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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考试预备铃打响了,一名老师走了一年级的语文考场,发下试卷开始考试。考着考着,发现有些小朋友嘴巴老是嘀嘀咕咕的说着些什么,走近一听原来他在说自己考试的答案,老师赶紧说安静别说话。一会儿旁边一个小男生在考试时手里一只手在写字,另一只手老是玩点什么,在坐位上老爱动。老师赶制止,这是考试别玩,要玩考完试在完。这些小朋友被多次警告后终于服从了。这是平常的一幕,每年小一的考试都出现这种现象。这现象背后蕴藏着的学生是多元的,不同的学生获取外界信息的途径是不同的。美国心理学家柯林.罗斯在其书籍《快速学习系统》中提到,人是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来取探索世界的,学生学习知识也是通过以感官来获取信息,但是这几种感官是哪种起主导作用在个体上又是不尽相同。依此分为三种类型:视觉型学习者、听觉型学习者、触觉型(动觉)型学习者。
据国外针对美国、香港和日本等地5000多位小学5年级至高三的学生研究显示,偏爱视觉型的人约占29%,听觉型的人占34%;动觉型的人占37%。一个班的学生都是通过随机挑选组合的,课堂的授众是学生,对不同的学生教育方式应该有所偏重。
一、视觉型的学生
视觉型的学生,在所有的感知中更偏向于使用视觉来认知世界,获取知识。上课时,他们的视线会比较容易被移动的物体、鲜艳的图形、视频所吸引。喜欢阅读,阅读速度也要比其他孩子要快速。老师对在课堂上会比较喜欢此类型的学生,因为学生的视线重是落在老师的身上,当老师板书和展示课件时,学生的注意力也快速的在这三者间切换。视觉型的儿童在回答问题时,语速快,思维敏捷,同时伴随着大量的肢体语言。当他在思考时,眼睛会习惯的向上方看,或头部后仰,因为大脑后庭是视觉神经区。此类学生在回忆事物时,大脑中往往是以图片来呈现的。此类儿童对图表的分析往往会比别的儿童要强。我现任教的班级中有名学生,学习成绩很好,我与他沟通发现他是明显的视觉型的学生,他说学习很轻松,因为他在回家写作业时,总能够清晰的回忆起老师在课堂中的板书,就好象在看一幅照片一般。背书时,课本上的每一页就好象照片一样印在脑海里,他甚至可以知道在那里换行,课文在何处换页,甚至插图的位置都清晰记得,他只是在看着大脑中的图片将文字读出来而已。
根据视觉型学生的此类特点,在授课时教师可以运用丰富的肢体语言、清晰的板书、和PPT就可以吸引到他们。在小组合作学习中,他们往往可以担任小组长的角色,在小组讨论中他们非常善于分析实验中所得的数据和图表并从中得出结论。
二、听觉型的学生
听觉型的学生,在所有的感知中更偏向于使用听觉来认知世界,获取知识。上课时,他们往往不看老师,视线总是在游离或朝着某一方向看像是在思考问题。老师若此时提问他,他往往能回答老师的所提问题。若让其复述老师刚才所说的内容,也能够准确复述,回答问题时慢条斯理。因为此类学生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听觉中,声音成为他收集外界信息的主要来源。善于用听觉学习,多用语音记忆,能通过语言来理解事物。他们常常爱说话,发出很多的声音。习惯于把思考过程口语化,常常需要把正在想的东西讲出来。在安静的不被打扰的空间中,学习效果会比较好。
在课堂中,主要吸引他的是授课老师的演讲技巧。如果老师说课时语调是阴阳顿挫,并带有变化就最能抓住此类学生的注意力的。此类学生也非常适合满堂灌的课堂。在小组合作学习中,善于收集成员的意见,并在最后对这些意见进行整合汇总。此类学生在小组内适合担任记录员,汇报员。
三、动觉型的学生
动觉型的学生,有些文章会称其为触觉型的学生。此类学生是偏向于通过感觉活动来认识世界,这种活动以触觉为主常常涉及到嗅觉和味觉。他们最适合的是“做中学”。 动觉型的孩子常常坐立不安,动来动去。就算是在强迫下坐定了,也会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做很多小动作,以至于常常让我们怀疑孩子有多动症。这样的孩子,当我们告诉了他这就是苹果,他也一样要去摸一摸,闻一闻。因为此类学生的回忆知识是往往会伴随着大量的情境和自身的感受,一旦他们通过“做中学”掌握了知识,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也是最长久的。
在学校的课程设置中体育课和科学课往往是此类学生喜欢上的课。在课堂上要尽量创设情景让学生动起来。在小组合作学习中,此类学生可让其负责资料的收集,目的是让其动起来。在做实验时,让其当操作员并指导别的组员操作。
传统的教学方式显然比较适合视觉型与听学觉型学生。动觉型学生就显得适应,在考试测评中并不如意。人类的大脑是复杂的,我们认识世界也不是靠一种感官,往往是多感官合作,以某感官为主。什么样的学习类型的记忆效果最好?根据调查,我们可以记住所读的20%、所听的30%、所看的40%、所说的50%与所做的60%,因引,如能将所有感官调动起来学习效果将达到90%。我想起来了深圳市科学名师李彤老师的一节课,让我印象深刻。此课是有关岩石的一节课,李老师将岩石标本和相关印刷资料放在了教室的各个角落中,以小组为单位可以自行选择观察的项目,看完一个项目上,要想看一下个项目就必须走到下一地点,所有的学生都在走动中学习,最后小组汇报交流。这课的教学设计新颖,调动了学生的听觉、视觉,动觉。三种类型的学生在这节课中都没有被忽略。杜威有句名言:“一个儿童要学习的最难的课程就是实践课,假如他学不好这门课程,再多的书本知识也补偿不了。”他的实用主义教学思想之一就是“从做中学”。西方的一句谚语“一磅的学理,不如一两的实行”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据国外针对美国、香港和日本等地5000多位小学5年级至高三的学生研究显示,偏爱视觉型的人约占29%,听觉型的人占34%;动觉型的人占37%。一个班的学生都是通过随机挑选组合的,课堂的授众是学生,对不同的学生教育方式应该有所偏重。
一、视觉型的学生
视觉型的学生,在所有的感知中更偏向于使用视觉来认知世界,获取知识。上课时,他们的视线会比较容易被移动的物体、鲜艳的图形、视频所吸引。喜欢阅读,阅读速度也要比其他孩子要快速。老师对在课堂上会比较喜欢此类型的学生,因为学生的视线重是落在老师的身上,当老师板书和展示课件时,学生的注意力也快速的在这三者间切换。视觉型的儿童在回答问题时,语速快,思维敏捷,同时伴随着大量的肢体语言。当他在思考时,眼睛会习惯的向上方看,或头部后仰,因为大脑后庭是视觉神经区。此类学生在回忆事物时,大脑中往往是以图片来呈现的。此类儿童对图表的分析往往会比别的儿童要强。我现任教的班级中有名学生,学习成绩很好,我与他沟通发现他是明显的视觉型的学生,他说学习很轻松,因为他在回家写作业时,总能够清晰的回忆起老师在课堂中的板书,就好象在看一幅照片一般。背书时,课本上的每一页就好象照片一样印在脑海里,他甚至可以知道在那里换行,课文在何处换页,甚至插图的位置都清晰记得,他只是在看着大脑中的图片将文字读出来而已。
根据视觉型学生的此类特点,在授课时教师可以运用丰富的肢体语言、清晰的板书、和PPT就可以吸引到他们。在小组合作学习中,他们往往可以担任小组长的角色,在小组讨论中他们非常善于分析实验中所得的数据和图表并从中得出结论。
二、听觉型的学生
听觉型的学生,在所有的感知中更偏向于使用听觉来认知世界,获取知识。上课时,他们往往不看老师,视线总是在游离或朝着某一方向看像是在思考问题。老师若此时提问他,他往往能回答老师的所提问题。若让其复述老师刚才所说的内容,也能够准确复述,回答问题时慢条斯理。因为此类学生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听觉中,声音成为他收集外界信息的主要来源。善于用听觉学习,多用语音记忆,能通过语言来理解事物。他们常常爱说话,发出很多的声音。习惯于把思考过程口语化,常常需要把正在想的东西讲出来。在安静的不被打扰的空间中,学习效果会比较好。
在课堂中,主要吸引他的是授课老师的演讲技巧。如果老师说课时语调是阴阳顿挫,并带有变化就最能抓住此类学生的注意力的。此类学生也非常适合满堂灌的课堂。在小组合作学习中,善于收集成员的意见,并在最后对这些意见进行整合汇总。此类学生在小组内适合担任记录员,汇报员。
三、动觉型的学生
动觉型的学生,有些文章会称其为触觉型的学生。此类学生是偏向于通过感觉活动来认识世界,这种活动以触觉为主常常涉及到嗅觉和味觉。他们最适合的是“做中学”。 动觉型的孩子常常坐立不安,动来动去。就算是在强迫下坐定了,也会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做很多小动作,以至于常常让我们怀疑孩子有多动症。这样的孩子,当我们告诉了他这就是苹果,他也一样要去摸一摸,闻一闻。因为此类学生的回忆知识是往往会伴随着大量的情境和自身的感受,一旦他们通过“做中学”掌握了知识,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也是最长久的。
在学校的课程设置中体育课和科学课往往是此类学生喜欢上的课。在课堂上要尽量创设情景让学生动起来。在小组合作学习中,此类学生可让其负责资料的收集,目的是让其动起来。在做实验时,让其当操作员并指导别的组员操作。
传统的教学方式显然比较适合视觉型与听学觉型学生。动觉型学生就显得适应,在考试测评中并不如意。人类的大脑是复杂的,我们认识世界也不是靠一种感官,往往是多感官合作,以某感官为主。什么样的学习类型的记忆效果最好?根据调查,我们可以记住所读的20%、所听的30%、所看的40%、所说的50%与所做的60%,因引,如能将所有感官调动起来学习效果将达到90%。我想起来了深圳市科学名师李彤老师的一节课,让我印象深刻。此课是有关岩石的一节课,李老师将岩石标本和相关印刷资料放在了教室的各个角落中,以小组为单位可以自行选择观察的项目,看完一个项目上,要想看一下个项目就必须走到下一地点,所有的学生都在走动中学习,最后小组汇报交流。这课的教学设计新颖,调动了学生的听觉、视觉,动觉。三种类型的学生在这节课中都没有被忽略。杜威有句名言:“一个儿童要学习的最难的课程就是实践课,假如他学不好这门课程,再多的书本知识也补偿不了。”他的实用主义教学思想之一就是“从做中学”。西方的一句谚语“一磅的学理,不如一两的实行”说的也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