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中国小学生接送制已经得到了学校、家长、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默许,在高昂的管理成本下运营。笔者将笔者通过对家长、学生、校方三方关系的社会学梳理,对学校安全课程效度进行调查问卷分析,对接送家长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得出两个结论:学校和家长各自功能的混乱是导致接送制的根本原因;中国家长的儿童观有其独特的传统思维逻辑和生存土壤。基于以上两点分析,笔者提出三条管理建议:首先理清学校教育的功能、义务及责任,尤其重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水平。同时,提高现代学校管理水平,重“治”轻“管”。再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关键词:家长接送制;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G4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5-0276-01
在中国有一种教育现象,每到上学、放学时段,小学校门口挤满了接送孩子的家长队伍。校方把孩子送到前来迎接的家长手中,以实现家长和校方的“无缝对接”,确保孩子校外人身安全。这种“中国式的接送制”现象,引起了各界人士广泛关注并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笔者对此现象长期关注,采用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调查问卷等科学研究方法,对以上现象的原因进行深度剖析,以期提出合理的管理建议。
中国式小学生家长接送制引发严重的交通。经过调查,目前成都市五年级以下的接送率为百分之九十以上。每天,因接送往返于学校的人流量数百万计,对城市交通造成了不小压力。同时,在校门口积聚的车辆毫无秩序停放,不少商贩夹杂其中,为孩子安全埋下隐患。接送制同时造成了家长沉重负担。再次,由于家长接送制度化,儿童把背书包、复习功课、合理安排时间等成长必备工作理所当然认为是家长应尽的责任。根据福建师大心理学教授黄爱玲教授的研究表明:在高校,被“接送”的孩子在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心方面皆弱于不被接送的孩子。从校方来看,如今90后、00后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属于“6+1”家庭类型。一个孩子的安全问题关系着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幸福。加之如今的小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差,安全意识淡泊。因此学校虽然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但安全责任过重,学校独自承担不起。
笔者通过对家长、学生、校方三者关系的梳理,对学校安全课程的效度进行问卷分析,对家长心声的深度访谈,最后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社会组织的每一个团体都有其独特功能。这一功能一定产生于某种需要。接送制现象背后是父母对孩子高期望值,对孩子安全的过度担忧。此外,社会竞争加剧也为家长的担忧雪上加霜。当家长认为学校不能满足这一需求时,只有耗时耗力亲自接送。这种高期望值和过度担忧催生了一批以代父母行使此功能的托管班。同理,当孩子觉得自己安全问题有人替他操心,自我本能的安全意识严重退化,甚至丧失。因此出现女大学生被拐骗,公共场合踩踏事故,校园暴力事件等也就不足为怪。同时,学校升学压力大,学业课程繁多,安全教育课程虽有开设,但由于安全教育的特殊性、实践性、隐性等特点,安全教育课程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从对家长深度访谈的材料来分析,中国家长的儿童观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思维逻辑和生存土壤。根据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的观点,中国特有的乡村经济基础产生的中国家庭三角关系是建立在父子关系之上,其次才是夫妻关系。“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能持久的感情关联。”(1)因此,在中国家庭中孩子是家庭生活中的核心。读书为了光宗耀祖的心理在中国很有代表性。其次,在中国观念中,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和替代,保护孩子就是保护家族利益。这和西方以培养儿童公民意识为主的教育有很大差别。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从管理角度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理清学校教育的功能、义务及责任,尤其重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水平。学校有责任与义务教给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是儿童接受安全教育的重要场所。安全教育属于实践技能类知识,其教学方法不应该仅是知识传授型,而应该是知识与实地演练相结合。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包括居家安全、交通安全、健康心理建设等模块。学校管理应该真正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本质,放弃或减少轻视素质养成的竭泽而渔的短视做法。
其次,提高现代学校管理水平,重“治”轻“管”。根据管理学大师西蒙有限理性理念,人们不可能获得与决策相关的全部信息,因此任何个人在一般条件下只能拥有“有限理性”,人们在决策时不可能追求“最优”的结果,而只能追求“满意”的结果。因此学校管理要最大限度把儿童和家长的需求放在首位,为儿童和家长提供“满意解”。具体来说,第一,坚决执行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政策。第二,根据学生住所,最大限度为学生提供校车和合理的行车路线。第三,家庭社区学校三方合作,成立家委会。学校可以组织家长和社区参与管理。
再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虽然教育家长不是学校的义务,但对未成年人来说,家长的观念直接影响儿童的成长。调查问卷显示,65%的学生认为学习是为了给父母争光。此种学习动机势必影响学习效果和未来成长。第一,学校落实生活实践课的教学效果,通过微信微博家长会等方式定期向父母展示成果,以期父母加深对安全教育的理解和对儿童安全能力的信任。第二,增强家校交流,树立国家公民意识。“儿童经由父母而来,但儿童并非属于父母”。第三,加强传统文化中“礼”的教育。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仅有深厚的社会学土壤,同时有强大的社会学功能。通过研习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儿童对父母的认同感,增强学校和家庭双重教育功能。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120页
关键词:家长接送制;生命教育;安全教育;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G4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05-0276-01
在中国有一种教育现象,每到上学、放学时段,小学校门口挤满了接送孩子的家长队伍。校方把孩子送到前来迎接的家长手中,以实现家长和校方的“无缝对接”,确保孩子校外人身安全。这种“中国式的接送制”现象,引起了各界人士广泛关注并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笔者对此现象长期关注,采用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调查问卷等科学研究方法,对以上现象的原因进行深度剖析,以期提出合理的管理建议。
中国式小学生家长接送制引发严重的交通。经过调查,目前成都市五年级以下的接送率为百分之九十以上。每天,因接送往返于学校的人流量数百万计,对城市交通造成了不小压力。同时,在校门口积聚的车辆毫无秩序停放,不少商贩夹杂其中,为孩子安全埋下隐患。接送制同时造成了家长沉重负担。再次,由于家长接送制度化,儿童把背书包、复习功课、合理安排时间等成长必备工作理所当然认为是家长应尽的责任。根据福建师大心理学教授黄爱玲教授的研究表明:在高校,被“接送”的孩子在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责任心方面皆弱于不被接送的孩子。从校方来看,如今90后、00后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属于“6+1”家庭类型。一个孩子的安全问题关系着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的幸福。加之如今的小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差,安全意识淡泊。因此学校虽然开设了安全教育课程,但安全责任过重,学校独自承担不起。
笔者通过对家长、学生、校方三者关系的梳理,对学校安全课程的效度进行问卷分析,对家长心声的深度访谈,最后得出以下结论:
根据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社会组织的每一个团体都有其独特功能。这一功能一定产生于某种需要。接送制现象背后是父母对孩子高期望值,对孩子安全的过度担忧。此外,社会竞争加剧也为家长的担忧雪上加霜。当家长认为学校不能满足这一需求时,只有耗时耗力亲自接送。这种高期望值和过度担忧催生了一批以代父母行使此功能的托管班。同理,当孩子觉得自己安全问题有人替他操心,自我本能的安全意识严重退化,甚至丧失。因此出现女大学生被拐骗,公共场合踩踏事故,校园暴力事件等也就不足为怪。同时,学校升学压力大,学业课程繁多,安全教育课程虽有开设,但由于安全教育的特殊性、实践性、隐性等特点,安全教育课程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从对家长深度访谈的材料来分析,中国家长的儿童观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思维逻辑和生存土壤。根据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中的观点,中国特有的乡村经济基础产生的中国家庭三角关系是建立在父子关系之上,其次才是夫妻关系。“因为要共同抚育儿女,两性间需要有能持久的感情关联。”(1)因此,在中国家庭中孩子是家庭生活中的核心。读书为了光宗耀祖的心理在中国很有代表性。其次,在中国观念中,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和替代,保护孩子就是保护家族利益。这和西方以培养儿童公民意识为主的教育有很大差别。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从管理角度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理清学校教育的功能、义务及责任,尤其重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水平。学校有责任与义务教给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是儿童接受安全教育的重要场所。安全教育属于实践技能类知识,其教学方法不应该仅是知识传授型,而应该是知识与实地演练相结合。安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包括居家安全、交通安全、健康心理建设等模块。学校管理应该真正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本质,放弃或减少轻视素质养成的竭泽而渔的短视做法。
其次,提高现代学校管理水平,重“治”轻“管”。根据管理学大师西蒙有限理性理念,人们不可能获得与决策相关的全部信息,因此任何个人在一般条件下只能拥有“有限理性”,人们在决策时不可能追求“最优”的结果,而只能追求“满意”的结果。因此学校管理要最大限度把儿童和家长的需求放在首位,为儿童和家长提供“满意解”。具体来说,第一,坚决执行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政策。第二,根据学生住所,最大限度为学生提供校车和合理的行车路线。第三,家庭社区学校三方合作,成立家委会。学校可以组织家长和社区参与管理。
再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虽然教育家长不是学校的义务,但对未成年人来说,家长的观念直接影响儿童的成长。调查问卷显示,65%的学生认为学习是为了给父母争光。此种学习动机势必影响学习效果和未来成长。第一,学校落实生活实践课的教学效果,通过微信微博家长会等方式定期向父母展示成果,以期父母加深对安全教育的理解和对儿童安全能力的信任。第二,增强家校交流,树立国家公民意识。“儿童经由父母而来,但儿童并非属于父母”。第三,加强传统文化中“礼”的教育。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仅有深厚的社会学土壤,同时有强大的社会学功能。通过研习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儿童对父母的认同感,增强学校和家庭双重教育功能。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 第1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