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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人是否有信仰的问题至今无定性答案,由于国家民俗信仰体系的畸形发展即对于信仰的四种形式:灵统、祭统、宗教以及巫统中的宗教信仰形式的过分注重,导致在中华历史上存在上千年的灵统、祭统以及巫统这三种信仰形式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本篇首先肯定中国人的信仰的存在,然后分析中国人的四统合一信仰的特殊性,介绍在我国大小农村和城市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特殊的信仰即宗教、祭统、灵统以及巫统四统合一的信仰,且该信仰生命力顽强且经久不衰,本篇旨在通过对四统的重新界定以及以鄂伦春民族信仰为例对这种埋藏已久的信仰正名。
【关键词】中国人;信仰;巫统;祭统;灵统、宗教
一、引言:概念的界定、问题的提出及本研究的背景
(一)巫统与祭统的概念界定。
(1)“巫”的界定
巫出现在中国的历史是很久远的,《山海经》中“……盘古涅磐,清气上升而成三清,是为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浊气下沉,集天地混沌五行成灵,是为上古巫族一派,传说化身有十二祖巫。是以十二祖巫以及三清皆乃盘古化身也……”①巫的产生应追溯到远古时期人类对于自然现象及人体本身现象的原始认识,由于人类所认识的知识比较少,对这个社会中出现的某些状况不了解,把自然界的打雷、闪电、下雨、火山喷发、地震等现象误以为是某个神仙在发怒,整天诚惶诚恐,怕天神一个不爽就降灾患于身上,就如同疾病、瘟疫等。它是人类为了证明人与其他人或外部世界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而创造出来的中间媒介于是就有了“巫祝”之说。中国远古时曾经有过“家为巫史”的情况,人人都会巫术。“家为巫史”一语出自《国语?楚语》;“盖巫能降神,神物凭之,即巫以为神,故即名其神钟巫。 尹氏主之者,所谓家为巫史也。隐公祷而得归,遂亦信而立为祭主。” ②
然而,那时人们运用巫术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并未职业化。巫掌握着祭祀、医治、部族历史传承等权力。巫最先有神话传说是解救苍生之人;或是“以舞降神”“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④总之是靠自身技艺神通广大之人。最先的宗教也是从不正规的祖先崇拜和万物有灵开始的。后来演变成为专业的神职人员,成为宗教的核心。他们的后代也被当权者赋予此职业为姓,逐渐演化至今。
(2)“祭”的界定
祭,祀也。③“祭”指供奉神灵或祖先:祭天、祭神、祭祖;或是对死者表示追念的仪式:祭奠,公祭死难烈士。明朝陈继儒《大司马节寰袁公家庙记》:“ 朝于斯夕于斯,岁时伏腊祭(袁可立)于斯。” ④在原始社会时,由于人类所认识的知识比较少,把自然界的打雷、闪电、下雨、火山喷发、地震等现象误以为是某个神仙在发怒,怕天神一个不爽就降灾患于身上,就如同疾病、瘟疫等,所以原始人类就把某些东西用来参拜,于是“祭”就产生了。他们觉得神是由这些东西衍变而成的,后来产生了“图腾崇拜”。崇拜就有某些仪式,通过这些仪式,人们向神表达自己的虔诚之心,也表达了自己的某些愿望,比如生子、长寿、希望风调雨顺以求获得丰收等等愿望,而有仪式就得有个领头人,通过这种人,组织各种仪式,把众人的愿望传递给神,这类人就被称为“巫”。
“巫”的仪式则称为“祭”。“……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①对地方神明、先贤的崇拜,是华夏民族留给我们后人的宝贵文化,这些“神明”背后所代表、所凝聚的中华民族宝贵的共同精神遗产。有学者祭祀和无神论不冲突。认为简单的祭祀表达是一种敬意,或者是一种仪式,或是与已经逝去的亲人的一种最直接的交流,那试问无神的论断何处而来。
(3)“统”的界定
“统”指“系统、传统之意”,世代相继的系统。“求其统类。②”,又如:皇统(世代相传的帝系);道统;传统;统承(继承统绪);统系(系统);统贯(系统;条贯);统嗣(帝统的嗣续关系)。
巫统是属于宗教中的严密专业系统,以体系的固体形态流传至今。有着固定的神职人员进行固定的仪式或做法,同时神职人员有着高低优劣等级之分。无论是何种宗教,其巫统都具有其专门的系统及运作过程,包括医疗系统、教育系统、服务系统、公关系统、以及核心的巫统思想等。且巫统内部有着严密的分工、较强的凝聚力以及明确的身份认同始于祭统相区别开来的重要标志。巫属于神道圣职人员。但综合世界各地的“巫”含义的解释发现,“巫”是具有专业性质的神职人员所具备的能力。
祭统是属于世代相继的祭祀礼仪传统。它没有严密的专业系统,但是有着传统的祭祀观念,以意识流体的形态流传至今。祭统主要是指人们自发的进行祭祀崇拜的精神寄托。没有
神职人员,指示依据各个宗教或派系分离出来的神灵或精灵的崇拜。崇拜是暂时性的,不稳定,不是终身信仰,不属于宗教,但信仰的人数却随处可见,形式可谓是繁杂多样,内容确实千篇一律,都是临时的精神寄托和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二)巫统与祭统的特点
1.巫统的特点
巫统是一个系统,是一个文化体系。有明显的分工;一致的身份认同;较强的凝聚力;规模往往较大,直观的庞大群体;具有较长的历史;巫统具有长久性的特点,它作为一个民族的氏族信仰,具有稳定性和继承性,因此往往是固定存在,不能轻易变化的。巫统具有专业化,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巫统内部的神职人员都是经过一定的仪式和特定的场合产生,且具有特定性,并非所有人都能当萨满;内部人员有着一致的身份认同,在巫统内部的神职人员或者信徒都对巫统本身有着高于一切的信仰,且有著较强的凝聚力;巫统往往都是发自内心的虔诚的信仰,因此为神做事情是自发性的,其盈利的目的较弱。
2.祭统的特点
祭统较巫统是非正式组织,它是由分散、庞杂的支系组成,而这些散落在各个地方的祭统仪式、形式以及内容都不太一样。祭统都是暂时性的精神寄托,并不是终身信仰,而这暂时性的精神寄托往往满足了人们生活中对于神灵的一切需要,因此祭统往往应用的范围和领域较巫统更多。祭统也是普通人自主祭祀的行为:自主祭祀、请神的行为。在普通人中有一部分人能够通过祭统做一些简单的祭祀活动。祭统没有系统的传授,都是自学或者好多相似的祭统组织相互交流和协作的产物。且内部人员无确定的身份认同,且对于外界来讲它们分别是不同的群体,毫无干系,甚至逐渐演变为竞争关系。因此这些祭统的凝聚力较弱,近些年来,由于很多祭统的非正式组织的兴盛,其可信度获得了人们认可。不需要终身信仰的祭统深受人们的欢迎,而祭统正转型某些为营利为目的的非正式组织,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信仰的分化:宗教、巫统、祭统、灵统
纵观以往的关于萨满教的文献,其大都在争执萨满教是否是宗教这一命题。宗教是宗教,除了宗教以外还存在另外三种系统是:巫统、祭统以及灵统。宗教是最为专业化的一种信仰。其次是巫统,最后是祭统,边缘化的似乎是灵统,由于把不属于前三者的信仰似乎都划归到了第四种。人们对待鬼神之说无非是大宗教、大巫统以及小祭统。萨满教中确实存在巫术这是其区别于像基督教、伊斯兰教之说的宗教信仰,因此可以称为大巫统;而相较于大巫统来说的散落在没有正式组织的暂时性信仰的就没有了分类,因此笔者认为那些分散的旁支系的小巫统可以被称为祭统。而灵统是对于那些诸如算命、看风水占卜等一系列的预知未来和趋利避害的灵异方术进行的性质归属划分。如此一来,世界上所有的信仰都有的划分归类。
二、巫统与祭统的区分以及灵统的提出
对于以往的研究,大多数的萨满研究是将其归咎于宗教划分的,但许多学者依然持反对意见。关于萨满教性质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 且众说纷纭, 但古今学者的思考大多围绕萨满教是不是宗教展开的。一直以来普遍将宗教视为一种划分标准,认为宗教可以信仰,而巫统就加以排斥,笔者分析了原因:其一是巫统往往伴随着带有巫术,对人起着重大的危害作用,毒害人的心灵;其二是巫统向来不喜外人加入,是一种内部组织,具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宗教是吸取人们就爱如,而巫统有着严格的交往圈子界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加入巫统的,而宗教主张吸收成员加入,自由信仰得以实施;其三是现今的许多巫统分子借由法术牟取暴利甚至谋害人的身体和生命,因此巫统的千百年来的发展,一直不被认可,其中有苗族巫蛊、萨满法师等秘密的巫统组织。另外存在普遍的家庭之中的祭统也从来没有进行过分类和重视,正视这些被人民推崇至今且形式愈演愈烈的祭统,因为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人民需要祭统,因此才能在广大的家庭产生,且遗留千年。因此祭统被承认是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另外灵统是观察算命、看风水以及占卜无法归于宗教、祭统、巫统三类别中,因此提出灵统的概念。这样世界普遍的信仰就都有了性质的界定和归属。
三、四统合一的特殊信仰形式
正如对于鄂伦春人民来讲由原先的氏族群体信萨满教和相信万物有灵论即属于灵统的范畴,后来出现了萨满教,这时候信仰发展成了宗教,而宗教的自身的完善使得其内部产生了巫术,以壮大自身的信仰系统,靠给人治病来吸引更多的信徒,形成了巫统,之后鄂伦春民族人民由于从森林中走了出来,经过一段处于中等水平的宗教信仰,鄂伦春民族开始渐渐的不再那么完全按照古老的仪式,兴许只是截取仪式的一小部分,形成简单的家祭,但这种家祭又同时含有灵统、宗教以及巫统的影子,说也说不清四种信仰系统出现的先后关系,从发展到今天来看四者相辅相成。随着信仰的走低发展,这样一种宗教信仰的降低势必给鄂伦春人的心理和生活带来很多影响,由于国家政策使得鄂伦春民族开始由打猎为生时的勉强解决温饱到如今的生活饮食富饶缓解了这一方面的危害,但是,关注少数民族由于信仰心理的改变带来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国际上仍认为中国人无信仰,这使得西方美国等地区的人们觉得中国人太可怕,无信仰被认为是无所畏惧的代名词,但中国人却不是无所畏惧的,中国人畏惧的魔鬼、神灵是无处不在的。因此如果说中国人是无所畏惧的“无神论者”是片面的,准确的来讲中国人的信仰应当是很特殊的,是一种综合了灵统、祭统、巫统、宗教为一体的民俗信仰。而这个结论的佐证数不胜数,例如:中国人的禁忌中不敢踩井盖,庙宇周围不仅仅摆着佛教的雕像,道教、农村自发产生的教派等各路神仙都会祭拜,测字、看风水的事业经久不衰且愈演愈烈等等;西方人不了解中国人的信仰是因为现在的信仰被承认的只有宗教和巫統两种,巫统被承认也是近几年的事情,但祭统从来没有得到正式信仰的划归,因此不是中国人没有信仰,无神论者也是有着自己的方式相信着什么,而且随着人的岁数增大,宿命论和天定论逐渐在人们心中存在,幸福感的缺失和社会流动速度以及社会自由竞争的加快使得人们的安全感降低,寻求信仰求的安慰是人们自我保护的一种机制。如果把信仰正式划分为四种:宗教、巫统、祭统与灵统的形式。那么中国人不是没有信仰的,而是有着中等偏上水平的信仰,并时常带给人们些许安慰;灵统是综合一切未卜先知的方法,包括算命、风水以及占卜等人们想要预知未来、趋利避害的保护措施。那么如此以来,中国式“无神论,无信仰”式思想进程不是信仰的改变,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挣脱了信仰的束缚,将信仰当作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弥补心理不健全的方式,从而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四、综述
对于民俗的发展与社会功能互动形式相结合,不但能够加深文化的被接受程度,而且在互动中创新文化,而不是固步自封,任何形式的民俗的研究往往存在这样一种误区,认为某些信仰民俗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会被逐渐消退,这无疑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某种质疑或璀璨,认为发展了信仰民俗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种背道而驰的方法论。或者还有学者认为,民俗信仰不能留下,这是毒害人们心灵的毒药。但笔者认为凡是能够给人民带来幸福感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存在,而片面的认为封建迷信就应当剔除是一种捂着眼睛看世界的做法,既然某些封建民俗从世界伊始就存在,且一直延留到现在,必有一定的意义,因此正视那些给人们带来幸福感以及不伤及危害他人的封建迷信,向批准宗教信仰一样,为信仰民俗正名,正式将其划分为灵统或祭统的范畴,而它们只是不同于其它国家的宗教信仰一般,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无疑给我国的民俗学开放了一个研究内容扩大化,文化上的完整性,为我国传统文化正名的方法论是中国的信仰走向世界的开端。
注释:
①《说文解字》
②《旧唐书·张九龄传》:岁时伏腊
③《礼记》礼记·祭统
④出自《荀子·解蔽》
参考文献:
[1]郭淑云 《中国萨满教若干问题研究述评》 ,《民族研究》,2011 年第3 期。
[2]谷??颖 《 满族萨满神话的民族性研究》,《长春师范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年5 月。
[3]王宏刚, 于晓飞《 北方萨满文化》,《大漠神韵》,成都: 四川文艺出版社, 2007: 61。
[4]王纪芒 《赫哲人与埃文基人的原始宗教信仰》,《黑龙江民族丛刊( 双月刊)》,1998年4月
[5]金海峰 《关于萨满文化研究的几点思考》 《长春大学学报》 2005年1月
[6]许慎 《说文解字》 ,北京: 中华书局, 1963。
[7]张立军 《努才开发和利用民族宗教信息资源》《燕龙江民族丛刊》1998年,第3期。
[8]裴立扬 《萨满教是北方民族古神话的重要载体》,《黑龙江民族丛刊》,2001年,第4期。
[9]富育光《萨满教与神话》,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页。
[10]阎秋红《萨满教与东北民间文化》,满族研究,2004年,第2期。
[11]胡卫军,付黎明 《试析萨满教对东北诸民族文化的影响》。
[12]马戎 《多已亡的超越与转化》,《黑龙江民族丛刊》,1998年3月。
[13]袁珂 《山海经全译》, 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
[14]恩格斯 《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
[15]孙尚扬 《宗教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
【关键词】中国人;信仰;巫统;祭统;灵统、宗教
一、引言:概念的界定、问题的提出及本研究的背景
(一)巫统与祭统的概念界定。
(1)“巫”的界定
巫出现在中国的历史是很久远的,《山海经》中“……盘古涅磐,清气上升而成三清,是为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浊气下沉,集天地混沌五行成灵,是为上古巫族一派,传说化身有十二祖巫。是以十二祖巫以及三清皆乃盘古化身也……”①巫的产生应追溯到远古时期人类对于自然现象及人体本身现象的原始认识,由于人类所认识的知识比较少,对这个社会中出现的某些状况不了解,把自然界的打雷、闪电、下雨、火山喷发、地震等现象误以为是某个神仙在发怒,整天诚惶诚恐,怕天神一个不爽就降灾患于身上,就如同疾病、瘟疫等。它是人类为了证明人与其他人或外部世界存在着某种对应关系而创造出来的中间媒介于是就有了“巫祝”之说。中国远古时曾经有过“家为巫史”的情况,人人都会巫术。“家为巫史”一语出自《国语?楚语》;“盖巫能降神,神物凭之,即巫以为神,故即名其神钟巫。 尹氏主之者,所谓家为巫史也。隐公祷而得归,遂亦信而立为祭主。” ②
然而,那时人们运用巫术就是日常生活的一部份,并未职业化。巫掌握着祭祀、医治、部族历史传承等权力。巫最先有神话传说是解救苍生之人;或是“以舞降神”“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④总之是靠自身技艺神通广大之人。最先的宗教也是从不正规的祖先崇拜和万物有灵开始的。后来演变成为专业的神职人员,成为宗教的核心。他们的后代也被当权者赋予此职业为姓,逐渐演化至今。
(2)“祭”的界定
祭,祀也。③“祭”指供奉神灵或祖先:祭天、祭神、祭祖;或是对死者表示追念的仪式:祭奠,公祭死难烈士。明朝陈继儒《大司马节寰袁公家庙记》:“ 朝于斯夕于斯,岁时伏腊祭(袁可立)于斯。” ④在原始社会时,由于人类所认识的知识比较少,把自然界的打雷、闪电、下雨、火山喷发、地震等现象误以为是某个神仙在发怒,怕天神一个不爽就降灾患于身上,就如同疾病、瘟疫等,所以原始人类就把某些东西用来参拜,于是“祭”就产生了。他们觉得神是由这些东西衍变而成的,后来产生了“图腾崇拜”。崇拜就有某些仪式,通过这些仪式,人们向神表达自己的虔诚之心,也表达了自己的某些愿望,比如生子、长寿、希望风调雨顺以求获得丰收等等愿望,而有仪式就得有个领头人,通过这种人,组织各种仪式,把众人的愿望传递给神,这类人就被称为“巫”。
“巫”的仪式则称为“祭”。“……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①对地方神明、先贤的崇拜,是华夏民族留给我们后人的宝贵文化,这些“神明”背后所代表、所凝聚的中华民族宝贵的共同精神遗产。有学者祭祀和无神论不冲突。认为简单的祭祀表达是一种敬意,或者是一种仪式,或是与已经逝去的亲人的一种最直接的交流,那试问无神的论断何处而来。
(3)“统”的界定
“统”指“系统、传统之意”,世代相继的系统。“求其统类。②”,又如:皇统(世代相传的帝系);道统;传统;统承(继承统绪);统系(系统);统贯(系统;条贯);统嗣(帝统的嗣续关系)。
巫统是属于宗教中的严密专业系统,以体系的固体形态流传至今。有着固定的神职人员进行固定的仪式或做法,同时神职人员有着高低优劣等级之分。无论是何种宗教,其巫统都具有其专门的系统及运作过程,包括医疗系统、教育系统、服务系统、公关系统、以及核心的巫统思想等。且巫统内部有着严密的分工、较强的凝聚力以及明确的身份认同始于祭统相区别开来的重要标志。巫属于神道圣职人员。但综合世界各地的“巫”含义的解释发现,“巫”是具有专业性质的神职人员所具备的能力。
祭统是属于世代相继的祭祀礼仪传统。它没有严密的专业系统,但是有着传统的祭祀观念,以意识流体的形态流传至今。祭统主要是指人们自发的进行祭祀崇拜的精神寄托。没有
神职人员,指示依据各个宗教或派系分离出来的神灵或精灵的崇拜。崇拜是暂时性的,不稳定,不是终身信仰,不属于宗教,但信仰的人数却随处可见,形式可谓是繁杂多样,内容确实千篇一律,都是临时的精神寄托和对生活的美好向往。
(二)巫统与祭统的特点
1.巫统的特点
巫统是一个系统,是一个文化体系。有明显的分工;一致的身份认同;较强的凝聚力;规模往往较大,直观的庞大群体;具有较长的历史;巫统具有长久性的特点,它作为一个民族的氏族信仰,具有稳定性和继承性,因此往往是固定存在,不能轻易变化的。巫统具有专业化,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巫统内部的神职人员都是经过一定的仪式和特定的场合产生,且具有特定性,并非所有人都能当萨满;内部人员有着一致的身份认同,在巫统内部的神职人员或者信徒都对巫统本身有着高于一切的信仰,且有著较强的凝聚力;巫统往往都是发自内心的虔诚的信仰,因此为神做事情是自发性的,其盈利的目的较弱。
2.祭统的特点
祭统较巫统是非正式组织,它是由分散、庞杂的支系组成,而这些散落在各个地方的祭统仪式、形式以及内容都不太一样。祭统都是暂时性的精神寄托,并不是终身信仰,而这暂时性的精神寄托往往满足了人们生活中对于神灵的一切需要,因此祭统往往应用的范围和领域较巫统更多。祭统也是普通人自主祭祀的行为:自主祭祀、请神的行为。在普通人中有一部分人能够通过祭统做一些简单的祭祀活动。祭统没有系统的传授,都是自学或者好多相似的祭统组织相互交流和协作的产物。且内部人员无确定的身份认同,且对于外界来讲它们分别是不同的群体,毫无干系,甚至逐渐演变为竞争关系。因此这些祭统的凝聚力较弱,近些年来,由于很多祭统的非正式组织的兴盛,其可信度获得了人们认可。不需要终身信仰的祭统深受人们的欢迎,而祭统正转型某些为营利为目的的非正式组织,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信仰的分化:宗教、巫统、祭统、灵统
纵观以往的关于萨满教的文献,其大都在争执萨满教是否是宗教这一命题。宗教是宗教,除了宗教以外还存在另外三种系统是:巫统、祭统以及灵统。宗教是最为专业化的一种信仰。其次是巫统,最后是祭统,边缘化的似乎是灵统,由于把不属于前三者的信仰似乎都划归到了第四种。人们对待鬼神之说无非是大宗教、大巫统以及小祭统。萨满教中确实存在巫术这是其区别于像基督教、伊斯兰教之说的宗教信仰,因此可以称为大巫统;而相较于大巫统来说的散落在没有正式组织的暂时性信仰的就没有了分类,因此笔者认为那些分散的旁支系的小巫统可以被称为祭统。而灵统是对于那些诸如算命、看风水占卜等一系列的预知未来和趋利避害的灵异方术进行的性质归属划分。如此一来,世界上所有的信仰都有的划分归类。
二、巫统与祭统的区分以及灵统的提出
对于以往的研究,大多数的萨满研究是将其归咎于宗教划分的,但许多学者依然持反对意见。关于萨满教性质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 且众说纷纭, 但古今学者的思考大多围绕萨满教是不是宗教展开的。一直以来普遍将宗教视为一种划分标准,认为宗教可以信仰,而巫统就加以排斥,笔者分析了原因:其一是巫统往往伴随着带有巫术,对人起着重大的危害作用,毒害人的心灵;其二是巫统向来不喜外人加入,是一种内部组织,具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宗教是吸取人们就爱如,而巫统有着严格的交往圈子界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加入巫统的,而宗教主张吸收成员加入,自由信仰得以实施;其三是现今的许多巫统分子借由法术牟取暴利甚至谋害人的身体和生命,因此巫统的千百年来的发展,一直不被认可,其中有苗族巫蛊、萨满法师等秘密的巫统组织。另外存在普遍的家庭之中的祭统也从来没有进行过分类和重视,正视这些被人民推崇至今且形式愈演愈烈的祭统,因为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人民需要祭统,因此才能在广大的家庭产生,且遗留千年。因此祭统被承认是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另外灵统是观察算命、看风水以及占卜无法归于宗教、祭统、巫统三类别中,因此提出灵统的概念。这样世界普遍的信仰就都有了性质的界定和归属。
三、四统合一的特殊信仰形式
正如对于鄂伦春人民来讲由原先的氏族群体信萨满教和相信万物有灵论即属于灵统的范畴,后来出现了萨满教,这时候信仰发展成了宗教,而宗教的自身的完善使得其内部产生了巫术,以壮大自身的信仰系统,靠给人治病来吸引更多的信徒,形成了巫统,之后鄂伦春民族人民由于从森林中走了出来,经过一段处于中等水平的宗教信仰,鄂伦春民族开始渐渐的不再那么完全按照古老的仪式,兴许只是截取仪式的一小部分,形成简单的家祭,但这种家祭又同时含有灵统、宗教以及巫统的影子,说也说不清四种信仰系统出现的先后关系,从发展到今天来看四者相辅相成。随着信仰的走低发展,这样一种宗教信仰的降低势必给鄂伦春人的心理和生活带来很多影响,由于国家政策使得鄂伦春民族开始由打猎为生时的勉强解决温饱到如今的生活饮食富饶缓解了这一方面的危害,但是,关注少数民族由于信仰心理的改变带来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国际上仍认为中国人无信仰,这使得西方美国等地区的人们觉得中国人太可怕,无信仰被认为是无所畏惧的代名词,但中国人却不是无所畏惧的,中国人畏惧的魔鬼、神灵是无处不在的。因此如果说中国人是无所畏惧的“无神论者”是片面的,准确的来讲中国人的信仰应当是很特殊的,是一种综合了灵统、祭统、巫统、宗教为一体的民俗信仰。而这个结论的佐证数不胜数,例如:中国人的禁忌中不敢踩井盖,庙宇周围不仅仅摆着佛教的雕像,道教、农村自发产生的教派等各路神仙都会祭拜,测字、看风水的事业经久不衰且愈演愈烈等等;西方人不了解中国人的信仰是因为现在的信仰被承认的只有宗教和巫統两种,巫统被承认也是近几年的事情,但祭统从来没有得到正式信仰的划归,因此不是中国人没有信仰,无神论者也是有着自己的方式相信着什么,而且随着人的岁数增大,宿命论和天定论逐渐在人们心中存在,幸福感的缺失和社会流动速度以及社会自由竞争的加快使得人们的安全感降低,寻求信仰求的安慰是人们自我保护的一种机制。如果把信仰正式划分为四种:宗教、巫统、祭统与灵统的形式。那么中国人不是没有信仰的,而是有着中等偏上水平的信仰,并时常带给人们些许安慰;灵统是综合一切未卜先知的方法,包括算命、风水以及占卜等人们想要预知未来、趋利避害的保护措施。那么如此以来,中国式“无神论,无信仰”式思想进程不是信仰的改变,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挣脱了信仰的束缚,将信仰当作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弥补心理不健全的方式,从而对一个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的。
四、综述
对于民俗的发展与社会功能互动形式相结合,不但能够加深文化的被接受程度,而且在互动中创新文化,而不是固步自封,任何形式的民俗的研究往往存在这样一种误区,认为某些信仰民俗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会被逐渐消退,这无疑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某种质疑或璀璨,认为发展了信仰民俗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一种背道而驰的方法论。或者还有学者认为,民俗信仰不能留下,这是毒害人们心灵的毒药。但笔者认为凡是能够给人民带来幸福感的存在都是有意义的存在,而片面的认为封建迷信就应当剔除是一种捂着眼睛看世界的做法,既然某些封建民俗从世界伊始就存在,且一直延留到现在,必有一定的意义,因此正视那些给人们带来幸福感以及不伤及危害他人的封建迷信,向批准宗教信仰一样,为信仰民俗正名,正式将其划分为灵统或祭统的范畴,而它们只是不同于其它国家的宗教信仰一般,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无疑给我国的民俗学开放了一个研究内容扩大化,文化上的完整性,为我国传统文化正名的方法论是中国的信仰走向世界的开端。
注释:
①《说文解字》
②《旧唐书·张九龄传》:岁时伏腊
③《礼记》礼记·祭统
④出自《荀子·解蔽》
参考文献:
[1]郭淑云 《中国萨满教若干问题研究述评》 ,《民族研究》,2011 年第3 期。
[2]谷??颖 《 满族萨满神话的民族性研究》,《长春师范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年5 月。
[3]王宏刚, 于晓飞《 北方萨满文化》,《大漠神韵》,成都: 四川文艺出版社, 2007: 61。
[4]王纪芒 《赫哲人与埃文基人的原始宗教信仰》,《黑龙江民族丛刊( 双月刊)》,1998年4月
[5]金海峰 《关于萨满文化研究的几点思考》 《长春大学学报》 2005年1月
[6]许慎 《说文解字》 ,北京: 中华书局, 1963。
[7]张立军 《努才开发和利用民族宗教信息资源》《燕龙江民族丛刊》1998年,第3期。
[8]裴立扬 《萨满教是北方民族古神话的重要载体》,《黑龙江民族丛刊》,2001年,第4期。
[9]富育光《萨满教与神话》,辽宁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页。
[10]阎秋红《萨满教与东北民间文化》,满族研究,2004年,第2期。
[11]胡卫军,付黎明 《试析萨满教对东北诸民族文化的影响》。
[12]马戎 《多已亡的超越与转化》,《黑龙江民族丛刊》,1998年3月。
[13]袁珂 《山海经全译》, 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
[14]恩格斯 《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
[15]孙尚扬 《宗教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