一职业守则。二是新闻媒体应重点报道加强安全措施、灾情好转的信息,这样可以鼓舞大家抗震救灾的勇气和决心。三是国际、中央及地方各有关部门应和新闻界合作,制定新闻报道指导原则和公共信息发布政策,使大众获取及时、准确、可靠、一致的信息。
汶川大地震,震后18分钟媒体就报道了国家地震局发布的消息,紧接着,网络、电台、电视、报纸,全方位地报道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这场抗震救灾。信息和受众面对面,给人强烈震撼,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国际社会也很快伸出援助之手。
㈢紧急处置系统
在灾难性危机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迅速成立心理干预小组,参与整体应急心理干预。24小时后,全部心理干预人员到位,进入现场。根据受灾人群的不同分类,形成不同的紧急干预措施,同时根据受灾特点和人群特征,选择适合的干预模式,为灾区群众提供减灾赈灾服务。
虽然我国灾后紧急心理干预系统还不完善,但我们看到,汶川地震后全国著名的心理问题专家杨凤池、孙云晓及大批全国各地心理卫生专家都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区,为群众做心理干预工作。首批特殊心理援助队于2008年5月30日赴川。
五、前景及展望
我国政府目前已经开始关注这方面的工作。2003年非典过后,卫生部组织了一批专家对灾后的心理干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于2003年1月提出了心理干预预案大纲的草案。2004年5月至7月,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再次组织专家对心理干预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讨论,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心理干预预案。在这些会议上,专家一致认为应建立专门的灾后危机心理干预队伍,在出现重大灾难和危机事件时,心理干预应成为灾难和危机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震灾害发生后,成都市四医院立即启动重大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对伤员及家属开展心理干预,提供心理支持。5月14日,首批配备心理医生的浙江省医疗救援队携带药品、必备医疗器械等物品飞赴四川地震灾区救援;卫生部也正在大规模从全国各省市的医院抽调精神、心理医生组建医疗队服务灾区。
随着我国救灾理念的更新、救灾能力的增强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加强灾后心理干预,全方位地救助灾民已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的心理干预系统建设将取得更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龙迪.心理危机的概念、类别、演变和结局[J].青年研究,1998.(12):42-45.
[2]抗震救灾彰显以人为本.[EB∕OL].http:∥www.sina.com.cn.2008-05-21.
[3]专家呼吁加紧培训心理干预专业人员.[EB∕OL].http:∥www.renmin.com.cn.
[4](以)德罗尔.逆境中的政策制定[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
[5]丁煌.西方行政学说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