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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互联网金融为国内金融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但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诸多弊端。本文立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探索,希望能够为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提供相关借鉴之处。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管理 现状
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突飞猛进,国内电子商务巨头纷纷涉足互联网金融,例如阿里巴巴、腾讯以及京东等。网络金融的迅猛发展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这不仅仅促使传统金融发生变化,更极大地带动了资金利用率。但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来看,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金融风险管理隐患。对互联网金融而言,如何做好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能否长远稳定发展的核心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相互结合最终发展而来的新事物。互联网金融诞生后就以其便利性、高效率和低成本受到社会大众欢迎。国内互联网主要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等形式存在。互联网金融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至今已经经历三个阶段:首先,起步阶段。自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2003年。美国第一家网络银行创建后,全球网络银行纷纷涌现出来。借助于互联网的发展,国内招商银行同样于1997年推出网络银行。截止到2003年,国内开通网络银行的金融机构已经超过30%。此阶段互联金融属于传统金融机构“抢滩登陆”,内容形式则较为简单,仍然以查询、变更和转账为主。其次,发展阶段。自2003年至2012年。在此阶段,国内金融机构开始创新自我服务模式,借助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服务项目,例如信贷、证劵、投资、理财等。互联网先驱者例如腾讯、阿里巴巴等也开始进军服务项目。以“财付通”和“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项目开始试水,且成功吸纳部分存款,转变为“虚拟钱包”。与第一阶段相比,此阶段的发展更加迅猛,“第三方支付、网络购物等新型支付方式开始涌入互联网金融”。第三,井喷阶段。自2012年至今。此阶段,银行、证券、保险等诸多传统金融机构都开始关注网络业务。除此之外,传统互联网行业巨头在立足于庞大受众群体基础上,从传统的“虚拟钱包”专项投资理财,例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腾讯的“微信支付”、蚂蚁的“拍拍贷”等。此阶段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主要在于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大数据金融等占据越来越大比重,已经对传统银行发展产生重要威胁。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
1.系统性风险。首先,互联网金融依赖于计算机及移动设备,系统风险系数较高。互联网金融的联动性较为强烈,多边信用一旦建立起来,交织所有网络节点。每个网络节点遭遇风险都必然会蔓延到整个网络,甚至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陷入瘫痪中。除此之外,外部技术支持如果发生违背职业道德行为或者陷入财政困难情况,同样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络服务内容下降,以发生诸多欺诈现象。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令整个社会都较为头疼的问题。以支付宝为例,用户只需要输入用户名、密码,获得手机校验码就可以产生盗刷行为。在此过程中,支付宝根本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在此情况下,只有有效解决用户个人信息问题,才能够确保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前行。第三,套现洗钱风险大大提升。网络交易无法判断交易真实性,这使得套现洗钱风险发生概率与日俱增。第三方支付平台将交易双方割裂,交易真实性无法判断,信用卡套现犯罪风险骤升。某些网络借贷平台甚至在此其中充当中介,投资者身份和资源来源也无法寻求,这都导致互联网金融成为某些企业洗钱的天然平台。
2.市场选择风险。互联网金融市场选择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所面临的诸多风险。一方面,金融服务和互联网服务的虚拟性非常显著,这就导致商业活动双方信息必然存在不对称现象。在办理相关金融业务时,互联网金融机构无法控制客户自身信用水平。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服务本身就自带虚拟性,国内网络银行同样处于起步阶段。低品质金融服务机构往往以较低价格抢滩登陆,高品质金融服务又受到市场排挤。根据“劣币驱除良币”的经济学理论,无监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必然会被低品质金融所霸占。同样以“余额宝”为例,本质为理财产品,尽管其收益率较银行较高,但“余额宝”的不确定性同样使得观望着比较徘徊。在未来发展道路过程中,“余额宝”等众多理财产品必然会投资高风险、高回报项目,以便能够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不过,一旦产生较大亏损,投资者在利益受到侵犯后必然难以无法追回。况且,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众多宝宝类理财产品也没有央行存款准备金支持,危机爆发风险非常高。
3.金融立法风险。互联网金融法律层面同样存在诸多风险。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主体或者从业人员可能存在不遵守现有法律行为,例如泄露客户信息、隐瞒理财产品高风险等,这类风险类似于传统金融业务。一般而言,新兴的P2P、众筹、信贷、理财等往往会利用法律漏洞,最终导致投资者受损也不会受到惩罚。况且,国内关于网络信贷方面的法律尚未能够出台,部分网络金融企业已经触发“非法集资”的雷区。以P2P为例,一方面自身金融风险抵抗能力较弱,加之道德风险频发,另一方面行业缺乏标准,网络诈骗频发,最终使得部分P2P网络平台逐渐崩溃。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企业缺乏风险配套制度,也没有“最后贷款人”保险机制,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必然会蔓延到经济发展的诸多方面,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对策
1.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首先,通过法律制度明确交易双方權利义务,确定网络金融平台终结性,确保互联网金融企业不“非法融资”或者搞“资金池”;其次,完善国内信用体系,确保交易双方处于统一信息凭条;最后,强化打击网络犯罪力度和网络洗钱行为。
2.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2014年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法司组建互联网金融协会。之后,各个省、市、自治区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同样逐渐涌现出来。互联网金融协会为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完善网络金融管理,公布各种自律公约,以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奠定重要的健康环境。除此之外,国内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多元化已经日益明显。应综合分析,将互联网金融混业和分业分开监督,扩大监管力度,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资金安全风险以及客户信息安全等适时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模式。
3.完善互联网信息数字技术。必须承认,互联网自身系统性风险仍然属于较大难题。国内应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降低互联网设备对外依赖程度,确保国内信息安全;其次,不断提升互联网系统防范水平,增强互联网抵御能力。
四、结语
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非常深远。互联网金融在扩大小微企业贷款,拓展民众投资、降低交易成本上发挥着重大作用。本文通过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三方面风险:高技术性系统风险;市场选择风险以及法律缺失。通过了解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管理现状,本文提出从立法、监管及计算机三个层面着手努力,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产品效率。任何新生事物必然都伴随缺陷产生。本文认为,在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完善互联网金融模式,才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稳定有序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吕斌.电子支付与结算[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2]杜金.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正发生转变[N].金融时报.2013.
[3]谢平.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4]李文博.中国网上银行创新途径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
[5]阎庆民.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管理 现状
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突飞猛进,国内电子商务巨头纷纷涉足互联网金融,例如阿里巴巴、腾讯以及京东等。网络金融的迅猛发展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这不仅仅促使传统金融发生变化,更极大地带动了资金利用率。但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来看,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金融风险管理隐患。对互联网金融而言,如何做好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能否长远稳定发展的核心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指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相互结合最终发展而来的新事物。互联网金融诞生后就以其便利性、高效率和低成本受到社会大众欢迎。国内互联网主要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等形式存在。互联网金融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至今已经经历三个阶段:首先,起步阶段。自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至2003年。美国第一家网络银行创建后,全球网络银行纷纷涌现出来。借助于互联网的发展,国内招商银行同样于1997年推出网络银行。截止到2003年,国内开通网络银行的金融机构已经超过30%。此阶段互联金融属于传统金融机构“抢滩登陆”,内容形式则较为简单,仍然以查询、变更和转账为主。其次,发展阶段。自2003年至2012年。在此阶段,国内金融机构开始创新自我服务模式,借助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服务项目,例如信贷、证劵、投资、理财等。互联网先驱者例如腾讯、阿里巴巴等也开始进军服务项目。以“财付通”和“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项目开始试水,且成功吸纳部分存款,转变为“虚拟钱包”。与第一阶段相比,此阶段的发展更加迅猛,“第三方支付、网络购物等新型支付方式开始涌入互联网金融”。第三,井喷阶段。自2012年至今。此阶段,银行、证券、保险等诸多传统金融机构都开始关注网络业务。除此之外,传统互联网行业巨头在立足于庞大受众群体基础上,从传统的“虚拟钱包”专项投资理财,例如阿里巴巴的“余额宝”、腾讯的“微信支付”、蚂蚁的“拍拍贷”等。此阶段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主要在于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大数据金融等占据越来越大比重,已经对传统银行发展产生重要威胁。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
1.系统性风险。首先,互联网金融依赖于计算机及移动设备,系统风险系数较高。互联网金融的联动性较为强烈,多边信用一旦建立起来,交织所有网络节点。每个网络节点遭遇风险都必然会蔓延到整个网络,甚至导致互联网金融体系陷入瘫痪中。除此之外,外部技术支持如果发生违背职业道德行为或者陷入财政困难情况,同样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网络服务内容下降,以发生诸多欺诈现象。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令整个社会都较为头疼的问题。以支付宝为例,用户只需要输入用户名、密码,获得手机校验码就可以产生盗刷行为。在此过程中,支付宝根本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在此情况下,只有有效解决用户个人信息问题,才能够确保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前行。第三,套现洗钱风险大大提升。网络交易无法判断交易真实性,这使得套现洗钱风险发生概率与日俱增。第三方支付平台将交易双方割裂,交易真实性无法判断,信用卡套现犯罪风险骤升。某些网络借贷平台甚至在此其中充当中介,投资者身份和资源来源也无法寻求,这都导致互联网金融成为某些企业洗钱的天然平台。
2.市场选择风险。互联网金融市场选择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所面临的诸多风险。一方面,金融服务和互联网服务的虚拟性非常显著,这就导致商业活动双方信息必然存在不对称现象。在办理相关金融业务时,互联网金融机构无法控制客户自身信用水平。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服务本身就自带虚拟性,国内网络银行同样处于起步阶段。低品质金融服务机构往往以较低价格抢滩登陆,高品质金融服务又受到市场排挤。根据“劣币驱除良币”的经济学理论,无监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必然会被低品质金融所霸占。同样以“余额宝”为例,本质为理财产品,尽管其收益率较银行较高,但“余额宝”的不确定性同样使得观望着比较徘徊。在未来发展道路过程中,“余额宝”等众多理财产品必然会投资高风险、高回报项目,以便能够在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不过,一旦产生较大亏损,投资者在利益受到侵犯后必然难以无法追回。况且,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众多宝宝类理财产品也没有央行存款准备金支持,危机爆发风险非常高。
3.金融立法风险。互联网金融法律层面同样存在诸多风险。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主体或者从业人员可能存在不遵守现有法律行为,例如泄露客户信息、隐瞒理财产品高风险等,这类风险类似于传统金融业务。一般而言,新兴的P2P、众筹、信贷、理财等往往会利用法律漏洞,最终导致投资者受损也不会受到惩罚。况且,国内关于网络信贷方面的法律尚未能够出台,部分网络金融企业已经触发“非法集资”的雷区。以P2P为例,一方面自身金融风险抵抗能力较弱,加之道德风险频发,另一方面行业缺乏标准,网络诈骗频发,最终使得部分P2P网络平台逐渐崩溃。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企业缺乏风险配套制度,也没有“最后贷款人”保险机制,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必然会蔓延到经济发展的诸多方面,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对策
1.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首先,通过法律制度明确交易双方權利义务,确定网络金融平台终结性,确保互联网金融企业不“非法融资”或者搞“资金池”;其次,完善国内信用体系,确保交易双方处于统一信息凭条;最后,强化打击网络犯罪力度和网络洗钱行为。
2.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2014年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法司组建互联网金融协会。之后,各个省、市、自治区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同样逐渐涌现出来。互联网金融协会为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完善网络金融管理,公布各种自律公约,以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奠定重要的健康环境。除此之外,国内互联网金融经营模式多元化已经日益明显。应综合分析,将互联网金融混业和分业分开监督,扩大监管力度,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资金安全风险以及客户信息安全等适时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模式。
3.完善互联网信息数字技术。必须承认,互联网自身系统性风险仍然属于较大难题。国内应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降低互联网设备对外依赖程度,确保国内信息安全;其次,不断提升互联网系统防范水平,增强互联网抵御能力。
四、结语
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非常深远。互联网金融在扩大小微企业贷款,拓展民众投资、降低交易成本上发挥着重大作用。本文通过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存在三方面风险:高技术性系统风险;市场选择风险以及法律缺失。通过了解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管理现状,本文提出从立法、监管及计算机三个层面着手努力,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产品效率。任何新生事物必然都伴随缺陷产生。本文认为,在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完善互联网金融模式,才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稳定有序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吕斌.电子支付与结算[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2]杜金.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正发生转变[N].金融时报.2013.
[3]谢平.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4]李文博.中国网上银行创新途径研究[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
[5]阎庆民.中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