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白领犯罪最早由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提出,如今全球都存在这种特殊的犯罪现象。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白领犯罪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此类犯罪的犯罪人往往在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其犯罪,很容易造成社会动荡不安。下面本文将从白领犯罪的内涵及现状说起,着重分析白领犯罪的成因。
关键词:白领犯罪 萨瑟兰 失范状态 社会价值观
引言:白领犯罪,又称绅士犯罪、斯文犯罪,由美国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在美国社会学协会第34届年会的就职演说中明确提出。当今的白领犯罪已不仅仅属于西方社会,全球都存在这类上层阶级犯罪现象。尤其现在的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为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推行了类似扩大内需等一系列经济政策,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攀升,白领犯罪的发生率也急剧上升,白领犯罪问题日益突显。白领阶层作为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犯罪所造成的影响不可估量,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无法预计,因此对于白领犯罪的研究必不可少。
一、白领犯罪的中国化内涵及现状
白领犯罪有别于蓝领犯罪,是上流社会的一种犯罪现象。萨瑟兰将白领犯罪定义为“富有的人们在商业和工业活动中利用其职位进行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但是这并不能很恰当的表述白领犯罪在中国的含义。在我国,我们定义白领犯罪为受过中等以上教育,从事政府工作或经营、管理工作或者有专门的技术职业,且工作环境相对较好的工薪阶层的脑力劳动者,利用其工作之便,在职业活动中以非体力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的总 称。有人归纳了当前我国白领犯罪的类型, 主要有: 1、贪污、挪用公款犯罪 ; 2 贿赂犯罪 ; 3 专利犯罪 ; 4 诈骗犯罪 ; 5 危害企业管理犯罪 ; 6 危害公平竞争犯罪 ; 7 彻私舞弊犯罪 ; 8 毒品犯罪。其中大多数为职务犯罪,而在职务犯罪中贪污罪又占了很大比例。据反腐网的统计,2013年我国落马96位高官,2014年翻了将近七倍,有655名高官因贪污腐败锒铛入狱,2015年贪污腐败达到鼎盛时期,共有808名官员被摘“乌纱帽”,其中贪污金额竟能达到一人就贪墨尽百亿人民币。虽然白领不是社会的主导阶层,但是其犯罪影响之恶劣,牵涉范围之广是其他犯罪现象所无法比拟的。
二、白领犯罪的成因分析
所有犯罪都有滋养其生长的土壤,或许我们可以把这个土壤看成是犯罪出现的驱动力,而研究这种驱动力将为我们预防、控制犯罪提供最直接的方法。对于我国白领犯罪层出不穷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同他人比较而产生的嫉妒心理
人的嫉妒心理是导致白领犯罪的一大诱因。试想两个在同一間办公室的同事,一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了很多私利,整天穿金戴银,且未受惩罚,另一个未犯罪人看着同事如此逍遥自在,而自己每月只能拿着固定的工资,并且这个工资往往仅能维持日常花销,不能满足他过多的需求,长此以往,他必然会心生一种嫉妒心理。再加上我国现在的国情不能做到社会地位与财富拥有量正比例增长,往往很多时候一些看着社会地位不高的职业月收入超过了大多数白领人员,例如不久前疯传的北京卖煎饼大妈月收入三万事件,令很多白领阶层出现不满、愤怒的情绪,当这种愤怒、嫉妒无法用合理手段排除时,他们就会进入默顿所说的失范状态,这种状态使得白领人群有很大可能性采取犯罪手段去达成自己想要的目标。
(二)错误榜样带来的负面影响
塔尔德认为,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重要的行动都是在榜样的操纵下进行的。这种榜样不光可以是自己身边的人,也可以是我们从影视剧中看到的形象。我们常常看到很多描写白领的作品,这些编剧或者作者总是喜欢把白领刻画成坐在办公桌后、过着光鲜亮丽生活的人物,而现实往往与此相距甚远。可是并没有人因此而修改自己的文章、作品,即使艺术来源于生活应该高于生活但是这样的错误导向致使白领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汲汲于富贵,然而一般情况下白领的工资都是定额的,不随个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就会有很多人为了过上奢靡的生活想方设法地“造钱”,比如2005年7月成都审判了一位白领女,她原是中国银行储蓄员,不到22岁就为炫富而盗窃银行资金108.8万元,平均月窃取近22万元。
(三)社会价值观的差异
根据白领犯罪理论,消灭贫困应是社会追求的目标,但是,引起白领犯罪的真正原因却是社会价值观的差异。经济飞速发展使得人们对于物质的欲望迅速膨胀,而作为中薪阶层的白领,他们对于物质的需求往往会比下层人民更加迫切,之所以会形成这样一种情况是因为与下层人民相比,白领阶层一开始就占有很多的资源,而占有资源越多就会希望得到更多,得到的部分满足只能刺激更多的欲望而不是平息这种欲望;另一方面对于高品质生活、高质量工作的白领,他们的价值观念极易受到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表面化,功利化。当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随着越来越多的非法收入进账时,就会使白领阶层形成一种固态思维,即这样的价值观念在他们心里会成为主导观念,与正常的价值取向相违背,并且难以矫正。
迪尔凯姆曾写道:“犯罪是社会中的正常的现象,而不是病态的现象。”这只能客观的说明犯罪是合理的存在,但还是要通过研究犯罪原因进而降低犯罪的发生率。对于白领犯罪来说,社会和法律的约束是降低其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研究犯罪人的内心想法,从主观下手,才能更好的遏制犯罪产生,我们要做的不光是令白领们不敢犯,更要令他们不想犯。因此我们还需要结合社会的发展变化继续研究、探寻白领犯罪的成因。
参考文献:
[1]王慧博.社会学习理论视角的我国白领犯罪解析[J].河南社会科学,2012(8)
[2]贾元.犯罪社会学理论视野下的白领犯罪成因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3(13)
[3]魏平雄等主编.预防犯罪概论及白领犯罪剖析与对策[M].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李洋洋(1998-),女,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法学本科,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方向:犯罪学。
关键词:白领犯罪 萨瑟兰 失范状态 社会价值观
引言:白领犯罪,又称绅士犯罪、斯文犯罪,由美国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在美国社会学协会第34届年会的就职演说中明确提出。当今的白领犯罪已不仅仅属于西方社会,全球都存在这类上层阶级犯罪现象。尤其现在的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为了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推行了类似扩大内需等一系列经济政策,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攀升,白领犯罪的发生率也急剧上升,白领犯罪问题日益突显。白领阶层作为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犯罪所造成的影响不可估量,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无法预计,因此对于白领犯罪的研究必不可少。
一、白领犯罪的中国化内涵及现状
白领犯罪有别于蓝领犯罪,是上流社会的一种犯罪现象。萨瑟兰将白领犯罪定义为“富有的人们在商业和工业活动中利用其职位进行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但是这并不能很恰当的表述白领犯罪在中国的含义。在我国,我们定义白领犯罪为受过中等以上教育,从事政府工作或经营、管理工作或者有专门的技术职业,且工作环境相对较好的工薪阶层的脑力劳动者,利用其工作之便,在职业活动中以非体力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的总 称。有人归纳了当前我国白领犯罪的类型, 主要有: 1、贪污、挪用公款犯罪 ; 2 贿赂犯罪 ; 3 专利犯罪 ; 4 诈骗犯罪 ; 5 危害企业管理犯罪 ; 6 危害公平竞争犯罪 ; 7 彻私舞弊犯罪 ; 8 毒品犯罪。其中大多数为职务犯罪,而在职务犯罪中贪污罪又占了很大比例。据反腐网的统计,2013年我国落马96位高官,2014年翻了将近七倍,有655名高官因贪污腐败锒铛入狱,2015年贪污腐败达到鼎盛时期,共有808名官员被摘“乌纱帽”,其中贪污金额竟能达到一人就贪墨尽百亿人民币。虽然白领不是社会的主导阶层,但是其犯罪影响之恶劣,牵涉范围之广是其他犯罪现象所无法比拟的。
二、白领犯罪的成因分析
所有犯罪都有滋养其生长的土壤,或许我们可以把这个土壤看成是犯罪出现的驱动力,而研究这种驱动力将为我们预防、控制犯罪提供最直接的方法。对于我国白领犯罪层出不穷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同他人比较而产生的嫉妒心理
人的嫉妒心理是导致白领犯罪的一大诱因。试想两个在同一間办公室的同事,一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了很多私利,整天穿金戴银,且未受惩罚,另一个未犯罪人看着同事如此逍遥自在,而自己每月只能拿着固定的工资,并且这个工资往往仅能维持日常花销,不能满足他过多的需求,长此以往,他必然会心生一种嫉妒心理。再加上我国现在的国情不能做到社会地位与财富拥有量正比例增长,往往很多时候一些看着社会地位不高的职业月收入超过了大多数白领人员,例如不久前疯传的北京卖煎饼大妈月收入三万事件,令很多白领阶层出现不满、愤怒的情绪,当这种愤怒、嫉妒无法用合理手段排除时,他们就会进入默顿所说的失范状态,这种状态使得白领人群有很大可能性采取犯罪手段去达成自己想要的目标。
(二)错误榜样带来的负面影响
塔尔德认为,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重要的行动都是在榜样的操纵下进行的。这种榜样不光可以是自己身边的人,也可以是我们从影视剧中看到的形象。我们常常看到很多描写白领的作品,这些编剧或者作者总是喜欢把白领刻画成坐在办公桌后、过着光鲜亮丽生活的人物,而现实往往与此相距甚远。可是并没有人因此而修改自己的文章、作品,即使艺术来源于生活应该高于生活但是这样的错误导向致使白领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汲汲于富贵,然而一般情况下白领的工资都是定额的,不随个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就会有很多人为了过上奢靡的生活想方设法地“造钱”,比如2005年7月成都审判了一位白领女,她原是中国银行储蓄员,不到22岁就为炫富而盗窃银行资金108.8万元,平均月窃取近22万元。
(三)社会价值观的差异
根据白领犯罪理论,消灭贫困应是社会追求的目标,但是,引起白领犯罪的真正原因却是社会价值观的差异。经济飞速发展使得人们对于物质的欲望迅速膨胀,而作为中薪阶层的白领,他们对于物质的需求往往会比下层人民更加迫切,之所以会形成这样一种情况是因为与下层人民相比,白领阶层一开始就占有很多的资源,而占有资源越多就会希望得到更多,得到的部分满足只能刺激更多的欲望而不是平息这种欲望;另一方面对于高品质生活、高质量工作的白领,他们的价值观念极易受到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使得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表面化,功利化。当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念随着越来越多的非法收入进账时,就会使白领阶层形成一种固态思维,即这样的价值观念在他们心里会成为主导观念,与正常的价值取向相违背,并且难以矫正。
迪尔凯姆曾写道:“犯罪是社会中的正常的现象,而不是病态的现象。”这只能客观的说明犯罪是合理的存在,但还是要通过研究犯罪原因进而降低犯罪的发生率。对于白领犯罪来说,社会和法律的约束是降低其犯罪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研究犯罪人的内心想法,从主观下手,才能更好的遏制犯罪产生,我们要做的不光是令白领们不敢犯,更要令他们不想犯。因此我们还需要结合社会的发展变化继续研究、探寻白领犯罪的成因。
参考文献:
[1]王慧博.社会学习理论视角的我国白领犯罪解析[J].河南社会科学,2012(8)
[2]贾元.犯罪社会学理论视野下的白领犯罪成因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3(13)
[3]魏平雄等主编.预防犯罪概论及白领犯罪剖析与对策[M].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李洋洋(1998-),女,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法学本科,单位: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研究方向:犯罪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