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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教育成本是学校管理者、政府部门、学生和家长以及研究人员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教育成本的内涵及构成已成为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话题。如何实行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关系到高校教育资源实际耗费的测算及高校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关系到高校办学效益的度量。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制度的确立是一种必然趋势。
【关键词】办学效益;教育成本;高校
【Abstract】The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the school administrator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tudents and parents, as well as issues of common concern to the researchers. With the continuous deepening of reform of educational system, the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content and composition has become a complex and important topic. How to implement the students to develop cost-accounting related to the actual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resources higher education measure and the optimum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related to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measure of school effectiveness. Cost-accounting system, the establish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s an inevitable trend.
【Key words】School effectiveness; education cost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章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0-8594(2010)01-0035-03
一、高校成本核算现状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是确定学费标准的最重要依据,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的教育成本核算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不进行学生培养成本核算。主要原因是教育被认为是非生产部
门,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核拨和学费收入,学校只进行支出核算。这种不核算成本的模式,不利于学校的财务管理,也很难使学校的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学校的办学效益也无从考核。
2、现行高校会计制度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记录的是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各项支
出,而非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各项费用,其会计制度设计根本没有考虑教学成本计算的需要;高校会计制度收付实现制的存在对当期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是否收到或是否支出为标准。所以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不能正确地反映当期的实际收入、费用、成本。
3、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中会计年度与学年度的不一致使高校很难进行相应的教学成本
核算。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是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而高校的学年一般是每年的秋季即九月份左右至次年的八月份,所以其成本费用在客观上较难计算。
4、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资本性支出与权益性支出未完全加以区分。在进行会计核算
时只对所有支出进行记录性核算不区分资本性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在核算方法上也不因其是否属费用性开支进行区别对待,因而无从为成本核算提供真实的基础性数据。
5、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配比原则的执行不够严格。对是否是当期费用,是否可以计入
本期教学成本均没有要求进行区分、分类核算,收支不配比现象极为普遍。
6、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教学设备和往来款项等资产不实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和坏帐
准备的提取,教学成本费用不实。
高校会计有提供教育成本信息的神圣使命,高校要树立多维的教育成本观,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 财务收支量增多,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势在必行。
二、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特点
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有以下特点:
1、人才培养成本不能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全额补偿。当前,高等教育的产品——“人才”不能直接用市场价格来计量其价值大小,教育领域耗费所形成的人才成本,在教育过程中尚不能全额补偿。
2、人才培养成本中,共同性费用多,直接性费用少。教育活动的协作性强,“社会化”程度高,需要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方紧密配合、密切合作才能完成人才培养任务,大多数教育费用需要通过分配才能计入各种人才的培养成本。
3、人才培养成本中人工费用比重大。教育活动是教师与学生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传授知识固然主要依靠教师的主导作用,但同时也需要学生主体的努力配合。因此,人才培养成本中人工费用除教师人工费外,还应包括各种形式的学生奖学金、困难生补助等费用,师生双边费用加在一起,在整个人才培养成本中人工费用的比重较大。
4、由于会计期间与高校学年制的不一致高校人才培养成本中核算期间跨会计年度,给成本核算造成困难。
5、高校各班级教学内容及课时的不一致,对实验实习设备及经费开支的要求的不一致使共同性教学成本分摊成为高校成本核算中的一个难题。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模式构思
1、高校应该建立一套通用的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制度。
我们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演变经验,对高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一套适合各种所有制的高校通用成本核算会计制度,不同体制的院校采用同一套会计制度进行日常核算,通过高校会计制度的重新设计,人才培养成本数据自然产生。
1.1、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应要求办学单位进行成本核算。
要求高校根据教学班级、学年、区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合理划分成本核算范围,并对教学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分配,以最恰当的方法进行成本核算,要求只有与培养学生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才能列入。因此,应该设置高校事业支出的五个一级科目 “ 学生培养直接费用”“学生培养间接费用”、“科研费用”、“离退休费用 ”和“其他费用”,每个一级科目下 , 根据现行的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再设置明细科目。
1.2、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高校成本核算要引进“权责发生制”。
一位美国著名会计学家指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有两个相类似的特点:“应计基础(既权责发生制)的使用。非营利组织应用与营利企业相同的应计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是指会计主体收入和费用成本的确认,均与权利已经形成和义务已经发生为标准。所以,作为非营利组织的高校也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1.3、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可以允许高校在按现行会计年度进行核算的同时按学年进行人才培养成本核算,使教学成本费用与教学活动保持一致。
1.4、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应该要求高校对资本性支出与权益性支出进行分类核算。只有成本费用性开支方可计入人才培养成本,资本性支出应单独核算,不得计入教学成本。
1.5、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应要求高校实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并计入教学成本中,以保证教学成本的真实、完整。在高校试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科目的减项,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
2、确定高校教学成本费用核算方法。
对高校而言,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多少钱,即成本是多少首先要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2.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高等学校教学活动的特点决定了培养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其师资配备、实验手段、教学设备、实习、实验要求等有差别,因而培养各类学生的成本费用不尽相同。为了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高校应分别以不同专业、类别、层次的学生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编制成本计算表,全面反映各类学生的培养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2.2、成本计算期的确定。根据制度规定,成本计算期应当同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致,但培养一个大学生的周期一般为四年,有些专业甚至长达五年,为了使人才培养成本的计算期与现行的会计制度相一致,人才培养成本的计算期也应确定为一年,并且是以学年来计算。
2.3、成本项目的划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依其经济用途来划分,称为成本项目。成本项目反映人才培养成本的构成情况。高校教育成本项目的构成可以这样设置:
①直接人工费用:归集核算教学人员的基本工资、各种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以及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等。
②直接材料费用:归集核算直接用于教学的教学材料、资料印刷费、实习实验费用、教师教材等。
③直接学生费用:归集核算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学生活动费、生活费等各种学生直接费用。
④间接教育费用:归集核算为辅助教学而发生的不能直接归集到各班学生中的各种间接耗费。包括:间接人工费用,既教学辅助部门(包括教务处、团委、图书馆、电教馆等)人员的基本工资、各种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以及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费。间接日常公用费,既教学辅助部门领用办公用品、专用材料和劳务费等。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费,即教学设备和教学辅助部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图书购置费,间接学生费用,其他间接费用。
⑤教学管理费用:归集、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既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基本工资、各种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以及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等。日常公用费,即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办公用品、专用材料和劳务费等。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费,就是教学设备和教学辅助部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大修理费。其他管理费用。
2.4、教学成本费用分配方法的确定。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可参考企业成本费用归集和分配方法,结合高校会计制度各教育费用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的程序如下:
各项费用支出后,首先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分别归集于各教学系、辅助教学部门、校部、后勤部门。
①各教学系内部分配教育费用。各系费用按课时或学生人数等标准在各专业、层次学生中归集、分配,从而计算出各专业、层次的人才培养成本。
②各教学系之间相互提供服务的费用分配。各教学系除为本系部各专业学生教学外,还往往承担大量的外系部教学任务,因而各系的费用应依教学活动的受益对象进行系之间分配。可以先根据有关成本项目,分项计算出课时成本、实验成本、折旧费以及分摊的系务费,然后分项结转到受益系。
③后勤部门费用的分配。先在后勤部门之间进行费用的交互分配,然后再向各受益单位——教学及科研、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数量分配费用。
④分配管理部门的费用。管理部门的费用是为管理和组织全校教学、科研活动而发生的,属于全校性的共同费用。因此,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如教学、科研工作量等,向教学系分配。
3、高校成本核算报表设置。
会计的目的是提供报表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在当今高等教育深刻变化的形势下,报表使用者越来越多且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校成本信息和高校经营业绩信息已为众多的使用者所需要。新的高校会计制度设计会计报表应更新为资产负债表、收支总表、现金流量表、成本费用报表。成本报表是根据账薄上的日常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定期编制的反映高校学生教育成本费用及其生均培养成本变动情况,以考核成本费用执行情况的会计报表。在成本核算基础上编制的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报表能为社会、家庭、企业提供了解学生培养成本的数据,可以为教育成本分担提供可靠依据。
综上所述,无论是进行教育成本研究和分析,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还是确定学校的经费开支标准、筹措原则和学费标准,规范和统一教育成本核算的口径和方法,使教育成本补偿制度有理可依、有章可循,防止学校的营利倾向及乱收费现象,满足学生了解教育成本的要求,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成本补偿制度都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傅建设,《成本会计教程》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2.1
2、D.布鲁斯•约翰斯通,《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财政与政治》[J].比较教育研究,2002.(1)
3、瞿延东,《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与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4、罗公利,《社会捐赠与高教成本分担》[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
【关键词】办学效益;教育成本;高校
【Abstract】The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the school administrators,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tudents and parents, as well as issues of common concern to the researchers. With the continuous deepening of reform of educational system, the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content and composition has become a complex and important topic. How to implement the students to develop cost-accounting related to the actual cost of higher education resources higher education measure and the optimum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related to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measure of school effectiveness. Cost-accounting system, the establish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s an inevitable trend.
【Key words】School effectiveness; education cost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章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0-8594(2010)01-0035-03
一、高校成本核算现状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是确定学费标准的最重要依据,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的教育成本核算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不进行学生培养成本核算。主要原因是教育被认为是非生产部
门,经费来源主要靠国家核拨和学费收入,学校只进行支出核算。这种不核算成本的模式,不利于学校的财务管理,也很难使学校的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学校的办学效益也无从考核。
2、现行高校会计制度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记录的是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各项支
出,而非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各项费用,其会计制度设计根本没有考虑教学成本计算的需要;高校会计制度收付实现制的存在对当期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现金是否收到或是否支出为标准。所以现行高校会计核算不能正确地反映当期的实际收入、费用、成本。
3、现行高校会计制度中会计年度与学年度的不一致使高校很难进行相应的教学成本
核算。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是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而高校的学年一般是每年的秋季即九月份左右至次年的八月份,所以其成本费用在客观上较难计算。
4、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资本性支出与权益性支出未完全加以区分。在进行会计核算
时只对所有支出进行记录性核算不区分资本性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在核算方法上也不因其是否属费用性开支进行区别对待,因而无从为成本核算提供真实的基础性数据。
5、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配比原则的执行不够严格。对是否是当期费用,是否可以计入
本期教学成本均没有要求进行区分、分类核算,收支不配比现象极为普遍。
6、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教学设备和往来款项等资产不实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和坏帐
准备的提取,教学成本费用不实。
高校会计有提供教育成本信息的神圣使命,高校要树立多维的教育成本观,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 财务收支量增多, 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势在必行。
二、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特点
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有以下特点:
1、人才培养成本不能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全额补偿。当前,高等教育的产品——“人才”不能直接用市场价格来计量其价值大小,教育领域耗费所形成的人才成本,在教育过程中尚不能全额补偿。
2、人才培养成本中,共同性费用多,直接性费用少。教育活动的协作性强,“社会化”程度高,需要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方紧密配合、密切合作才能完成人才培养任务,大多数教育费用需要通过分配才能计入各种人才的培养成本。
3、人才培养成本中人工费用比重大。教育活动是教师与学生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传授知识固然主要依靠教师的主导作用,但同时也需要学生主体的努力配合。因此,人才培养成本中人工费用除教师人工费外,还应包括各种形式的学生奖学金、困难生补助等费用,师生双边费用加在一起,在整个人才培养成本中人工费用的比重较大。
4、由于会计期间与高校学年制的不一致高校人才培养成本中核算期间跨会计年度,给成本核算造成困难。
5、高校各班级教学内容及课时的不一致,对实验实习设备及经费开支的要求的不一致使共同性教学成本分摊成为高校成本核算中的一个难题。
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模式构思
1、高校应该建立一套通用的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制度。
我们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演变经验,对高校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一套适合各种所有制的高校通用成本核算会计制度,不同体制的院校采用同一套会计制度进行日常核算,通过高校会计制度的重新设计,人才培养成本数据自然产生。
1.1、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应要求办学单位进行成本核算。
要求高校根据教学班级、学年、区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合理划分成本核算范围,并对教学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分配,以最恰当的方法进行成本核算,要求只有与培养学生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才能列入。因此,应该设置高校事业支出的五个一级科目 “ 学生培养直接费用”“学生培养间接费用”、“科研费用”、“离退休费用 ”和“其他费用”,每个一级科目下 , 根据现行的一般预算支出科目再设置明细科目。
1.2、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高校成本核算要引进“权责发生制”。
一位美国著名会计学家指出,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有两个相类似的特点:“应计基础(既权责发生制)的使用。非营利组织应用与营利企业相同的应计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是指会计主体收入和费用成本的确认,均与权利已经形成和义务已经发生为标准。所以,作为非营利组织的高校也应该采用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
1.3、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可以允许高校在按现行会计年度进行核算的同时按学年进行人才培养成本核算,使教学成本费用与教学活动保持一致。
1.4、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应该要求高校对资本性支出与权益性支出进行分类核算。只有成本费用性开支方可计入人才培养成本,资本性支出应单独核算,不得计入教学成本。
1.5、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中应要求高校实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并计入教学成本中,以保证教学成本的真实、完整。在高校试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制度,增设“累计折旧”科目,作为“固定资产”科目的减项,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
2、确定高校教学成本费用核算方法。
对高校而言,培养一个大学生需要多少钱,即成本是多少首先要确定成本计算对象。
2.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高等学校教学活动的特点决定了培养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其师资配备、实验手段、教学设备、实习、实验要求等有差别,因而培养各类学生的成本费用不尽相同。为了加强成本控制与管理,高校应分别以不同专业、类别、层次的学生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编制成本计算表,全面反映各类学生的培养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2.2、成本计算期的确定。根据制度规定,成本计算期应当同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致,但培养一个大学生的周期一般为四年,有些专业甚至长达五年,为了使人才培养成本的计算期与现行的会计制度相一致,人才培养成本的计算期也应确定为一年,并且是以学年来计算。
2.3、成本项目的划分。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依其经济用途来划分,称为成本项目。成本项目反映人才培养成本的构成情况。高校教育成本项目的构成可以这样设置:
①直接人工费用:归集核算教学人员的基本工资、各种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以及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等。
②直接材料费用:归集核算直接用于教学的教学材料、资料印刷费、实习实验费用、教师教材等。
③直接学生费用:归集核算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学生活动费、生活费等各种学生直接费用。
④间接教育费用:归集核算为辅助教学而发生的不能直接归集到各班学生中的各种间接耗费。包括:间接人工费用,既教学辅助部门(包括教务处、团委、图书馆、电教馆等)人员的基本工资、各种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以及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费。间接日常公用费,既教学辅助部门领用办公用品、专用材料和劳务费等。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费,即教学设备和教学辅助部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图书购置费,间接学生费用,其他间接费用。
⑤教学管理费用:归集、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既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基本工资、各种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以及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工会经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等。日常公用费,即行政管理部门耗用的办公用品、专用材料和劳务费等。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费,就是教学设备和教学辅助部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大修理费。其他管理费用。
2.4、教学成本费用分配方法的确定。高校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可参考企业成本费用归集和分配方法,结合高校会计制度各教育费用在各成本计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归集的程序如下:
各项费用支出后,首先按其用途和发生地点,分别归集于各教学系、辅助教学部门、校部、后勤部门。
①各教学系内部分配教育费用。各系费用按课时或学生人数等标准在各专业、层次学生中归集、分配,从而计算出各专业、层次的人才培养成本。
②各教学系之间相互提供服务的费用分配。各教学系除为本系部各专业学生教学外,还往往承担大量的外系部教学任务,因而各系的费用应依教学活动的受益对象进行系之间分配。可以先根据有关成本项目,分项计算出课时成本、实验成本、折旧费以及分摊的系务费,然后分项结转到受益系。
③后勤部门费用的分配。先在后勤部门之间进行费用的交互分配,然后再向各受益单位——教学及科研、行政等管理部门按照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数量分配费用。
④分配管理部门的费用。管理部门的费用是为管理和组织全校教学、科研活动而发生的,属于全校性的共同费用。因此,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如教学、科研工作量等,向教学系分配。
3、高校成本核算报表设置。
会计的目的是提供报表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在当今高等教育深刻变化的形势下,报表使用者越来越多且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校成本信息和高校经营业绩信息已为众多的使用者所需要。新的高校会计制度设计会计报表应更新为资产负债表、收支总表、现金流量表、成本费用报表。成本报表是根据账薄上的日常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定期编制的反映高校学生教育成本费用及其生均培养成本变动情况,以考核成本费用执行情况的会计报表。在成本核算基础上编制的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报表能为社会、家庭、企业提供了解学生培养成本的数据,可以为教育成本分担提供可靠依据。
综上所述,无论是进行教育成本研究和分析,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还是确定学校的经费开支标准、筹措原则和学费标准,规范和统一教育成本核算的口径和方法,使教育成本补偿制度有理可依、有章可循,防止学校的营利倾向及乱收费现象,满足学生了解教育成本的要求,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成本补偿制度都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傅建设,《成本会计教程》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2.1
2、D.布鲁斯•约翰斯通,《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的财政与政治》[J].比较教育研究,2002.(1)
3、瞿延东,《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与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4、罗公利,《社会捐赠与高教成本分担》[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