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有朝暮,不负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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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闻奉诚王李鲁苏性格森冷残暴,食人肉喝人血?”
  “唉,之前送去和亲的公主现在已经杳无音讯,奉诚王那边说从未见过公主,应是送亲途中出了问题,但有人说是因为奉诚王不喜欢那个公主,就把她杀了。希望这次咱们公主能运气好些。”
  马车即将启程,车旁的侍女低声说着悄悄话,远处忽有一人一骑急速向马车奔来。
  来人下马后单膝跪地,环甲戎装,狐皮大氅,古铜色的脸颊如刀削斧刻般,目光炯炯地看向车中身着礼服的女子:“在下奉诚王右后卫骁蓝,受首领之命将这幅美人图赠予公主,并接公主回国。”手中一幅羊皮画卷展开,画中女子杏目樱唇,青丝如瀑,正是东光公主的画像。
  侍女一惊,忙把目光投向立于马车旁的我。画卷上是东光公主的画像,可马车中的女子与她显然并非一人。
  没想到这次奚族首领不仅派了人来接公主,还提前得到了公主画像。这骁蓝此刻把画卷展出来,无非是在告诉我们用宫女代替公主和亲的计划已被识破。我压制下心中慌乱,向骁蓝行礼:“骁蓝大人弄错了,车上坐着的是公主的侍女,我们大唐有远行前让侍女入车为公主驱赶晦气的习俗,公主正在梳妆,还请大人稍等。”
  此刻不得不将真的公主请出来了。“这位是?”骁蓝犀利的眸子盯着我的双眼。“小的是此次与公主随行的侍卫杨容。”我低下头,让额前碎发盖住右眼角那枚殷红的泪痣。杨苏说,虽然我一直以男装示人,从未被怀疑,但这泪痣让我看上去更像个姑娘。
  公主终究还是上了马车。我骑马随行,脑海里回荡的全是杨苏出战前与公主深情相拥的画面,以及他眼神中的恳求。在他身边多年,只一个眼神,我便明白他的意思—帮他,想办法阻止和亲。只是他这么多年从不了解我的心意,又或者他故意装作不了解。杨苏给我和公主各留下一样东西,给公主的是一个深沉而绵长的吻,而留给我的是一柄鲨鱼皮鞘的匕首。
  受君一命,今当回报。五日前,皇上将东光公主赐给奚族首领李鲁苏,同日边关战事告急,杨苏受命奔赴战场,留下他的贴身侍卫杨容,也就是我,加入护送公主的队伍。这几日,我暗中买通护送队中的人,烧掉所有我能得到的公主画像。但骁蓝的出现在我计划之外。
  路上下起蒙蒙细雨,我将露出手腕的铜铃手串塞入袖中,顺便伸手入袖,摸摸火折子有没有被淋湿。这是我下一步计划的重要部分。一旁骁蓝喝马过来与我并骑,目光扫过我手腕:“你看那边的鸟都被冻得打寒战呢。”骁蓝指指西边,我顺着他目光看去,却感觉手腕一动,回过神来,铜铃手串已到他手里。
  “很精致,上面还有字呢,情人给的?”我很不习惯被骁蓝那双锐利的眸子盯着看,于是移开目光点了点头。
  这手串是杨苏给的。我是出生在北地的孤儿,八岁那年去树林摘果子吃,却不幸遇上狼群。北地是荒蛮之地,狼群中混有狼人,我本以为狼人多少会有人的习性,不会伤人,于是尽量躲开狼群而靠近狼人。后来,狼人把我叼到山洞里。我把口袋里最后一颗糖拿出来给它,天真地以为它有了糖就不会吃我,可那狼人并无人性,扑过来一口咬上我右肩,我当即昏死过去。
  我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是杨苏的眼睛,像春日暖阳般柔和。他告诉我,是他把我从北地带到了长安,这里没有战争,我不会再挨饿。我发现原本挂在手腕上,刻着我名字“蓉蓉”的青铜小鱼手链不见了,而是换成了这条刻着“苏”字的手环。我想那条手链应该是杨苏拿去了,我一直认为这算是信物。
  恰逢一阵紧风,心中忽地一凉。骁蓝丢过来一壶酒,我接住,摇摇头又丢了回去。我不会喝酒。“你们中原男人这小身子骨,细皮嫩肉的,不喝点酒很难熬到奚地。”骁蓝伸手拍了拍我的背,不知是他力气大还是我立身不稳,身体竟向前倾去。我努力稳住身体,发现骁蓝鹰隼般的眼睛盯着我的右耳,唇角斜斜向右挑起,带着戏谑和探究,“还是说你们中原男人都不敢喝酒?”
  还好我右耳受过伤,耳垂处有一小片疤,看不出曾经扎过耳洞,左耳的耳洞临出门前也已处理过了。如果让他发现我是女子,这计划就不成了,我心里一慌,从他手中抢过酒壶,一下子灌到口中。火辣辣的感觉从喉咙一直烧到腹中,我压下想要咳嗽的冲动,把酒囊丢给他,上马把他甩在身后。避开骁蓝的视线,我扶着一棵大树,吐了个干干净净。
  深夜,行至大漠边缘,大家就地停下休息。经商议,前半夜骁蓝守夜,后半夜我来守夜。我靠着树干眯眼假寐,暗地琢磨我的计划,后来竟不知不觉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身上多了件狐皮大氅,我心头一酸,看向火堆旁的骁蓝,他正一边喝酒一边吃一只鹰,我看见鲜红的血从他唇角流出,从侧面看去,他眸子里映出点点火光,满目猩红。
  我周身一阵寒战,原来那些传言并非空穴来风,他们真的喝生血吃生肉。一阵寒意从脚跟窜上头顶,我抓紧大氅,把自己裹在其中。待稍有些暖意,我起身掀开车帘,将大氅轻轻披在公主身上。然后走到骁蓝身边,示意到了我值夜的时间。直到确认骁蓝睡熟了,我才悄悄上了公主的车。夜幕下,计划在悄无声息地进行。
  骁蓝被一声“马车着火了”的叫喊惊醒,睁开眼时看到火光冲天的马车和一片燃烧着的树冠,如我计划的那般,他跳上马车,将已烧得残破不堪的公主抱了出来。公主已昏死过去,脸颊多处焦痂,再不复娇妍柔美,甚至连容貌都辨不清了。
  骁蓝剑眉紧蹙,扫视一周,冷声问周围的人:“火是怎么起来的,杨容哪里去了?”侍女照我的交代告诉他:“公主半夜起来发现她的玉佩不见了,于是问杨侍卫要了火折子在马车里寻,谁知火折子烧了车帘。杨侍卫吓坏了,只说去采些草药来救公主,多半是发现自己闯了大祸逃跑了。”
  骁蓝听完侍女的回答眸子变得猩红,双拳紧握,他蹲下身,抱起仍然昏迷的公主,拿出药瓶为她上药。他拨开她衣襟,露出右肩,几点齿印映入眼眸。一声轻叹后,他握住公主的手。直到清晨,我睁开布满焦痕的眼睛,看到他犀利而清亮的眸子正看着我,竟是带着呵责与怜惜。
  对,是我。被烧伤的是我,逃跑的才是公主。我临行前派人一路跟着我们,公主只要往回跑就能见到我们的人。他们会带她到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而我则在毁容后替公主和亲。   昨夜,当我看到骁蓝猩红的眸子,便感受到他的愤怒。我心里一直在颤抖,没了美丽的公主,残暴的奉诚王一定会发怒,他会把我怎么样,我很害怕。然后身体不自觉地颤抖,骁蓝握住我的手:“冷?”我摇摇头,眼泪却不能控制地流了下来。我在心里嘲笑自己,原以为我多勇敢,可以做个侠女,现在才知我也这么软弱。
  骁蓝抱我上了骆驼,他坐在我身后,我后背紧贴着他的胸膛。“骁蓝,奉诚王是个怎样的人?真如传说中那么残暴吗?”我小心翼翼地问。“茹毛饮血,时如恶魔,时如君王。”骁蓝回答。我心中一颤,不知是不是自己听错了,他好像又说了句:“别怕。”
  突然天空暗了下来,接着细碎的沙砾开始在空中翻飞。一阵大风卷来,狂风几乎把我从骆驼背上掀起。“不好,遇上大风暴了。大家下骆驼,尽量寻找低洼的地方趴下,把衣服盖在背上。”耳边是骁蓝的声音,我心中一慌,随即被骁蓝带下骆驼。我趴在沙地上时后背一片温热,原来是他把我护在身下。他一只手把披风罩住我们后背,阻挡部分风沙,另一只手捂住我的口鼻。
  耳边只余下呼呼风声和两人的心跳声,我竟觉得这一刻无比安稳。“骁蓝,如果我们能躲过大风暴,我想走,你会放我走吗?”我问。“不会。”他回答得很干脆。我鼻子一酸,笑笑,果然是我奢求了。忽然一阵大风刮来,我感觉整个身体被掀了起来,不能自控地被风带到半空,但我感觉到骁蓝一直抓着我的手。
  醒来时发现自己趴在沙地上,手被一旁的骁蓝紧紧握着,他双眸紧闭,仍在昏迷。风暴已经过去,不远处有只骆驼,却不见其他随行之人,我扶腿起身时碰到了藏在靴中的匕首。看着昏迷的骁蓝,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这大概是我唯一能杀了他逃走的机会,又或者我可以不杀他直接逃走。
  可是,脑海中不断回荡着不久前他护我在身下时两人交叠的心跳声,以及他所给予我的温暖。我走到骆驼旁解下水囊,扶起骁蓝,摸了摸他的脉搏,喂他喝了些水。我不能不救他。
  骁蓝睁开眼,斜斜挑眉向我眨了眨眼,原来他一直在装昏迷。我们上了骆驼,四处寻找却找不到其他侍从,便一路向奚族而去。我想,之前和亲队伍的失踪大概也是遇到了风暴。
  到了奚族,还未及面见奉诚王,我就收到了几箱红装翠钿,说奉诚王第二日要以中原人的礼节迎娶我。
  红盖头被掀开的一瞬,我的身体是颤抖着的。因为我看到一张熟悉的脸—骁蓝。
  “我是奉诚王—李鲁苏,蓉蓉,别怕。”他从怀中拿出一串青铜小鱼的手链,放到我手心。“十几年前,我还是混在狼群中的狼孩子,一半狼性一半人性,一天见到一个小姑娘,血液中那一半人性让我从狼群中把她叼到了山洞,可血液里的另一半狼性又让我在她肩头咬了一口。后来我发现他给我的那块糖是甜的,就特别后悔,想要救活她,我把她的手串摘下来,把我的手串给她戴上,这样以后就不会找不到她了。我把她叼到一顶帐篷门口,老阿姆用马奶酒喂她,她吃不下,阿姆说她是中原人的娃娃,吃不惯我们奚族的东西,恐怕是救不活。我又把她叼到当时驻扎在奚地旁的中原军队,放到一个看上去最气派的军帐门口,看着她被里面的人抱走。”
  他抚过我眼角的泪痣,“我记得她右眼眼角有泪痣,右耳耳垂有块蝶形伤疤,右肩有我咬过的印记。这些年,我一直在找她。”
  窗外传来“喝交杯酒”的喊声。骁蓝端起酒杯,一只放在我手上,双臂相交,他低头饮尽,又伸过头来将我杯中酒饮尽。“娘子不善酒,这杯我代你喝。以后若有人要你喝酒,只管躲在我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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