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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的现代化进程,自1840年以来,深刻影响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的婚俗,从来不是孤立的,而是同其所存在的地域及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婚姻观念作为特定人群对于婚俗这一客观现象的主观理解,既受社会变迁的影响,又能反映社会变迁的历程。本文旨在通过对青岛地区和湘西人地区们婚姻观念的调查研究,梳理其在现代化进程下的演变历程,并对比其所代表的北方汉族与南方苗族地区社会发展差异。通过相互比照借鉴,探究文明、开放、和谐的现代婚姻新风尚。
[关键词]婚姻观念 汉族 苗族 现代化
一、改革开放前青岛地区与湘西地区婚姻观念演变历程之比较
现代化进程,按照白寿彝《中国通史》的观点,是指由传统农耕社会迈向工业社会的一系列社会历史变迁进程。据此,学界多将资本主义进入中国的1840年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元年。我们也将从这一时间点开始,根据现代化进程的分期,将现代化对人们婚姻观念的影响分为三个阶段:即外力主导阶段(至1949)、国家主导阶段(1949-1978)以及市场主导阶段(1978至今)。本节将首先概述前两个阶段的变化历程。
(一)外力主导阶段(1840-1949)
这一时期所谓的“外力”,主要是指较之当地传统文化与生产力更为先进的文明的强势入侵。总体而言,西方的先进婚姻观念是促使这一时期两地人们婚姻观念变迁的共同力量。而湘西苗族聚居区的婚姻观念的变迁则更为复杂,除了西方理念的深刻影响外,汉族文化的影响也不断深入,形成了西方文化与汉族文化共同影响的双重格局。
地处胶东半岛的青岛地区历史上作为齐国故地,齐文化为其主导文化。“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的商贾文化和实用主义盛行。因此婚礼程序比较繁琐,较之内陆,更有奢靡之风。民国《胶澳志》记载:“聘礼称家有无,贫者布衣、银饰,亦有折赠彩礼,贫者制钱二十千,富者或至十倍。”仅从彩礼上,便可窥见其奢华程度。除此之外,该地区同时又长期受儒家思想为主导鲁文化的影响,极重礼数与伦常,因此人们的婚姻观念上受传统封建观念影响深重。首先是早婚早育,“早养儿,早得济”观念颇深。据《即墨县志》记载,1950年前,大部分人口的结婚年龄不满20岁;其次是重男轻女观念严重;最后是纳妾与守寡等歧视妇女的陋习鄙俗十分常见,据同治版 《即墨县志》记载,仅清道光、咸丰、同治三朝,该县节妇烈女竟多达3588名。
然而,近代以来,青岛地区作为西方文化较早进入的地区,最先接受了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的冲击。加之政府的一些倡导与法令的颁布,传统婚姻理念和婚姻制度牢不可破的铁幕遭受冲击。在城市市民中间,特别是接受先进思想熏陶的人士间,对于婚姻目的、择偶标准、生育思想和夫妻关系等,开始有了全新的认识。但是,这种改变还只是初步的、不全面的。如民国《续平度县志》所言:“旧风未替,其新式婚礼者尚少。”传统婚俗依旧根深蒂固。
较之同时期的青岛地区,湘西地区作为“化外之地”,世居在此苗族同胞的婚姻观念普遍比较开放和自由,同时也较少受封建伦常的约束。这种自由和平等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其一,婚前多自由恋爱而少包办婚姻。田仁利在《湘西苗族的婚俗》中,将苗族青年恋爱的过程划分为讨糖、讨话、讨彩、逗情和幽会五步。青年男女在整个恋爱都上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其二;婚姻缔结上多生活情趣而少繁文缛节。苗族婚礼上新人要洗“和气脸”,两家轮流请吃“撵脚酒”与“排家饭”,最后参加婚礼者要围坐在一起唱“烧火歌”,“围火而坐,围火而歌。通宵达旦,如是三晚。”其三,婚姻存续上平等和谐而少性别压迫。苗族多一夫一妻,妇女轻易不愿为妾:“一夫一妻,人伦大道。一夫多妻,事出异常……一般妇女,多不愿为妾也。”离婚再醮也稀疏平常:“夫妇配偶,白头偕老。有因他故,亦出离婚。”“夫死再醮,妻死再娶,事出平常,不成问题。”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时期自由开放的婚恋观存在一定相对性和落后性的,保留一定母系社会的残余。
那么现代化进程下外来文化是怎样影响该地婚俗的呢?如前所言,首先是改土归流后的汉族文化的影响,鸦片战争后又加上西方文化。汉族文化的影响,伴随着改土归流的进行,虽然带有一定的血腥与残暴的特质,但是湘西地区终究和中央王朝的政令统一起来。汉族文化的涌入首先打破了民族间通婚的禁忌,同时由于统治者加强了“礼乐教化”,封建礼教也开始影响苗民们的婚姻观念。单从择偶上看,我们就能从清末到民国的历史文献里,发现大量“父母之言,媒妁之命”的门当户对式婚姻。如宣统年《永绥厅志》便记载了当时永绥厅(今花垣县)“男家择门户相偶,请媒妁至女家求亲。”的现象。西方文化(主要是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则主要是伴随着传教士活动的进行而深入的。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传教士得以自由进入内陆传教,并且在这里获得了比汉族地区更令人惊讶的成功。据统计,到辛亥革命以后,湘西的县城及重要集镇,大多耸立着天主教和新教的教堂,传教士的足迹遍及城乡各地。传教士们按照基督教的教义改革苗民信徒们的婚俗,如伯格里便要求其信徒必须晚婚,婚后应当回归夫家。可以说,基督教文化对于苗民们的婚姻观念的影响,虽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自由恋爱的风气,并且带有一定的血腥性(一些不服管教的苗民被警告.吊打甚至处以火刑)但客观上促进了苗族地区的移风易俗,宣扬现代婚姻理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国家主导阶段(1949-1978)
1949年后,新中国的成立为这个国家带来了深刻变化。无论青岛亦或湘西,都被纳入到社会主义国家庞大的政权机器上来。而正是这个政权机器摧枯拉朽般的碾碎了束缚国民千年的封建礼教,也为两地这一时期婚俗变迁带来重大影响。国家的在场,成为这一时期主导两地人们婚姻观念的主要力量。其中影响最深远、意义最重大的,当属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
这部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这些规定的影响可谓是颠覆性的。在青岛地区,新法刚刚颁布,有关部门随即采取相关宣传活动,并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以促进相关法律实施。据《青岛市志·人口卷》载,1950年6月至1951年十月间,市区办理结婚登记共6372件,离婚案件共775件。其中重婚纳妾、家庭暴力、欺骗婚姻等原因申请离婚的案件达到401件。到1953年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1456件的最高值。这一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足以说明这股追求婚姻自由、打破封建礼教枷锁的浪潮的来势汹汹。 而在湘西地区,除了婚姻法的颁布外,这一时期的苗族还首次在法律形式上获得了民族平等的地位和自治的权利。1952年,湘西苗族自治区(后改为自治州)的成立使当地苗族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因此这一时期在苗乡,除了国家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促使该地婚姻观念变迁之外,还有苗族在族群内部,自内而外主动认同和适应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移风易俗的现象。笔者在湘西州花垣县董马库乡大洞冲村和茶洞镇募老村两地做田野调查时随机采访了四位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结婚的当地人,询问他们当时的婚恋情况。这其中既有自由恋爱的例子(如一位今年已经75岁的老人于1959年结婚,他同她的妻子便是因为在林场一起工作而结识,最后成为伴侣),也有经人介绍促成的婚姻。且此时的媒人已改称为“介绍人”(如一位年过五旬的当地女性便是经男方舅舅介绍,在70年代与其结婚)。这几位受访者在选择伴侣时都认为对方“思想好”,所以才与其结婚。由此可见,当时国家认可的价值取向也得到了当地苗族群众的认同。
二、改革开放后青岛地区与湘西地区婚姻观念的新变化
1978年,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全新历程,这一伟大实践所带来的变化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国家的触角从大部分领域抽身而退,市场的力量取而代之。这不仅为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带来了重大变革,更是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其中就包括人们观念中最深层次的婚姻观念。因此,我们将这一阶段概括为市场主导的婚姻观念现代化。下面我们就将从择偶观念、婚姻缔结两个方面比较分析两地在市场大潮下各自婚姻观念出现一些新变化。
(一)择偶观念
总体而言,首先,无论青岛还是湘西,人们在择偶方式上都较过去更为自主,择偶标准也更加多元化。在新一代的眼中,婚姻更多的被视作夫妻双方两个人的事情,因此年轻人也更加追求个人幸福和价值的实现,而不只是考虑双方家庭是否“门当户对”。
此外,两地的择偶圈子都逐渐扩展,但扩展方式各有侧重。于湘西地区而言,主要表现在族际通婚进一步扩展,原先只是零星存在的跨族婚姻渐成主流。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当地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民族迁徙频繁,特别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流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根据《婚俗中的人伦》一书援引的调查数据,以花垣县排碧乡、猫儿乡、长乐乡的三个苗寨为例,外出打工女青年共127人,占该地区这一年龄段人数的67.4%,其中大部分流向广州、深圳、上海等东部城市。而这其中又有30%决意在外地成婚,再加上原有的跨族婚姻,将会有绝大多数苗族姑娘同外族小伙成婚。
而青岛,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时隔几十年后,再次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改革开放后的年均涉外婚姻持续走高,1979年只有4对,而在1990年达到了56对。最近几年则一直保持在200—300对的数量,因为青岛地区大部分人口为汉族,所以从中我们可以大致推定此数据基本反映了该地区汉族婚姻的主要趋势。
(二)婚姻缔结
从婚礼缔结过程上来看,两地婚礼缔结的虽然较前一时期国家控制下单调的“革命婚礼”复杂一些,但是较之繁琐的传统婚礼形式,还是简化了许多。
在青岛地区,如今在订婚时,人们对彩礼的要求随着经济条件的逐步提高而逐渐增长,近年来已经达到了10至15万左右,根据2013年的调查结果,想在青岛娶媳妇,“三斤百元钞”(约13万元)并不能让丈母娘们满意。在参与调查的146位网友中,有104位认为13万余元的礼钱不够,甚至是远远不够的。其次,在婚礼形式的选择上,人们的选择更为多样。根据我们针对青岛市民随机发放的问卷调查结果,当被问及:“您希望的婚礼形式是怎样的?”这一问题。选择“传统中式婚礼”最多,占总回答数33%,而选择“中西结合式”和新型婚礼的人也不在少数,分别达到了27.14%和25%。在婚礼仪式上,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本地区的结婚仪式也散发出浓郁的时代性和包容性,根据当地婚庆公司提供的一份婚礼策划案,我们从中既可以发现传统婚俗的遗留,如新郎新娘吃饺子、岳父岳母为新人系红腰带等典型的中式婚礼符号,也有新娘父亲亲手将女儿交给新郎、证婚人讲话、新人交换戒指和喝香槟等西方婚礼范式。
而在湘西地区,则出现了“三简化”。即订婚仪式的简化:湘西苗族过去曾十分强调媒人在婚礼筹办地位中的重要性,不仅请媒人是必须的,结婚也要历经“讨口风”“放口炮”“讨红庚”等繁琐步骤,这段婚姻才能名正言顺。而如今随着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维系仪式运作的传统社会结构崩塌,订婚也不再如过去那般讲究。有些在外地打工的年轻人甚至“先斩后奏”,眼见生米煮成熟饭,家里老人也只能默认了。第二则是彩礼的简化:过去苗族的彩礼虽不似汉族那般贵重,但要说复杂是一点都不过分的。而进入80年代后的彩礼则主要流行两种形式,一是“大礼行”(按女方家族户数准备的大米、烟酒、粑粑再加上给新娘子的部分聘礼)。二是“小礼行”,只需粑粑、猪肉、烟酒等,由男方家几位代表挑去女方家,第二日便折返了。近年来,彩礼种类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丰富,也不再拘泥于形式,很多电器用品、数码产品也开始在彩礼名单上出现。最后则是婚姻仪式的简化:过去苗族婚礼可谓盛大热闹,上文已经介绍过,这里不再赘述。如今随着外来文化流入,劳动力的外流,对传统婚礼仪式的打击可谓是非常大的。“围火而坐,围火而歌”的活泼场面由于无人对歌而趋于沉寂,一些同外族结婚的苗族青年也开始采用其他的婚礼形式。不过,根据我们在湘西地区对各年龄段(其中81%为35岁以下的改革开放后)的苗族民众开展的问卷调查结果,对于“您结婚时采取何种婚礼形式”这一问题,在收回的306个有效回答中,有79人希望采取传统苗族的婚礼形式,为所有可选婚礼形式中最多的,说明传统的苗族婚礼在当地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
结语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在现代化进程下湘西和青岛两地的苗族与汉族的婚姻观念同当时当地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变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现代化的第一阶段里,来自西方的先进、自由的婚姻观念成为打破传统婚姻观念的最主要力量,而湘西地区则同时受到汉族文化与西方势力两股外力的影响,其变迁过程更为复杂。在现代化的第二阶段里,国家力量强势介入到人们隐秘的婚姻观念中,为婚姻观念的变迁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人们在婚姻观念上第一次成功摆脱了封建礼教的束缚,但由于后期政治运动的极端化,也破坏人们婚姻观念中的一些优良的传统。到了第三阶段,市场的力量取而代之,婚姻观念也更加开放、多元和务实,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新趋势与新变化。
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创新计划:“比较研究现代化进程中汉族与少数民族婚姻观念的变迁——以青岛、湘西为例”课题研究成果 (项目成员:王家鑫 石琳 杨雯洁 赖正镱 刘晶 指导老师:李扬 项目编号:20140423098)
参考文献:
[1](民国)袁荣叟.胶澳志.民社志三[M] 青岛:青岛出版社影印.2011:P210;
[2]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P179;
[3]姚金泉.婚俗中的人伦:湘西各族婚俗的透视[M] 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0:P341;
[4]崔榕.湘西苗族婚姻文化的百年变迁.[J]人口学刊,2009(3):P39-43。
作者简介:
王家鑫(1994—),男,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新闻学,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石琳(1993-),女,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民俗学,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关键词]婚姻观念 汉族 苗族 现代化
一、改革开放前青岛地区与湘西地区婚姻观念演变历程之比较
现代化进程,按照白寿彝《中国通史》的观点,是指由传统农耕社会迈向工业社会的一系列社会历史变迁进程。据此,学界多将资本主义进入中国的1840年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元年。我们也将从这一时间点开始,根据现代化进程的分期,将现代化对人们婚姻观念的影响分为三个阶段:即外力主导阶段(至1949)、国家主导阶段(1949-1978)以及市场主导阶段(1978至今)。本节将首先概述前两个阶段的变化历程。
(一)外力主导阶段(1840-1949)
这一时期所谓的“外力”,主要是指较之当地传统文化与生产力更为先进的文明的强势入侵。总体而言,西方的先进婚姻观念是促使这一时期两地人们婚姻观念变迁的共同力量。而湘西苗族聚居区的婚姻观念的变迁则更为复杂,除了西方理念的深刻影响外,汉族文化的影响也不断深入,形成了西方文化与汉族文化共同影响的双重格局。
地处胶东半岛的青岛地区历史上作为齐国故地,齐文化为其主导文化。“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的商贾文化和实用主义盛行。因此婚礼程序比较繁琐,较之内陆,更有奢靡之风。民国《胶澳志》记载:“聘礼称家有无,贫者布衣、银饰,亦有折赠彩礼,贫者制钱二十千,富者或至十倍。”仅从彩礼上,便可窥见其奢华程度。除此之外,该地区同时又长期受儒家思想为主导鲁文化的影响,极重礼数与伦常,因此人们的婚姻观念上受传统封建观念影响深重。首先是早婚早育,“早养儿,早得济”观念颇深。据《即墨县志》记载,1950年前,大部分人口的结婚年龄不满20岁;其次是重男轻女观念严重;最后是纳妾与守寡等歧视妇女的陋习鄙俗十分常见,据同治版 《即墨县志》记载,仅清道光、咸丰、同治三朝,该县节妇烈女竟多达3588名。
然而,近代以来,青岛地区作为西方文化较早进入的地区,最先接受了西方自由民主思想的冲击。加之政府的一些倡导与法令的颁布,传统婚姻理念和婚姻制度牢不可破的铁幕遭受冲击。在城市市民中间,特别是接受先进思想熏陶的人士间,对于婚姻目的、择偶标准、生育思想和夫妻关系等,开始有了全新的认识。但是,这种改变还只是初步的、不全面的。如民国《续平度县志》所言:“旧风未替,其新式婚礼者尚少。”传统婚俗依旧根深蒂固。
较之同时期的青岛地区,湘西地区作为“化外之地”,世居在此苗族同胞的婚姻观念普遍比较开放和自由,同时也较少受封建伦常的约束。这种自由和平等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其一,婚前多自由恋爱而少包办婚姻。田仁利在《湘西苗族的婚俗》中,将苗族青年恋爱的过程划分为讨糖、讨话、讨彩、逗情和幽会五步。青年男女在整个恋爱都上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其二;婚姻缔结上多生活情趣而少繁文缛节。苗族婚礼上新人要洗“和气脸”,两家轮流请吃“撵脚酒”与“排家饭”,最后参加婚礼者要围坐在一起唱“烧火歌”,“围火而坐,围火而歌。通宵达旦,如是三晚。”其三,婚姻存续上平等和谐而少性别压迫。苗族多一夫一妻,妇女轻易不愿为妾:“一夫一妻,人伦大道。一夫多妻,事出异常……一般妇女,多不愿为妾也。”离婚再醮也稀疏平常:“夫妇配偶,白头偕老。有因他故,亦出离婚。”“夫死再醮,妻死再娶,事出平常,不成问题。”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时期自由开放的婚恋观存在一定相对性和落后性的,保留一定母系社会的残余。
那么现代化进程下外来文化是怎样影响该地婚俗的呢?如前所言,首先是改土归流后的汉族文化的影响,鸦片战争后又加上西方文化。汉族文化的影响,伴随着改土归流的进行,虽然带有一定的血腥与残暴的特质,但是湘西地区终究和中央王朝的政令统一起来。汉族文化的涌入首先打破了民族间通婚的禁忌,同时由于统治者加强了“礼乐教化”,封建礼教也开始影响苗民们的婚姻观念。单从择偶上看,我们就能从清末到民国的历史文献里,发现大量“父母之言,媒妁之命”的门当户对式婚姻。如宣统年《永绥厅志》便记载了当时永绥厅(今花垣县)“男家择门户相偶,请媒妁至女家求亲。”的现象。西方文化(主要是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则主要是伴随着传教士活动的进行而深入的。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传教士得以自由进入内陆传教,并且在这里获得了比汉族地区更令人惊讶的成功。据统计,到辛亥革命以后,湘西的县城及重要集镇,大多耸立着天主教和新教的教堂,传教士的足迹遍及城乡各地。传教士们按照基督教的教义改革苗民信徒们的婚俗,如伯格里便要求其信徒必须晚婚,婚后应当回归夫家。可以说,基督教文化对于苗民们的婚姻观念的影响,虽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自由恋爱的风气,并且带有一定的血腥性(一些不服管教的苗民被警告.吊打甚至处以火刑)但客观上促进了苗族地区的移风易俗,宣扬现代婚姻理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国家主导阶段(1949-1978)
1949年后,新中国的成立为这个国家带来了深刻变化。无论青岛亦或湘西,都被纳入到社会主义国家庞大的政权机器上来。而正是这个政权机器摧枯拉朽般的碾碎了束缚国民千年的封建礼教,也为两地这一时期婚俗变迁带来重大影响。国家的在场,成为这一时期主导两地人们婚姻观念的主要力量。其中影响最深远、意义最重大的,当属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
这部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这些规定的影响可谓是颠覆性的。在青岛地区,新法刚刚颁布,有关部门随即采取相关宣传活动,并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以促进相关法律实施。据《青岛市志·人口卷》载,1950年6月至1951年十月间,市区办理结婚登记共6372件,离婚案件共775件。其中重婚纳妾、家庭暴力、欺骗婚姻等原因申请离婚的案件达到401件。到1953年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1456件的最高值。这一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足以说明这股追求婚姻自由、打破封建礼教枷锁的浪潮的来势汹汹。 而在湘西地区,除了婚姻法的颁布外,这一时期的苗族还首次在法律形式上获得了民族平等的地位和自治的权利。1952年,湘西苗族自治区(后改为自治州)的成立使当地苗族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因此这一时期在苗乡,除了国家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促使该地婚姻观念变迁之外,还有苗族在族群内部,自内而外主动认同和适应国家意识形态话语、移风易俗的现象。笔者在湘西州花垣县董马库乡大洞冲村和茶洞镇募老村两地做田野调查时随机采访了四位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结婚的当地人,询问他们当时的婚恋情况。这其中既有自由恋爱的例子(如一位今年已经75岁的老人于1959年结婚,他同她的妻子便是因为在林场一起工作而结识,最后成为伴侣),也有经人介绍促成的婚姻。且此时的媒人已改称为“介绍人”(如一位年过五旬的当地女性便是经男方舅舅介绍,在70年代与其结婚)。这几位受访者在选择伴侣时都认为对方“思想好”,所以才与其结婚。由此可见,当时国家认可的价值取向也得到了当地苗族群众的认同。
二、改革开放后青岛地区与湘西地区婚姻观念的新变化
1978年,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全新历程,这一伟大实践所带来的变化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国家的触角从大部分领域抽身而退,市场的力量取而代之。这不仅为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带来了重大变革,更是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的解放,其中就包括人们观念中最深层次的婚姻观念。因此,我们将这一阶段概括为市场主导的婚姻观念现代化。下面我们就将从择偶观念、婚姻缔结两个方面比较分析两地在市场大潮下各自婚姻观念出现一些新变化。
(一)择偶观念
总体而言,首先,无论青岛还是湘西,人们在择偶方式上都较过去更为自主,择偶标准也更加多元化。在新一代的眼中,婚姻更多的被视作夫妻双方两个人的事情,因此年轻人也更加追求个人幸福和价值的实现,而不只是考虑双方家庭是否“门当户对”。
此外,两地的择偶圈子都逐渐扩展,但扩展方式各有侧重。于湘西地区而言,主要表现在族际通婚进一步扩展,原先只是零星存在的跨族婚姻渐成主流。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当地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民族迁徙频繁,特别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流入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根据《婚俗中的人伦》一书援引的调查数据,以花垣县排碧乡、猫儿乡、长乐乡的三个苗寨为例,外出打工女青年共127人,占该地区这一年龄段人数的67.4%,其中大部分流向广州、深圳、上海等东部城市。而这其中又有30%决意在外地成婚,再加上原有的跨族婚姻,将会有绝大多数苗族姑娘同外族小伙成婚。
而青岛,作为对外开放的前沿,时隔几十年后,再次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改革开放后的年均涉外婚姻持续走高,1979年只有4对,而在1990年达到了56对。最近几年则一直保持在200—300对的数量,因为青岛地区大部分人口为汉族,所以从中我们可以大致推定此数据基本反映了该地区汉族婚姻的主要趋势。
(二)婚姻缔结
从婚礼缔结过程上来看,两地婚礼缔结的虽然较前一时期国家控制下单调的“革命婚礼”复杂一些,但是较之繁琐的传统婚礼形式,还是简化了许多。
在青岛地区,如今在订婚时,人们对彩礼的要求随着经济条件的逐步提高而逐渐增长,近年来已经达到了10至15万左右,根据2013年的调查结果,想在青岛娶媳妇,“三斤百元钞”(约13万元)并不能让丈母娘们满意。在参与调查的146位网友中,有104位认为13万余元的礼钱不够,甚至是远远不够的。其次,在婚礼形式的选择上,人们的选择更为多样。根据我们针对青岛市民随机发放的问卷调查结果,当被问及:“您希望的婚礼形式是怎样的?”这一问题。选择“传统中式婚礼”最多,占总回答数33%,而选择“中西结合式”和新型婚礼的人也不在少数,分别达到了27.14%和25%。在婚礼仪式上,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本地区的结婚仪式也散发出浓郁的时代性和包容性,根据当地婚庆公司提供的一份婚礼策划案,我们从中既可以发现传统婚俗的遗留,如新郎新娘吃饺子、岳父岳母为新人系红腰带等典型的中式婚礼符号,也有新娘父亲亲手将女儿交给新郎、证婚人讲话、新人交换戒指和喝香槟等西方婚礼范式。
而在湘西地区,则出现了“三简化”。即订婚仪式的简化:湘西苗族过去曾十分强调媒人在婚礼筹办地位中的重要性,不仅请媒人是必须的,结婚也要历经“讨口风”“放口炮”“讨红庚”等繁琐步骤,这段婚姻才能名正言顺。而如今随着人口流动和城镇化,维系仪式运作的传统社会结构崩塌,订婚也不再如过去那般讲究。有些在外地打工的年轻人甚至“先斩后奏”,眼见生米煮成熟饭,家里老人也只能默认了。第二则是彩礼的简化:过去苗族的彩礼虽不似汉族那般贵重,但要说复杂是一点都不过分的。而进入80年代后的彩礼则主要流行两种形式,一是“大礼行”(按女方家族户数准备的大米、烟酒、粑粑再加上给新娘子的部分聘礼)。二是“小礼行”,只需粑粑、猪肉、烟酒等,由男方家几位代表挑去女方家,第二日便折返了。近年来,彩礼种类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丰富,也不再拘泥于形式,很多电器用品、数码产品也开始在彩礼名单上出现。最后则是婚姻仪式的简化:过去苗族婚礼可谓盛大热闹,上文已经介绍过,这里不再赘述。如今随着外来文化流入,劳动力的外流,对传统婚礼仪式的打击可谓是非常大的。“围火而坐,围火而歌”的活泼场面由于无人对歌而趋于沉寂,一些同外族结婚的苗族青年也开始采用其他的婚礼形式。不过,根据我们在湘西地区对各年龄段(其中81%为35岁以下的改革开放后)的苗族民众开展的问卷调查结果,对于“您结婚时采取何种婚礼形式”这一问题,在收回的306个有效回答中,有79人希望采取传统苗族的婚礼形式,为所有可选婚礼形式中最多的,说明传统的苗族婚礼在当地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
结语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在现代化进程下湘西和青岛两地的苗族与汉族的婚姻观念同当时当地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变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现代化的第一阶段里,来自西方的先进、自由的婚姻观念成为打破传统婚姻观念的最主要力量,而湘西地区则同时受到汉族文化与西方势力两股外力的影响,其变迁过程更为复杂。在现代化的第二阶段里,国家力量强势介入到人们隐秘的婚姻观念中,为婚姻观念的变迁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人们在婚姻观念上第一次成功摆脱了封建礼教的束缚,但由于后期政治运动的极端化,也破坏人们婚姻观念中的一些优良的传统。到了第三阶段,市场的力量取而代之,婚姻观念也更加开放、多元和务实,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新趋势与新变化。
基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创新计划:“比较研究现代化进程中汉族与少数民族婚姻观念的变迁——以青岛、湘西为例”课题研究成果 (项目成员:王家鑫 石琳 杨雯洁 赖正镱 刘晶 指导老师:李扬 项目编号:20140423098)
参考文献:
[1](民国)袁荣叟.胶澳志.民社志三[M] 青岛:青岛出版社影印.2011:P210;
[2]石启贵.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P179;
[3]姚金泉.婚俗中的人伦:湘西各族婚俗的透视[M] 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0:P341;
[4]崔榕.湘西苗族婚姻文化的百年变迁.[J]人口学刊,2009(3):P39-43。
作者简介:
王家鑫(1994—),男,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新闻学,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石琳(1993-),女,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民俗学,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