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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规律及其内容体系的一门重点学科,其教育体系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特点。在培养法律人才过程中,法学方法论教育是学习法律科目的基础要求、也是实现法律人才职业化的培养目标、更是法律人职业道德的培养途径。在当今社会,法学方法论教育对世界的影响越来越大,它与法律人才的培养更是息息相关,国外法学研究协会对于法学方法论其中的教育也极其重视。因此,应该从提升法学方法论的课程需要、加强理论教育、教育教材编撰、加强师资队伍等教育层面中来强化法律人才的培养,实现法学方法论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法学方法论教育;法律人才;人才培养
法学方法论教育是法学思维进入教育领域的产物。法学方法论教育研究从科目的萌芽阶段过渡到学科内的思维研究建设阶段、学科外的社会改革阶段,再到其进一步的深化发展。在这一历程当中,法学家们就法学方法论的性质、概念、体系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我们不难发现,法学方法论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有一定的关联性。因为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一个院校的教育工作,还是整个法治社会重要的政法工作,要培养相应的实践性法律人才,离不开法学方法论的教育体系与制度要求。为此,本文就法学方法论教育与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深度的思考与研究。
1 法学方法论教育中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
首先,就法学方法论的课程安排而言,我国法学教育院校多数将民法、宪法、刑法等作为法系教育的必修课程,而法学方法论则变成可有可无的选修课程。因为法学方法论并不是教育机构规定的必修课程,因此法学方法论教育在大学中的开设数量非常之少,并且变成了随意选修的课程,这一课程安排让许多法学教育的学生缺乏对法学方法论教育的认识。
其次,在已经开设的法学方法课程的法学院中,法学方法教育论的课程安排不统一,各个学院的内容体系也并不完善。例如:有的将其作为法学院课程中的一个篇章,例如在《法理学》教材中,穿插了一些关于法学方法教育论的内容在其中,却并不完善,缺乏条理性;有的在具体法理学教学或者其他关于法律教育学当中,讲解法学方法论时教授的内容并不专
1.1 每节课的内容分散
再次,法学方法论的有关教材内容不完善。有些缺乏相关的基本概念,有些内容框架和章节体系的编撰不到位。很多地区用的甚至不是一本教材,导致日后经常出现知识不统一的现象。由于缺少相关资料,该校教授只能自己参考相关书目进行讲解,造成法学方法论的教学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形。
最后,法学院的教学方案与师资整体素养不够。法学方法论不同于一般学科,因此要求教授老师需要有相关经验,对法学方法论有一定的司法经验等。在国外发达的地区,担任法学方法论的教师一般有从事过相关的经验或者具有较高的知识结构体系。而我国由于教育体制不完善,在教學方面还有一定的缺失。
2 法律人才培养中重视法学方法论教育的原因
2.1 法学学科实践性的要求
法学方法论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方法论不仅仅是概念性的结论研究,更是用于构建社会体系的重要工具。学习法学方法论是为了用于实践,法律的精髓在于转换到现实当中。法学学科要求学生能充分掌握法学的概念后运用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对法律的意识,这才是法学方法论教育的重大意义。
2.2 职业化人才培养的要求
法学教育的真正目的是培养职业化的法律人才。法学院的存在意义就是培养法学院学生的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人文理念以及法治理论,其根本意义就是为社会提供更多的职业化人才。在法学方法论教育的背景下,应该以培养专业化人才为重心,因为法学教育是一种职业化教育,特别是在本科生的教育中,法律人才的诞生是法学方法论教育的根本要求。
2.3 法律职业操守的形成途径
法律的最终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纪律,法律也是社会前进的风向标。法学方法论教育作为司法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依据,本质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作为法律的基础,法学方法论应当是每个法律学生的必修课程。熟练掌握法学方法论也是踏上法律道路的重要途径。
3 加强法律人才培养中法学方法论教育的途径
3.1 将法学方法论提升为必修课程
法学方法论在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重大意义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门相关核心课程。无论是从法学的研究对象来看,还是从法学的课程设置上来看,目前法学方法论教育的课程安排都极其不合理,造成了大量的学生对于法律的茫然状态。法学方法论是独立凌驾于其他学科之上的一门学科,有了这一相关的基础才能打造高等的台阶。
3.2 加强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建设
教材内容是法学方法论的根本,在提升了课程的核心性之后,对法学方法论的内容设置要相应的转变。编写统一性强、条例完整、框架和谐、教学目标明确的教科书,对其教学方法的内容要有一个新的思路和概念。在理论体系和概念特性上要加强重视和改革,选用权威的学者和相关专业的学术界教授来编著也迫在眉睫。
3.3 加强法学方法论的师资培养
法学方法论这一学科与其他的学科不同,大部分学科只要阐述其大意和内容解析即可,而法学方法论的课程在于如何恰当的运用法律在生活中,对于其中的训练和技能也要达到专业的标准。因此法学院的法学方法论教授必须有相关的司法经验,或者对律师行业有丰富的认识和理论知识,能够专业的运用相关法律经验和规律来传授知识。
3.4 在司法考试中添加相关试题
司法职业资格是成为法律职业者的必要条件,也是检验其知识水平的重要依据。但是目前的司法考试当中仍然有一些纰漏,即是在考试中的题目设计部分,缺少相关法学方法论的教育知识试题。要强化法学方法论教育,首先巩固的也是司法考试中法学方法论的有力地位。一方面更能体现学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另一方面,让学生充分了解到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法学方法论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息息相关。要想建设我国的法律人才教育,首先要提升法学方法论在法学院中的地位,和法律学生心中的意识。法科学生所掌握的法律体系教育如果缺失了这一理念,对学生今后的职业化法律生涯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法律人才培养中应当重视法学方法论教育,以完善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成为法律职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陈金钊.法律方法论课程开发研究[J]. 法律方法,2013(02):1-96.
[2]蒋志如.试论法学院的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学学术人才的培养[J].河北法学,2016(07):2-15.
作者单位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江西省南昌市 330000
2.南昌工学院 江西省南昌市 330000
【关键词】法学方法论教育;法律人才;人才培养
法学方法论教育是法学思维进入教育领域的产物。法学方法论教育研究从科目的萌芽阶段过渡到学科内的思维研究建设阶段、学科外的社会改革阶段,再到其进一步的深化发展。在这一历程当中,法学家们就法学方法论的性质、概念、体系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我们不难发现,法学方法论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有一定的关联性。因为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仅是一个院校的教育工作,还是整个法治社会重要的政法工作,要培养相应的实践性法律人才,离不开法学方法论的教育体系与制度要求。为此,本文就法学方法论教育与法律人才的培养进行深度的思考与研究。
1 法学方法论教育中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
首先,就法学方法论的课程安排而言,我国法学教育院校多数将民法、宪法、刑法等作为法系教育的必修课程,而法学方法论则变成可有可无的选修课程。因为法学方法论并不是教育机构规定的必修课程,因此法学方法论教育在大学中的开设数量非常之少,并且变成了随意选修的课程,这一课程安排让许多法学教育的学生缺乏对法学方法论教育的认识。
其次,在已经开设的法学方法课程的法学院中,法学方法教育论的课程安排不统一,各个学院的内容体系也并不完善。例如:有的将其作为法学院课程中的一个篇章,例如在《法理学》教材中,穿插了一些关于法学方法教育论的内容在其中,却并不完善,缺乏条理性;有的在具体法理学教学或者其他关于法律教育学当中,讲解法学方法论时教授的内容并不专
1.1 每节课的内容分散
再次,法学方法论的有关教材内容不完善。有些缺乏相关的基本概念,有些内容框架和章节体系的编撰不到位。很多地区用的甚至不是一本教材,导致日后经常出现知识不统一的现象。由于缺少相关资料,该校教授只能自己参考相关书目进行讲解,造成法学方法论的教学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形。
最后,法学院的教学方案与师资整体素养不够。法学方法论不同于一般学科,因此要求教授老师需要有相关经验,对法学方法论有一定的司法经验等。在国外发达的地区,担任法学方法论的教师一般有从事过相关的经验或者具有较高的知识结构体系。而我国由于教育体制不完善,在教學方面还有一定的缺失。
2 法律人才培养中重视法学方法论教育的原因
2.1 法学学科实践性的要求
法学方法论教育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方法论不仅仅是概念性的结论研究,更是用于构建社会体系的重要工具。学习法学方法论是为了用于实践,法律的精髓在于转换到现实当中。法学学科要求学生能充分掌握法学的概念后运用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对法律的意识,这才是法学方法论教育的重大意义。
2.2 职业化人才培养的要求
法学教育的真正目的是培养职业化的法律人才。法学院的存在意义就是培养法学院学生的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人文理念以及法治理论,其根本意义就是为社会提供更多的职业化人才。在法学方法论教育的背景下,应该以培养专业化人才为重心,因为法学教育是一种职业化教育,特别是在本科生的教育中,法律人才的诞生是法学方法论教育的根本要求。
2.3 法律职业操守的形成途径
法律的最终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纪律,法律也是社会前进的风向标。法学方法论教育作为司法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依据,本质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作为法律的基础,法学方法论应当是每个法律学生的必修课程。熟练掌握法学方法论也是踏上法律道路的重要途径。
3 加强法律人才培养中法学方法论教育的途径
3.1 将法学方法论提升为必修课程
法学方法论在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重大意义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门相关核心课程。无论是从法学的研究对象来看,还是从法学的课程设置上来看,目前法学方法论教育的课程安排都极其不合理,造成了大量的学生对于法律的茫然状态。法学方法论是独立凌驾于其他学科之上的一门学科,有了这一相关的基础才能打造高等的台阶。
3.2 加强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建设
教材内容是法学方法论的根本,在提升了课程的核心性之后,对法学方法论的内容设置要相应的转变。编写统一性强、条例完整、框架和谐、教学目标明确的教科书,对其教学方法的内容要有一个新的思路和概念。在理论体系和概念特性上要加强重视和改革,选用权威的学者和相关专业的学术界教授来编著也迫在眉睫。
3.3 加强法学方法论的师资培养
法学方法论这一学科与其他的学科不同,大部分学科只要阐述其大意和内容解析即可,而法学方法论的课程在于如何恰当的运用法律在生活中,对于其中的训练和技能也要达到专业的标准。因此法学院的法学方法论教授必须有相关的司法经验,或者对律师行业有丰富的认识和理论知识,能够专业的运用相关法律经验和规律来传授知识。
3.4 在司法考试中添加相关试题
司法职业资格是成为法律职业者的必要条件,也是检验其知识水平的重要依据。但是目前的司法考试当中仍然有一些纰漏,即是在考试中的题目设计部分,缺少相关法学方法论的教育知识试题。要强化法学方法论教育,首先巩固的也是司法考试中法学方法论的有力地位。一方面更能体现学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另一方面,让学生充分了解到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性。
4 结语
综上所述,法学方法论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息息相关。要想建设我国的法律人才教育,首先要提升法学方法论在法学院中的地位,和法律学生心中的意识。法科学生所掌握的法律体系教育如果缺失了这一理念,对学生今后的职业化法律生涯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法律人才培养中应当重视法学方法论教育,以完善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成为法律职业的中坚力量。
参考文献
[1]陈金钊.法律方法论课程开发研究[J]. 法律方法,2013(02):1-96.
[2]蒋志如.试论法学院的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学学术人才的培养[J].河北法学,2016(07):2-15.
作者单位
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江西省南昌市 330000
2.南昌工学院 江西省南昌市 3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