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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人学为正确认识我国"残疾儿童"提供了新的视角。自然性是人的生命本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现实的人"的原点,是"现实的人"最基本的特征,也是从生命本原上认识"残疾儿童"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础。社会性是"现实的人"的根本属性,帮助残疾儿童适应并更好地融入社会是特殊教育的根本目的。要提倡尊重残疾儿童的"差异性",通过坚持以人为本的"个别化教育"、"教育增权"和"全纳教育"等教育理念和采取特殊措施来实现残疾儿童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