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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平时作文,还是考场作文,大多数学生的思维往往是线性的、流于肤浅的:从幼儿园写到高中,从春天写到冬天,或者是写一件事的经过与结果,没有横向的生发,没有纵深的发展,更没有起伏变化。在“文似看山不喜平”的文化环境里,这种作文显然得不到读者的喜欢。古人行文,有“起承转合”之说,而其中“转”尤为关键。因为,这一“转”,可以让自己的眼界拓开,思维开阔,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那么,记叙文应从哪些方面切入,才能让自己的文章“思维一转天地宽”呢?笔者以为,需要从五个角度展开。
一、时间的“转”
时间的“转”指的是在记叙时,打破单一的时间顺序,时而顺序,指明事件的发展方向;时而插叙,交代事件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关系,有进有退,有起有落,有逆有转,变幻多姿,活泼有致。这种方法若能运用得当,能突破时间的限制,使行文变得灵活有序,视野变得更加开阔。不妨看一个例子:
记不得哪一天,同学递给我一个饼,这层层叠叠的饼皮,脆而不碎,烤成很淡很淡的褐色,最上面那一层粘着几颗芝麻。咬了一口,香甜的海苔味在嘴里荡漾开来,泛起圈圈涟漪。
我的那份随着时间死亡的记忆,立刻随着圈圈涟漪复活了……
……
阿公的一生,似乎就是为了做饼而生的。
……
阿公的生意越做越好,他太忙,想找几个徒弟却招不到,毕竟,做饼不算是很挣钱的行业,现在的年轻人的心太浮躁,根本安不下心来学手艺。有人看他这么辛苦,便在旁建议:不如把他的饼制作业“机械化、企业化”,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他突然发怒,像一头炸了毛的狮子,大骂道:“机械做的饼能吃吗?一个个硬邦邦的,连味道都带着一股机器一样的生冷味!”
想到这里,我心中忽地起了探访阿公的念头。
顺着记忆,我向着他的那间老屋走去,远远的便闻到了烤饼的香味。
屋里,打着赤膊的阿公正在做饼,他的神情是那样虔诚、专注,好似他正在做一件稀世珍品,他把手上的每一刻都做的很清晰,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他悄悄地安放生活全部的忙碌。
浸在灯光下的阿公,像是一枚熟透了的柿子。尽管其表面已经起皱,已经不再新鲜,可是,那种源自于内心的敬业乐业、追求完美的精神,大概就是让这枚柿子在这昏暗光线里发出一种炫人的光的原因吧。
阿公,我选择向你致敬,不为别的,只为心中的那一份坚守。
上述引用部分再现了文章的主要情节。偏静的小巷,孤独的身影,一位不知名的阿公,以穷困之身,恪守了那职业的尊严,他的一生,只做一件事——做饼,并把这件事做到尽善尽美,死而无憾。他的执著与坚守,让人看到了底层百姓的人性之光。写作上,作者巧妙地使用了时间上的“转”:以同学给饼开篇,以饼香引入回忆,由回忆引出探访,最后表达对阿公的致敬。文章因此而显得腾挪起伏,内容厚实而摇曳多姿。
二、空间的“转”
记叙类文章通常按时间为序写空间的变换,如小学到中学,春天到夏天,或游记散文的移步换景等,这种变换,体向了纵向的结构,写法单一,若能以梦境、想象、回忆等形式,进行横向“漂移”,进一步拓展思维空间,文章的视野会走向开阔,内容也会更丰厚。不妨看一下2010年浙江省的满分作文《角色转换之间》的几段文字:
我在一个暑假赴澳,异国的文化让我新奇让我欣喜,让我忘了父亲在那个冰冷城市的苦苦挣扎。然而我却收到了来自父亲的电邮,很短很短。他写道:“囡囡。”窗外的风轻轻吹过,飘来海洋浓郁的味道。可我眼前却只剩下这两个字。一遍遍,仿佛是回响在心底。大洋彼岸的父亲是怎样用黝黑的手掌抚过键盘,是怎样将浑浊的乡音,化为陌生的拼音!隔着大洋,我听到一声呼唤,满含思念。
记忆回到那个落满槐花的童年,锈蚀的自行车,残损的小黑板,还有那贴满了识字表的石灰墙。那里,父亲曾牵着我的手教我识字。我的手掌贴在那刀削似的皱纹上面,第一次学会过马路,第一次自己上学。那些有着父亲苍老背影的记忆在夜阑时分入梦,醒来的时候,泪痕未干。
我知道,父亲正在用他并不轻便的双腿追赶时代的步伐。而这,为了他自己,更为了我。
回国的时候,父亲来机场接我,在那如昔的拥抱里,他说:“我学会用电脑了。”在这个即将离开家,去往远方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每天会给我发邮件。这就是父亲,上半生追赶日出,下半生追逐我远行的步伐。第一次,我成为父亲的老师。曾经父亲教会我初识世界,教会我待人接物。如今,我教父亲融入这个世界,融入我生活的这个时代。在这个城市里,我知道自己并不孤独,在远行的路上,我知道自己并不孤单,在角色转换之间唯一不变的是父亲那坚实的迈向我的步伐。
作者的父亲是从一位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农民,他为自己的女儿付出了全部心血。过去,他教女儿骑自行车,教女儿识字,护送女儿过马路,送女儿上学,现在为了赶上儿女,迎上时代,他艰难地让女儿教他学普通话、学电脑,他给远洋的女儿发电子邮件,透过浓重的“囡囡”两字,我们似乎听到人世间最为动听、最为深沉的语言,穿越了空间,超越了时间。文章从中国到澳洲,从现在到童年,丰富的场景,很好地突出了角色转换间父爱不变、亲情永恒的主旨。
三、情节的“转”
中国的美学讲究曲径通幽,起伏变化,文学也是如此。记叙类的文章要达到这个目的,关键要避免平铺直叙、一览无余的写法,而采用跌宕起伏、曲折多变的文势。这种技巧可称之为情节上的兴波法。它包括误会、悬念、抑扬、巧合、对比、穿珠、伏笔、擒纵、梦幻、铺垫、反常、放收、突变、翻转、渲染、张驰、顺逆、阻畅、断续、疏密、离合、藏露、计谋、智慧、错误、意外等多种具体方法。我们来看一篇文章:
我走在山野烂漫的金秋季节,这洋溢着温情的时分却给我一种莫名的伤感。漫无目的,一眼望去,是争奇斗艳的秋花,生得婀娜多姿,高贵出众,招引来一大批蝴蝶、蜜蜂光顾。是的,她们才是主角。舞台上华丽出场,身着洁白披纱,脚穿玻璃水晶鞋,在音乐中翩翩起舞,风光无限。我在赞叹她们妖娆的同时,也暗自伤感。
路过这些花儿的身边,我惊奇地发现,一点点泛黄的小花躲在角落里,走近一看,原来是野菊花。我朝她淡淡一笑,“我们是一样的。”野菊花毫不出色,缩头缩脑地僵在角落里,只有那淡淡的黄色显示她们还是存在的,但她们只能当配角。我对这小小的野菊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仿佛在看我自己。
天气渐渐昏暗,金色的光辉隐去,群山捧出了一轮血红的夕阳。这夕阳红得泣血,就像浴火重生的凤凰留下的一团火球。由于失去了阳光的照耀,这些秋花都失去了光彩,好比舞台灯光突然熄灭,主角们身上再华丽的衣服,头上再闪烁的装饰品,也失去了光泽。我想这野菊花也该退场了吧,主角都谢幕了,哪有配角存在的道理?
可是这野菊花偏偏不按规矩办事。那泛着淡黄的花朵直直地探出了脑袋。我嘲笑地说:“别白费力气了,配角就是配角,你和我一样,都是黯然退场的角色。”可她还是不听,努力地伸长脖子瞧。这淡淡的黄色居然也可以变得那么浓艳。我站起身来,看着红彤彤的夕阳,再看看一片昏暗的大地,只有那一角泛着黄色的光芒,显得格外出众。原来,配角也可以上台的。现在,她才是主角,整个舞台都是她的!
这是董玲美同学写的《我和你一样》的主体部分。作者的构思很精巧。一边是华丽出场、高贵出众的秋花,一边是躲在角落、缩头缩脑的野菊花,一主角一配角,一高贵一卑微,一褒一贬,对比鲜明。但随着夕阳西下,高贵者谢幕,卑微者出场,整个舞台产生了大变化,主次逆转,野菊花绽放出了生命的美丽,文章欲扬先抑,摇曳生姿。在此基礎上,作者由物及人,借以表达人生的哲理:卑微的人生也可以唱响生命的乐章,我们每个人都要做自己生命中的主角,唱好生命中的独角戏。这种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得文章的立意也因此显得非同凡响。
四、情感的“转”
通常的作文,往往只有一处情感认识,或肯定,或否定;或赞扬,或批判;或喜欢,或厌恶……而在一些文章中,作者由于表现的需要,在文中贯穿跌宕起伏的情感变化,使文章避免呆板、单调与索然寡味,从而产生一种兴味。如杨朔的《荔枝蜜》,文章的主要篇幅是写蜜蜂,但有趣的是文章的展开和归结都落在“我”的感受上。“我”对蜜蜂的情感变化即“厌蜂——看蜂——赞蜂——变蜂”构成全文的情感线索。因而文章全篇突出强调的本不是蜜蜂(劳动人民)的精神,而是“我”在其精神的感召下思想感情所发生的本质变化,这一情感变化才是文章叙写的侧重点。学生平时作文,也可训练这种技巧。且看下面的文章:
他是一个木匠,去年家具店里的人手不够,就招了他为员工。可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会招这么的一个人:衣着算不上整洁,上衣沾了几个醒目的油漆点子,下身的裤子洗得发白,被挽了起来,隐约中还能看出有些破洞;最不能让我忍受的是那鸟巢般邋遢的头发,仿佛从来不受打理,真是糟蹋了那么好的发色……由于一开始的偏见,我就对他心存不满,讨厌他一口一口的方言,讨厌他摸着自己的头傻乎乎地笑,讨厌……于是,我想尽办法希望他被爸爸开除。
他是一个新手,手艺算不上熟练,常常会犯错,我也总会在这时,添点油加点醋,挑他的毛病,以达到我的目的。可爸爸与我的本意相反,爸爸不但不责怪他,反而耐心教他干活。其中有一次,我实在气极了,便跑出了家门……
……
仍漫无目的地走着,却不知,正走到路口,一辆快速驶来的车冲了过来。脑子一片空白,脚沉重地拉不开步子,心扑通扑通地喧腾着,就在那一发千钧之时,一股劲推开了我……
车过,我,没事,回头,沉默,因为是他。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咧嘴笑了,说:“ 没事吧?你爸让我来找你回去。”一瞬间的失神,我点点头。他牵起我的手,阳光下,背影被拉的好长好长……
这是一篇《我终于认识了你》的几个片断。作者最初展现给我们的人物特征明显带有鄙视:上衣沾了几个醒目的油漆点子,裤子洗得发白,还能看出有些破洞,头发鸟巢般邋遢,一口一口的方言,常摸着自己的头傻乎乎地笑……但随着行文的展开,文章犹如峰回路转,“他”在关键时刻救了“我”,“我”了解了“他”的一些情况,“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情感认识的变化,使文章增加了波澜之美。
五、视角的“转”
夏丏尊《论记叙文中作者的地位并评现今小说界的文字》中谈到叙述角度的类型:1.全知叙述——叙述者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有权力知道并说出书中任何一个人物都不可能知道的秘密。叙述者>人物。2.限制叙述——叙述者知道的和人物一样多,人物不知道的,叙述者无权叙说。叙述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轮流担当,可以采取第一人称,也可采用第二人称。叙述者=人物。3.纯客观叙述——叙述者只描写人物所看到和所听到的,不作主观评介,也不分析人物心理。叙述者<人物。这种叙述角度的变化,通常被称为视角的变化,可以从多角度认识事物、反映事物,取得常规视角不能到达的效果。如贾平凹《我的小学》片断:
我那时最爱语文,尤其爱造句,每一个造句都要写得很长,作业本就用得费。后来,就常常跑黄坡下的坟地,捡那死人后挂的白纸条儿,回来订成细长的本子;一到清明,就可以一天之内订成十多个本子呢。但是,句子造得长,好多字不会写,就用白字或别字替着,同学们都说我是错别字大王,老师却表扬我,说我脑子灵活,每一次作业都批“优秀”,但却将错别字一一画出,让我连做三遍。学写大字也是我最喜欢的课,但我没有毛笔,就曾偷偷剪过伯父的羊皮褥子上的毛做笔,老师就送给我一支。我很感谢,越发爱起写大字,别人写一张,我总是写两张、三张。老师就将我的大字贴在教室的墙上,后来又在寺庙的高年级教室展览过。她还领着我去让高年级学生参观。高年级的讲台桌很高,我一走近,就没了影儿,她把我抱起来,站在那椅子上。那支毛笔,后来一直用秃,我还舍不得丢掉,藏在家里的宋瓷花瓶里,到了“文化大革命”中,破起四旧,花瓶被没收走了,笔也就丢失了。
本文主要是运用限制叙述,以第一人称贯穿始终。文章的首尾都属于“叙述自我”,用叙述者的话语来讲述对小学语文老师的好感、学习语文的刻苦以及对毛笔的珍惜,中间部分属于“经验自我”,用主人公的眼光来描述见习生事件和书法展览的荣耀。本文通过“叙述自我”與“经验自我”的交错,凸现了个人记忆中的“动情点”。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中学]
一、时间的“转”
时间的“转”指的是在记叙时,打破单一的时间顺序,时而顺序,指明事件的发展方向;时而插叙,交代事件发展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关系,有进有退,有起有落,有逆有转,变幻多姿,活泼有致。这种方法若能运用得当,能突破时间的限制,使行文变得灵活有序,视野变得更加开阔。不妨看一个例子:
记不得哪一天,同学递给我一个饼,这层层叠叠的饼皮,脆而不碎,烤成很淡很淡的褐色,最上面那一层粘着几颗芝麻。咬了一口,香甜的海苔味在嘴里荡漾开来,泛起圈圈涟漪。
我的那份随着时间死亡的记忆,立刻随着圈圈涟漪复活了……
……
阿公的一生,似乎就是为了做饼而生的。
……
阿公的生意越做越好,他太忙,想找几个徒弟却招不到,毕竟,做饼不算是很挣钱的行业,现在的年轻人的心太浮躁,根本安不下心来学手艺。有人看他这么辛苦,便在旁建议:不如把他的饼制作业“机械化、企业化”,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他突然发怒,像一头炸了毛的狮子,大骂道:“机械做的饼能吃吗?一个个硬邦邦的,连味道都带着一股机器一样的生冷味!”
想到这里,我心中忽地起了探访阿公的念头。
顺着记忆,我向着他的那间老屋走去,远远的便闻到了烤饼的香味。
屋里,打着赤膊的阿公正在做饼,他的神情是那样虔诚、专注,好似他正在做一件稀世珍品,他把手上的每一刻都做的很清晰,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他悄悄地安放生活全部的忙碌。
浸在灯光下的阿公,像是一枚熟透了的柿子。尽管其表面已经起皱,已经不再新鲜,可是,那种源自于内心的敬业乐业、追求完美的精神,大概就是让这枚柿子在这昏暗光线里发出一种炫人的光的原因吧。
阿公,我选择向你致敬,不为别的,只为心中的那一份坚守。
上述引用部分再现了文章的主要情节。偏静的小巷,孤独的身影,一位不知名的阿公,以穷困之身,恪守了那职业的尊严,他的一生,只做一件事——做饼,并把这件事做到尽善尽美,死而无憾。他的执著与坚守,让人看到了底层百姓的人性之光。写作上,作者巧妙地使用了时间上的“转”:以同学给饼开篇,以饼香引入回忆,由回忆引出探访,最后表达对阿公的致敬。文章因此而显得腾挪起伏,内容厚实而摇曳多姿。
二、空间的“转”
记叙类文章通常按时间为序写空间的变换,如小学到中学,春天到夏天,或游记散文的移步换景等,这种变换,体向了纵向的结构,写法单一,若能以梦境、想象、回忆等形式,进行横向“漂移”,进一步拓展思维空间,文章的视野会走向开阔,内容也会更丰厚。不妨看一下2010年浙江省的满分作文《角色转换之间》的几段文字:
我在一个暑假赴澳,异国的文化让我新奇让我欣喜,让我忘了父亲在那个冰冷城市的苦苦挣扎。然而我却收到了来自父亲的电邮,很短很短。他写道:“囡囡。”窗外的风轻轻吹过,飘来海洋浓郁的味道。可我眼前却只剩下这两个字。一遍遍,仿佛是回响在心底。大洋彼岸的父亲是怎样用黝黑的手掌抚过键盘,是怎样将浑浊的乡音,化为陌生的拼音!隔着大洋,我听到一声呼唤,满含思念。
记忆回到那个落满槐花的童年,锈蚀的自行车,残损的小黑板,还有那贴满了识字表的石灰墙。那里,父亲曾牵着我的手教我识字。我的手掌贴在那刀削似的皱纹上面,第一次学会过马路,第一次自己上学。那些有着父亲苍老背影的记忆在夜阑时分入梦,醒来的时候,泪痕未干。
我知道,父亲正在用他并不轻便的双腿追赶时代的步伐。而这,为了他自己,更为了我。
回国的时候,父亲来机场接我,在那如昔的拥抱里,他说:“我学会用电脑了。”在这个即将离开家,去往远方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每天会给我发邮件。这就是父亲,上半生追赶日出,下半生追逐我远行的步伐。第一次,我成为父亲的老师。曾经父亲教会我初识世界,教会我待人接物。如今,我教父亲融入这个世界,融入我生活的这个时代。在这个城市里,我知道自己并不孤独,在远行的路上,我知道自己并不孤单,在角色转换之间唯一不变的是父亲那坚实的迈向我的步伐。
作者的父亲是从一位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农民,他为自己的女儿付出了全部心血。过去,他教女儿骑自行车,教女儿识字,护送女儿过马路,送女儿上学,现在为了赶上儿女,迎上时代,他艰难地让女儿教他学普通话、学电脑,他给远洋的女儿发电子邮件,透过浓重的“囡囡”两字,我们似乎听到人世间最为动听、最为深沉的语言,穿越了空间,超越了时间。文章从中国到澳洲,从现在到童年,丰富的场景,很好地突出了角色转换间父爱不变、亲情永恒的主旨。
三、情节的“转”
中国的美学讲究曲径通幽,起伏变化,文学也是如此。记叙类的文章要达到这个目的,关键要避免平铺直叙、一览无余的写法,而采用跌宕起伏、曲折多变的文势。这种技巧可称之为情节上的兴波法。它包括误会、悬念、抑扬、巧合、对比、穿珠、伏笔、擒纵、梦幻、铺垫、反常、放收、突变、翻转、渲染、张驰、顺逆、阻畅、断续、疏密、离合、藏露、计谋、智慧、错误、意外等多种具体方法。我们来看一篇文章:
我走在山野烂漫的金秋季节,这洋溢着温情的时分却给我一种莫名的伤感。漫无目的,一眼望去,是争奇斗艳的秋花,生得婀娜多姿,高贵出众,招引来一大批蝴蝶、蜜蜂光顾。是的,她们才是主角。舞台上华丽出场,身着洁白披纱,脚穿玻璃水晶鞋,在音乐中翩翩起舞,风光无限。我在赞叹她们妖娆的同时,也暗自伤感。
路过这些花儿的身边,我惊奇地发现,一点点泛黄的小花躲在角落里,走近一看,原来是野菊花。我朝她淡淡一笑,“我们是一样的。”野菊花毫不出色,缩头缩脑地僵在角落里,只有那淡淡的黄色显示她们还是存在的,但她们只能当配角。我对这小小的野菊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仿佛在看我自己。
天气渐渐昏暗,金色的光辉隐去,群山捧出了一轮血红的夕阳。这夕阳红得泣血,就像浴火重生的凤凰留下的一团火球。由于失去了阳光的照耀,这些秋花都失去了光彩,好比舞台灯光突然熄灭,主角们身上再华丽的衣服,头上再闪烁的装饰品,也失去了光泽。我想这野菊花也该退场了吧,主角都谢幕了,哪有配角存在的道理?
可是这野菊花偏偏不按规矩办事。那泛着淡黄的花朵直直地探出了脑袋。我嘲笑地说:“别白费力气了,配角就是配角,你和我一样,都是黯然退场的角色。”可她还是不听,努力地伸长脖子瞧。这淡淡的黄色居然也可以变得那么浓艳。我站起身来,看着红彤彤的夕阳,再看看一片昏暗的大地,只有那一角泛着黄色的光芒,显得格外出众。原来,配角也可以上台的。现在,她才是主角,整个舞台都是她的!
这是董玲美同学写的《我和你一样》的主体部分。作者的构思很精巧。一边是华丽出场、高贵出众的秋花,一边是躲在角落、缩头缩脑的野菊花,一主角一配角,一高贵一卑微,一褒一贬,对比鲜明。但随着夕阳西下,高贵者谢幕,卑微者出场,整个舞台产生了大变化,主次逆转,野菊花绽放出了生命的美丽,文章欲扬先抑,摇曳生姿。在此基礎上,作者由物及人,借以表达人生的哲理:卑微的人生也可以唱响生命的乐章,我们每个人都要做自己生命中的主角,唱好生命中的独角戏。这种振聋发聩的呐喊,使得文章的立意也因此显得非同凡响。
四、情感的“转”
通常的作文,往往只有一处情感认识,或肯定,或否定;或赞扬,或批判;或喜欢,或厌恶……而在一些文章中,作者由于表现的需要,在文中贯穿跌宕起伏的情感变化,使文章避免呆板、单调与索然寡味,从而产生一种兴味。如杨朔的《荔枝蜜》,文章的主要篇幅是写蜜蜂,但有趣的是文章的展开和归结都落在“我”的感受上。“我”对蜜蜂的情感变化即“厌蜂——看蜂——赞蜂——变蜂”构成全文的情感线索。因而文章全篇突出强调的本不是蜜蜂(劳动人民)的精神,而是“我”在其精神的感召下思想感情所发生的本质变化,这一情感变化才是文章叙写的侧重点。学生平时作文,也可训练这种技巧。且看下面的文章:
他是一个木匠,去年家具店里的人手不够,就招了他为员工。可我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会招这么的一个人:衣着算不上整洁,上衣沾了几个醒目的油漆点子,下身的裤子洗得发白,被挽了起来,隐约中还能看出有些破洞;最不能让我忍受的是那鸟巢般邋遢的头发,仿佛从来不受打理,真是糟蹋了那么好的发色……由于一开始的偏见,我就对他心存不满,讨厌他一口一口的方言,讨厌他摸着自己的头傻乎乎地笑,讨厌……于是,我想尽办法希望他被爸爸开除。
他是一个新手,手艺算不上熟练,常常会犯错,我也总会在这时,添点油加点醋,挑他的毛病,以达到我的目的。可爸爸与我的本意相反,爸爸不但不责怪他,反而耐心教他干活。其中有一次,我实在气极了,便跑出了家门……
……
仍漫无目的地走着,却不知,正走到路口,一辆快速驶来的车冲了过来。脑子一片空白,脚沉重地拉不开步子,心扑通扑通地喧腾着,就在那一发千钧之时,一股劲推开了我……
车过,我,没事,回头,沉默,因为是他。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咧嘴笑了,说:“ 没事吧?你爸让我来找你回去。”一瞬间的失神,我点点头。他牵起我的手,阳光下,背影被拉的好长好长……
这是一篇《我终于认识了你》的几个片断。作者最初展现给我们的人物特征明显带有鄙视:上衣沾了几个醒目的油漆点子,裤子洗得发白,还能看出有些破洞,头发鸟巢般邋遢,一口一口的方言,常摸着自己的头傻乎乎地笑……但随着行文的展开,文章犹如峰回路转,“他”在关键时刻救了“我”,“我”了解了“他”的一些情况,“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情感认识的变化,使文章增加了波澜之美。
五、视角的“转”
夏丏尊《论记叙文中作者的地位并评现今小说界的文字》中谈到叙述角度的类型:1.全知叙述——叙述者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有权力知道并说出书中任何一个人物都不可能知道的秘密。叙述者>人物。2.限制叙述——叙述者知道的和人物一样多,人物不知道的,叙述者无权叙说。叙述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轮流担当,可以采取第一人称,也可采用第二人称。叙述者=人物。3.纯客观叙述——叙述者只描写人物所看到和所听到的,不作主观评介,也不分析人物心理。叙述者<人物。这种叙述角度的变化,通常被称为视角的变化,可以从多角度认识事物、反映事物,取得常规视角不能到达的效果。如贾平凹《我的小学》片断:
我那时最爱语文,尤其爱造句,每一个造句都要写得很长,作业本就用得费。后来,就常常跑黄坡下的坟地,捡那死人后挂的白纸条儿,回来订成细长的本子;一到清明,就可以一天之内订成十多个本子呢。但是,句子造得长,好多字不会写,就用白字或别字替着,同学们都说我是错别字大王,老师却表扬我,说我脑子灵活,每一次作业都批“优秀”,但却将错别字一一画出,让我连做三遍。学写大字也是我最喜欢的课,但我没有毛笔,就曾偷偷剪过伯父的羊皮褥子上的毛做笔,老师就送给我一支。我很感谢,越发爱起写大字,别人写一张,我总是写两张、三张。老师就将我的大字贴在教室的墙上,后来又在寺庙的高年级教室展览过。她还领着我去让高年级学生参观。高年级的讲台桌很高,我一走近,就没了影儿,她把我抱起来,站在那椅子上。那支毛笔,后来一直用秃,我还舍不得丢掉,藏在家里的宋瓷花瓶里,到了“文化大革命”中,破起四旧,花瓶被没收走了,笔也就丢失了。
本文主要是运用限制叙述,以第一人称贯穿始终。文章的首尾都属于“叙述自我”,用叙述者的话语来讲述对小学语文老师的好感、学习语文的刻苦以及对毛笔的珍惜,中间部分属于“经验自我”,用主人公的眼光来描述见习生事件和书法展览的荣耀。本文通过“叙述自我”與“经验自我”的交错,凸现了个人记忆中的“动情点”。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