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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于信息技术是否能够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本研究运用元分析方法,对近10年国内外正式发表的50篇关于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应用的实验或准实验研究论文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结果发现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对幼儿的好奇心与兴趣、创造力与逻辑推理能力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在不同的调节变量(如技术设备类型、实验周期、课程领域)下,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的影响效果存在差异。今后应更多关注信息技术对幼儿多元能力发展的积极影响,依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灵活选择与运用信息技术,控制幼儿使用信息技术的时间,构建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优质数字化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健康发展。
[关键词] 信息技术;幼儿学习与发展;元分析
一、问题提出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应用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美国、新西兰等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用以支持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应用,例如2016年,美国教育部和卫生公共服务部联合发布《早期学习和教育技术政策简报》,以促进在家庭和早期学习环境中适当地使用技术;[1]2017年,新西兰教育部在发布的《数字技术》文件中指出儿童在早期学习新技术将会使他们为数字未来做好准备,并开发了将技术应用于教育中的课程;[2]2012年,我国教育部在发布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文件中提出要“针对学前教育建设各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及推动幼儿园基础设施、软件工具和应用能力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全面提升”。[3]
虽然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推进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应用的政策文件,并启动了相关项目,但早期学者对于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应用大多持质疑态度,认为在学前教育阶段就让儿童接触技术不利于儿童的学习与发展。例如,曾任全美幼教协会(NAEYC)主席的大卫·埃尔金德(David Elkind)明确表示,幼儿阶段不适宜使用计算机;[4]2000年,美国儿童联盟成员科琳·科德斯(Colleen Cordes)和爱德华·米勒(Edward Miller)在联合发表的《机器保姆:对儿童使用计算机的批判性观点》报告中表示,虽然计算机正以深刻和意想不到的方式重塑儿童在家庭和学校的生活,但是计算机给儿童带来的潜在危害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这些危害涉及身体、情感、智力以及创造力等方面,因此他们坚决反对在幼儿阶段使用电脑;[5]除了学者们的反对声音之外,幼儿家长们也担心在学前教育阶段使用信息技术会对幼儿视力发展和行为习惯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以及在儿童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种质疑已经转化为学者们开始了解在学前教育中应该如何应用技术[6]以及探究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影响效果。
通过文献的阅读,我们发现这些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实证研究方法探究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影响效果的实验或准实验研究存在研究结论不一致的问题,部分研究表明信息技术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结果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部分研究表明信息技术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结果没有影响作用,也有部分研究表明信息技术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结果具有消极的作用。例如,劳拉·奥特威特(Laura A. Outhwaite)等学者通过准实验研究发现,平板电脑可以为儿童早期数学发展提供一种个性化的有效支持,尤其是使记忆能力较弱的儿童表现出更强的学习效果;[7]林(Lim)考察了在计算机环境下儿童在课堂中的社会行为,研究结果表明,在这种环境下,儿童通过与同龄人的积极互动获得了更有用的信息并能更好地参与到学习中;[8]杨红玉、李定荣等学者研究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环境下幼儿语言能力的发展,结果表明,在多媒体环境创设的丰富情境下,幼儿的语言复述能力和举手表现显著提高;[9][10]梅丽娜·弗曼(Melina Furman)在探究平板电脑对5岁儿童的科学课程学习的影响研究中发现,实验组与对照组学生在科学知识和能力方面都有类似的提升,这意味着平板电脑的应用并没有提升学生的科学课程学习;[11]玛丽娜·克马尔(Marina Krcmar)和琼(Chiong)等学者对比在电子书环境和传统纸质书环境下幼儿的阅读理解能力的发展,结果表明,儿童在电子书环境下的阅读理解能力显著低于传统纸质书环境下儿童的阅读理解能力[12][13];等等,这些研究是相对零散、笼统的,而且缺少对这些研究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从而使人们从整体上把握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影响的研究。使用元分析(Meta-analysis)方法可以对这些独立的研究进行整合、综合评价和分析,从而获得普遍性、概括性的结论。[14]该方法主要是通过运用定量分析技术解决在同类课题研究中由于研究者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周期、研究工具等不一致而导致研究结果存在差异的问题,从而获得大量研究中暗含的概括性的共同效应。因此,本研究采用元分析方法,对这些实验或准实验研究进行量化分析,从整体上论证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的影响效果。
二、研究设计
本研究探讨的信息技术是指在学前教育中为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而采用的用以获取、加工、显示和传输文字、声音、图像等信息的信息技术设备的总和,包括计算机、移动手机、平板电脑等。
(一)研究方法与工具
本研究采用元分析方法,通过提取信息技术应用于学前教育对幼儿学习与发展影响效果的各研究中的样本量、均值、标准差等信息,利用标准化均数差法(SMD)计算整体效应值,从而探究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影响效果。
本研究采用元分析工具STATA 14对各项实验研究中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和综合,计算其效应量大小,并绘制漏斗图。STATA 14是一套集數据分析、数据管理及绘制图表于一体的整合性统计软件,具有操作灵活、简单易用、运行速度快等优点。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利用多种途径搜集近十年国内外有关信息技术应用于学前教育中的高质量文献。首先在“Web of Science”“EBSCO”“Science-Direct”“Wiley”“Springer”等外文数据库中以“preschool or kindergarten or young children or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并含“Information Technology or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or ICT or media”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同时结合“谷歌学术”补充检索;其次,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等中文数据库中以“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并含“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最后,利用文献回溯法进行补充检索。
(三)文献纳入标准
检索到相关文献之后,笔者在阅读文献标题和摘要后选择符合以下标准的目标文献:第一,主题必须为信息技术的应用对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结果影响效果的研究;第二,研究类型为实验研究(包括实验研究、准实验研究);第三,文献中必须包含完整的数据,能够获得本研究所需的相关统计量,如样本量、均值、标准差等;第四,实验对象须是年龄在3~6岁之间且发展正常的普通儿童;第五,发表时间为2008-2018年。文章初步检索为7824篇,经以上标准严格筛选后,共有50篇文献纳入本研究中。
(四)标准化编码
元分析的数据编码是指从样本文献的理论构造和过程类别的整合中编码出一组稳定的特性。正确的编码对元分析非常重要,因此编码过程应至少有两位研究人员参与。[15]本研究由两位研究人员独自进行编码,彼此之间编码互不相干,其中不一致的编码由两位研究人员共同商量后进行检查和纠正。
本研究对符合纳入标准的样本文献进行标准化编码,其中,作者、发表时间、样本量使用原值,课程领域、信息技术设备类型、实验周期、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使用其他字符进行编码。2012年10月教育部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将幼儿园的课程领域分为五个领域,分别是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健康。[16]纳入本研究的50篇样本文献中,有31篇涉及语言领域,14篇涉及科学领域,3篇涉及艺术领域,2篇涉及社会领域,不包括健康领域。因此,依据指南内容划分标准和纳入的样本文献实际情况,本研究将课程领域编码为语言、科学(包括数学)、社会、艺术领域。信息技术设备类型是指研究者在实验过程中使用到的设备类型。当前,学前教育中应用到的信息技术设备主要包括四种类型:计算机、iPad、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本研究依据这四种设备是否可以允许学生与屏幕进行手动触摸操作,将设备类型编码为触摸屏(iPad、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和非触摸屏(计算机)。实验周期是指信息技术干预的时间,根据干预时间长短,本研究将实验周期编码为:1~6周、6~18周、18周以上。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是指通过技术应用,幼儿哪些方面的能力获得了提高。美国“国家教育目标委员会”将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结果界定为:身体与动作发展、社会与情绪发展、学习品质、语言发展、认知与基础知识。其中,学习品质包括幼儿好奇心与兴趣、主动性、坚持与注意、创造与发明等;[17]语言发展包括幼儿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发展;社会与情绪发展包括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纳入本研究的样本文献集中在对幼儿语言、科学/数学知识、社会与情绪、学习品质发展等方面的考察,不包括对幼儿身体与动作方面的考察,因此,参照美国“国家教育目标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和所选取样本文献实际考察的内容,本研究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结果编码为学业成就和非学业成就。学业成就包括幼儿在语言、数学、科学等课程领域取得的成就;非学业成就包括幼儿在学习品质、社会与情绪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具体编码为学业成就:A为科学/数学学习结果、B为语言发展;非学业成就:C为社会与情绪发展、D为学习品质。至此,本研究所有编码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数据分析结果
使用元分析方法对样本文献进行分析时应关注研究结果的异质性以及发表偏移等。由于本研究所选样本文献存在研究主题、周期、样本量、信息技术设备类型等不一致的情况,使得各样本研究结果存在异质性,而按统计学原理,只有同质性的材料才能进行统计分析。[65]因此,首先应对样本文献数据进行异质性检验。异质性检验主要是通过Q检验进行,若多个研究的异质性检验结果为P
[关键词] 信息技术;幼儿学习与发展;元分析
一、问题提出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应用也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美国、新西兰等国家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用以支持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应用,例如2016年,美国教育部和卫生公共服务部联合发布《早期学习和教育技术政策简报》,以促进在家庭和早期学习环境中适当地使用技术;[1]2017年,新西兰教育部在发布的《数字技术》文件中指出儿童在早期学习新技术将会使他们为数字未来做好准备,并开发了将技术应用于教育中的课程;[2]2012年,我国教育部在发布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文件中提出要“针对学前教育建设各类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及推动幼儿园基础设施、软件工具和应用能力等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全面提升”。[3]
虽然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制定了推进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应用的政策文件,并启动了相关项目,但早期学者对于信息技术在学前教育中的应用大多持质疑态度,认为在学前教育阶段就让儿童接触技术不利于儿童的学习与发展。例如,曾任全美幼教协会(NAEYC)主席的大卫·埃尔金德(David Elkind)明确表示,幼儿阶段不适宜使用计算机;[4]2000年,美国儿童联盟成员科琳·科德斯(Colleen Cordes)和爱德华·米勒(Edward Miller)在联合发表的《机器保姆:对儿童使用计算机的批判性观点》报告中表示,虽然计算机正以深刻和意想不到的方式重塑儿童在家庭和学校的生活,但是计算机给儿童带来的潜在危害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这些危害涉及身体、情感、智力以及创造力等方面,因此他们坚决反对在幼儿阶段使用电脑;[5]除了学者们的反对声音之外,幼儿家长们也担心在学前教育阶段使用信息技术会对幼儿视力发展和行为习惯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以及在儿童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种质疑已经转化为学者们开始了解在学前教育中应该如何应用技术[6]以及探究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影响效果。
通过文献的阅读,我们发现这些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采用不同的实证研究方法探究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影响效果的实验或准实验研究存在研究结论不一致的问题,部分研究表明信息技术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结果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部分研究表明信息技术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结果没有影响作用,也有部分研究表明信息技术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结果具有消极的作用。例如,劳拉·奥特威特(Laura A. Outhwaite)等学者通过准实验研究发现,平板电脑可以为儿童早期数学发展提供一种个性化的有效支持,尤其是使记忆能力较弱的儿童表现出更强的学习效果;[7]林(Lim)考察了在计算机环境下儿童在课堂中的社会行为,研究结果表明,在这种环境下,儿童通过与同龄人的积极互动获得了更有用的信息并能更好地参与到学习中;[8]杨红玉、李定荣等学者研究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环境下幼儿语言能力的发展,结果表明,在多媒体环境创设的丰富情境下,幼儿的语言复述能力和举手表现显著提高;[9][10]梅丽娜·弗曼(Melina Furman)在探究平板电脑对5岁儿童的科学课程学习的影响研究中发现,实验组与对照组学生在科学知识和能力方面都有类似的提升,这意味着平板电脑的应用并没有提升学生的科学课程学习;[11]玛丽娜·克马尔(Marina Krcmar)和琼(Chiong)等学者对比在电子书环境和传统纸质书环境下幼儿的阅读理解能力的发展,结果表明,儿童在电子书环境下的阅读理解能力显著低于传统纸质书环境下儿童的阅读理解能力[12][13];等等,这些研究是相对零散、笼统的,而且缺少对这些研究进行系统的整理和分析,从而使人们从整体上把握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影响的研究。使用元分析(Meta-analysis)方法可以对这些独立的研究进行整合、综合评价和分析,从而获得普遍性、概括性的结论。[14]该方法主要是通过运用定量分析技术解决在同类课题研究中由于研究者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周期、研究工具等不一致而导致研究结果存在差异的问题,从而获得大量研究中暗含的概括性的共同效应。因此,本研究采用元分析方法,对这些实验或准实验研究进行量化分析,从整体上论证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的影响效果。
二、研究设计
本研究探讨的信息技术是指在学前教育中为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而采用的用以获取、加工、显示和传输文字、声音、图像等信息的信息技术设备的总和,包括计算机、移动手机、平板电脑等。
(一)研究方法与工具
本研究采用元分析方法,通过提取信息技术应用于学前教育对幼儿学习与发展影响效果的各研究中的样本量、均值、标准差等信息,利用标准化均数差法(SMD)计算整体效应值,从而探究信息技术对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影响效果。
本研究采用元分析工具STATA 14对各项实验研究中的研究结果进行比较和综合,计算其效应量大小,并绘制漏斗图。STATA 14是一套集數据分析、数据管理及绘制图表于一体的整合性统计软件,具有操作灵活、简单易用、运行速度快等优点。 (二)数据来源
本研究利用多种途径搜集近十年国内外有关信息技术应用于学前教育中的高质量文献。首先在“Web of Science”“EBSCO”“Science-Direct”“Wiley”“Springer”等外文数据库中以“preschool or kindergarten or young children or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并含“Information Technology or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or ICT or media”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同时结合“谷歌学术”补充检索;其次,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网”等中文数据库中以“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并含“信息技术”“多媒体技术”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最后,利用文献回溯法进行补充检索。
(三)文献纳入标准
检索到相关文献之后,笔者在阅读文献标题和摘要后选择符合以下标准的目标文献:第一,主题必须为信息技术的应用对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结果影响效果的研究;第二,研究类型为实验研究(包括实验研究、准实验研究);第三,文献中必须包含完整的数据,能够获得本研究所需的相关统计量,如样本量、均值、标准差等;第四,实验对象须是年龄在3~6岁之间且发展正常的普通儿童;第五,发表时间为2008-2018年。文章初步检索为7824篇,经以上标准严格筛选后,共有50篇文献纳入本研究中。
(四)标准化编码
元分析的数据编码是指从样本文献的理论构造和过程类别的整合中编码出一组稳定的特性。正确的编码对元分析非常重要,因此编码过程应至少有两位研究人员参与。[15]本研究由两位研究人员独自进行编码,彼此之间编码互不相干,其中不一致的编码由两位研究人员共同商量后进行检查和纠正。
本研究对符合纳入标准的样本文献进行标准化编码,其中,作者、发表时间、样本量使用原值,课程领域、信息技术设备类型、实验周期、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使用其他字符进行编码。2012年10月教育部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将幼儿园的课程领域分为五个领域,分别是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健康。[16]纳入本研究的50篇样本文献中,有31篇涉及语言领域,14篇涉及科学领域,3篇涉及艺术领域,2篇涉及社会领域,不包括健康领域。因此,依据指南内容划分标准和纳入的样本文献实际情况,本研究将课程领域编码为语言、科学(包括数学)、社会、艺术领域。信息技术设备类型是指研究者在实验过程中使用到的设备类型。当前,学前教育中应用到的信息技术设备主要包括四种类型:计算机、iPad、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本研究依据这四种设备是否可以允许学生与屏幕进行手动触摸操作,将设备类型编码为触摸屏(iPad、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和非触摸屏(计算机)。实验周期是指信息技术干预的时间,根据干预时间长短,本研究将实验周期编码为:1~6周、6~18周、18周以上。幼儿学习与发展结果是指通过技术应用,幼儿哪些方面的能力获得了提高。美国“国家教育目标委员会”将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结果界定为:身体与动作发展、社会与情绪发展、学习品质、语言发展、认知与基础知识。其中,学习品质包括幼儿好奇心与兴趣、主动性、坚持与注意、创造与发明等;[17]语言发展包括幼儿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发展;社会与情绪发展包括幼儿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纳入本研究的样本文献集中在对幼儿语言、科学/数学知识、社会与情绪、学习品质发展等方面的考察,不包括对幼儿身体与动作方面的考察,因此,参照美国“国家教育目标委员会”制定的标准和所选取样本文献实际考察的内容,本研究将幼儿的学习与发展结果编码为学业成就和非学业成就。学业成就包括幼儿在语言、数学、科学等课程领域取得的成就;非学业成就包括幼儿在学习品质、社会与情绪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具体编码为学业成就:A为科学/数学学习结果、B为语言发展;非学业成就:C为社会与情绪发展、D为学习品质。至此,本研究所有编码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数据分析结果
使用元分析方法对样本文献进行分析时应关注研究结果的异质性以及发表偏移等。由于本研究所选样本文献存在研究主题、周期、样本量、信息技术设备类型等不一致的情况,使得各样本研究结果存在异质性,而按统计学原理,只有同质性的材料才能进行统计分析。[65]因此,首先应对样本文献数据进行异质性检验。异质性检验主要是通过Q检验进行,若多个研究的异质性检验结果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