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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语文教学真的到了谈“性”色变的地步了。无论是课标大纲还是专家讲学,无论是开课观课还是评课议课,人们似乎都在上纲上线,宣扬的、讨论的都是语文之“性”,并且动不动就用语文的若干“性”来观照语文教学。
人们似乎总喜欢给一个事物定性,语文当然也不能例外;非但不能例外,人们似乎还更加热衷于给语文定性,因为语文毕竟是母语,谁都能够说上一点。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至今,给语文的定性似乎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可以说泛滥到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地步了。
我们且不说这其中有些定性是否真的有那么准确,是否真的切合语文的实际,单看看语文拥有那么多的“性”,就足以使人头皮发麻、手足无措了。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无疑是“工具性”和“人文性”了。因为语文的课程标准就明确指出了“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并进而明确指出: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是指通过语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练地运用语言工具,并能顺利地参与交际活动;语文课程的“人文性”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的人格、个性、精神世界的关怀,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情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高尚的审美意识。
排名第二的恐怕非“思想性”和“文学性”莫属了。因为语文新课标提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的课程理念,并且还特别指出:“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而一般认为,这“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的核心正是始终伴随着语文的、由来已久的“思想性”。此外,多数人还认为,只有“传授语文基础知识”、“培养语文能力”、“进行文学审美教育”才是语文学科所独有的、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才真正能体现出语文的特色。于是,“文学性”应运而生。
但有人还不满足于此,以为这四“性”还不能涵盖语文的特性,于是又有人提出了“实践性”和“综合性”,并且还都“有理有据”。《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的第二条“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中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即各种形式的听说读写活动,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而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又是一种综合实践活动,带有“综合性”。反映在教学行为上,表现为注重字词句篇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听说读写基本技能练习相结合,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语文和学生生活相结合,语文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反映在教学目标上,要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与态度的“三维目标”的有机统
如果有必要,我们还可以再继续罗列出一些如“文化性”“艺术性”等语文之“性”。
于是,就不禁想问:语文,你到底还有多少“性”呢?语文之“性”就真的要有那么多吗?给语文定性就真的有那么重要?难道缺少这诸多的“性”,语文就不是语文了?当然了,对语文进行适当的界定是必要的,但没有必要在定性上如此纠缠不清、争论不下而且莫衷一是。从上面的引用来看,对语文的这些定性,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未必完全都有道理。而且我始终有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定性越多,附加越多,可能对语文的性质的迷惑也就越大;用来指导语文教学,对语文教学的干扰和束缚可能也就越大。
语文之“性”,内涵模糊,指向不明,让人捉摸不透,而且也似乎过于玄乎。定性的目的,是为了揭示语文的本质特性,是为了指导语文的教学实践。但是,面对如此纷繁的语文之“性”,真有点“乱花渐欲迷人眼”味道。
即如“工具性”。语文的确是一种工具,但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工具呢?难道数学、英语等等就不是工具了?仅仅是“交际的工具”?再说了,即便真的如此,那这种“工具性”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如何体现呢?难道学生在语文课堂上就只要学会“交际”?这其中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现在勉强还可以说清的,大概就只剩下“语文是重要的应试工具”了!
再如思想性。语文教学不可避免地要“文以载道”,但这似乎也不应该成为语文的“专利”,政治、历史也同样需要;语文教学也的确需要“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而且也易于操作和落实。但是,一直以来,由于过分看重、过于强调语文教学的思想性,客观上导致了在如今的语文教学中对有些作品的理解“文以载道”过了头。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语文的诸多“性”,客观上成了语文难以承受之重,同时无形中也使语文教学变得越来越不可操作和无法落实。如果用这些“性”来指导我们的语文教学,要求语文教学既要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有机统一,又要正确把握语文教学的思想性和文学性,同时还要兼顾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等等,那么,这样的课堂教学又该如何开展?恕我浅陋,我想,迄今为止恐怕还没有一节语文课能够真正将上述语文之“性”完全落实到位。
与其给语文定“性”,不如给语文定“位”、定“向”和定“量”。正如著名特级教师钱梦龙先生在《语文教学,何必谈“性”》(载《中学语文教学》2007年第7期)一文中所说,“中小学究竟为什么要开设语文课?语文课程究竟期望学生通过学习得到些什么?答案其实很简单:为了使学生获得与其学历相当的语文素养。”这是语文教学的基本目标,同时也是终极目标,我把它理解为是对语文的定“位”。具体来讲,就是通过语文教学,学生能够习得语文知识,拓宽视野,培养听说读写的能力,形成思维品质,拥有一定的审美情趣,并最终达成一定的语文素养,我将此理解为对语文的定“向”。
而至于定“量”,我们则希望能够将学生应该掌握的语文知识、应该形成的语文能力等容易操控、易于落实和检查的内容,适当作出阶梯式的量化,适当排出一个序列,按照钱梦龙先生所说的那样,要“与其学历相当”地分布于各个不同的学习阶段和学习层次,“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尽管语文教学不太可能像数学等学科那样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序列,但各个学习阶段应该掌握些什么,掌握到什么程度等等,还是应该有一个大致的标准的。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时下的一些存在于语文教学中的诸如小学生、初中生也去做高考现代文模拟阅读试题等极不正常的“寅吃卯粮”的现象。
语文教学,可以谈“性”,但无须泛滥。语文之舟,载不动,许多“性”!
(崔国明,江苏省高中语文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201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常州、金坛两级劳动模范。“常州市高中语文教育崔国明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常州、金坛两级名师,常州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人们似乎总喜欢给一个事物定性,语文当然也不能例外;非但不能例外,人们似乎还更加热衷于给语文定性,因为语文毕竟是母语,谁都能够说上一点。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至今,给语文的定性似乎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可以说泛滥到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地步了。
我们且不说这其中有些定性是否真的有那么准确,是否真的切合语文的实际,单看看语文拥有那么多的“性”,就足以使人头皮发麻、手足无措了。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无疑是“工具性”和“人文性”了。因为语文的课程标准就明确指出了“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并进而明确指出:语文课程的“工具性”,是指通过语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练地运用语言工具,并能顺利地参与交际活动;语文课程的“人文性”主要体现在对学生的人格、个性、精神世界的关怀,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情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高尚的审美意识。
排名第二的恐怕非“思想性”和“文学性”莫属了。因为语文新课标提出了“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的课程理念,并且还特别指出:“应该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而一般认为,这“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的核心正是始终伴随着语文的、由来已久的“思想性”。此外,多数人还认为,只有“传授语文基础知识”、“培养语文能力”、“进行文学审美教育”才是语文学科所独有的、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才真正能体现出语文的特色。于是,“文学性”应运而生。
但有人还不满足于此,以为这四“性”还不能涵盖语文的特性,于是又有人提出了“实践性”和“综合性”,并且还都“有理有据”。《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的第二条“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中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即各种形式的听说读写活动,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而学生的言语实践活动又是一种综合实践活动,带有“综合性”。反映在教学行为上,表现为注重字词句篇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听说读写基本技能练习相结合,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结合,语文和学生生活相结合,语文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反映在教学目标上,要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与态度的“三维目标”的有机统
如果有必要,我们还可以再继续罗列出一些如“文化性”“艺术性”等语文之“性”。
于是,就不禁想问:语文,你到底还有多少“性”呢?语文之“性”就真的要有那么多吗?给语文定性就真的有那么重要?难道缺少这诸多的“性”,语文就不是语文了?当然了,对语文进行适当的界定是必要的,但没有必要在定性上如此纠缠不清、争论不下而且莫衷一是。从上面的引用来看,对语文的这些定性,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又未必完全都有道理。而且我始终有这样一种想法,那就是定性越多,附加越多,可能对语文的性质的迷惑也就越大;用来指导语文教学,对语文教学的干扰和束缚可能也就越大。
语文之“性”,内涵模糊,指向不明,让人捉摸不透,而且也似乎过于玄乎。定性的目的,是为了揭示语文的本质特性,是为了指导语文的教学实践。但是,面对如此纷繁的语文之“性”,真有点“乱花渐欲迷人眼”味道。
即如“工具性”。语文的确是一种工具,但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工具呢?难道数学、英语等等就不是工具了?仅仅是“交际的工具”?再说了,即便真的如此,那这种“工具性”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如何体现呢?难道学生在语文课堂上就只要学会“交际”?这其中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现在勉强还可以说清的,大概就只剩下“语文是重要的应试工具”了!
再如思想性。语文教学不可避免地要“文以载道”,但这似乎也不应该成为语文的“专利”,政治、历史也同样需要;语文教学也的确需要“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而且也易于操作和落实。但是,一直以来,由于过分看重、过于强调语文教学的思想性,客观上导致了在如今的语文教学中对有些作品的理解“文以载道”过了头。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语文的诸多“性”,客观上成了语文难以承受之重,同时无形中也使语文教学变得越来越不可操作和无法落实。如果用这些“性”来指导我们的语文教学,要求语文教学既要体现工具性与人文性的有机统一,又要正确把握语文教学的思想性和文学性,同时还要兼顾语文的实践性和综合性等等,那么,这样的课堂教学又该如何开展?恕我浅陋,我想,迄今为止恐怕还没有一节语文课能够真正将上述语文之“性”完全落实到位。
与其给语文定“性”,不如给语文定“位”、定“向”和定“量”。正如著名特级教师钱梦龙先生在《语文教学,何必谈“性”》(载《中学语文教学》2007年第7期)一文中所说,“中小学究竟为什么要开设语文课?语文课程究竟期望学生通过学习得到些什么?答案其实很简单:为了使学生获得与其学历相当的语文素养。”这是语文教学的基本目标,同时也是终极目标,我把它理解为是对语文的定“位”。具体来讲,就是通过语文教学,学生能够习得语文知识,拓宽视野,培养听说读写的能力,形成思维品质,拥有一定的审美情趣,并最终达成一定的语文素养,我将此理解为对语文的定“向”。
而至于定“量”,我们则希望能够将学生应该掌握的语文知识、应该形成的语文能力等容易操控、易于落实和检查的内容,适当作出阶梯式的量化,适当排出一个序列,按照钱梦龙先生所说的那样,要“与其学历相当”地分布于各个不同的学习阶段和学习层次,“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尽管语文教学不太可能像数学等学科那样有一个较为明显的序列,但各个学习阶段应该掌握些什么,掌握到什么程度等等,还是应该有一个大致的标准的。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时下的一些存在于语文教学中的诸如小学生、初中生也去做高考现代文模拟阅读试题等极不正常的“寅吃卯粮”的现象。
语文教学,可以谈“性”,但无须泛滥。语文之舟,载不动,许多“性”!
(崔国明,江苏省高中语文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2011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常州、金坛两级劳动模范。“常州市高中语文教育崔国明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常州、金坛两级名师,常州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