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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技术形式的产生、发展以及广泛应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现实中和特定的语境下进行的。技术衍变与人类选择,物质技术的进步与人的主观意念能动都不是孤立、排外地在发挥作用。要考察一种媒介技术或形式的现实状态,就是要阐释它在人类社会语境下作为一种行为方式或日实践方式如何起作用,以及人类围绕对媒介技术的使用所创造并传递的文化。
博客这种传播方式在中国勃兴以来,创造了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博客地址和点击数量。尽管此中贡献主要来自对娱乐信息、名人私密以及个人私生活的袒露,偏离了博客在中国的发起人,如方兴东的初衷:“博客到中国大家等同于个人日记,不是表现自己的小我,而是要以互联网作为范畴,表现一个大我,实际上是一个人的眼光,根据你的爱好、你的兴趣来进行写日记。”从方兴东的如上表述可以看出,中国博客目前的状态与刨始者作为参照的美国主流博客的主要功能集中在个人化的新闻发布以及对于新闻和知识的“过滤作用”上相去甚远。但是,博客方式的广延度与渗透程度,参与热情与互动性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已显示出一种文化的雏形。
依据雷蒙德-威廉斯对“文化”的定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文化指使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显得与众不同的符号的创造与使用,无论这种生活方式是属于一个民族的,一个时期的,一个群体的,或者普遍意义上的人类的。而当人们一起同意某一词语、图画或手势代表一种观念、一个物体、或者一种情感,符号就产生了。
“博客”作为英语单词weblog的简写Blog在中文里的对应词,在中国的传播者和受众中已经可以代表着一种特定的、区别于他者的观念、传播方式和信息获取方式。同时在新媒体蓬勃发展,媒体环境日益多样化的今天,博客方式已经成为这一时期以及可能延续较长时期之内愈加增大的社会群体的选择。博客方式史无前例地让广泛的主体在已存的大众传播媒介(互联网)上有了相对稳定的传播权力和能力。有了可识别的,易于检索的固定的空间,而不论这种空间是区别于传统物理空间的赛博空间。空间的稳定之外又加以时间的随时任意性和流动性。主体可以很小限度地受到外在控制而自主安排信息流程。博客方式带有的日记的性质又使得其传播的内容很大的相异于主流话语的议程设置,多样化、个性化凸现。博客方式更暗示着一种更深入、广泛的互动的可能,相对来讲极低的准入门槛,即时发布即时反馈都极大增大了受众走上传播平台的可能,各种自成系统的“传播社区”由此建立。并且有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新闻媒介和公共领域论坛。上述各项使博客方式具备某些文化的性质。尽管目前的发展状况还只能确定这些文化的性质是属于一个时期和一定群体的。
理清博客的文化性质还只是能够说明它作为社会的一个层面与其他层面或领域(经济或政治)截然不同,以及它是一种处理、反映社会经验的形式。而要进一步阐释博客在文化领域系统内部的地位和作用,就要继续考察博客形式的亚文化实质。
从广义上说,亚文化通常被定义为更为广泛的文化的一个亚群体。与亚文化相关的三个重要的主题分别是权利,分化和阐释。
首先,亚文化是与权力和斗争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就是亚文化如何反抗主流文化以及主流文化如何收编亚文化。每一种亚文化都试图将它自身从主流文化划分出来,它同时也适应主流文化的一些特定方面。
围绕博客产生的行为方式,无论是信息发布、发布的内容、信息获取以及互动方式均与主流的信息渠道和媒体行为相疏离。通过博客这种方式,信息发布的场所前所未有的向最广泛的公众开放;信息来源、收集、制作程序基本脱离正统“把关人”的监视;信息内容以及内容的构成方式更多体现单个主题或个别群体的旨趣、选择,自成完整封闭自足的文本,不趋附跟从于主流媒体所反映的全方位、大众化、中立角度的状态,转而更多关注主体自身的心灵诉求,个人化的关切甚至不成熟、不清晰的思想活动,而不必考虑传播信息的普适性、正确性和规律性;信息构成方式以个性化、突破性为标准或追求,而不必依从大众媒体的传统、主流文化的习惯,不必遵循信息发布的成熟模式,每一个博客都是或希望自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天地,按自己的想法去叙述、表现、评论,去结构各种符号。传播全力、传播场所的获得,传播内容、传播方式的自主,以及更重要的即时互动快速反馈的机制都构成了一种主流传播者以外的传播权力,一种被广泛拥有的可用来在主流与单个主体、特殊群体之间通过竞争、斗争来寻求妥协、平衡的传播权力。
当然,主流传播媒体所代表的传播权力不会简单坐视博客方式的无限制自主扩张。它对博客方式的影响、改造与收编一直是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在进行的。有意识的方面包括一定的审查、编辑制度的存在与执行;通过主流商业行为、广告宣传方式向博客特别是名人明星博客渗透,影响大规模的博客行为者,而正是这些广告资金在支撑着主流媒体的运转,它必然按照同样的方式来塑造博客;博客毕竟未能脱离网络媒体的结构,所以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主流网络的管理、组织及塑造,接受后者的标签、分类及选择。无意识的控制及收编则来自于由主流媒体所构造的整体大环境。这种环境构成博客生存的参照体系,博客所关注的内容、人物、事件都来自于大环境、甚至直接由其培养、塑造,例如目前博客上最热门的娱乐明星无疑就是主流媒体的产物。博客传播者必然要使用他们从主流媒体学习得来的知识、技巧和编码习惯,这些都不可能被完全的抛弃。此外在整体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意识形态、思维方式都代表着主流文化在起作用。
其次,亚文化常会把更为广泛的文化形式划分为更小的单元,这些小的单元或许通过与更大的文化对抗的关系而存在。亚文化必须表现出足够独特的形式和结构使它们清晰地区别于它们的“父母文化”。它们必须集中在特定的行为、价值。或对物质的人工制品与领土空间的特定利用等。但是,因为它们是亚系统,也必须有将它们于“父母文化”捆绑和联结的重要东西。博客方式在提供一个竞争融合,相异相联的场域的同时,也要逐步塑造一个可供辨认的分离趋势。博客会否导致母体文化的碎片化、创造更多的亚文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由于博客方式将传播权力的“下放”,使得各种日常受到压制、遮蔽而得不到表现、陈述的思想、情绪、欲望得以表达、展示,由此建立新的联系,通过互动达成共谋,促进新思想形态以致新的行为方式的产生。这种活动往往以围绕某一非主流人物、议题进行。即使人们对于娱乐、游戏的追求也是通过回避、对抗来补偿现实生活中未尝得到满足的权力、机会的诉求。博客将网络文化原已小众化、细分化、碎片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并且由于其强大的互动能力,使得这种分化趋势记一步脱离中心的控制,加速远离。公众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传播主体,有可能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社区”,这种“社区”享有自治的权利,从而也更能培养出自己的文化。
再次,我们需要对这种可能存在的博客亚文化进行某些阐释,使得一些问题具体化。
博客方式存在着大量不能被主流传媒所容纳、传播的内容,有许多不能通过传统媒介表达的思想、言论。而正是这些信息吸引了大部分的参与者。弗洛伊德认为人类行动通常取决于人格中的阴暗面,即本我。这是自私自利,按快乐原则行事的部分,也是理性的方面即自我必须努力施加控制的部分。博客方式的双重性,一方面它赋予主体传播个人思想、情绪、经验的权力,另一方面它也把打开这一切的钥匙交给他者,满足他人窥视隐私、打探内情的欲望。“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着吧”。在这种暖昧的情形下,博客的访问者很容易把自己或他人的浏览行为视同为窥视或偷窥。我知道你在偷窥,但是我假装不知道,这也许正是博客方式的终极乐趣所在。以满足他人偷窥欲之实来行传播信息之名。通过满足他者偷窥欲来满足主体的传播欲。传受双方得到的更多倾向于欲望的满足而非信息的受益。这也正可以映证目前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博客以私人日记模式为主,娱乐、明星、名人为主要关注点,传递的多为个人情感、心情琐记、生活片断等私人化、私密化、私房化的信息。以此来投射参与者满足本我欲求,逃离理性控制的深层欲望。这也正是目前博客的状态偏离公共领域的建设,偏离知识话语空间形成的方向的部分原因。当然,这种状态的形成同时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民族性的原因。
博客方式虽然已经发展蓬勃,但毕竟尚属于新兴事物,它究竟是原有媒体方式的更新,还是某种更具颠覆性的存在还很难下定论。而围绕“博客”这种方式所建立起来的传受的“社区”,传授的主体以及传授的信息,这一切所构成的行为方式代表了一种博客亚文化。认清这一性质,可以将博客放在一个更宏观、清晰的框架之内来考察,同时又不丧失对博客方式自身的内在规定性和自身结构的关注。
博客这种传播方式在中国勃兴以来,创造了以几何级数增长的博客地址和点击数量。尽管此中贡献主要来自对娱乐信息、名人私密以及个人私生活的袒露,偏离了博客在中国的发起人,如方兴东的初衷:“博客到中国大家等同于个人日记,不是表现自己的小我,而是要以互联网作为范畴,表现一个大我,实际上是一个人的眼光,根据你的爱好、你的兴趣来进行写日记。”从方兴东的如上表述可以看出,中国博客目前的状态与刨始者作为参照的美国主流博客的主要功能集中在个人化的新闻发布以及对于新闻和知识的“过滤作用”上相去甚远。但是,博客方式的广延度与渗透程度,参与热情与互动性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已显示出一种文化的雏形。
依据雷蒙德-威廉斯对“文化”的定义,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文化指使一种特定的生活方式显得与众不同的符号的创造与使用,无论这种生活方式是属于一个民族的,一个时期的,一个群体的,或者普遍意义上的人类的。而当人们一起同意某一词语、图画或手势代表一种观念、一个物体、或者一种情感,符号就产生了。
“博客”作为英语单词weblog的简写Blog在中文里的对应词,在中国的传播者和受众中已经可以代表着一种特定的、区别于他者的观念、传播方式和信息获取方式。同时在新媒体蓬勃发展,媒体环境日益多样化的今天,博客方式已经成为这一时期以及可能延续较长时期之内愈加增大的社会群体的选择。博客方式史无前例地让广泛的主体在已存的大众传播媒介(互联网)上有了相对稳定的传播权力和能力。有了可识别的,易于检索的固定的空间,而不论这种空间是区别于传统物理空间的赛博空间。空间的稳定之外又加以时间的随时任意性和流动性。主体可以很小限度地受到外在控制而自主安排信息流程。博客方式带有的日记的性质又使得其传播的内容很大的相异于主流话语的议程设置,多样化、个性化凸现。博客方式更暗示着一种更深入、广泛的互动的可能,相对来讲极低的准入门槛,即时发布即时反馈都极大增大了受众走上传播平台的可能,各种自成系统的“传播社区”由此建立。并且有可能成为一种新的新闻媒介和公共领域论坛。上述各项使博客方式具备某些文化的性质。尽管目前的发展状况还只能确定这些文化的性质是属于一个时期和一定群体的。
理清博客的文化性质还只是能够说明它作为社会的一个层面与其他层面或领域(经济或政治)截然不同,以及它是一种处理、反映社会经验的形式。而要进一步阐释博客在文化领域系统内部的地位和作用,就要继续考察博客形式的亚文化实质。
从广义上说,亚文化通常被定义为更为广泛的文化的一个亚群体。与亚文化相关的三个重要的主题分别是权利,分化和阐释。
首先,亚文化是与权力和斗争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就是亚文化如何反抗主流文化以及主流文化如何收编亚文化。每一种亚文化都试图将它自身从主流文化划分出来,它同时也适应主流文化的一些特定方面。
围绕博客产生的行为方式,无论是信息发布、发布的内容、信息获取以及互动方式均与主流的信息渠道和媒体行为相疏离。通过博客这种方式,信息发布的场所前所未有的向最广泛的公众开放;信息来源、收集、制作程序基本脱离正统“把关人”的监视;信息内容以及内容的构成方式更多体现单个主题或个别群体的旨趣、选择,自成完整封闭自足的文本,不趋附跟从于主流媒体所反映的全方位、大众化、中立角度的状态,转而更多关注主体自身的心灵诉求,个人化的关切甚至不成熟、不清晰的思想活动,而不必考虑传播信息的普适性、正确性和规律性;信息构成方式以个性化、突破性为标准或追求,而不必依从大众媒体的传统、主流文化的习惯,不必遵循信息发布的成熟模式,每一个博客都是或希望自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天地,按自己的想法去叙述、表现、评论,去结构各种符号。传播全力、传播场所的获得,传播内容、传播方式的自主,以及更重要的即时互动快速反馈的机制都构成了一种主流传播者以外的传播权力,一种被广泛拥有的可用来在主流与单个主体、特殊群体之间通过竞争、斗争来寻求妥协、平衡的传播权力。
当然,主流传播媒体所代表的传播权力不会简单坐视博客方式的无限制自主扩张。它对博客方式的影响、改造与收编一直是在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在进行的。有意识的方面包括一定的审查、编辑制度的存在与执行;通过主流商业行为、广告宣传方式向博客特别是名人明星博客渗透,影响大规模的博客行为者,而正是这些广告资金在支撑着主流媒体的运转,它必然按照同样的方式来塑造博客;博客毕竟未能脱离网络媒体的结构,所以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主流网络的管理、组织及塑造,接受后者的标签、分类及选择。无意识的控制及收编则来自于由主流媒体所构造的整体大环境。这种环境构成博客生存的参照体系,博客所关注的内容、人物、事件都来自于大环境、甚至直接由其培养、塑造,例如目前博客上最热门的娱乐明星无疑就是主流媒体的产物。博客传播者必然要使用他们从主流媒体学习得来的知识、技巧和编码习惯,这些都不可能被完全的抛弃。此外在整体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意识形态、思维方式都代表着主流文化在起作用。
其次,亚文化常会把更为广泛的文化形式划分为更小的单元,这些小的单元或许通过与更大的文化对抗的关系而存在。亚文化必须表现出足够独特的形式和结构使它们清晰地区别于它们的“父母文化”。它们必须集中在特定的行为、价值。或对物质的人工制品与领土空间的特定利用等。但是,因为它们是亚系统,也必须有将它们于“父母文化”捆绑和联结的重要东西。博客方式在提供一个竞争融合,相异相联的场域的同时,也要逐步塑造一个可供辨认的分离趋势。博客会否导致母体文化的碎片化、创造更多的亚文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由于博客方式将传播权力的“下放”,使得各种日常受到压制、遮蔽而得不到表现、陈述的思想、情绪、欲望得以表达、展示,由此建立新的联系,通过互动达成共谋,促进新思想形态以致新的行为方式的产生。这种活动往往以围绕某一非主流人物、议题进行。即使人们对于娱乐、游戏的追求也是通过回避、对抗来补偿现实生活中未尝得到满足的权力、机会的诉求。博客将网络文化原已小众化、细分化、碎片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并且由于其强大的互动能力,使得这种分化趋势记一步脱离中心的控制,加速远离。公众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传播主体,有可能在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社区”,这种“社区”享有自治的权利,从而也更能培养出自己的文化。
再次,我们需要对这种可能存在的博客亚文化进行某些阐释,使得一些问题具体化。
博客方式存在着大量不能被主流传媒所容纳、传播的内容,有许多不能通过传统媒介表达的思想、言论。而正是这些信息吸引了大部分的参与者。弗洛伊德认为人类行动通常取决于人格中的阴暗面,即本我。这是自私自利,按快乐原则行事的部分,也是理性的方面即自我必须努力施加控制的部分。博客方式的双重性,一方面它赋予主体传播个人思想、情绪、经验的权力,另一方面它也把打开这一切的钥匙交给他者,满足他人窥视隐私、打探内情的欲望。“你的话已经锁在我的记忆里,那钥匙你替我保管着吧”。在这种暖昧的情形下,博客的访问者很容易把自己或他人的浏览行为视同为窥视或偷窥。我知道你在偷窥,但是我假装不知道,这也许正是博客方式的终极乐趣所在。以满足他人偷窥欲之实来行传播信息之名。通过满足他者偷窥欲来满足主体的传播欲。传受双方得到的更多倾向于欲望的满足而非信息的受益。这也正可以映证目前中国大陆范围内的博客以私人日记模式为主,娱乐、明星、名人为主要关注点,传递的多为个人情感、心情琐记、生活片断等私人化、私密化、私房化的信息。以此来投射参与者满足本我欲求,逃离理性控制的深层欲望。这也正是目前博客的状态偏离公共领域的建设,偏离知识话语空间形成的方向的部分原因。当然,这种状态的形成同时也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和民族性的原因。
博客方式虽然已经发展蓬勃,但毕竟尚属于新兴事物,它究竟是原有媒体方式的更新,还是某种更具颠覆性的存在还很难下定论。而围绕“博客”这种方式所建立起来的传受的“社区”,传授的主体以及传授的信息,这一切所构成的行为方式代表了一种博客亚文化。认清这一性质,可以将博客放在一个更宏观、清晰的框架之内来考察,同时又不丧失对博客方式自身的内在规定性和自身结构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