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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我们知道汉语是典型的严格受到语序限制的孤立语。例如:“我想你。”和“你想我。”从语义上表达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但是往往我们也会遇见一些特定的例子超越了语序的限制,导致主宾可以调换位置情况的出现(例5除外)。请看下面的A,B两组句子:
A.
1.你可想死我了。——我可想死你了。
2.你可恨死我了。——我可恨死你了。
3.你可愁死我了。——我可愁死你了。
4.你可喜欢死我了。——我可喜欢死你了。
5.你杀死鸡。——*鸡杀死你。
B.
*你可想我了。——?我可想你了。
*你可恨我了。——?我可恨你了。
*你可愁我了。——?我可愁你了。
*你可喜欢我。——?我可喜欢你。
*你杀鸡——?鸡杀你。
从上面A组1~4例可以看出,前面一组的句子颠倒语序后无论从语义还是语用平面都可以说得通,但去掉补语“死”后B组两句话语义则截然不同(因为受语序的限制)。当然例5中A、B中的前一句和后一句都不一样且“鸡杀(死)他。”从语义和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我们不妨将例1~4中的“死”定为死2,例5,定为死1。根据沈家煊对语法化的定义和其论证来看:隐喻也是语法化的动因,前4例中的“死”表示“极了,很”,第5例中的死表示“生命的状态结束,即未活着”。前者是从后者虚化而来。那么,死1属于具体的行域,而死2属于抽象的知域,其中死1表示动作的行为及其结果即动作“杀”的结果是鸡的生命状态结束,属于行动概念域;死2描述一种状态并对原因进行推测,属于知识概念域,即描述想的状态程度之深。因此从死1到死2的转化具有了“隐喻” 的性质。(隐喻就是把一个认知领域里的结构或关系映射到另一个认知域里去的过程,一般是从现实、具体的、人们熟悉的领域向抽象的、不易掌握的领域引申)
二、认知、语义角度的分析
以例子1为例:
施事(你/我)——动作(想死)——受事(我/你)
主--------------谓——补(死)—------宾
黑体代表凸显的概念角色,如在母亲表达对儿子喜爱时,儿子是说话者所要注意的中心。因此在语义表达上必将凸显出你(儿子)在两句话中的地位。我们会发现死的语义概念也同样始终指向你(儿子)。
用图示方法来表示为: 你(可)←(想)死我了。——我可想死→你了。可见正是因为“死”的语义指向凸显了你(实际语境中的儿子)在头脑中的的认知意象(image)①,这里的“意象”在认知语言学上又可称之为原型或原典、样例,是人们闭目而思时就会自然而然出现在心里的意象。因此,导致听话者(儿子)对两个句子间语义类推的可能(听话者可以领会主宾交换前后两句话所表达的语义是相同的)。例句1--4中由于出现符合“V+死/坏/苦等”的结构,使得主宾可以换位成为现实。当然,如果去除掉死/坏/苦等,如上B组(1-4例)的例子,从语义角度来看两组句子截然不同。而想和死/坏/苦之间一般很难插进别的副词成分。由此可见V和“死”和“坏”之间结合得比较紧密,但动词前仍可以放进别的副词成分,例如:你真想死我了。----你可真想死我了。-------你可的确真的想死我了。-------*你可想得要死我了。可见带*的句子一般从语义和句法平面是很难接受的或是不合格的。
下面我们用图示来解释特殊的语义指向:
注:图中的箭头代表人称代词语义移动的路线,同时也标出动词——“想”的语义移动路线。终点指向所要表达(凸显)的意象——你。补语“死”语义上指向想的受事——你,想和死之间结合得紧密,中间很难插入别的成分。(注释:W代表我,N代表你)
由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管图一还是图二,从认知角度来看两句所表达的语义都是母亲希望表达对儿子想念程度之深。因此,转换主宾位置后的两句话表达的语义也都是相同的。进而导致结构上的主宾互换的可能。另外,我们可以看到造成主宾可以换位这种结构的原因还在于谓语部分所出现(分布)的词性,例如:喜欢、想、恨、讨厌、(生)气等都是带有喜好的心理的动词。并且从配价角度来看:以上动词都是二价动词,只能跟两个名词性成分发生联系。如果从价类的角度分析此结构就是:“你可想死我了”[施事——动作——受事]“我可想死你了”[施事——动作——受事]黑体表示凸显的论元。实际上我们可以把以上的结构归纳为NP1+VC→NP2+把NP1+VC“你可想死我了。——我可把你想死了。——我可想死你了。”可见“你可想死我了”中的“你”虽在价类分析上来看充当的是施事成分,但从上面转换的角度来看却实际上充当的是受事成分。似乎在这种结构中即“你可想死我了”中,“你”从心理上来看具有很强的受事角色感情。从这里同样可以看出“V死”陈述结构主宾换位的可能。下面通过表格归纳出:
“V死”结构中主宾可换位的动词(封闭的数量)
注释:这里只列举出具有代表性的动词,并不是全部。
一般来讲,心理动词是一类很特殊的词,它往往超越了一般意义上动词的属性进而可以受副词的修饰。正因为如此,心理类动词往往会组建出一些特殊的结构来。但我们从表格中可以看到,并不是所有的心理动词都适用于这样的结构。例如:?“我可希望死你了。”——?“你可希望死我了。”从语义角度来看显然是不合格的句子。另外,我们将A组中动词后的程度补语“死”去掉后这种平衡结构也随即被打破,正体现了“死”造成动元结构的语义指向“你”。任鹰在《主宾可换位供用句的语义条件分析》中有过类似的论述(当然是从供用句的角度作为切入点)。早在40年代,吕叔湘(1946)就曾指出“拿施事做主语、受事作宾语,是有很坚强的心理依据的。” 陈平从一般的语法结构出发指出充任主语、宾语的语义角色优先系列:施事>感事>系事>地点>对象>受事,“充任主语方面,位于‘>’左边的语义角色优于右边的角色,在宾语方面相反。”(反映了汉语句法结构中的常规语序)而施事做主语,受事作宾语,不仅是汉语最具中性特征和开放性的结构序列,而且是人类语言的普遍倾向之一。然而,在本文所讨论的结构(“V死”主宾可换位结构)中,施事、受事这两种对立倾向好象消失了 ,主宾之间都有着极大的自由度,打破了以往汉语句子结构强烈的依赖语序的特点。这也正是本文讨论这种特殊的结构目的之所在。但我们也许会从历时的角度观察到:想/狠/喜欢/讨厌/愁等+死/坏/苦等结构正是古代汉语中的使成式发展到今天的动结式结构的结果。下面我们从语用角度进一步对主宾可换位“V死”结构进行简要的分析。
三、语用角度的分析
按照语法化理论的阐释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句法结构在实现“语用法的语法化”的初期,往往被认为是“不合语法”的句子,而我们从词的语法化的角度来看:“我可想死你了。”依据上文应将其定义为死2(表示极大的程度),而在语法化的初期这样的句子是决不可接受的。我们知道死2的含义是由死1(生命的状态)引申而来,而在这一初期阶段实际上是“隐喻”的引申作用在维持着句子的合理性,正是这个阶段里实词(死1)变为比较虚一点的实词(打死、气死、骂死、害死),还没有变为真正的虚词和语法成分。这是因为“隐喻”需要有比较具体的“意向——图式”,正如约翰逊认为:“它们是隐喻表达中的原始的非语言的认知构造,它能将身体经验与更高级的诸如语言这样的抽象概念领域联系起来”。因而,它们(“死”的过渡状态)在实词中更易获得。而在语用法的语法化过程中,一些语用原则在交际双方之间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会话含义中“合作原则”。一般情况下,说话人总是遵循“合作原则”;而听话人也总是相信说话人相信自己总是遵循“合作原则”,努力配合听话人朝着他所要表达的意思去理解,从而使交际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按照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对以上四组例句进行语用推导分析,仍以例1为例:
说话人S说的话语P具有会话含义Q,当且仅当:
(i).S说了P;
(ii).没有理由认为S不遵守各项会话准则,或者至少S 得遵守合作原则;
(iii).S说P而又遵守会话准则或合作原则,因此,S必定要想表达Q;
(iv).如果S是合作的,S必定知道被假设的Q是交谈双方的共知;
(v).S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听话人作Q的理解;
(vi).因此,S 要听话人作Q的理解,即说P 含义是Q。
例如:1:你可想死我了。——我可想死你了。(语境为母亲S对儿子H的想念)
(i).S 说:“你可想死我了”;
(ii).但是你可想死我了,不是我可想死你了的含义;
(iii).S偏要说“你可想死我了”,且持合作的态度,所以必定是要表达会话含义;
(iv).S和H共知你可想死我了是我想你且程度很深的含义;
(v).S未阻止H作这你可想死我了这样的理解;
(vi).因此,S说:“你可想死了”这句话的含义是:“我想你且程度很深”;
(vii).结论:经过推导“你可想死我了。”和“我可想死你了。”的语用含义相当。
由此语用含义类推可见,例子1~4中的“V死”句式主宾之间是可以交换位置的,但我们知道,除了这种特殊句式以外,汉语是典型的孤立语,是严格受到语序限制的,一般不能随意改变语序。例5中由于死2具有实在死的含义使主宾可换位的条件随即被打破。例5中 “你杀(死)鸡。”“你”是施事主语——“杀”是支配性动词——“鸡”是受事宾语——“死”的语义直接指向鸡是可以接受的句子,相反“鸡杀死你”虽然在语法结构上说得通,在语义上却是不通的。证明在这种主宾可换位“V死”结构中只有“死2”才满足这种结构,且与之搭配的动词具有封闭性(有限的数量)。因此需要我们从语义、语用等角度进行分析。
另外,我们从语用预设角度还可以对以上的例句进行分析。母亲对儿子说:“我可想死你了。”这句话的预设是:很长时间没见儿子了,非常想。其中的焦点(话题)是“你(儿子)”,而“你可想死我了”预设是:很长时间没见着儿子了,你可让我好想。焦点(话题)还是“你(儿子)”,始终预设的焦点是儿子,所以,两句话所表达的语用含义也是相同的。
四、结语
近几年,语法学界胡裕树、张斌等提出的“三个平面”理论从多角度对句子进行了诠释;另外,“现代汉语的功能、语用、认知研究”也曾于1999年被立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重点课题。可见,从多角度对语言现象的分析将是未来一个阶段的发展方向。其实,从形式、认知、功能角度对一个句子进行分析,其最终目的是更全面地认识一种语言现象;这也正是笔者写出这篇文稿的意义之所在。对任何语言来说语序都是值得重视的问题,往往语序的变更都起到一定的语法、语用、语义的作用,例如倒装、疑问、否定转移等。因此,不能因为特殊句式结构的存在而淡化语序作为汉语基本语法手段的地位。
附注:
①意象(image):即原形意象相当于柏拉图的“理想形式”(ideal form)这种先天存在的原形意象。
参考文献:
[1] 丁崇明.“V得好”歧义格式研究及其对动词的选择[J].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学院,2005.
[2] 索振羽.语用学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 刘丹青.语言学前沿与汉语研究[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4] 蒋协众.“名1是名2的名3”句式岁名词的选择及其语用法的语用化[J].汉语学习,2006,(5).
[5] 任鹰.主宾可换位共用句的语义条件分析[J].现代汉语功能、语用、认知研究[C].1999.
[6] 齐沪扬,陈昌来.应用语言学纲要[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7] 袁毓林.汉语语法研究的认知视野[C].商务印书馆,2004.
(王晓亮,辽宁渤海大学中文系)
我们知道汉语是典型的严格受到语序限制的孤立语。例如:“我想你。”和“你想我。”从语义上表达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命题。但是往往我们也会遇见一些特定的例子超越了语序的限制,导致主宾可以调换位置情况的出现(例5除外)。请看下面的A,B两组句子:
A.
1.你可想死我了。——我可想死你了。
2.你可恨死我了。——我可恨死你了。
3.你可愁死我了。——我可愁死你了。
4.你可喜欢死我了。——我可喜欢死你了。
5.你杀死鸡。——*鸡杀死你。
B.
*你可想我了。——?我可想你了。
*你可恨我了。——?我可恨你了。
*你可愁我了。——?我可愁你了。
*你可喜欢我。——?我可喜欢你。
*你杀鸡——?鸡杀你。
从上面A组1~4例可以看出,前面一组的句子颠倒语序后无论从语义还是语用平面都可以说得通,但去掉补语“死”后B组两句话语义则截然不同(因为受语序的限制)。当然例5中A、B中的前一句和后一句都不一样且“鸡杀(死)他。”从语义和逻辑上都是说不通的。我们不妨将例1~4中的“死”定为死2,例5,定为死1。根据沈家煊对语法化的定义和其论证来看:隐喻也是语法化的动因,前4例中的“死”表示“极了,很”,第5例中的死表示“生命的状态结束,即未活着”。前者是从后者虚化而来。那么,死1属于具体的行域,而死2属于抽象的知域,其中死1表示动作的行为及其结果即动作“杀”的结果是鸡的生命状态结束,属于行动概念域;死2描述一种状态并对原因进行推测,属于知识概念域,即描述想的状态程度之深。因此从死1到死2的转化具有了“隐喻” 的性质。(隐喻就是把一个认知领域里的结构或关系映射到另一个认知域里去的过程,一般是从现实、具体的、人们熟悉的领域向抽象的、不易掌握的领域引申)
二、认知、语义角度的分析
以例子1为例:
施事(你/我)——动作(想死)——受事(我/你)
主--------------谓——补(死)—------宾
黑体代表凸显的概念角色,如在母亲表达对儿子喜爱时,儿子是说话者所要注意的中心。因此在语义表达上必将凸显出你(儿子)在两句话中的地位。我们会发现死的语义概念也同样始终指向你(儿子)。
用图示方法来表示为: 你(可)←(想)死我了。——我可想死→你了。可见正是因为“死”的语义指向凸显了你(实际语境中的儿子)在头脑中的的认知意象(image)①,这里的“意象”在认知语言学上又可称之为原型或原典、样例,是人们闭目而思时就会自然而然出现在心里的意象。因此,导致听话者(儿子)对两个句子间语义类推的可能(听话者可以领会主宾交换前后两句话所表达的语义是相同的)。例句1--4中由于出现符合“V+死/坏/苦等”的结构,使得主宾可以换位成为现实。当然,如果去除掉死/坏/苦等,如上B组(1-4例)的例子,从语义角度来看两组句子截然不同。而想和死/坏/苦之间一般很难插进别的副词成分。由此可见V和“死”和“坏”之间结合得比较紧密,但动词前仍可以放进别的副词成分,例如:你真想死我了。----你可真想死我了。-------你可的确真的想死我了。-------*你可想得要死我了。可见带*的句子一般从语义和句法平面是很难接受的或是不合格的。
下面我们用图示来解释特殊的语义指向:
注:图中的箭头代表人称代词语义移动的路线,同时也标出动词——“想”的语义移动路线。终点指向所要表达(凸显)的意象——你。补语“死”语义上指向想的受事——你,想和死之间结合得紧密,中间很难插入别的成分。(注释:W代表我,N代表你)
由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不管图一还是图二,从认知角度来看两句所表达的语义都是母亲希望表达对儿子想念程度之深。因此,转换主宾位置后的两句话表达的语义也都是相同的。进而导致结构上的主宾互换的可能。另外,我们可以看到造成主宾可以换位这种结构的原因还在于谓语部分所出现(分布)的词性,例如:喜欢、想、恨、讨厌、(生)气等都是带有喜好的心理的动词。并且从配价角度来看:以上动词都是二价动词,只能跟两个名词性成分发生联系。如果从价类的角度分析此结构就是:“你可想死我了”[施事——动作——受事]“我可想死你了”[施事——动作——受事]黑体表示凸显的论元。实际上我们可以把以上的结构归纳为NP1+VC→NP2+把NP1+VC“你可想死我了。——我可把你想死了。——我可想死你了。”可见“你可想死我了”中的“你”虽在价类分析上来看充当的是施事成分,但从上面转换的角度来看却实际上充当的是受事成分。似乎在这种结构中即“你可想死我了”中,“你”从心理上来看具有很强的受事角色感情。从这里同样可以看出“V死”陈述结构主宾换位的可能。下面通过表格归纳出:
“V死”结构中主宾可换位的动词(封闭的数量)
注释:这里只列举出具有代表性的动词,并不是全部。
一般来讲,心理动词是一类很特殊的词,它往往超越了一般意义上动词的属性进而可以受副词的修饰。正因为如此,心理类动词往往会组建出一些特殊的结构来。但我们从表格中可以看到,并不是所有的心理动词都适用于这样的结构。例如:?“我可希望死你了。”——?“你可希望死我了。”从语义角度来看显然是不合格的句子。另外,我们将A组中动词后的程度补语“死”去掉后这种平衡结构也随即被打破,正体现了“死”造成动元结构的语义指向“你”。任鹰在《主宾可换位供用句的语义条件分析》中有过类似的论述(当然是从供用句的角度作为切入点)。早在40年代,吕叔湘(1946)就曾指出“拿施事做主语、受事作宾语,是有很坚强的心理依据的。” 陈平从一般的语法结构出发指出充任主语、宾语的语义角色优先系列:施事>感事>系事>地点>对象>受事,“充任主语方面,位于‘>’左边的语义角色优于右边的角色,在宾语方面相反。”(反映了汉语句法结构中的常规语序)而施事做主语,受事作宾语,不仅是汉语最具中性特征和开放性的结构序列,而且是人类语言的普遍倾向之一。然而,在本文所讨论的结构(“V死”主宾可换位结构)中,施事、受事这两种对立倾向好象消失了 ,主宾之间都有着极大的自由度,打破了以往汉语句子结构强烈的依赖语序的特点。这也正是本文讨论这种特殊的结构目的之所在。但我们也许会从历时的角度观察到:想/狠/喜欢/讨厌/愁等+死/坏/苦等结构正是古代汉语中的使成式发展到今天的动结式结构的结果。下面我们从语用角度进一步对主宾可换位“V死”结构进行简要的分析。
三、语用角度的分析
按照语法化理论的阐释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句法结构在实现“语用法的语法化”的初期,往往被认为是“不合语法”的句子,而我们从词的语法化的角度来看:“我可想死你了。”依据上文应将其定义为死2(表示极大的程度),而在语法化的初期这样的句子是决不可接受的。我们知道死2的含义是由死1(生命的状态)引申而来,而在这一初期阶段实际上是“隐喻”的引申作用在维持着句子的合理性,正是这个阶段里实词(死1)变为比较虚一点的实词(打死、气死、骂死、害死),还没有变为真正的虚词和语法成分。这是因为“隐喻”需要有比较具体的“意向——图式”,正如约翰逊认为:“它们是隐喻表达中的原始的非语言的认知构造,它能将身体经验与更高级的诸如语言这样的抽象概念领域联系起来”。因而,它们(“死”的过渡状态)在实词中更易获得。而在语用法的语法化过程中,一些语用原则在交际双方之间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会话含义中“合作原则”。一般情况下,说话人总是遵循“合作原则”;而听话人也总是相信说话人相信自己总是遵循“合作原则”,努力配合听话人朝着他所要表达的意思去理解,从而使交际顺利进行。
下面我们按照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对以上四组例句进行语用推导分析,仍以例1为例:
说话人S说的话语P具有会话含义Q,当且仅当:
(i).S说了P;
(ii).没有理由认为S不遵守各项会话准则,或者至少S 得遵守合作原则;
(iii).S说P而又遵守会话准则或合作原则,因此,S必定要想表达Q;
(iv).如果S是合作的,S必定知道被假设的Q是交谈双方的共知;
(v).S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听话人作Q的理解;
(vi).因此,S 要听话人作Q的理解,即说P 含义是Q。
例如:1:你可想死我了。——我可想死你了。(语境为母亲S对儿子H的想念)
(i).S 说:“你可想死我了”;
(ii).但是你可想死我了,不是我可想死你了的含义;
(iii).S偏要说“你可想死我了”,且持合作的态度,所以必定是要表达会话含义;
(iv).S和H共知你可想死我了是我想你且程度很深的含义;
(v).S未阻止H作这你可想死我了这样的理解;
(vi).因此,S说:“你可想死了”这句话的含义是:“我想你且程度很深”;
(vii).结论:经过推导“你可想死我了。”和“我可想死你了。”的语用含义相当。
由此语用含义类推可见,例子1~4中的“V死”句式主宾之间是可以交换位置的,但我们知道,除了这种特殊句式以外,汉语是典型的孤立语,是严格受到语序限制的,一般不能随意改变语序。例5中由于死2具有实在死的含义使主宾可换位的条件随即被打破。例5中 “你杀(死)鸡。”“你”是施事主语——“杀”是支配性动词——“鸡”是受事宾语——“死”的语义直接指向鸡是可以接受的句子,相反“鸡杀死你”虽然在语法结构上说得通,在语义上却是不通的。证明在这种主宾可换位“V死”结构中只有“死2”才满足这种结构,且与之搭配的动词具有封闭性(有限的数量)。因此需要我们从语义、语用等角度进行分析。
另外,我们从语用预设角度还可以对以上的例句进行分析。母亲对儿子说:“我可想死你了。”这句话的预设是:很长时间没见儿子了,非常想。其中的焦点(话题)是“你(儿子)”,而“你可想死我了”预设是:很长时间没见着儿子了,你可让我好想。焦点(话题)还是“你(儿子)”,始终预设的焦点是儿子,所以,两句话所表达的语用含义也是相同的。
四、结语
近几年,语法学界胡裕树、张斌等提出的“三个平面”理论从多角度对句子进行了诠释;另外,“现代汉语的功能、语用、认知研究”也曾于1999年被立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重点课题。可见,从多角度对语言现象的分析将是未来一个阶段的发展方向。其实,从形式、认知、功能角度对一个句子进行分析,其最终目的是更全面地认识一种语言现象;这也正是笔者写出这篇文稿的意义之所在。对任何语言来说语序都是值得重视的问题,往往语序的变更都起到一定的语法、语用、语义的作用,例如倒装、疑问、否定转移等。因此,不能因为特殊句式结构的存在而淡化语序作为汉语基本语法手段的地位。
附注:
①意象(image):即原形意象相当于柏拉图的“理想形式”(ideal form)这种先天存在的原形意象。
参考文献:
[1] 丁崇明.“V得好”歧义格式研究及其对动词的选择[J].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学院,2005.
[2] 索振羽.语用学教程[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 刘丹青.语言学前沿与汉语研究[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
[4] 蒋协众.“名1是名2的名3”句式岁名词的选择及其语用法的语用化[J].汉语学习,2006,(5).
[5] 任鹰.主宾可换位共用句的语义条件分析[J].现代汉语功能、语用、认知研究[C].1999.
[6] 齐沪扬,陈昌来.应用语言学纲要[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7] 袁毓林.汉语语法研究的认知视野[C].商务印书馆,2004.
(王晓亮,辽宁渤海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