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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体制的深入改革,越来越迫切地摆到人们面前的是什么类型的社会福利制度应该被建立起来。本文以西双版纳为例,对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西双版纳州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对西双版纳州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的构建有引导性作用。
【關键词】少数民族地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西双版纳州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在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建立与经济建设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让人人成为共建共享幸福生活的主体。但是随着社会的加速转型,这种福利制度面临诸多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需要。本文以西双版纳州为例,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发现,加快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已成为当前民政工作的迫切要求。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对于构建和谐版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相关理论概述
(一)少数民族地区概念
少数民族地区是指以少数名族人民为主聚集生活的地区。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黑龙江、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湾等省、自治区。本文以云南西双版纳为研究对象。
(二)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内涵
本文将“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界定为:面向全体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弃婴,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并重,实行城乡统筹,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资金保障、人才技术、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不断满足服务对象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三、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构建现状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于2012年建成投入运营,首批入住的6位社会托养老人和9名收养弃婴、孤残儿童将在这里得到全面、优良的照顾。
该福利院是西双版纳州政府2011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占地面积31.5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预算投资4970万元。其中,儿童福利院(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有床位150个,养(敬)老院设有床位350个,救助管理站设有床位50个,并设有配套的卫生室、健身活动场地等。社会福利院的建成,有效解决了一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弃婴、孤残儿童收养,“三无老人”、社会托养老人托老难、养老难等问题,促进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二)西双版纳州社构建适度普惠型会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1、覆盖范围较窄
社会福利覆盖的重点人群是城镇老年人、城乡孤儿和一部分残疾人。这种制度安排最大的问题是覆盖范围明显偏窄。很多对象本该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但只纳入了社会救助范围。城镇“三无”对象在普遍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基础上,仅将集中供养对象纳入社会福利范畴。
2、市场和社会组织未有效发挥作用
西双版纳州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一定程度上属于政府主导型福利制度。在政府承担主导责任但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市场主体、非营利性组织、社区组织在社会福利的补充提供和微观运营方面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市场在提供社会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四、西双版纳州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西双版纳州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加大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覆盖范围
西双版纳州应加大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覆盖范围。1、老年人福利。以“三无”老人、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等老年群体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社会老人,尽可能将他们都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保障范围。2、儿童福利。以城乡孤儿、弃婴为重点,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尽可能兼顾困难家庭儿童。3、残疾人福利。重点保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就业再就业残疾人。
(二)明确社会各主体的社会福利责任
为了更好地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西双版纳州应该明确政府、市场、家庭、社区各自应承担的社会福利责任,构建主次有别、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既满足社会成员福利需要,又能体现传统文化价值与现代福利观念的社会福利发展新格局。
(三)确保社会福利制度可持续发展
要确保社会福利制度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福利服务的持续提供,必须建立政府财力投入的长效机制、公平优惠的政策环境和合理的市场运营机制。一是政府财力投入长效机制。二是公平优惠的政策环境。三是合理的市场运营机制。在服务提供上,需要大力发展福利服务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标制度,将服务项目择优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来运营,政府当好养老服务市场的“守夜人”。
六、结论
在建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过程中,西双版纳州政府应该在社会福利资源的支出方面承担主要责任,并且应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也应该通过一定措施支持社会参与,这些都将会在许多方面起到积极的效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立一个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是必然的。
参考文献:
[1]窦玉沛.中国社会福利的改革与发展[J].社会福利.2006(10)
[2]刘永富.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J].求是.2007(13)
[3]赵顺盘.社会福利事业的基本架构及其发展趋势[J].载民政部网.2007(12)
[4]吴世民.“大民政”与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N].北京日报.2011(2)
【關键词】少数民族地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西双版纳州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完善,在少数民族地区应该建立与经济建设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让人人成为共建共享幸福生活的主体。但是随着社会的加速转型,这种福利制度面临诸多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需要。本文以西双版纳州为例,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发现,加快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已成为当前民政工作的迫切要求。普惠型的社会福利对于构建和谐版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相关理论概述
(一)少数民族地区概念
少数民族地区是指以少数名族人民为主聚集生活的地区。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黑龙江、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湾等省、自治区。本文以云南西双版纳为研究对象。
(二)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内涵
本文将“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界定为:面向全体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弃婴,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并重,实行城乡统筹,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资金保障、人才技术、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不断满足服务对象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三、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构建现状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院于2012年建成投入运营,首批入住的6位社会托养老人和9名收养弃婴、孤残儿童将在这里得到全面、优良的照顾。
该福利院是西双版纳州政府2011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占地面积31.5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预算投资4970万元。其中,儿童福利院(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有床位150个,养(敬)老院设有床位350个,救助管理站设有床位50个,并设有配套的卫生室、健身活动场地等。社会福利院的建成,有效解决了一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弃婴、孤残儿童收养,“三无老人”、社会托养老人托老难、养老难等问题,促进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二)西双版纳州社构建适度普惠型会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
西双版纳州社会福利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1、覆盖范围较窄
社会福利覆盖的重点人群是城镇老年人、城乡孤儿和一部分残疾人。这种制度安排最大的问题是覆盖范围明显偏窄。很多对象本该纳入社会福利保障范围,但只纳入了社会救助范围。城镇“三无”对象在普遍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基础上,仅将集中供养对象纳入社会福利范畴。
2、市场和社会组织未有效发挥作用
西双版纳州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一定程度上属于政府主导型福利制度。在政府承担主导责任但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市场主体、非营利性组织、社区组织在社会福利的补充提供和微观运营方面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市场在提供社会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四、西双版纳州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西双版纳州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加大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覆盖范围
西双版纳州应加大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覆盖范围。1、老年人福利。以“三无”老人、低收入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等老年群体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社会老人,尽可能将他们都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保障范围。2、儿童福利。以城乡孤儿、弃婴为重点,逐步将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尽可能兼顾困难家庭儿童。3、残疾人福利。重点保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就业再就业残疾人。
(二)明确社会各主体的社会福利责任
为了更好地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西双版纳州应该明确政府、市场、家庭、社区各自应承担的社会福利责任,构建主次有别、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既满足社会成员福利需要,又能体现传统文化价值与现代福利观念的社会福利发展新格局。
(三)确保社会福利制度可持续发展
要确保社会福利制度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福利服务的持续提供,必须建立政府财力投入的长效机制、公平优惠的政策环境和合理的市场运营机制。一是政府财力投入长效机制。二是公平优惠的政策环境。三是合理的市场运营机制。在服务提供上,需要大力发展福利服务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招标制度,将服务项目择优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来运营,政府当好养老服务市场的“守夜人”。
六、结论
在建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过程中,西双版纳州政府应该在社会福利资源的支出方面承担主要责任,并且应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同时也应该通过一定措施支持社会参与,这些都将会在许多方面起到积极的效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立一个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是必然的。
参考文献:
[1]窦玉沛.中国社会福利的改革与发展[J].社会福利.2006(10)
[2]刘永富.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J].求是.2007(13)
[3]赵顺盘.社会福利事业的基本架构及其发展趋势[J].载民政部网.2007(12)
[4]吴世民.“大民政”与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N].北京日报.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