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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又一重要举措。
一、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
社会是人们依据一定的关系彼此结合而成的生活共同体,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任何国家,一个稳定、和谐与发展的社会都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指人们为使社会机体及各部分向着一定目标运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引导等活动。主体是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组织系统。对象包括人和物在内的复杂系统。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概况起来说,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检察机关社会公益原则,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使检察权”的原则,是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必须遵循的普遍性标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功能,就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权的社会管理属性,决定了检察机关面对严峻复杂的环境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
二、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
当前,我国正处在黄金发展期,也处在矛盾凸显期。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增强,个人与社会组织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日益复杂多样的人民内部矛盾,各种传统的、新型的社会治安问题等,仍然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1、从社会管理对象来看,社会管理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随着经济社会领域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凸现,对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人员流动性增强,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异质化趋向越来越突出。大量人口集聚在同一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摩擦和冲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成为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一些新媒体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了平台。这些情况的出现,使社会管理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
2、从社会管理主体来看,交叉错位和断层缺位现象并存。在高度行政化的单位制社会管理体制被打破后,社会管理主体已由相对单一趋向多元化,既包括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自治组织,也包括社会组织自律管理和公民个体的自我管理。但由于目前政府自身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相关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社会管理各类主体的职责界定不清,各自分工不明,相互对接困难,甚至严重脱节,导致社会管理中交叉错位与断层缺位的现象同时并存。
3、从社会管理效果来看,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影响社会管理效率的提高。近年来,我国社会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已经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但无可讳言,在社会结构整体转型时期,社会事业建设与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已有的社会管理体系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管理模式仍然具有很强的惯性,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现有社会管理理念、内容、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管理效率的提高。
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纵观当前社会管理现状,必须加大力度创新社会管理。迫切需要对现有社会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以不断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虽然并不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但检察机关有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研究创新,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水平,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1、坚持以检察监督推进社会管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目的是通过维护法制,保证和促使公民守法护法,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促进廉政勤政。一是要善于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结合执法办案和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共政策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社会前端管理,促进公共政策的完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二是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并根据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拿出方案,协助党委政府把住政策源头,促进完善社会管理。三是要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积极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服务。
2、坚持以检察监督引导社会民众。引导社会民众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监督公权力依法行使,查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目前经常发生的所谓群体事件实际上就是对于一种公权力运作当中的不满、质疑,甚至于抗衡。要通过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3、坚持以检察监督参与综合治理。无论是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还是“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等,检察机关都承担着一定的工作职责,要结合职能积极做好。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结合检察职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要着力解决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整治开发、服务管理与协调发展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运用检察手段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高度重视网络犯罪打击、预防工作,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
4、坚持以检察执法社会化密切人民群众关系。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把检察工作向社区、农村和校园延伸,进一步强化检察工作的宣传,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和熟悉检察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更多地关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情民意。通过面对面接触群众,更直接地体察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事。可以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服务和帮助,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并可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邻里纠纷,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还可以通过受理群众申诉和信访,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提高执法的社会效果,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一、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
社会是人们依据一定的关系彼此结合而成的生活共同体,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任何国家,一个稳定、和谐与发展的社会都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社会管理是指人们为使社会机体及各部分向着一定目标运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引导等活动。主体是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的社会成员所构成的组织系统。对象包括人和物在内的复杂系统。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概况起来说,社会管理在广义上,是由社会成员组成专门机构对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事务进行的统筹管理;在狭义上仅指在特定条件下,由权力部门授权对不能划归已有经济、政治和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事务进行的专门管理。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而检察机关社会公益原则,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行使检察权”的原则,是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必须遵循的普遍性标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功能,就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权的社会管理属性,决定了检察机关面对严峻复杂的环境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司法公正,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
二、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
当前,我国正处在黄金发展期,也处在矛盾凸显期。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结构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增强,个人与社会组织的依存关系大大减弱。日益复杂多样的人民内部矛盾,各种传统的、新型的社会治安问题等,仍然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1、从社会管理对象来看,社会管理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随着经济社会领域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凸现,对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人员流动性增强,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异质化趋向越来越突出。大量人口集聚在同一社会环境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摩擦和冲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成为治安乱点,一些特殊人群成为违法犯罪的主体,一些新媒体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了平台。这些情况的出现,使社会管理任务较以往更加繁重。
2、从社会管理主体来看,交叉错位和断层缺位现象并存。在高度行政化的单位制社会管理体制被打破后,社会管理主体已由相对单一趋向多元化,既包括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自治组织,也包括社会组织自律管理和公民个体的自我管理。但由于目前政府自身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相关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社会管理各类主体的职责界定不清,各自分工不明,相互对接困难,甚至严重脱节,导致社会管理中交叉错位与断层缺位的现象同时并存。
3、从社会管理效果来看,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方式影响社会管理效率的提高。近年来,我国社会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已经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但无可讳言,在社会结构整体转型时期,社会事业建设与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已有的社会管理体系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社会管理模式仍然具有很强的惯性,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根深蒂固,现有社会管理理念、内容、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管理效率的提高。
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纵观当前社会管理现状,必须加大力度创新社会管理。迫切需要对现有社会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以不断提高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检察机关虽然并不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但检察机关有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研究创新,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水平,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1、坚持以检察监督推进社会管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目的是通过维护法制,保证和促使公民守法护法,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促进廉政勤政。一是要善于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眼,结合执法办案和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积极推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公共政策调整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社会前端管理,促进公共政策的完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二是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善于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并根据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拿出方案,协助党委政府把住政策源头,促进完善社会管理。三是要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及时发现社会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积极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完善社会管理、服务。
2、坚持以检察监督引导社会民众。引导社会民众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监督公权力依法行使,查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目前经常发生的所谓群体事件实际上就是对于一种公权力运作当中的不满、质疑,甚至于抗衡。要通过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促进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3、坚持以检察监督参与综合治理。无论是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还是“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等,检察机关都承担着一定的工作职责,要结合职能积极做好。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结合检察职能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青少年等特殊人群帮教管理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要着力解决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整治开发、服务管理与协调发展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运用检察手段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高度重视网络犯罪打击、预防工作,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
4、坚持以检察执法社会化密切人民群众关系。延伸检察工作触角,把检察工作向社区、农村和校园延伸,进一步强化检察工作的宣传,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和熟悉检察工作,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更多地关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情民意。通过面对面接触群众,更直接地体察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事。可以为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知识、服务和帮助,提高居民的法制意识。并可以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邻里纠纷,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还可以通过受理群众申诉和信访,维护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提高执法的社会效果,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