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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中国城镇化水平长期停滞不前。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和社会控制的放松,中国已经进入城镇化发展快车道。30年中,中国城镇化水平提升了约30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即将超过50%。但相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工业化水平来看,中国城镇化程度仍然滞后了近10个百分点。
城镇化现状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若干以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为核心的城市集群,如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三大城市群,沿长江、沿陇海铁路、哈大沈大、沿京广铁路、济青烟威、绵德成渝沿线、沿南昆铁路七大城市带,此外,以各省省会和自治区首府为核心还构成了约三十个城市圈。
城镇化率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城镇化率越高,根据2009年数据计算,各地区人均产出与城镇化率的相关系数高达0.872,存在极高的相关性。中国的政治中心也通常吸纳了大量的经济资源,并发展出一系列相关服务产业,加速了城镇化发展速度。
由于中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各地的城镇化发展程度大相径庭。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是中国城镇化率最高的地区,城镇化率依次高达85.0%、88.6%和78.01%,在各省和自治区中,广东的城镇化水平最高,达到63.4%,而西藏的城镇化率最低,仅为23.8%。
总体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城镇化水平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整体城镇化率为57.0%,中部地区为43.4%,西部地区为36.4%(如图1)。
中国城镇发展的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是把原来的农村工商业和交通中心进行改建扩建,提升行政级别,更改行政区划,建成新城镇。二是把原有旧城的近郊地区划为城镇新区,征收农民土地,投资发展工商服务业,使得近郊农村变成城市的一部分。
由于旧城扩大可能产生超级城市,导致大城市病,因此中央政府较为倾向于前一种发展路径,但由于旧城占有大量的经济政治资源,财力雄厚,在实践中旧城扩张仍然是城镇发展的主要途径。
城镇化发展滞后
虽然过去30年中国城镇化高速发展,但相比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依然偏低。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严格的城乡人口流动控制,中国的城乡发展严重二元化,城镇化显著滞后。以1980年为例,仅有2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城镇,却有约30%的非农业就业人口,约70%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自非农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农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且部分小工业企业分布在农村,而这种分散化的工业布局经济效率较低,违背经济规律。在过去30年中,非农业产出比例、非农业就业比例都大幅增长。从1980年到2009年,中国非农产出占总产出的比例从70%上升至90%,非农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从30%上升到60%。与之相比,城镇化率增速也很快,但差距并没有明显缩小(如图2)。
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城镇化率明显比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以韩国为例,到1989年,韩国经济中90%的产出来自于非农业部门,与中国2009年类似,但当时韩国非农业部门就业比例占总就业人数的80.4%,城镇化率达72%。与之相比,中国城镇化率至少比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低10%。
那么,造成中国城镇化滞后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是户籍制度和福利非均等化影响城镇化发展。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建立了严密的户籍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人口流动。随着中国社会发展,户籍制度逐渐与社会福利相联系,成为一种福利歧视依据。医疗、养老、补贴等福利通常又与户籍制度相联系,非本地户籍的孩子入学和升学也受到一定的歧视,优质教育资源往往只对本地户籍人口开放。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通常只招收本地户籍居民,部分城市还把购车、购房、甚至使用后付费电话等消费与户籍相联系,非本地户籍者受一定限制。而与之相反,居民的纳税责任却与户籍无关。
农民工在城市中无法享受到基本福利,特别是子女教育和养老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很多人因此放弃在城市中长期定居,所以不能成为彻底的城市人,完成城镇化。
二是中国的城镇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模式造成在城市定居成本高昂,抑制城镇化发展。中国各城镇虽然都有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供给,但供不应求,而且政府通常只对有本地户籍的居民提供。因此,进城农民工基本上无法享受到住房福利。而中国房地产价格持续高涨,农民工基本不可能买房,甚至也无法承担起条件相对较好房屋的租金。
有些企业为了给员工解决居住问题,通常采取建立集体宿舍让外地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居住,但这种居住环境只适合员工个人而不能满足整个家庭的居住需求。因此,农民工通常只能把家人留在农村,只身一人进城打工,这使得他们无法彻底进城。
三是受农村土地制度限制,农村居民最重要的财产——土地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影响农民进城、城镇化发展。根据目前的土地制度,只有通过政府规划和征收,才能把农村土地转变用途,变成城市用地,用于工业发展或是建造住房,但政府征收土地通常只按农业产出的价值进行补偿,远远低于其未来的实际价值。因此,在目前的制度下,农民无法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套现。
如果农民要离开农村在城镇长期定居,就必须放弃农村土地,通常只能得到很少甚至没有补偿。因此,很多农民即使长期进城工作谋生,也不愿放弃农村身份并因此失去土地,于是选择让部分家人在农村“留守”,这样就无法真正城镇化。
城镇化滞后的影响
一是使农村劳动力受到限制,无法得以有效利用。一方面,由于很多农民无法在城市中扎根,而表现为“城乡两栖”,进城工作的固定成本增加,部分剩余劳动力放弃进城工作,从而造成劳动力浪费。近年来,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不断爆发用工荒,但农村仍有相当部分的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即使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由于缺乏稳定的预期,企业和工人双方都不愿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因为对双方而言,均无法判断投资是否能够获得正收益。因此,农民工的劳动力素质无法提升,技术类工作技能严重匮乏,产业升级受到阻碍。
为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部分乡村发展乡镇企业,但由于缺乏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经济效益不高。虽有一些乡镇企业在运营,但生产技术落后,且产品质量不高,并常常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这些企业虽然部分解决了农民就业问题,但效率低下,常常污染环境,问题多多。
二是使一部分长期进城但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的农民工成为边缘人。大量农民工因无法在城市扎根,年纪大以后就会返回农村,但也有部分农民工由于种种原因,在城市中长期停留下来,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城打工后感受到城乡差距,更向往城镇,希望在城镇中长期定居。但由于不能享受基本社会福利,生长生活条件较差,与城镇原有居民形成隔阂。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居住地往往都与本地原有居民泾
城镇化现状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若干以经济中心和政治中心为核心的城市集群,如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三大城市群,沿长江、沿陇海铁路、哈大沈大、沿京广铁路、济青烟威、绵德成渝沿线、沿南昆铁路七大城市带,此外,以各省省会和自治区首府为核心还构成了约三十个城市圈。
城镇化率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城镇化率越高,根据2009年数据计算,各地区人均产出与城镇化率的相关系数高达0.872,存在极高的相关性。中国的政治中心也通常吸纳了大量的经济资源,并发展出一系列相关服务产业,加速了城镇化发展速度。
由于中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各地的城镇化发展程度大相径庭。北京、上海、天津三个直辖市是中国城镇化率最高的地区,城镇化率依次高达85.0%、88.6%和78.01%,在各省和自治区中,广东的城镇化水平最高,达到63.4%,而西藏的城镇化率最低,仅为23.8%。
总体来看,东部沿海地区城镇化水平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整体城镇化率为57.0%,中部地区为43.4%,西部地区为36.4%(如图1)。
中国城镇发展的路径主要有两条:一是把原来的农村工商业和交通中心进行改建扩建,提升行政级别,更改行政区划,建成新城镇。二是把原有旧城的近郊地区划为城镇新区,征收农民土地,投资发展工商服务业,使得近郊农村变成城市的一部分。
由于旧城扩大可能产生超级城市,导致大城市病,因此中央政府较为倾向于前一种发展路径,但由于旧城占有大量的经济政治资源,财力雄厚,在实践中旧城扩张仍然是城镇发展的主要途径。
城镇化发展滞后
虽然过去30年中国城镇化高速发展,但相比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依然偏低。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严格的城乡人口流动控制,中国的城乡发展严重二元化,城镇化显著滞后。以1980年为例,仅有2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城镇,却有约30%的非农业就业人口,约70%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自非农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农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且部分小工业企业分布在农村,而这种分散化的工业布局经济效率较低,违背经济规律。在过去30年中,非农业产出比例、非农业就业比例都大幅增长。从1980年到2009年,中国非农产出占总产出的比例从70%上升至90%,非农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从30%上升到60%。与之相比,城镇化率增速也很快,但差距并没有明显缩小(如图2)。
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城镇化率明显比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以韩国为例,到1989年,韩国经济中90%的产出来自于非农业部门,与中国2009年类似,但当时韩国非农业部门就业比例占总就业人数的80.4%,城镇化率达72%。与之相比,中国城镇化率至少比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低10%。
那么,造成中国城镇化滞后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是户籍制度和福利非均等化影响城镇化发展。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建立了严密的户籍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人口流动。随着中国社会发展,户籍制度逐渐与社会福利相联系,成为一种福利歧视依据。医疗、养老、补贴等福利通常又与户籍制度相联系,非本地户籍的孩子入学和升学也受到一定的歧视,优质教育资源往往只对本地户籍人口开放。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通常只招收本地户籍居民,部分城市还把购车、购房、甚至使用后付费电话等消费与户籍相联系,非本地户籍者受一定限制。而与之相反,居民的纳税责任却与户籍无关。
农民工在城市中无法享受到基本福利,特别是子女教育和养老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很多人因此放弃在城市中长期定居,所以不能成为彻底的城市人,完成城镇化。
二是中国的城镇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模式造成在城市定居成本高昂,抑制城镇化发展。中国各城镇虽然都有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廉租房供给,但供不应求,而且政府通常只对有本地户籍的居民提供。因此,进城农民工基本上无法享受到住房福利。而中国房地产价格持续高涨,农民工基本不可能买房,甚至也无法承担起条件相对较好房屋的租金。
有些企业为了给员工解决居住问题,通常采取建立集体宿舍让外地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居住,但这种居住环境只适合员工个人而不能满足整个家庭的居住需求。因此,农民工通常只能把家人留在农村,只身一人进城打工,这使得他们无法彻底进城。
三是受农村土地制度限制,农村居民最重要的财产——土地无法以合理价格变现,影响农民进城、城镇化发展。根据目前的土地制度,只有通过政府规划和征收,才能把农村土地转变用途,变成城市用地,用于工业发展或是建造住房,但政府征收土地通常只按农业产出的价值进行补偿,远远低于其未来的实际价值。因此,在目前的制度下,农民无法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套现。
如果农民要离开农村在城镇长期定居,就必须放弃农村土地,通常只能得到很少甚至没有补偿。因此,很多农民即使长期进城工作谋生,也不愿放弃农村身份并因此失去土地,于是选择让部分家人在农村“留守”,这样就无法真正城镇化。
城镇化滞后的影响
一是使农村劳动力受到限制,无法得以有效利用。一方面,由于很多农民无法在城市中扎根,而表现为“城乡两栖”,进城工作的固定成本增加,部分剩余劳动力放弃进城工作,从而造成劳动力浪费。近年来,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不断爆发用工荒,但农村仍有相当部分的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即使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由于缺乏稳定的预期,企业和工人双方都不愿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因为对双方而言,均无法判断投资是否能够获得正收益。因此,农民工的劳动力素质无法提升,技术类工作技能严重匮乏,产业升级受到阻碍。
为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部分乡村发展乡镇企业,但由于缺乏集群效应和规模效应,经济效益不高。虽有一些乡镇企业在运营,但生产技术落后,且产品质量不高,并常常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这些企业虽然部分解决了农民就业问题,但效率低下,常常污染环境,问题多多。
二是使一部分长期进城但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的农民工成为边缘人。大量农民工因无法在城市扎根,年纪大以后就会返回农村,但也有部分农民工由于种种原因,在城市中长期停留下来,1980年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城打工后感受到城乡差距,更向往城镇,希望在城镇中长期定居。但由于不能享受基本社会福利,生长生活条件较差,与城镇原有居民形成隔阂。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居住地往往都与本地原有居民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