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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公共服务已经成为当前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本研究认为专业社会工作的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介入应从体制内“嵌入”和体制外“培育”两方面着手,体制内的嵌入要强调社区社会工作的开展,如设置专业机构和岗位、对既有人员进行能力培训和社区社会工作的开展;而体制外的培育应强调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工作站的建立和活动的开展,同时要吸引研究机构和高校社会工作者的参与,以推动社会工作在社区层面的本土化建设。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内;体制外
一、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社区建设的重视和投入,我国城市社区基本上已经建立起社区公共服务的载体——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站,一些农村社区也开始借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做法,建立了“一门式”或“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如浙江省提出到2012年底,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要建立1.5万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而山东省到2010年底,已有50%的行政村实现了社区建设全覆盖。可以说,我国社区建设中的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了,但这只是社区建设的第一步,它主要解决了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及其人、财、物的配套问题,而随着社会管理的提出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将由基础设施和制度框架等“硬”的方面转向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模式及其制度实施等“软”的方面中来,而在这一阶段,社会工作的介入将大有可为。
尽管在社区建设的第一阶段,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已有部分介入,如政府开始强调社会工作对社区建设及社区服务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建立社会工作委员会,一些地方甚至开辟了社会工作岗位,并要求社区工作者报考社会工作师,同时鼓励社区工作者用社会工作的方式、方法来解决社区问题,但是总体来说,社会工作介入的理念、力度和方式还停留在较低层面,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还存在着“两张皮”的现象。这突出地表现在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如行政化色彩过浓,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和做法往往沿袭政府的行政管理套路,以命令、强制等方式来强调工作的统一性、一致性;公共服务的机制和手段不够灵活与多元,对居民的服务需求回应能力不强,导致公共服务形式大于内容。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因为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公共服务有其独特的优势,如社会工作的理念本身与社区公共服务存在着很好的契合,能够在社区困难群体救助、权益维护、心理咨询、社区矫正、各种福利服务等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优势(孙莹,1997;杨贵华,2011);社会工作组织的非营利性还有助于改善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方式;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更是能够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等。为此,在社区建设的第二阶段,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非常必要。但是如何介入,通过什么样的路径和机制介入,需要很好地进行思考。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路径的文献综述
在国外和港台地区,谈及社会工作对社区建设的介入,研究者们更喜欢用“社区社会工作”这一概念,因为这一概念既是社会工作的一种方法,也把社区与社会工作很好地契合起来。不过他们普遍认为国内大陆的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并不是能够天然整合在一起的,因为社会工作意义上的社区社会工作“并不是国家治理的延伸”,它有“民主、参与、互助和自力的价值观(黄洪,2006),还有的学者甚至提出在当前中国的现行政治体制下,社会工作能否在社区建设中保持其专业性是有疑问的(Hutehings&Taylor,2007)。在西方社会工作介入的实践中,其基本倾向是让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工作组织来担当社区公共服务,而且这类社会工作组织往往都是功能单一体。如在英国,许多慈善性质的志愿组织和私营机构通过雇佣社会工作者来提供日间服务和社区服务(Payne,2007)。美国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更是受雇于非营利性组织和私营组织,以2004年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发表的调查结果显示,37.3%的持证社会工作者受雇于非营利性部门,私营营利性组织的比例为16.7%,此外私人执业的也有13%,在政府部门就业的只有32.7%(2006)。
但在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具有很好的契合性,而且社区恰恰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主战场(王思斌,1999;夏建中,2005)。正是基于这种考虑,王思斌提出了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建设的“嵌入说”。他认为,专业社会工作是嵌入原来的社会服务领域之中并谋求发展的,嵌入性是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特征(王思斌,2011)。这一提法,实际上表明社会工作的介入不是要在社区建设中另起炉灶,而是要在现有的社区管理体制中进行拓展和扩充。还有一些学者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方法,如李暠伟等人(2007)提出要区分社区建设中的基层政权建设、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三个方面,并认为社会工作的方向应该是社区服务,即社区就业服务、为老服务、助残服务、青少年服务、商业服务和家政服务等若干方面。马贵侠等(2011)认为了解社区居民的现实问题和需要是开展社区服务的前提,而社会工作者应该发现、挖掘、调配和利用社区内和社区外的各种资源,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杨贵华(2011)则提出了设置公职岗位、在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站设立工作岗位及其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等三个具体路径。
总体来说,这些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但并没有从社区公共服务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尤其是这些研究大部分都是在考虑体制内的社会工作介入问题,还没有过多涉及体制外社会工作介入的问题。因此,考虑到我国现行政治架构和社区管理制度,社会工作的介入应考虑体制内和体制外这两个方面,并要从人的介入、机构的介入和服务的介入三个角度来思考。
三、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公共服务的路径
(一)制度内的“嵌入”
体制内的“嵌入”,应从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服务内容和社会工作方法的引入三方面着手。现在社区工作者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工作不专业,服务不彻底,工作主要是以行政和管理工作为主,不能很好的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需要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并且为他们设立专门的岗位让他们去为社区居民提供专门的服务。 首先,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我国现在的社区体制虽然有相应的社工岗位,但多数还处于政社不分的状态,所做的工作与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有所偏离,往往以行政和管理类工作为主。所以,为了更好的让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让专业的社会工作技巧运用于社区建设中更好的服务居民,势必应该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使其能够不用分心于行政工作而专心于服务社区居民的工作中来。同时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还可以吸引更多有志于社会工作服务行业的人才,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使社会工作在社区里发挥作用,也可以使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速度加快。
其次,对体制内的社区公共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质量提升。现有的社区服务人员由于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使得社区服务难以精细化和专业化,未能向居民提供深入、优质和高效的社区公共服务,这样不仅对社区建设帮助甚为,同时有可能会让居民对社区服务失望,从而产生负面效果,所以应该对在职的社区工作者进行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只有通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并考试通过者才能继续担当社区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居民对服务的满意度。
最后,在既有社区公共服务内容中强调社会工作方法的全面介入。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类群体率先着手:一是社区中的困难与弱势群体;二是社区公共服务中触及最多的老年和儿童群体。困难和弱势群体通常具备一下特征:物质生活处于贫困或相对贫困状态;由于制度安排或个人的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政治上不能有效表达自身利益、捍卫自身权益。而我国弱势群体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弱势群体的形成主要是通过体制性歧、整体性淘汰这样一些集体排斥的方式,即落入弱势地位并非个人原因,主要是社会原因。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增权主义和女性主义去调节家庭关系,从而减少家庭暴的产生;我们也可以通过社区融合策略,推进流动人口逐渐融入社区生活和服务中;而对于残疾人我们可以在生活上帮助他们,如修建盲道、组织志愿者进行陪护等。而对于社区内老年人和儿童的公共服务上上,我们应增强老年社会工作和青少年、儿童社会工作内容,如设置专业的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托儿活动中心及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在各类中心中配置相应的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体制外的“培育”
首先,积极探索并建立体制外的社会工作站。想要使社区服务中的社会工作能够专业化并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除了体制内的建设外,还应培育体制外的专业社会工作组织。杨贵华(2011)认为,在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成熟的西方社会和我国的港台地区,社会工作者从业的机构有的为专门的社会工作机构,有的为其他非营利服务机构,但都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如上海手牵手是服务老年人临终关怀,小笼包是服务聋哑人,而乐群的特色是在青少年服务上。由于每个非营利组织都有各自服务的专门领域,这样在社区里引进各种不同的社会组织,让每个组织各自发挥各自的特长去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不仅有助有这些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还可以让社区居民的需求得到最大化满足,从而更好的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的开展。培育非营利的专业社会工作站,除了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之外,还应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出台相关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如对活动场地的安排、资金的配套、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应有详尽的安排。
其次,应借助“外脑”,加强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本土化。这些研究机构一方面可以将专业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带入社区,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双方之间相互学习,更好地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总之,当前我国社区公共服务中这种政社不分的状态需要进行改进,从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维度来推进社会工作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应用,以便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社区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黄洪,《评论:社区与社会工作:一个社会工作者的角度》,载殷妙仲、高鉴国编,《社区社会工作:中外视野中的交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夏建中,《社区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马贵侠等,《社会工作方法在社区工作中的应用—以合肥市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为例》,《社会工作》2011年第2期。
[5]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
[6]杨贵华,《社区公共服务发展与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东南学术》2011年第1期;
[7]李暠伟、雷杰,《“社区建设”概念的逻辑分析与社区社会工作介入的方向》,《学习与实践》2007年第2期;
[8]HutehingsA.&Taylor,2007).Defining the profession? Exploring an international definition of social work in the China contex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16:382一390.
[9]Payne,M.(2007).United Kingdom,in Social Work as a Profession: :A comparative Cross一national perspective edited by Weiss,I. &Welbourne. Birmingham: Venture Press.P180.
[10]Center for Health Workforce Studies School of Public Health,University at Albany 2006. Licensed social Workers in the United States.June12,2008,retrieved from https://www.socialworkers.org/research/default.asp.
课题名称:本文为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项目(2011YJX77)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通讯地址:浙江财经学院社会工作系,浙江 杭州 310018)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区公共服务;体制内;体制外
一、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社区建设的重视和投入,我国城市社区基本上已经建立起社区公共服务的载体——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站,一些农村社区也开始借鉴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的做法,建立了“一门式”或“一站式”社区服务中心,如浙江省提出到2012年底,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要建立1.5万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而山东省到2010年底,已有50%的行政村实现了社区建设全覆盖。可以说,我国社区建设中的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了,但这只是社区建设的第一步,它主要解决了社区建设的制度框架及其人、财、物的配套问题,而随着社会管理的提出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将由基础设施和制度框架等“硬”的方面转向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模式及其制度实施等“软”的方面中来,而在这一阶段,社会工作的介入将大有可为。
尽管在社区建设的第一阶段,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已有部分介入,如政府开始强调社会工作对社区建设及社区服务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建立社会工作委员会,一些地方甚至开辟了社会工作岗位,并要求社区工作者报考社会工作师,同时鼓励社区工作者用社会工作的方式、方法来解决社区问题,但是总体来说,社会工作介入的理念、力度和方式还停留在较低层面,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还存在着“两张皮”的现象。这突出地表现在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如行政化色彩过浓,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和做法往往沿袭政府的行政管理套路,以命令、强制等方式来强调工作的统一性、一致性;公共服务的机制和手段不够灵活与多元,对居民的服务需求回应能力不强,导致公共服务形式大于内容。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因为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公共服务有其独特的优势,如社会工作的理念本身与社区公共服务存在着很好的契合,能够在社区困难群体救助、权益维护、心理咨询、社区矫正、各种福利服务等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优势(孙莹,1997;杨贵华,2011);社会工作组织的非营利性还有助于改善社区公共服务的管理方式;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更是能够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等等。为此,在社区建设的第二阶段,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非常必要。但是如何介入,通过什么样的路径和机制介入,需要很好地进行思考。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路径的文献综述
在国外和港台地区,谈及社会工作对社区建设的介入,研究者们更喜欢用“社区社会工作”这一概念,因为这一概念既是社会工作的一种方法,也把社区与社会工作很好地契合起来。不过他们普遍认为国内大陆的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并不是能够天然整合在一起的,因为社会工作意义上的社区社会工作“并不是国家治理的延伸”,它有“民主、参与、互助和自力的价值观(黄洪,2006),还有的学者甚至提出在当前中国的现行政治体制下,社会工作能否在社区建设中保持其专业性是有疑问的(Hutehings&Taylor,2007)。在西方社会工作介入的实践中,其基本倾向是让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社会工作组织来担当社区公共服务,而且这类社会工作组织往往都是功能单一体。如在英国,许多慈善性质的志愿组织和私营机构通过雇佣社会工作者来提供日间服务和社区服务(Payne,2007)。美国的专业社会工作者更是受雇于非营利性组织和私营组织,以2004年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发表的调查结果显示,37.3%的持证社会工作者受雇于非营利性部门,私营营利性组织的比例为16.7%,此外私人执业的也有13%,在政府部门就业的只有32.7%(2006)。
但在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具有很好的契合性,而且社区恰恰是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主战场(王思斌,1999;夏建中,2005)。正是基于这种考虑,王思斌提出了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建设的“嵌入说”。他认为,专业社会工作是嵌入原来的社会服务领域之中并谋求发展的,嵌入性是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特征(王思斌,2011)。这一提法,实际上表明社会工作的介入不是要在社区建设中另起炉灶,而是要在现有的社区管理体制中进行拓展和扩充。还有一些学者则提出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方法,如李暠伟等人(2007)提出要区分社区建设中的基层政权建设、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三个方面,并认为社会工作的方向应该是社区服务,即社区就业服务、为老服务、助残服务、青少年服务、商业服务和家政服务等若干方面。马贵侠等(2011)认为了解社区居民的现实问题和需要是开展社区服务的前提,而社会工作者应该发现、挖掘、调配和利用社区内和社区外的各种资源,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杨贵华(2011)则提出了设置公职岗位、在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站设立工作岗位及其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等三个具体路径。
总体来说,这些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但并没有从社区公共服务的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尤其是这些研究大部分都是在考虑体制内的社会工作介入问题,还没有过多涉及体制外社会工作介入的问题。因此,考虑到我国现行政治架构和社区管理制度,社会工作的介入应考虑体制内和体制外这两个方面,并要从人的介入、机构的介入和服务的介入三个角度来思考。
三、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公共服务的路径
(一)制度内的“嵌入”
体制内的“嵌入”,应从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服务内容和社会工作方法的引入三方面着手。现在社区工作者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工作不专业,服务不彻底,工作主要是以行政和管理工作为主,不能很好的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需要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并且为他们设立专门的岗位让他们去为社区居民提供专门的服务。 首先,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我国现在的社区体制虽然有相应的社工岗位,但多数还处于政社不分的状态,所做的工作与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有所偏离,往往以行政和管理类工作为主。所以,为了更好的让社会工作介入社区,让专业的社会工作技巧运用于社区建设中更好的服务居民,势必应该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使其能够不用分心于行政工作而专心于服务社区居民的工作中来。同时建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站还可以吸引更多有志于社会工作服务行业的人才,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使社会工作在社区里发挥作用,也可以使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本土化进程速度加快。
其次,对体制内的社区公共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质量提升。现有的社区服务人员由于缺乏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使得社区服务难以精细化和专业化,未能向居民提供深入、优质和高效的社区公共服务,这样不仅对社区建设帮助甚为,同时有可能会让居民对社区服务失望,从而产生负面效果,所以应该对在职的社区工作者进行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只有通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并考试通过者才能继续担当社区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居民对服务的满意度。
最后,在既有社区公共服务内容中强调社会工作方法的全面介入。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类群体率先着手:一是社区中的困难与弱势群体;二是社区公共服务中触及最多的老年和儿童群体。困难和弱势群体通常具备一下特征:物质生活处于贫困或相对贫困状态;由于制度安排或个人的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政治上不能有效表达自身利益、捍卫自身权益。而我国弱势群体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弱势群体的形成主要是通过体制性歧、整体性淘汰这样一些集体排斥的方式,即落入弱势地位并非个人原因,主要是社会原因。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增权主义和女性主义去调节家庭关系,从而减少家庭暴的产生;我们也可以通过社区融合策略,推进流动人口逐渐融入社区生活和服务中;而对于残疾人我们可以在生活上帮助他们,如修建盲道、组织志愿者进行陪护等。而对于社区内老年人和儿童的公共服务上上,我们应增强老年社会工作和青少年、儿童社会工作内容,如设置专业的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托儿活动中心及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在各类中心中配置相应的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体制外的“培育”
首先,积极探索并建立体制外的社会工作站。想要使社区服务中的社会工作能够专业化并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除了体制内的建设外,还应培育体制外的专业社会工作组织。杨贵华(2011)认为,在社会工作发展较为成熟的西方社会和我国的港台地区,社会工作者从业的机构有的为专门的社会工作机构,有的为其他非营利服务机构,但都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如上海手牵手是服务老年人临终关怀,小笼包是服务聋哑人,而乐群的特色是在青少年服务上。由于每个非营利组织都有各自服务的专门领域,这样在社区里引进各种不同的社会组织,让每个组织各自发挥各自的特长去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不仅有助有这些社会组织的发展,同时还可以让社区居民的需求得到最大化满足,从而更好的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的开展。培育非营利的专业社会工作站,除了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之外,还应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出台相关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如对活动场地的安排、资金的配套、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应有详尽的安排。
其次,应借助“外脑”,加强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本土化。这些研究机构一方面可以将专业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带入社区,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双方之间相互学习,更好地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本土化。
总之,当前我国社区公共服务中这种政社不分的状态需要进行改进,从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维度来推进社会工作在社区公共服务中的应用,以便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社区公共服务。
参考文献:
[1]黄洪,《评论:社区与社会工作:一个社会工作者的角度》,载殷妙仲、高鉴国编,《社区社会工作:中外视野中的交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夏建中,《社区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3]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马贵侠等,《社会工作方法在社区工作中的应用—以合肥市标准化示范社区建设为例》,《社会工作》2011年第2期。
[5]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的嵌入性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2期;
[6]杨贵华,《社区公共服务发展与专业社会工作的介入》,《东南学术》2011年第1期;
[7]李暠伟、雷杰,《“社区建设”概念的逻辑分析与社区社会工作介入的方向》,《学习与实践》2007年第2期;
[8]HutehingsA.&Taylor,2007).Defining the profession? Exploring an international definition of social work in the China context.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ocial Welfare,16:382一390.
[9]Payne,M.(2007).United Kingdom,in Social Work as a Profession: :A comparative Cross一national perspective edited by Weiss,I. &Welbourne. Birmingham: Venture Press.P180.
[10]Center for Health Workforce Studies School of Public Health,University at Albany 2006. Licensed social Workers in the United States.June12,2008,retrieved from https://www.socialworkers.org/research/default.asp.
课题名称:本文为2011年浙江财经学院学生科研项目(2011YJX77)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通讯地址:浙江财经学院社会工作系,浙江 杭州 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