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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基础的必需品,是关系人类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大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强壮的体魄是我们学习生活工作的基础,食品安全问题也渐渐被人们重视,但近些年食品安全的丑闻被频频曝出,“毒豆芽”“三聚氰胺”“地沟油”“转基因食品”等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走向了百姓餐桌,披着美食外衣的食品添加剂欺骗了广大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本文通过分析存在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成因、我国现行的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食品安全的执法现状,来阐述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涉及到的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以及部分法律问题。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 法律责任
一、食品安全与食品添加剂的概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基础的必需品,是关系人类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大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强壮的体魄是我们学习生活工作的基础,食品安全问题也渐渐被人们重视,但近些年食品安全的丑闻频频曝出,“毒豆芽”“三聚氰胺”“地沟油”“转基因食品”等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走向了百姓餐桌,披着美食外衣的食品添加剂欺骗了广大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不仅在中国,世界范围内都受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想要安全的食品市场,不仅需要食品从业者自身道德素质的提高,更需要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
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涉及到食品初级形态的种植与养殖、加工、运输、包装、贮藏等各个环节,关系到食品的质量、卫生、营养等多个方面。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食以果腹已不是人们的追求,色香味俱全的视觉与味觉的冲击亦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百姓们越来越关注食品质量以及是否具有长期食用的安全性。关于食品安全的思想,早在我国古代就已初见端倪,如孔子提到的“十三不食”原则上可以看成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国际上的食品安全概念是1974年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提出的,要求有关国家保证“国家食物安全”的最低数量界限。世界卫生组织认为食品安全就是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可以看出国际上关于食品安全的在某些内在属性方面已经达成共识。
食品添加剂不一定具有营养价值,一般是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生成的物质,因为它对人体无害才会被允许添加进食品中去改善食品的色、香、味,或者是为了保鲜、方便运输,其中污染物质并不是合法的添加剂。市场上含食品添加剂的食物数不胜数,非天然的食品中基本都含有食品添加剂,每天都要摄入几十种食品添加剂是生活常态,比如儿童爱吃的糖果中就有人工香精、甜味剂、食品色素甚至还有防腐剂。有利就有弊,食品添加剂的添加虽然可以增强人们对食品的美味体验,但过量添加以及非法使用将会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法律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规定了严格的标准,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者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仅会危害食品安全,还会触碰法律的红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食品添加剂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的一个视频是关于“橙汁勾兑”的,将一团卫生纸放入“橙汁”中,搅上几分钟,“橙汁”开始变成透明的水,而卫生纸上吸附的全是橙色物质,橙汁变成透明水让没有相关知识的百姓们变得惶恐,甚至有一部分人开始宣传橙汁都是食品添加剂以及化学物质勾兑的,对人体危害很大,发表不要再购买橙汁的言论。还有近些年被频频曝出的“三聚氰胺毒奶粉”“有毒酒”“有毒肉”等为代表的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事件,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甚至引起了公众的恐慌。
对于食品添加剂的非法替代与滥用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在法律的约束的范围内,其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中国对市场上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种类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得以在可允许的范围内被添加到食品中改善食品的品质或满足人体的需求,而对于人体或食品的生产、加工等环节没有益处的物质则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于食品工业中。但有一些企业将非法的食品添加剂“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等物质应用到食品加工过程中,无论剂量大小,食用以后均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导致消费者中毒或死亡,这类不能用于食品加工中的添加剂属于非法添加剂。因此,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不仅包括食品添加剂的非法添加还包括非食用物质的非法添加。
三、我国关于食品添加剂管理的现状及法律规定
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必须取得生产许可并具备相应的生产场所、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才能投入运营,国家制定了一份食品添加剂清单,未列入清单的物质不能作为添加剂进行添加,首先,它们被证明是不安全的,不能添加到食物中。第二,虽然相关外国机构已经证明它们是无害的,但除非通过法律程序获得中国的许可,否则不允许将它们添加到食品中。目录是在动态变化的,如果发现某种物质不再符合食品添加剂额要求,便会被除名,如果某种名录外的物质符合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便会被添加到名录中。例如,溴酸钾作为食品添加剂在世界各地的面包烘焙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溴酸钾在长期的实验中被发现有致癌作用,许多国家和地区渐渐减少溴酸钾的添加量,直至最后被禁止添加在烘焙面包中。
中国目前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也就是说,在将食品添加剂纳入允许的使用范围之前,应通过风险评估,证明食品添加剂在技术上是必要的、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出厂时应当对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只有有合格的证书才能出厂。使用者购买食品添加剂应当履行验收义务,要求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添加剂合格证明文件,当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时,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应当在标签、说明书中如实、清楚、明显地标明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数量、性能。所以现在食品的包装,都已经将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表明在外包安装上,比如火腿肠、辣条、糖果等都已经标明其所含成分。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 法律责任
一、食品安全与食品添加剂的概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基础的必需品,是关系人类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大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强壮的体魄是我们学习生活工作的基础,食品安全问题也渐渐被人们重视,但近些年食品安全的丑闻频频曝出,“毒豆芽”“三聚氰胺”“地沟油”“转基因食品”等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在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走向了百姓餐桌,披着美食外衣的食品添加剂欺骗了广大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秩序,不仅在中国,世界范围内都受到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想要安全的食品市场,不仅需要食品从业者自身道德素质的提高,更需要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
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涉及到食品初级形态的种植与养殖、加工、运输、包装、贮藏等各个环节,关系到食品的质量、卫生、营养等多个方面。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食以果腹已不是人们的追求,色香味俱全的视觉与味觉的冲击亦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百姓们越来越关注食品质量以及是否具有长期食用的安全性。关于食品安全的思想,早在我国古代就已初见端倪,如孔子提到的“十三不食”原则上可以看成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国际上的食品安全概念是1974年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提出的,要求有关国家保证“国家食物安全”的最低数量界限。世界卫生组织认为食品安全就是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我国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可以看出国际上关于食品安全的在某些内在属性方面已经达成共识。
食品添加剂不一定具有营养价值,一般是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生成的物质,因为它对人体无害才会被允许添加进食品中去改善食品的色、香、味,或者是为了保鲜、方便运输,其中污染物质并不是合法的添加剂。市场上含食品添加剂的食物数不胜数,非天然的食品中基本都含有食品添加剂,每天都要摄入几十种食品添加剂是生活常态,比如儿童爱吃的糖果中就有人工香精、甜味剂、食品色素甚至还有防腐剂。有利就有弊,食品添加剂的添加虽然可以增强人们对食品的美味体验,但过量添加以及非法使用将会损害人们的身体健康。法律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规定了严格的标准,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者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仅会危害食品安全,还会触碰法律的红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食品添加剂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的一个视频是关于“橙汁勾兑”的,将一团卫生纸放入“橙汁”中,搅上几分钟,“橙汁”开始变成透明的水,而卫生纸上吸附的全是橙色物质,橙汁变成透明水让没有相关知识的百姓们变得惶恐,甚至有一部分人开始宣传橙汁都是食品添加剂以及化学物质勾兑的,对人体危害很大,发表不要再购买橙汁的言论。还有近些年被频频曝出的“三聚氰胺毒奶粉”“有毒酒”“有毒肉”等为代表的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事件,极大地影响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甚至引起了公众的恐慌。
对于食品添加剂的非法替代与滥用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在法律的约束的范围内,其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中国对市场上各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具体种类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得以在可允许的范围内被添加到食品中改善食品的品质或满足人体的需求,而对于人体或食品的生产、加工等环节没有益处的物质则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于食品工业中。但有一些企业将非法的食品添加剂“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等物质应用到食品加工过程中,无论剂量大小,食用以后均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导致消费者中毒或死亡,这类不能用于食品加工中的添加剂属于非法添加剂。因此,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不仅包括食品添加剂的非法添加还包括非食用物质的非法添加。
三、我国关于食品添加剂管理的现状及法律规定
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必须取得生产许可并具备相应的生产场所、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才能投入运营,国家制定了一份食品添加剂清单,未列入清单的物质不能作为添加剂进行添加,首先,它们被证明是不安全的,不能添加到食物中。第二,虽然相关外国机构已经证明它们是无害的,但除非通过法律程序获得中国的许可,否则不允许将它们添加到食品中。目录是在动态变化的,如果发现某种物质不再符合食品添加剂额要求,便会被除名,如果某种名录外的物质符合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便会被添加到名录中。例如,溴酸钾作为食品添加剂在世界各地的面包烘焙行业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溴酸钾在长期的实验中被发现有致癌作用,许多国家和地区渐渐减少溴酸钾的添加量,直至最后被禁止添加在烘焙面包中。
中国目前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也就是说,在将食品添加剂纳入允许的使用范围之前,应通过风险评估,证明食品添加剂在技术上是必要的、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出厂时应当对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只有有合格的证书才能出厂。使用者购买食品添加剂应当履行验收义务,要求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添加剂合格证明文件,当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时,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应当在标签、说明书中如实、清楚、明显地标明食品添加剂的种类、数量、性能。所以现在食品的包装,都已经将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表明在外包安装上,比如火腿肠、辣条、糖果等都已经标明其所含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