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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日至13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省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组建了两个督导评估验收组,对今年规划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嘉峪关市和安宁区等9个县(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验收。
督导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是:1.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项数据进行审核;2.测算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标准差异系数;3.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4.进行县域内公众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抽样调查。
督导评估验收的程序和方法是:1.召开了由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的汇报会,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情况;2.督导评估组组长当场抽取被检查学校名单,初中学校抽签面不少于三分之一以上;3.督导评估组对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际间标准差异系数进行测算;4.督导评估组到学校检查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核实各项申报数据;5.督导评估组分别召开了由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士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政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6.督导评估组进行公众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的抽样调查;7.督导评估组对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形成督导评估验收意见;8.召开督导评估验收反馈会议,督导评估组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县(区)政府反馈督导评估验收情况;9.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表态。
一、督导评估验收结果
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督导评估验收组重点核查了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班数、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所、装备和图书、教师配置等5大项,12个核心指标。综合评估结果:在学校规模和班数大项中:各市、县(区)学校的小学班数达标比例均等于或大于初中班数达标比例;嘉峪关市和安宁区的小学班额偏大,达标率分别为35.3%和35.7l%;白银区和安宁区的初中学校班额偏大,达标率为50%。在校舍建筑面积大项中:临泽县的初中生均用地面积达标率低,为33.33%;嘉峪关市的小学生均建筑面积偏小,达标率为47.1%;安宁区的初中生均建筑面积达标率为50%。在体育活动场所大项中:嘉峪关市的小学田径场跑道达标率偏低,为47.1%;安宁区的小学篮球场、排球场达标率偏低,为42.85%。在装备和图书大项中:民勤县的小学和初中实验室设备达标率分别为93.5%和94.7%;民勤县的小学体音美器材设备达标率为96.8%;民勤县的小学和初中计算机生机比达标率分别为90.3%和89.5%;各市、县(区)的小学和初中生均图书册数基本达标。在教师配置大项中:嘉峪关市和白银区的初中师生比达标率偏低,分别为77.8%和50%。2.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督导评估结果显示,各市、县(区)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基本符合评估标准(达到评估标准要求),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综合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的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西峰区的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较高,白银区的小学综合差异系数较高。3.市、县(区)政府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投入情况。大多数市、县(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政府分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费用后,按10%比例计提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市管财政的白银区、安宁区、金川区的土地出让金由市上统一计提,按项目配套资金下拨到各区,用于教育。加大了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力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都达到了50%以上。2010年部分市、县(区)的教育投入低,不少市、县(区)出现了负增长。嘉峪关市2010-2012年三年累计征收教育费附加没有单列科目反映支出。嘉峪关市、白银区、安宁区等市、县(区)由于市管财政支持结构变化的原因,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比例的要求没有达到。4.区域内公众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情况。督导评估组对被评估市、县(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公众满意度抽样调查,抽样调查的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群体。抽样调查结果均为满意度高,满意率都在90%以上,其中,满意率前三位的依次是金川区、民勤县、金塔县。督导评估组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29项指标进行了督导评估验收,评估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为合格。督导评估结果是各市、县(区)均达到了85分以上。
二、督导评估验收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县(区)政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有些市、县(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教育费附加没有完全用于教育。2.有些市、县(区)对国家和省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学习不够,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标准与细则学习理解不够,贯彻落实不到位。3.各市、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个别指标没有达到省定标准。4.各市、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际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问题,大班额现象依然突出。5.各县(区)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标(限额)偏少的原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紧缺,影响优质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6.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教师不足,影响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7.各市、县(区)普遍存在《2012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和《申报表》的有关数据不一致,但没有佐证材料来证明的问题。
督导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是:1.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项数据进行审核;2.测算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标准差异系数;3.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估;4.进行县域内公众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抽样调查。
督导评估验收的程序和方法是:1.召开了由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的汇报会,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情况;2.督导评估组组长当场抽取被检查学校名单,初中学校抽签面不少于三分之一以上;3.督导评估组对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际间标准差异系数进行测算;4.督导评估组到学校检查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核实各项申报数据;5.督导评估组分别召开了由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士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政府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6.督导评估组进行公众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的抽样调查;7.督导评估组对县(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形成督导评估验收意见;8.召开督导评估验收反馈会议,督导评估组组长代表专家组向县(区)政府反馈督导评估验收情况;9.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表态。
一、督导评估验收结果
1.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督导评估验收组重点核查了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班数、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所、装备和图书、教师配置等5大项,12个核心指标。综合评估结果:在学校规模和班数大项中:各市、县(区)学校的小学班数达标比例均等于或大于初中班数达标比例;嘉峪关市和安宁区的小学班额偏大,达标率分别为35.3%和35.7l%;白银区和安宁区的初中学校班额偏大,达标率为50%。在校舍建筑面积大项中:临泽县的初中生均用地面积达标率低,为33.33%;嘉峪关市的小学生均建筑面积偏小,达标率为47.1%;安宁区的初中生均建筑面积达标率为50%。在体育活动场所大项中:嘉峪关市的小学田径场跑道达标率偏低,为47.1%;安宁区的小学篮球场、排球场达标率偏低,为42.85%。在装备和图书大项中:民勤县的小学和初中实验室设备达标率分别为93.5%和94.7%;民勤县的小学体音美器材设备达标率为96.8%;民勤县的小学和初中计算机生机比达标率分别为90.3%和89.5%;各市、县(区)的小学和初中生均图书册数基本达标。在教师配置大项中:嘉峪关市和白银区的初中师生比达标率偏低,分别为77.8%和50%。2.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督导评估结果显示,各市、县(区)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基本符合评估标准(达到评估标准要求),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综合差异系数值越大,反映均衡水平越低,差异系数的值越小,反映均衡水平越高。)西峰区的小学和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较高,白银区的小学综合差异系数较高。3.市、县(区)政府对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投入情况。大多数市、县(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政府分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费用后,按10%比例计提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市管财政的白银区、安宁区、金川区的土地出让金由市上统一计提,按项目配套资金下拨到各区,用于教育。加大了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力度,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都达到了50%以上。2010年部分市、县(区)的教育投入低,不少市、县(区)出现了负增长。嘉峪关市2010-2012年三年累计征收教育费附加没有单列科目反映支出。嘉峪关市、白银区、安宁区等市、县(区)由于市管财政支持结构变化的原因,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比例的要求没有达到。4.区域内公众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情况。督导评估组对被评估市、县(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公众满意度抽样调查,抽样调查的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群体。抽样调查结果均为满意度高,满意率都在90%以上,其中,满意率前三位的依次是金川区、民勤县、金塔县。督导评估组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29项指标进行了督导评估验收,评估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以上为合格。督导评估结果是各市、县(区)均达到了85分以上。
二、督导评估验收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县(区)政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有些市、县(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教育费附加没有完全用于教育。2.有些市、县(区)对国家和省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学习不够,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标准与细则学习理解不够,贯彻落实不到位。3.各市、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个别指标没有达到省定标准。4.各市、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际间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的问题,大班额现象依然突出。5.各县(区)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标(限额)偏少的原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紧缺,影响优质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6.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的教师不足,影响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7.各市、县(区)普遍存在《2012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和《申报表》的有关数据不一致,但没有佐证材料来证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