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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时期,高职教育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孕育出校企合作组织。但受经济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缺乏内驱力,资源投入有限,校企合作组织内部结构比较松散,执行力不强。校企合作“两张皮”等问题仍然存在。本文以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为导向, 探索激发企业主动作为,主导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结合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的创新与实践,研究高职校企合作组织的体制机制创新。
关键词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组织;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高职教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经济生产和高职教育要素的有机结合,一方面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和资源投入,另一方面需要高职院校换位思考,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但是受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实践中的产教融合却呈现高职院校与产业界“一头热一头冷”[1]的状况。同时,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2]。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还停留在较浅层次和表面,校企合作育人组织机构比较松散,企业资源投入有限、执行力不强,导致最终产出的人才质量无法满足行业企业的现实需求。因此,本文以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为导向, 结合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办学特点,研究高职校企合作组织的机制创新与实践,以期新时代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解决思路。
一、问题的提出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300个左右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发挥职教集团推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纽带作用,打造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和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受政策驱动,高职院校和企业组织之间的校企合作不断深化,孕育出新的组织形式,如“产教融合联盟”和“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等组织,但大多数组织成立后由于企业组织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功能作用。
(一)企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缺乏内驱力,资源投入不足
企业组织以盈利为首要目的,受到市场经济环境影响,企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企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财力和学生企业实践学习等方面资源。而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过程有其客观规律和周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这必然会影响企业的盈利。因此,企业在参与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内驱力严重不足,不愿意投入过多资源。反而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把实习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以降低其运营成本。
(二)高职院校难以跟上企业组织运作效率
高职院校大都采取典型的科层制组织结构,层级分明、等级森严。凡事必然按照既定的组织规章制度办事,以免除负面效应。其优势在于明确组织内部分工,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非常明确,组织运作稳定可靠。但企业组织运行在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双重竞争之下,市场各类组织都要求企業追求极致的效率,企业的业务和内部组织结构时随着市场的发展而变化,组织的相关人员也会随之变化,企业的管理制度也相应变更和调整。这为高职院校的教育链和企业组织的产业链的对接带来了不小的冲击,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对接的企业部门和领导变更可能会非常频繁,高职院校受限于组织体制机制束缚往往反应效率低下,跟不上企业的发展节奏。
(三)校企合作组织缺乏体制机制保障
组织制度是确保组织有效运作的基石,在组织运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一套运行机制,推动组织的有效运转。高职院校和企业组织成立的各类合作组织,其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制度的保障,这体现在企业组织的参与度不够,如企业的一把手及高管是否在校企合作组织内部担任主要职务,是否发挥了其自身的作用,主动的主导企业资源参与职业教育。仅仅单凭高职院校一己之力,在校企协调育人过程中显然无法有效驱动各方的资源,那么,校企合作组织就形同虚设了,根本无法彻底解决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现实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学校与企业是社会结构中两个不同体系的组织,其利益述求本质不同, 产教融合要想真正落地,必须激发企业的内部驱动力,探索校企合作组织内部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融合,形成一套保障组织正常运转的体制机制。
(一)激发企业主动作为,主导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一方面,要发挥校企合作组织的关键作用,起关键在于激发企业的内驱力。将企业从以前的被动式参与,逐步引导转变为企业主动作为、主导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而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必须转变角色和思路,由一手包办,逐步把权利和责任让渡给企业,使其在专业建设、资源调配、资金投入使用等利益攸关的领域具有实实在在的权力和责任,如此才能形成有效的牵制机制。让企业明白自身也是办学的主体力量,而不再是配角。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该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聚焦专业岗位技术要求,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为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源源不断的供应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高职院校应该重视应用科研能力建设,重点服务企业的技术研发,为企业技术研发方面提供技术和人才的支撑。另外,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方面,为企业提供建设指导意见,充当企业的智囊和智库,助力企业进行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实现校企有效的深度合作。
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要将企业盈利的功利性与高职院校育人的公益性结合,就必须使企业认识到,高职院校与企业是两个相辅相成、协同运作的组织,是一种互为“主—客”的需求与供给的“命运共同体”。让企业逐步感受到校企合作关系是对等关系,并能带来切实的利益。
(二)校企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
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组织常见形式有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委员会和联盟等,内部可设立秘书处或下级委员会负责具体事务。为了保持组织稳定运行,专注于产教融合业务发展,内部应制定双方认可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稳定的组织结构是当前比较好的选择,双方行为主体与资源有机嵌入,共融共生。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结构简洁、清晰,组织框架稳定、管理费用少,且调整空间灵活。校企合作组织由高职院校、企业组织构成,组织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全面统筹、协调产教融合、校企共同育人工作,在组织权力运行过程中形成缓冲地带,最大限度的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也形成了一个信息缓冲地带,当信息涉及双方利益关系时,可以得到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保护各方利益。并在此进行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消除传统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信息滞后、信息不对称诸多问题,以提高权力机制决策效率,促成双方形成一致的共识,实现信息的互荣互通。校企合作组织应建立自身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组织章程、决策方式、议事规则、职权分配、人员聘任与考核、资源配置以及利益分配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另外,还要优化组织运作机制,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机理的决策、运行、考核评价、利益分配机制。 三、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的体制机制创新与实践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是碧桂园集团创始人杨国强先生及其女儿杨惠妍女士的非公募基金会——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兴办的民办院校,以下简称“碧桂园学院”。
(一)成立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
碧桂园学院创办人、碧桂园集团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热爱教育事业并高度重视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多次在碧桂园集团高管会上呼吁“倾集团之力支持碧桂园职业学院建设与发展”。碧桂园集团将职业教育提升到了集团战略层面,充分发挥了企业领导人的权威作用,成立了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碧桂园集团董事局联席主席担任理事长、集团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碧桂园学院院长担任执行理事长,集团下属各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理事长,并制定了《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章程》,明确了校企双方的管理职责、权利、义务和理事会的运作机制,建立保障措施。引领整个碧桂园集团资源与学院全面融合,无缝衔接。
理事会执行碧桂园集团产教融合发展战略、规划,全面统筹协调理事会成员单位发展。特别是人才培养服务企业需求方面,协商协助解决相关难题和困难;监督共建共享资源及校企共同育人执行情况,评估其有效性与教学质量。积极推进集团及其战略联盟企业发挥企业主导作用,发挥企业自身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结合实际需求,全面引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工作。理事会创新性地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上进行突破,构建了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才的权力运行机制,彻底突破以往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瓶颈。
(二)创新體制机制建设
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共育共同育人的顶层设计,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体制机制建设,保障机制建设等。由理事会提议并起草,碧桂园集团发布了《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建立了“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才培养运行机制,为碧桂园学院成功实施“三段式”教学改革,聚焦岗位职务能力培养基层一线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由碧桂园集团指派人力资源部门高管担任秘书长常驻秘书处,专职主持理事会的工作。学院方面由校企合作处配合,根据秘书长的要求,代表秘书长驻学院,处理相应工作。理事会下还设有由学院各专业和集团旗下各对口子公司共同组建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落实校企共同育人的具体事项。包括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开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以及毕业就业指导等。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接各子公司统筹配置教学资源,以专业岗位职务能力要求为导向负责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全面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才培养模式。从专业设置、人才需求预测、“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教学管理、质量评估、就业服务等环节入手,形成校企融合基础上的共同育人机制。以企业真实工程为教学载体,实施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开展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强化训练和专业岗位职务能力企业实践教学培养,在微观层面实现了企业全面参与并主导专业人才培养的办学主体作用。
参考文献
[1]潘海生,赵琳琳.技能偏好型技术进步理论视域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理论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6,37(31):39-44.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7-12-05.
[3]刘惠坚,大企业主动成为产教融合引擎,中国教育报,2021-05-27(08).
关键词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组织;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高职教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经济生产和高职教育要素的有机结合,一方面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和资源投入,另一方面需要高职院校换位思考,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但是受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实践中的产教融合却呈现高职院校与产业界“一头热一头冷”[1]的状况。同时,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2]。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还停留在较浅层次和表面,校企合作育人组织机构比较松散,企业资源投入有限、执行力不强,导致最终产出的人才质量无法满足行业企业的现实需求。因此,本文以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为导向, 结合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办学特点,研究高职校企合作组织的机制创新与实践,以期新时代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解决思路。
一、问题的提出
2019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300个左右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发挥职教集团推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纽带作用,打造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和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受政策驱动,高职院校和企业组织之间的校企合作不断深化,孕育出新的组织形式,如“产教融合联盟”和“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等组织,但大多数组织成立后由于企业组织不能发挥主导作用,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功能作用。
(一)企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缺乏内驱力,资源投入不足
企业组织以盈利为首要目的,受到市场经济环境影响,企业发展面临较大压力。企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财力和学生企业实践学习等方面资源。而且,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过程有其客观规律和周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这必然会影响企业的盈利。因此,企业在参与校企协同育人过程中内驱力严重不足,不愿意投入过多资源。反而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把实习学生当做廉价劳动力,以降低其运营成本。
(二)高职院校难以跟上企业组织运作效率
高职院校大都采取典型的科层制组织结构,层级分明、等级森严。凡事必然按照既定的组织规章制度办事,以免除负面效应。其优势在于明确组织内部分工,成员的权力和责任都非常明确,组织运作稳定可靠。但企业组织运行在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双重竞争之下,市场各类组织都要求企業追求极致的效率,企业的业务和内部组织结构时随着市场的发展而变化,组织的相关人员也会随之变化,企业的管理制度也相应变更和调整。这为高职院校的教育链和企业组织的产业链的对接带来了不小的冲击,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对接的企业部门和领导变更可能会非常频繁,高职院校受限于组织体制机制束缚往往反应效率低下,跟不上企业的发展节奏。
(三)校企合作组织缺乏体制机制保障
组织制度是确保组织有效运作的基石,在组织运作过程中逐渐形成一套运行机制,推动组织的有效运转。高职院校和企业组织成立的各类合作组织,其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制度的保障,这体现在企业组织的参与度不够,如企业的一把手及高管是否在校企合作组织内部担任主要职务,是否发挥了其自身的作用,主动的主导企业资源参与职业教育。仅仅单凭高职院校一己之力,在校企协调育人过程中显然无法有效驱动各方的资源,那么,校企合作组织就形同虚设了,根本无法彻底解决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现实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学校与企业是社会结构中两个不同体系的组织,其利益述求本质不同, 产教融合要想真正落地,必须激发企业的内部驱动力,探索校企合作组织内部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融合,形成一套保障组织正常运转的体制机制。
(一)激发企业主动作为,主导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
一方面,要发挥校企合作组织的关键作用,起关键在于激发企业的内驱力。将企业从以前的被动式参与,逐步引导转变为企业主动作为、主导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而在此过程中,高职院校必须转变角色和思路,由一手包办,逐步把权利和责任让渡给企业,使其在专业建设、资源调配、资金投入使用等利益攸关的领域具有实实在在的权力和责任,如此才能形成有效的牵制机制。让企业明白自身也是办学的主体力量,而不再是配角。
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应该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聚焦专业岗位技术要求,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为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源源不断的供应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高职院校应该重视应用科研能力建设,重点服务企业的技术研发,为企业技术研发方面提供技术和人才的支撑。另外,在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方面,为企业提供建设指导意见,充当企业的智囊和智库,助力企业进行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实现校企有效的深度合作。
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要将企业盈利的功利性与高职院校育人的公益性结合,就必须使企业认识到,高职院校与企业是两个相辅相成、协同运作的组织,是一种互为“主—客”的需求与供给的“命运共同体”。让企业逐步感受到校企合作关系是对等关系,并能带来切实的利益。
(二)校企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
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组织常见形式有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委员会和联盟等,内部可设立秘书处或下级委员会负责具体事务。为了保持组织稳定运行,专注于产教融合业务发展,内部应制定双方认可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稳定的组织结构是当前比较好的选择,双方行为主体与资源有机嵌入,共融共生。这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于结构简洁、清晰,组织框架稳定、管理费用少,且调整空间灵活。校企合作组织由高职院校、企业组织构成,组织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全面统筹、协调产教融合、校企共同育人工作,在组织权力运行过程中形成缓冲地带,最大限度的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这也形成了一个信息缓冲地带,当信息涉及双方利益关系时,可以得到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保护各方利益。并在此进行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消除传统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信息滞后、信息不对称诸多问题,以提高权力机制决策效率,促成双方形成一致的共识,实现信息的互荣互通。校企合作组织应建立自身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组织章程、决策方式、议事规则、职权分配、人员聘任与考核、资源配置以及利益分配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另外,还要优化组织运作机制,建立以市场化运作为机理的决策、运行、考核评价、利益分配机制。 三、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的体制机制创新与实践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是碧桂园集团创始人杨国强先生及其女儿杨惠妍女士的非公募基金会——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兴办的民办院校,以下简称“碧桂园学院”。
(一)成立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
碧桂园学院创办人、碧桂园集团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热爱教育事业并高度重视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多次在碧桂园集团高管会上呼吁“倾集团之力支持碧桂园职业学院建设与发展”。碧桂园集团将职业教育提升到了集团战略层面,充分发挥了企业领导人的权威作用,成立了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碧桂园集团董事局联席主席担任理事长、集团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碧桂园学院院长担任执行理事长,集团下属各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理事长,并制定了《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章程》,明确了校企双方的管理职责、权利、义务和理事会的运作机制,建立保障措施。引领整个碧桂园集团资源与学院全面融合,无缝衔接。
理事会执行碧桂园集团产教融合发展战略、规划,全面统筹协调理事会成员单位发展。特别是人才培养服务企业需求方面,协商协助解决相关难题和困难;监督共建共享资源及校企共同育人执行情况,评估其有效性与教学质量。积极推进集团及其战略联盟企业发挥企业主导作用,发挥企业自身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结合实际需求,全面引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工作。理事会创新性地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上进行突破,构建了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才的权力运行机制,彻底突破以往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瓶颈。
(二)创新體制机制建设
碧桂园集团校企共同办学理事会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共育共同育人的顶层设计,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体制机制建设,保障机制建设等。由理事会提议并起草,碧桂园集团发布了《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建立了“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才培养运行机制,为碧桂园学院成功实施“三段式”教学改革,聚焦岗位职务能力培养基层一线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由碧桂园集团指派人力资源部门高管担任秘书长常驻秘书处,专职主持理事会的工作。学院方面由校企合作处配合,根据秘书长的要求,代表秘书长驻学院,处理相应工作。理事会下还设有由学院各专业和集团旗下各对口子公司共同组建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落实校企共同育人的具体事项。包括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开发、实践教学条件建设以及毕业就业指导等。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接各子公司统筹配置教学资源,以专业岗位职务能力要求为导向负责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全面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共育”人才培养模式。从专业设置、人才需求预测、“双师型”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践教学、教学管理、质量评估、就业服务等环节入手,形成校企融合基础上的共同育人机制。以企业真实工程为教学载体,实施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开展专业岗位技术技能强化训练和专业岗位职务能力企业实践教学培养,在微观层面实现了企业全面参与并主导专业人才培养的办学主体作用。
参考文献
[1]潘海生,赵琳琳.技能偏好型技术进步理论视域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理论分析[J].职业技术教育,2016,37(31):39-44.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7-12-05.
[3]刘惠坚,大企业主动成为产教融合引擎,中国教育报,2021-05-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