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变异普遍而客观的存在于各种语言之中,本文以文体学的观点概括和总结了语言变异的原因。同时本文也简要说明了变异的发展趋势是简洁明快,符合普遍现象,将变异与正常形式的语言进行了对比,从而体现出变异的优越性。
关键词:变异; 文体; 文体学
1. 引言
人们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总是要遵守一定的语言使用常规,即口语或书面语中人们所公认的标准形式。然而,人们使用语言是为了交际,并非为了遵守某种即成的规范。在人类社会交际活动中所涉及的无数不同的场合,目的,对象,主题,途径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或制约着语言的表达形式,人们的社会地位,地理区域,所受教育,乃至种族差别等,对语言产生的影响更为明显。所以,在不同的交际场合,语言使用者故意偏离常规而选择特殊的表达方式,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于是便出现了语言变异,即偏离常规的语言形式。
语言变异普遍而客观的存在于各种语言,各种文体之中。无论是日常用语还是诗歌散文,变异似乎随处可见。如果说变异是一种错误,那么这个错误是合理的;如果说变异的发展是一种错误,那么这个错误是绝对的。本文将从三个角度来分析和阐述变异的产生原因从而揭示变异是一种趋势,而这种趋势又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人类的语言。
2. 语言变异原因的探讨
2.1 语言简化的必然要求
语言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不停的变化,无论是从语音层面还是形态,句法层面。这个趋势大体是由繁到简的。这种变化漫长,并且是一种整体性的,变化后的形式一旦确立便十分稳定,这种变化就是变异的一种。这种变异一直为人们所忽略,其原因是由于它是社会性的,而非单纯个人的行为。例如在英语中,you的主格是ye,受格是you,这就是变异的最一般,最常见的例子。有些人对这种观点不以为然,认为这只是单纯的语言变化而非变异。就如汉字中繁体字和简体字一样,区别仅仅在于使用的年代不同。那么下面的例子就是对这一观点的强有力的证明。
1992年美国总统候选人布什采用了一句宣传口号“Who do you trust?”激怒了全美教英文的小学老师,他们认为who是主格代词,是trust的受词,所以应该是受格。我们说:You trust him,而不说You trust he,所以这个句子应该用whom而不是who。这个当时被认为是最标准的违反规则的错误,who/whom的区分是古英文格的系统中所留下来的遗物,几百年前就被抛弃了,如今只有代词(如he/him)中还可以看到,而先前我们所提到的you和ye的角色已经全部由you所来担当了。whom活得要比ye长,但是很明显的已在苟延残喘来日无多了。现在大多数的口语中,若使用whom会令人觉得矫揉造作。正如赛费尔——《纽约时报》的主编所说“如果把布什的口号改成whom do you trust? 这会使他变得像耶鲁的老学究,但是如果改成Which candidate do you trust? 他就会赢回那些语言纯正主义者的票。”
2.2 内部语言与外部言语的矛盾
客观世界复杂多变,而反映和认识外部的世界的人类思维也同样微妙。从某种意义上讲,思维是一种内部交际,它所使用的语言称为“内部语言”;用来交际的语言则被称为“外部言语”。语言是实现思维活动的物质形式。但思维和语言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二者并非对等。思维的结果——思想若通过语言表达出来,需要一个从每部语言到外部言语的转化过程。其中仅凭常规语言去表示纷繁复杂的外部现实与细腻微妙的主观世界难免会使言语使用者陷入词不达意,意犹未尽的尴尬境地;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思想使用语言进行的,思想以及思想的表达都受语言的限制。因而,现实的语言系统也并非理想状态的内部语言的集合。人们每一次的言语过程都有转化的创造性因素。
这次我们所引用的例子是美国电影明星芭芭拉·史翠珊(Barbra Streisand)形容网球明星阿加西(AndreAgassi)所讲的话:He’s very, very intelligent; very, very sensitive, very evolved; more than his linear years…He plays like a Zen master. It’s very in the moment.這时我们要注意了,这里的“进化了的”(evolved)显然是一句奉承的好听话,可是它是怎么来的。它可能是过去式或过去分词,也可能是由主动改成被动。显然前者是说不通的,因为在前两个字中的“’s”很明显是“is”的意思,所以只有可能是后者。可是,在英语中只有及物动词才能转换成被动式,假设在这句话中evolve是及物动词,可是史翠珊是把它当作动词来用的吗?有一个可能就是,她把主动该被动从而衍生出新的意义,正如前面刚刚所阐述的内部言语和外部语言,史翠珊的思想(阿加西非常出色)可能无法通过原先所知道的词汇表达出来,内部言语与外部语言产生了矛盾从而促使她创造出新生词汇。
这种创造即变异并不是随便就产生的,而是通过原先的外部语言而实现的。还拿刚才的例子,把evolve和最无争议的被动句He was kissed by a passionate lover比较一下。(听起来怪怪的句子被标上了*号)
①very evolved/*very kissed
②He seems evolved/*He seems kissed
③How evolved is he? /How kissed is he?
④a thoughtful, evolved, sweet fried/*a tall, kissed,
thoughtful man
⑤He was unevolved/*he was unkissed by a passionate lover
显然在每一行的后半句,即加*号的句子中的动词是很令人费解的,可以说它是完全不符合语法规则的。这说明了变异不是随心所欲,漫无边际的,而是一个人在他的内部言语暂时缺乏时,通过对原外部语言的认知而产生的能够让人理解明白的词汇或话语。
2.3文体风格的要求
不论何种形式的语言变异都会在视觉或听觉上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是因为经过变异的语言已经实现“前景化”,形成了不同作者的独特风格,达到了某些特殊语篇对语言使用的独特要求,从而证明了文体学的两个基本观点:文体风格是对常规的变异(秦秀白,1996:98);风格就是前景化(鞠玉梅,1999:21)。可见,语言变异,前景化与文体风格三者之间的关系可概述如下:通过语言变异则中有效的手段途径,给读者/听众造成一种前景化的感觉,从而形成一种与众不同的文体风格。所以三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这种文体风格上的变异在文学作品中随处可见,其中最明显的要属“视觉诗”(visual poetry)或“图画诗”(poem picture)了。例如美国诗人卡明斯的“moon over town moon”。它借助奇特的书写方式来使字母为美术符号,表现一轮满月在城镇上空移动。变异在非文学语篇中也是应用甚广的,如广告语篇就会使用大量的词汇,语音语义等变异。如:Try out sweet corn. You’ll smile from ear to ear.一则甜玉米广告巧妙利用ear即指玉米穗,又指耳朵这一语音上的双关变异现象,可谓匠心独运。
3. 变异的趋势
3.1 “正确的语言”与“错误的语言”
这里“正确的语言”指的是严格按照语法格式所产生出来的句子,它们被称为“纯正的语言”,说话者通常被认为是受良好文化教育的人。而“错误的语言”在这里指的就是变异。请看下面一段话:
请你想想你在看一个大自然的纪录片,屏幕上显示出无数美丽的动物,在它们天然的生存环境中生活。但是影片的旁白却是说:海豚没有照它们本来的游泳方式游泳,白冠麻雀在随便乱唱歌,山雀任意的筑个不对的巢,熊猫用不对的手握竹子来吃,座头鲸的歌出了许多错,而猴子的叫声现在是一塌糊涂。
鲸难道不是自己决定爱唱什么就唱什么吗?对一个语言学家来说,语言当然就是座头鲸的歌。要决定一个句子是否是正确的,就要找找说这个语言的人来判断。如双重否定是代表肯定,然而这句话I don’t know nothing.(=I don’t know anything)我们就不能说这是一个肯定句或是一个错误的句子。正确与错误之分就在于这个“错误”是否是有意义的。
事实上,所谓的“正确英语”其实就是编辑,编字典的人,编作文范本的人,英文的老师写散文的人,专栏作家和自认为无所不懂的人的意见而已。他们的权威来自他们在这领域中的专业,他们致力于维护英语的水准,他们留下了许多精彩的好文章,充分地表达了英语的逻辑性,一致性,精确性,优雅性,清晰性,它的尊严以及它可以表达的范围,甚至有人更进一步的说,他们捍卫了清晰的逻辑思考能力。许多语言圈中的人都有极端德吴尔芙主义的看法。
3.2 变异的优越性
从上面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单纯的追求文法正确是不对的,这限制了语言的发展。相反的,变异在这一点上却做得非常出色:
It soared, a bird, it held its flight, a swift pure cry…of the high vast irradiation everywhere all around about the all, the endlessnessnessnessness…
以上是布鲁姆在奥蒙德旅馆酒吧的一段胡思乱想。他想象中的情人玛莎在大家的怂恿下一展歌喉,她那迷人的歌生犹如一只翱翔天空的飞鸟,使布鲁姆神魂颠倒,想入非非。endlessnessnessnessnes一词新颖别致,象征着诱人的歌声在四周飘落回旋。作者有意将后缀ness重复四次,不仅强化了歌声的魅力,而且渲染了布鲁姆在虚无缥缈的精神世界中如痴如醉的心态,显然经过巧妙组合而变异的词汇产生了令人回味无穷的寓意。
4. 结语
语言变异普遍存在与英汉诗歌,小说等文学语篇,以及广告,日常口语等非文学语篇之中。它产生的原因各异,主要是为了能够准确,充分的交流。无论变异是如何产生如何发展的,它总的趋势是简洁明快,符合普遍现象的。但是我们不能一味的求新,忽视形势与内容之间的关系从而背离了语言发展规律,没有美学价值的语言变异最终会被语言实践所摒弃。
参考文献 :
[1]Leech G.N.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M].London:Longman,1969.
[2] Steven Pinker. The Language Instinct [M]. London: Cambridge, 2004.
[3]黄家修,赵炎春.论语言变异及其语用效果[J].现代外语,1996(4).
[4]龚卫东.汉英语篇中的语言变异及其文体功能[J].外语教学,2001(1).
[5]秦秀白.英语文体学入门[M].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
[6]虞建华 .英语的拼写變异及其修辞效能[J].外国语,1995(2).
[7]吴显友 .前景化与文体分析[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 ,2002(3).
[8]张铭勇.消费时代电视的广告话语[J].电视艺术,2001(4).
关键词:变异; 文体; 文体学
1. 引言
人们在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时,总是要遵守一定的语言使用常规,即口语或书面语中人们所公认的标准形式。然而,人们使用语言是为了交际,并非为了遵守某种即成的规范。在人类社会交际活动中所涉及的无数不同的场合,目的,对象,主题,途径等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或制约着语言的表达形式,人们的社会地位,地理区域,所受教育,乃至种族差别等,对语言产生的影响更为明显。所以,在不同的交际场合,语言使用者故意偏离常规而选择特殊的表达方式,创造性地使用语言,于是便出现了语言变异,即偏离常规的语言形式。
语言变异普遍而客观的存在于各种语言,各种文体之中。无论是日常用语还是诗歌散文,变异似乎随处可见。如果说变异是一种错误,那么这个错误是合理的;如果说变异的发展是一种错误,那么这个错误是绝对的。本文将从三个角度来分析和阐述变异的产生原因从而揭示变异是一种趋势,而这种趋势又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人类的语言。
2. 语言变异原因的探讨
2.1 语言简化的必然要求
语言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不停的变化,无论是从语音层面还是形态,句法层面。这个趋势大体是由繁到简的。这种变化漫长,并且是一种整体性的,变化后的形式一旦确立便十分稳定,这种变化就是变异的一种。这种变异一直为人们所忽略,其原因是由于它是社会性的,而非单纯个人的行为。例如在英语中,you的主格是ye,受格是you,这就是变异的最一般,最常见的例子。有些人对这种观点不以为然,认为这只是单纯的语言变化而非变异。就如汉字中繁体字和简体字一样,区别仅仅在于使用的年代不同。那么下面的例子就是对这一观点的强有力的证明。
1992年美国总统候选人布什采用了一句宣传口号“Who do you trust?”激怒了全美教英文的小学老师,他们认为who是主格代词,是trust的受词,所以应该是受格。我们说:You trust him,而不说You trust he,所以这个句子应该用whom而不是who。这个当时被认为是最标准的违反规则的错误,who/whom的区分是古英文格的系统中所留下来的遗物,几百年前就被抛弃了,如今只有代词(如he/him)中还可以看到,而先前我们所提到的you和ye的角色已经全部由you所来担当了。whom活得要比ye长,但是很明显的已在苟延残喘来日无多了。现在大多数的口语中,若使用whom会令人觉得矫揉造作。正如赛费尔——《纽约时报》的主编所说“如果把布什的口号改成whom do you trust? 这会使他变得像耶鲁的老学究,但是如果改成Which candidate do you trust? 他就会赢回那些语言纯正主义者的票。”
2.2 内部语言与外部言语的矛盾
客观世界复杂多变,而反映和认识外部的世界的人类思维也同样微妙。从某种意义上讲,思维是一种内部交际,它所使用的语言称为“内部语言”;用来交际的语言则被称为“外部言语”。语言是实现思维活动的物质形式。但思维和语言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二者并非对等。思维的结果——思想若通过语言表达出来,需要一个从每部语言到外部言语的转化过程。其中仅凭常规语言去表示纷繁复杂的外部现实与细腻微妙的主观世界难免会使言语使用者陷入词不达意,意犹未尽的尴尬境地;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思想使用语言进行的,思想以及思想的表达都受语言的限制。因而,现实的语言系统也并非理想状态的内部语言的集合。人们每一次的言语过程都有转化的创造性因素。
这次我们所引用的例子是美国电影明星芭芭拉·史翠珊(Barbra Streisand)形容网球明星阿加西(AndreAgassi)所讲的话:He’s very, very intelligent; very, very sensitive, very evolved; more than his linear years…He plays like a Zen master. It’s very in the moment.這时我们要注意了,这里的“进化了的”(evolved)显然是一句奉承的好听话,可是它是怎么来的。它可能是过去式或过去分词,也可能是由主动改成被动。显然前者是说不通的,因为在前两个字中的“’s”很明显是“is”的意思,所以只有可能是后者。可是,在英语中只有及物动词才能转换成被动式,假设在这句话中evolve是及物动词,可是史翠珊是把它当作动词来用的吗?有一个可能就是,她把主动该被动从而衍生出新的意义,正如前面刚刚所阐述的内部言语和外部语言,史翠珊的思想(阿加西非常出色)可能无法通过原先所知道的词汇表达出来,内部言语与外部语言产生了矛盾从而促使她创造出新生词汇。
这种创造即变异并不是随便就产生的,而是通过原先的外部语言而实现的。还拿刚才的例子,把evolve和最无争议的被动句He was kissed by a passionate lover比较一下。(听起来怪怪的句子被标上了*号)
①very evolved/*very kissed
②He seems evolved/*He seems kissed
③How evolved is he? /How kissed is he?
④a thoughtful, evolved, sweet fried/*a tall, kissed,
thoughtful man
⑤He was unevolved/*he was unkissed by a passionate lover
显然在每一行的后半句,即加*号的句子中的动词是很令人费解的,可以说它是完全不符合语法规则的。这说明了变异不是随心所欲,漫无边际的,而是一个人在他的内部言语暂时缺乏时,通过对原外部语言的认知而产生的能够让人理解明白的词汇或话语。
2.3文体风格的要求
不论何种形式的语言变异都会在视觉或听觉上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是因为经过变异的语言已经实现“前景化”,形成了不同作者的独特风格,达到了某些特殊语篇对语言使用的独特要求,从而证明了文体学的两个基本观点:文体风格是对常规的变异(秦秀白,1996:98);风格就是前景化(鞠玉梅,1999:21)。可见,语言变异,前景化与文体风格三者之间的关系可概述如下:通过语言变异则中有效的手段途径,给读者/听众造成一种前景化的感觉,从而形成一种与众不同的文体风格。所以三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这种文体风格上的变异在文学作品中随处可见,其中最明显的要属“视觉诗”(visual poetry)或“图画诗”(poem picture)了。例如美国诗人卡明斯的“moon over town moon”。它借助奇特的书写方式来使字母为美术符号,表现一轮满月在城镇上空移动。变异在非文学语篇中也是应用甚广的,如广告语篇就会使用大量的词汇,语音语义等变异。如:Try out sweet corn. You’ll smile from ear to ear.一则甜玉米广告巧妙利用ear即指玉米穗,又指耳朵这一语音上的双关变异现象,可谓匠心独运。
3. 变异的趋势
3.1 “正确的语言”与“错误的语言”
这里“正确的语言”指的是严格按照语法格式所产生出来的句子,它们被称为“纯正的语言”,说话者通常被认为是受良好文化教育的人。而“错误的语言”在这里指的就是变异。请看下面一段话:
请你想想你在看一个大自然的纪录片,屏幕上显示出无数美丽的动物,在它们天然的生存环境中生活。但是影片的旁白却是说:海豚没有照它们本来的游泳方式游泳,白冠麻雀在随便乱唱歌,山雀任意的筑个不对的巢,熊猫用不对的手握竹子来吃,座头鲸的歌出了许多错,而猴子的叫声现在是一塌糊涂。
鲸难道不是自己决定爱唱什么就唱什么吗?对一个语言学家来说,语言当然就是座头鲸的歌。要决定一个句子是否是正确的,就要找找说这个语言的人来判断。如双重否定是代表肯定,然而这句话I don’t know nothing.(=I don’t know anything)我们就不能说这是一个肯定句或是一个错误的句子。正确与错误之分就在于这个“错误”是否是有意义的。
事实上,所谓的“正确英语”其实就是编辑,编字典的人,编作文范本的人,英文的老师写散文的人,专栏作家和自认为无所不懂的人的意见而已。他们的权威来自他们在这领域中的专业,他们致力于维护英语的水准,他们留下了许多精彩的好文章,充分地表达了英语的逻辑性,一致性,精确性,优雅性,清晰性,它的尊严以及它可以表达的范围,甚至有人更进一步的说,他们捍卫了清晰的逻辑思考能力。许多语言圈中的人都有极端德吴尔芙主义的看法。
3.2 变异的优越性
从上面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单纯的追求文法正确是不对的,这限制了语言的发展。相反的,变异在这一点上却做得非常出色:
It soared, a bird, it held its flight, a swift pure cry…of the high vast irradiation everywhere all around about the all, the endlessnessnessnessness…
以上是布鲁姆在奥蒙德旅馆酒吧的一段胡思乱想。他想象中的情人玛莎在大家的怂恿下一展歌喉,她那迷人的歌生犹如一只翱翔天空的飞鸟,使布鲁姆神魂颠倒,想入非非。endlessnessnessnessnes一词新颖别致,象征着诱人的歌声在四周飘落回旋。作者有意将后缀ness重复四次,不仅强化了歌声的魅力,而且渲染了布鲁姆在虚无缥缈的精神世界中如痴如醉的心态,显然经过巧妙组合而变异的词汇产生了令人回味无穷的寓意。
4. 结语
语言变异普遍存在与英汉诗歌,小说等文学语篇,以及广告,日常口语等非文学语篇之中。它产生的原因各异,主要是为了能够准确,充分的交流。无论变异是如何产生如何发展的,它总的趋势是简洁明快,符合普遍现象的。但是我们不能一味的求新,忽视形势与内容之间的关系从而背离了语言发展规律,没有美学价值的语言变异最终会被语言实践所摒弃。
参考文献 :
[1]Leech G.N.A Linguistic Guide to English Poetry[M].London:Longman,1969.
[2] Steven Pinker. The Language Instinct [M]. London: Cambridge, 2004.
[3]黄家修,赵炎春.论语言变异及其语用效果[J].现代外语,1996(4).
[4]龚卫东.汉英语篇中的语言变异及其文体功能[J].外语教学,2001(1).
[5]秦秀白.英语文体学入门[M].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
[6]虞建华 .英语的拼写變异及其修辞效能[J].外国语,1995(2).
[7]吴显友 .前景化与文体分析[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 ,2002(3).
[8]张铭勇.消费时代电视的广告话语[J].电视艺术,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