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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玉林市检察院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切入点,以创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扎实推进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达到了党委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效果。
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排查化解工作,实现息诉罢访。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做好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除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开展有針对性的排查外,坚持每季度集中清理排查一次信访积案。重点围绕近年来发生的集体上访、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对排查梳理出来的涉检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化解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承办人、化解时限、办法措施等,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加大交办、督导和调解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依法妥善解决,实现息诉罢访。2012年4月份市信访联席办、市信访局交办的3件信访积案,其中1件成功办结并息诉,另外2件在全部完成检察环节相关工作后,按照案件管辖规定,已报经市委政法委协调交由公安机关办理。
深入推进“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推动涉检信访问题的解决。今年是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第三年,两级院在认真总结前两年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案件,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找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带动涉检信访突出问题和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的化解,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遏制涉检信访新案的发生。上半年两级院共选取70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其中市院评查15件),目前已完成评查17件,评查结论为执法质量较好或合格案件17件,通过评查后息诉8件。
深入开展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市两级院充分发挥控申部门对外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的平台作用,认真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开展法律政策宣传解释和心理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高度重视解决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化解,严防因初信初访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不到位演化成重信重访、进京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进一步加强上下两级院之间的信息互通,根据市院大部分信访案件管辖地均在玉州区或兴业县的实际,在市院检察长接待日时,由玉州、兴业各派一名控申干警到市院协助接访。如2012年5月29日,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黄某的丈夫罗某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等3人到北流市检察院上访,要求对该刑事案件撤诉处理,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情绪激动,认为被害人都不愿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就可以办理所谓的“撤诉”。接待干警向来访人耐心解释刑法、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其强奸案属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应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最后,来访人表示同意该院的决定并息诉罢访。
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清理排查化解工作,实现息诉罢访。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做好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排查,除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开展有針对性的排查外,坚持每季度集中清理排查一次信访积案。重点围绕近年来发生的集体上访、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对排查梳理出来的涉检信访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化解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承办人、化解时限、办法措施等,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加大交办、督导和调解工作力度,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依法妥善解决,实现息诉罢访。2012年4月份市信访联席办、市信访局交办的3件信访积案,其中1件成功办结并息诉,另外2件在全部完成检察环节相关工作后,按照案件管辖规定,已报经市委政法委协调交由公安机关办理。
深入推进“百万案件评查”活动,推动涉检信访问题的解决。今年是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第三年,两级院在认真总结前两年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评查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案件,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找准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带动涉检信访突出问题和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的化解,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遏制涉检信访新案的发生。上半年两级院共选取70件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其中市院评查15件),目前已完成评查17件,评查结论为执法质量较好或合格案件17件,通过评查后息诉8件。
深入开展信访接待工作,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市两级院充分发挥控申部门对外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的平台作用,认真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开展法律政策宣传解释和心理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高度重视解决初信初访,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就地化解,严防因初信初访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不到位演化成重信重访、进京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进一步加强上下两级院之间的信息互通,根据市院大部分信访案件管辖地均在玉州区或兴业县的实际,在市院检察长接待日时,由玉州、兴业各派一名控申干警到市院协助接访。如2012年5月29日,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黄某的丈夫罗某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等3人到北流市检察院上访,要求对该刑事案件撤诉处理,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情绪激动,认为被害人都不愿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就可以办理所谓的“撤诉”。接待干警向来访人耐心解释刑法、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其强奸案属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应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最后,来访人表示同意该院的决定并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