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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考试与评价问题,历来是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必然遭遇的难题。不但中国,世界各国都是如此。肇始于二十一世纪初的美国“反SAT运动”、“反标准化考试”等,亦是美国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所遇到的考试与评价难题的具体体现。
2002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发布,对考试与评价的宗旨、目的、内容、方法等做出了重新界定,明确提出了建立以“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为基础的“三个有利于”评价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目前,高考改革方案正在研制之中。但是,总的来说,考试与评价的制度、机制及技术落后,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如果不从体制、机制以及技术上做革命性的变革,我们是看不见出路的。具体来说,我们的考试与评价有如下问题:
一是学校教育凸显“应试化”。由于教育考试评价的理论和技术的落后,在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造成了许多怪现象:学校教育即考试,什么都考,方法要考,能力要考,素质也要考。考“素质”,窄化为考“学科”;考“学科”,窄化为考“双基”。同时,提高“素质”,异化为提高“成绩”;提高“成绩”,简化为提高“分数”;提高“分数”,的确有“旁门”可走……。因此,考试的公平性、导向性大打折扣。
日常生活中,与“应试教育”相关的培训补习广告随处可见,以“提分”“高分”为亮点,一个以学生与父母乃至学校为核心买主的教育市场赫然屹立。在大小城市,我们不难看到为数甚众的家长,一面抱怨孩子负担太重,一面又忙不迭地把孩子塞进各种辅导班,考拼各级证书,生怕漏了什么,贻误孩子终身。在校园,优秀学生成了“学霸”“考霸”的代名词,一考定终身的唯分数论升学通道,逼仄又拥挤。与之对应的是,学生的道德水平与身体健康遭受了严重损害。所以,素质教育的推进遭遇了“应试”重重围墙。
二是达标考试时常“选拔化”。众所周知,目标参照性考试(即达标性考试)与常模参照性考试(即选拔性考试)无论在目的、功能还是技术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选拔性考试的目的是要在群体中进行区分,其功能是将符合某种品质特征的人与不符合这种品质特征的人区分开来,其结果是要满足人才选拔单位的需求;而达标性考试则是以评估教育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为目的,以描述、诊断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师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功能,其结果要为未来的学习和教学提供重要的改进参考,为教育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所以,基础教育阶段的所有校内的大规模考试都应属于学业水平达标检测,应按达标性考试的常规要求进行命题与质量分析。而事实上,由于高考、中考的影响,初、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都按选拔性考试要求去命题、去评价,考试趋于“高考化”、“甄别化”,选拔意味浓厚,所以中考和高考的导向性作用严重偏离新课改的预期目标。
现在的选拔考试(包括高考在内),只以学生的学科成绩来“总结学生的过去”、“评价学生的现在”和“预测学生的未来”,方法原始而落后。在这样的考试导向下,日常教学极容易走向“囫囵吞枣、死记硬背”和“题海战术、生搬硬套”,为了获得“分数”而导致“高分低能”。这种选拔“学科成绩”而不是选拔“学生本身”的考试思想与技术,已经耽误了一代人的充分又美好的发展,必须抛弃。
三是选拔考试一考“终身化”。我国现行的选拔性考试都以一次的考试结果代替学生过去数年甚至十几年的发展过程,忽视考生的心态、情感等非智力要素对考试结果的重要影响。“一考定终身”毫无道理地提升了考试结果的重要性,而这种重要性则毫无意外地增加了考生的焦虑,而焦虑则导致考试结果偏离考生的真实水平,人才选拔无法实现理想的效果,从而使整个过程陷入了一种无法自拔的恶性循环之中。
四是教育评价呈现“单一化”。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或教育目标,运用可行的科学手段,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分析解释,对教育现象进行价值判断,从而为不断优化教育和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它包括考试下的价值判断,也包括非考试下的价值判断,所以教育评价并非由单一的“考试”来决定、来判断。而事实上,多个学校呈现了“评价必考试、不考试无法评价”的局面。教育评价方式单一。
教育评价作为学校与社会教育的重要环节与手段,具有检测、诊断、甄别、预测、导向等多种功能。近年来,学校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质量考评改革措施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各地积极探索取得了有益经验。但是,已经取得的成绩与已有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教育评价突出反映在:只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而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只注重学习成绩,而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只关注结果,而忽略过程;只重视当前成就评价,而忽视发展水平评价;只重视常规管理制度,而忽视教师、学校评价制度,同时已有的评价制度也不健全、不科学等。
五是留学考试皆“洋化”。由于我国教育考试与评价理论、技术和模式的长期落后和停滞,我国的学生素质评估和学业人才选拔的技术、标准和模式,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使得我国的中高考考试成绩、课程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估分数等一直不能被世界教育先进国家所认可;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学生留学必须经由“洋考试、洋评价、洋评估”,导致我国的教育国际化趋向于“教育洋化”。在当今全球教育趋同化并凸显国家教育个性化的时代,留学考试与评价却皆“洋化”、中国教育国际化却被“洋化”趋势,不仅恶性加重了中国意向留学的学生及其家庭的负担,对人才培养是严重伤害,对国家教育是严重浪费和损失,也给中国教育国际化带来不良引导倾向,并也给世界教育先进国家以及全球教育国际化造成负担和损失。 我们从未见过世界哪个国家的托福、雅思、SAT等考试辅导具有如中国的这么大的超级规模、我们也从未见过世界哪个国家有如中国学生留学这么艰难。一个国家的教育考试与评价成绩不被承认,等同于这个国家的教育不被承认和尊重。我们必须要革命和发展我们的考试与评价理论、技术和模式,我们必须要解决掉留学考试与评价皆“洋化”、中国教育国际化被“洋化”趋势的局面。
以上所有问题,表面上是我们考试与评价的观念落后,方法陈旧,本质上是由于我们的考试与评价体制与机制的不合理、考试与评价技术的严重落后所造成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评价主要来自教育行政部门系统内部,教育行政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考试评价主体不明,其科学性、公正性自然大打折扣;我们的考试与评价技术,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水平上,与素质教育严重脱节,所以,教育评价“主体单一”、“模式单一”、“理论陈旧”、“技术落后”、“方法单一”、“功能单一”、“指标单一”等突出问题相当严重;我们的考试与评价技术远远落后于世界,造成留学考试与评价皆“洋化”、中国教育国际化被“洋化”趋势问题严重。
本案建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改革我国考试评价的体制、机制及技术发展的重要思路,是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做法,发展独立于政府、招生机构之外的“第三方”考试与评价体系。
在国际评估项目中,无论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涉及范围最广的三大国际评估项目之一的被誉为“教育界的世界杯”竞赛的“PISA”,还是美国国内唯一代表教育评价体系、并被誉为“国家教育进步评价”、“国家教育成绩报告单”的“NAEP”,其运作模式都为:政府主导监管、专业机构(社会第三方)设计实施。
从世界范围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来看,以英、法、德为代表的资格认定制和以加拿大为代表的开放升学型不适合我国的国情;以日韩为代表的考试竞争型和我国的情形十分相似,正是我们要改革的,因此也不能作为学习的对象,唯有美国的“基准甄选型”可以做为我们考试与评价改革的有益参考。
在美国,所有的考试与评价都是由独立于政府和招生单位之外的社会第三方考试评估机构来组织和实施的。也形成了以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为首的几大考试与评价巨头,为全美的大学入学考试以及各个州的学业评价提供产品及服务。其中ETS还承担了美国联邦政府委托的全国规模的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分析美国当前这种机制,到目前为止,至少产生了几方面的社会效益:一是由于第三方的独立考试性质,不涉入招生利益双方之间的关系,考试的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二是由于社会化性质,需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因此更加关注考试和评价产品及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创新,考试与评价技术的不断完善,从而使组织成为了一个考试及评价技术不断创新的场所,专业人才集聚和培养的场所以及信息化研发的场所;三是一年多次的考试安排,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升学依据,克服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减轻了考生的焦虑,使考试的误差大大的减小,人才选拔结果更加可靠。
为此,我们建议国家大力扶持和发展社会第三方教育考试与评价机构,这是独立于政府和学校、或政府和招生单位之外,主要担负教育科研、顶层设计、工具研发、实施考试、组织评价、质量分析、跟进指导等职能的专业学术机构。第三方考试与评价体系的建立,无论是从克服我国现行考试与评价制度的弊端角度,还是从教育与科学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都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应该成为我国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方向。
第三方考试与评价机构,主要应该承担以下任务:(1)了解区域或国家教育现状,诊断教育突出问题;(2)归因分析、跟进指导,为教育部门、学校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3)建构各类区域或国家大规模教育考试标准与评价机制,全方位、多功能服务社会;(4)制订并推进区域或国家中小学生学业评价指标,包括学业水平指数、学习动机指数、学业负担指数、身心健康指数、师生关系指数、教师教学方法指数、校长课程领导力指数、学生家庭背景对学业影响指数和跨年度的教育进步指数;(5)创新形成区域或国家的“课程标准、日常教学、考试评价”高度一致的考试与评价标准系统,在操作层面上有效推进素质教育;(6)解决留学考试皆“洋化”的问题。
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并鼓励社会化考试与评价的尝试,从已经掌握了符合素质教育评价与考试新技术的教科研机构和社会机构(第三方)中、尤其是其考试与评价技术已经被国内外教科研机构及美国等教育先进国家广为认可和接受的社会机构(第三方)中,选择教育评价与考试服务机构,并且在部分省市和学校自主招生中开始试点。同时,对第三方考试与评价机构给予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在行政审批或注册方面予以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审批或注册支持;在税收方面予以更优惠的政策;有选择地予以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对这类机构的人才吸引和培养方面予以优惠的政策支持。
考试与评价都不是教育的目的,仅是一种教育的手段与途径。“教育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斯塔费尔比姆)。引进社会化第三方考试与评价组织或体系,对于克服我国现有的考试与评价的弊端,提高我国的考试与评价技术水平,改进学校管理,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化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它也是一项需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会各界人士达成共识,共同努力和推动才能成就的工作。希望教育部从全局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推动第三方考试与评价体系的建立。
建议办理部门:教育部
提案人:朱永新
考试与评价问题,历来是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必然遭遇的难题。不但中国,世界各国都是如此。肇始于二十一世纪初的美国“反SAT运动”、“反标准化考试”等,亦是美国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所遇到的考试与评价难题的具体体现。
2002年《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发布,对考试与评价的宗旨、目的、内容、方法等做出了重新界定,明确提出了建立以“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为基础的“三个有利于”评价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考试管理,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目前,高考改革方案正在研制之中。但是,总的来说,考试与评价的制度、机制及技术落后,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如果不从体制、机制以及技术上做革命性的变革,我们是看不见出路的。具体来说,我们的考试与评价有如下问题:
一是学校教育凸显“应试化”。由于教育考试评价的理论和技术的落后,在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造成了许多怪现象:学校教育即考试,什么都考,方法要考,能力要考,素质也要考。考“素质”,窄化为考“学科”;考“学科”,窄化为考“双基”。同时,提高“素质”,异化为提高“成绩”;提高“成绩”,简化为提高“分数”;提高“分数”,的确有“旁门”可走……。因此,考试的公平性、导向性大打折扣。
日常生活中,与“应试教育”相关的培训补习广告随处可见,以“提分”“高分”为亮点,一个以学生与父母乃至学校为核心买主的教育市场赫然屹立。在大小城市,我们不难看到为数甚众的家长,一面抱怨孩子负担太重,一面又忙不迭地把孩子塞进各种辅导班,考拼各级证书,生怕漏了什么,贻误孩子终身。在校园,优秀学生成了“学霸”“考霸”的代名词,一考定终身的唯分数论升学通道,逼仄又拥挤。与之对应的是,学生的道德水平与身体健康遭受了严重损害。所以,素质教育的推进遭遇了“应试”重重围墙。
二是达标考试时常“选拔化”。众所周知,目标参照性考试(即达标性考试)与常模参照性考试(即选拔性考试)无论在目的、功能还是技术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异。选拔性考试的目的是要在群体中进行区分,其功能是将符合某种品质特征的人与不符合这种品质特征的人区分开来,其结果是要满足人才选拔单位的需求;而达标性考试则是以评估教育是否达到了既定的目标为目的,以描述、诊断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师教学过程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功能,其结果要为未来的学习和教学提供重要的改进参考,为教育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所以,基础教育阶段的所有校内的大规模考试都应属于学业水平达标检测,应按达标性考试的常规要求进行命题与质量分析。而事实上,由于高考、中考的影响,初、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都按选拔性考试要求去命题、去评价,考试趋于“高考化”、“甄别化”,选拔意味浓厚,所以中考和高考的导向性作用严重偏离新课改的预期目标。
现在的选拔考试(包括高考在内),只以学生的学科成绩来“总结学生的过去”、“评价学生的现在”和“预测学生的未来”,方法原始而落后。在这样的考试导向下,日常教学极容易走向“囫囵吞枣、死记硬背”和“题海战术、生搬硬套”,为了获得“分数”而导致“高分低能”。这种选拔“学科成绩”而不是选拔“学生本身”的考试思想与技术,已经耽误了一代人的充分又美好的发展,必须抛弃。
三是选拔考试一考“终身化”。我国现行的选拔性考试都以一次的考试结果代替学生过去数年甚至十几年的发展过程,忽视考生的心态、情感等非智力要素对考试结果的重要影响。“一考定终身”毫无道理地提升了考试结果的重要性,而这种重要性则毫无意外地增加了考生的焦虑,而焦虑则导致考试结果偏离考生的真实水平,人才选拔无法实现理想的效果,从而使整个过程陷入了一种无法自拔的恶性循环之中。
四是教育评价呈现“单一化”。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或教育目标,运用可行的科学手段,通过系统地收集信息、分析解释,对教育现象进行价值判断,从而为不断优化教育和教育决策提供依据的过程”,它包括考试下的价值判断,也包括非考试下的价值判断,所以教育评价并非由单一的“考试”来决定、来判断。而事实上,多个学校呈现了“评价必考试、不考试无法评价”的局面。教育评价方式单一。
教育评价作为学校与社会教育的重要环节与手段,具有检测、诊断、甄别、预测、导向等多种功能。近年来,学校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质量考评改革措施得到全社会广泛关注,各地积极探索取得了有益经验。但是,已经取得的成绩与已有制度,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教育评价突出反映在:只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而忽视改进与激励的功能;只注重学习成绩,而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差异;只关注结果,而忽略过程;只重视当前成就评价,而忽视发展水平评价;只重视常规管理制度,而忽视教师、学校评价制度,同时已有的评价制度也不健全、不科学等。
五是留学考试皆“洋化”。由于我国教育考试与评价理论、技术和模式的长期落后和停滞,我国的学生素质评估和学业人才选拔的技术、标准和模式,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使得我国的中高考考试成绩、课程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估分数等一直不能被世界教育先进国家所认可;导致长期以来我国学生留学必须经由“洋考试、洋评价、洋评估”,导致我国的教育国际化趋向于“教育洋化”。在当今全球教育趋同化并凸显国家教育个性化的时代,留学考试与评价却皆“洋化”、中国教育国际化却被“洋化”趋势,不仅恶性加重了中国意向留学的学生及其家庭的负担,对人才培养是严重伤害,对国家教育是严重浪费和损失,也给中国教育国际化带来不良引导倾向,并也给世界教育先进国家以及全球教育国际化造成负担和损失。 我们从未见过世界哪个国家的托福、雅思、SAT等考试辅导具有如中国的这么大的超级规模、我们也从未见过世界哪个国家有如中国学生留学这么艰难。一个国家的教育考试与评价成绩不被承认,等同于这个国家的教育不被承认和尊重。我们必须要革命和发展我们的考试与评价理论、技术和模式,我们必须要解决掉留学考试与评价皆“洋化”、中国教育国际化被“洋化”趋势的局面。
以上所有问题,表面上是我们考试与评价的观念落后,方法陈旧,本质上是由于我们的考试与评价体制与机制的不合理、考试与评价技术的严重落后所造成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评价主要来自教育行政部门系统内部,教育行政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考试评价主体不明,其科学性、公正性自然大打折扣;我们的考试与评价技术,还停留在几十年前的水平上,与素质教育严重脱节,所以,教育评价“主体单一”、“模式单一”、“理论陈旧”、“技术落后”、“方法单一”、“功能单一”、“指标单一”等突出问题相当严重;我们的考试与评价技术远远落后于世界,造成留学考试与评价皆“洋化”、中国教育国际化被“洋化”趋势问题严重。
本案建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改革我国考试评价的体制、机制及技术发展的重要思路,是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做法,发展独立于政府、招生机构之外的“第三方”考试与评价体系。
在国际评估项目中,无论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涉及范围最广的三大国际评估项目之一的被誉为“教育界的世界杯”竞赛的“PISA”,还是美国国内唯一代表教育评价体系、并被誉为“国家教育进步评价”、“国家教育成绩报告单”的“NAEP”,其运作模式都为:政府主导监管、专业机构(社会第三方)设计实施。
从世界范围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来看,以英、法、德为代表的资格认定制和以加拿大为代表的开放升学型不适合我国的国情;以日韩为代表的考试竞争型和我国的情形十分相似,正是我们要改革的,因此也不能作为学习的对象,唯有美国的“基准甄选型”可以做为我们考试与评价改革的有益参考。
在美国,所有的考试与评价都是由独立于政府和招生单位之外的社会第三方考试评估机构来组织和实施的。也形成了以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为首的几大考试与评价巨头,为全美的大学入学考试以及各个州的学业评价提供产品及服务。其中ETS还承担了美国联邦政府委托的全国规模的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分析美国当前这种机制,到目前为止,至少产生了几方面的社会效益:一是由于第三方的独立考试性质,不涉入招生利益双方之间的关系,考试的客观性、公平性、公正性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二是由于社会化性质,需要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因此更加关注考试和评价产品及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不断创新,考试与评价技术的不断完善,从而使组织成为了一个考试及评价技术不断创新的场所,专业人才集聚和培养的场所以及信息化研发的场所;三是一年多次的考试安排,成绩以最好的一次作为升学依据,克服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减轻了考生的焦虑,使考试的误差大大的减小,人才选拔结果更加可靠。
为此,我们建议国家大力扶持和发展社会第三方教育考试与评价机构,这是独立于政府和学校、或政府和招生单位之外,主要担负教育科研、顶层设计、工具研发、实施考试、组织评价、质量分析、跟进指导等职能的专业学术机构。第三方考试与评价体系的建立,无论是从克服我国现行考试与评价制度的弊端角度,还是从教育与科学技术创新的角度来看,都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应该成为我国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方向。
第三方考试与评价机构,主要应该承担以下任务:(1)了解区域或国家教育现状,诊断教育突出问题;(2)归因分析、跟进指导,为教育部门、学校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3)建构各类区域或国家大规模教育考试标准与评价机制,全方位、多功能服务社会;(4)制订并推进区域或国家中小学生学业评价指标,包括学业水平指数、学习动机指数、学业负担指数、身心健康指数、师生关系指数、教师教学方法指数、校长课程领导力指数、学生家庭背景对学业影响指数和跨年度的教育进步指数;(5)创新形成区域或国家的“课程标准、日常教学、考试评价”高度一致的考试与评价标准系统,在操作层面上有效推进素质教育;(6)解决留学考试皆“洋化”的问题。
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并鼓励社会化考试与评价的尝试,从已经掌握了符合素质教育评价与考试新技术的教科研机构和社会机构(第三方)中、尤其是其考试与评价技术已经被国内外教科研机构及美国等教育先进国家广为认可和接受的社会机构(第三方)中,选择教育评价与考试服务机构,并且在部分省市和学校自主招生中开始试点。同时,对第三方考试与评价机构给予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在行政审批或注册方面予以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审批或注册支持;在税收方面予以更优惠的政策;有选择地予以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对这类机构的人才吸引和培养方面予以优惠的政策支持。
考试与评价都不是教育的目的,仅是一种教育的手段与途径。“教育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斯塔费尔比姆)。引进社会化第三方考试与评价组织或体系,对于克服我国现有的考试与评价的弊端,提高我国的考试与评价技术水平,改进学校管理,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化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它也是一项需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会各界人士达成共识,共同努力和推动才能成就的工作。希望教育部从全局的战略高度认识和推动第三方考试与评价体系的建立。
建议办理部门:教育部
提案人:朱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