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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参与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古已有之,但现行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则限制了检察机关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应发挥的作用.因此,如何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立法例,继承我国传统历史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在我国现行的民行检察制度框架内构建检察机关提起、参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