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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高校学生党员数量的剧增,大学生党员数量与质量如何匹配已经成为高校与社会关注的一大焦点。加强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是确保大学生党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拟从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视角来审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基本现状及其发展要求,并从发挥大学生党员主体作用的视角思考如何创新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机制。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主体地位
中图分类号:G40-01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0-0201-02
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党员进行后继教育,不仅有助于增强其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更助于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作为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目前仍然是高校党建工作所面临的一大难题。长期以来,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管理制度缺失、党建队伍素质落后等问题,制约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创新。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不能充分体现,导致其被认同感明显偏低,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整体实效性。因此,有必要从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不断激发大学生党员的内在动力,促使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持续创新。
一、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来自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认识
顾名思义,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就是对大学生入党以后的教育。既然已经成为党组织的成员,相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来说,就应该拥有党章规定的赋予党员的相关权利,这种权利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大学生党员如何成为党内民主以及党内监督的主体,换言之,就是一个党员的主体地位。对党员主体地位的理解,大多数观点认为是指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各项活动中处干主导的、自由的、决定的地位,是党员在党内的政治地位。而党员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广大党员有明确的主体意识,党员主体的民主权利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保障,党员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实际参与党内事务及党的管理活动,党员主体能够自由地选择党的领导成员以及党的建设的各项活动始终以党员为主体来展开[1]。然而,在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中,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仍然未被重视或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更多的是听从指挥,被动参与,很少能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学生党员从发展对象的角色过渡203到党员后,对自己在党内应具有的主体地位认识还不足,主观意念上还机械地停留在“应时刻服从组织安排”,在某种程度上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党组织中的角色变化所带来的行为变化,尤其是表现在主动实践和主动探索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一些高校基层党组织还没有改变传统的思想和做法,对大学生入党前后的教育搞“一刀切”,没有抓住党员后续教育的基本要领,往往存在着忽视学生党员权利及学生党员自我能动性等问题,学生党员仍然很大程度上延續了被管理者、被教育者的现实地位。显然,学生党员应该具备的党内权利无法在后续教育工作中得以体现,这不仅使他们很难体会到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更为严重的是限制了他们主体作用的发挥,从而影响到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整体实效性。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如何更大程度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键就在于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如何开展,而这个阶段怎么激发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主体作用,使大学生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以充分保障,无疑对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至关重要。
二、大学生党员民主权利:确保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实效性的必然要求
如前所述,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实质上就是大学生党员民主权利的体现[2]。作为一名学生党员,他的主体地位的核心与本质主要体现在具有党员身份的基础之上。如果具有了党员身份,但没有体现相应的主体地位,党组织也将失去生机与活力。同样,大学生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地位,主要是通过大学生党员能够拥有和行使党员民主权利来实现的。而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正是实现其主体地位的重要载体之一,因为在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中,更多考虑的是学生党员怎样全方位参与学校党组织的相应事务,包括党章规定的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批评权、建议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申诉权和监督权等。可见,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不应该只是将学生党员置于一种被服从、被管理的角色,更多的应该体现在如何促使学生党员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如何把学生党员的权利和学生党员的主体作用贯穿到学校党内事务的各个层面,从而切实保障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
1.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知情权的各项制度
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中,不但要促使学生党员有充分的权利在党内事务中发挥主体作用,比如参与党员发展、党内评优工作等,而且要在更广泛的层面参与学校的相应事务,如了解学校的改革发展举措,学校一些重大决策中学生党员作用的发挥等。而这些行为的一个前提就在于学生党员要先了解、讨论相应的事务。因此,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不仅要从管理层面来思考,而且还应该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比如建立党内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公开制度,建立党内信息听证会以及学校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使学生党员在更大的层面参与学校的基本事务。所以,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需要整合在高校党建以及高校整体工作的范畴之中,在各项工作的联动效应之中来扩大大学生党员的知情权。
2.完善与落实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中的参与制度
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重点,不仅是提升大学生党员的民主参与意识,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来保障大学生党员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参与权利,关键是为大学生党员搭建一个参与党内生活的平台,保证大学生党员的各项参与权利得到真正的落实。随着学生从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再到加入党组织,学生党员的参与意识也在逐步提高。因此,在具体的后续教育工作中,应该更多的考虑如何提升学生党员的参与面和参与广度。例如可以适当增加学生党员在校院(系)党员代表中的比例,在扩大学生党员的话语空间的同时,增加学生党员的信息反馈制度,使学生党员提出的各类问题有通畅的表达渠道。
3.加强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中的监督保障机制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党章中已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明确党员的监督权提供了更细化的制度保障。而在高校党建实践工作中,尤其是在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中,需要将这些制度具体化,增加可操作性,使学生党员能以各种形式参与、监督和评价党组织的相应事务,并且有权检举揭发、有权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及一般党员。此外,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党员奖惩制度等配套机制,从更大的程度和范围上提高大学生党员民主认知水平,使其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真正提升后续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创新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大学生党员主体作用
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实现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正如上述,要发挥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必然要保障大学生党员的民主权利,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这就涉及到如何创新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机制问题。
1.强化大学生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针对性
虽然说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是在入党前或入党之初就应该具备的,但要对党员主体意识透彻的理解,必须要立足在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之中,一是因为大学生党员个体的成熟所带来的分辨能力,二是因为后续教育工作本身的熏陶。由于大学生党员主体意识与其主体能力的提升密不可分,因此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要针对这一特性来具体开展。从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来看,后续教育工作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党员作为主体的强烈体验感,要激发他们的自觉能动性,使他们进一步产生自信、积极向上的情感,并敢于承担责任;从大学生党员的权利意识来看,后续教育工作的重心应该是要引导大学生了解各项权利,认识各项权利以及什么时候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从而发挥更突出的先进性;从大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来看,后续教育工作重点是要教育好学生党员明确如何把权利和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并且如何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贯彻党的最高目标。其实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中,不仅要讲求具体的方式方法,还应该给大学生营造一种更高层面的理念,就是要将党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宗旨武装大学生党员的头脑,要将学生党员自身的价值判断与其实际行动“牢牢捆绑”起来,要努力达到学生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认同、参与奋斗变成自己的一种自发与自觉状态,产生一种不是必然要依赖“后续教育效应”的效果。
2.擴大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参与范围,增强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可行性
如同之前分析的那样,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中,应该将党员教育看成是党员成长、发展到完善的过程,提升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参与性,可以说是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中心。所以,从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来说,应该改变传统的权威者角色,不应只强调党员的服从地位,或是只倡导单向度的教育方式,而缺乏对学生党员主体的重视,尤其是忽略对主体特性的理解。我们知道,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是否能够取得实效,很大程度取决于大学生党员的参与范围和参与程度。而这又来自于我们的后续教育工作如何激发大学生党员的主动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怎样引导大学生党员在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中实现个体权益与发挥主动性的有机结合。从党员教育的阶段来看,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属于学生党员教育的“较高级”阶段,应该更多考虑大学生的思想、年龄以及心智结构等(下转229页)特点,贴近他们的生活,契合他们的实际,找出他们的兴趣点,进而抓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着力点。从学生层面来讲,大多数学生干部是由学生党员来担任,学生党员往往成为学校各级各类组织中的中坚力量,因此,后续教育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就是要考虑如何扩大学生党员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参与作用。这样,既能使每一个学生党员成为党支部的骨干力量,又成为学校相关工作的得力助手,不仅使他们在党组织磨练中增强党性,而且在实践工作中逐渐锻炼成长。
3.凸显大学生党员主体作用,提升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实效性
大学生党员作为较成熟的学生群体,随着他们参与意识的逐渐提升,他们在基层党组织中的作用亦会逐步显现。所以,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中,如果仅是思想上和精神上重视这一群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学生既成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体,又成为工作的对象,不仅把管理主体和服务角色紧密结合起来,而且还要积极把他们培养成为党组织的骨干,使学生党员能够积极转变角色,并且在学习、工作、生活实践中得到全方位的磨练。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发挥他们主观能动性与提高他们的党性原则和责任意识的高度统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应不断创新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方法,比如,丰富活动载体,突出主题,加强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的结合,尤其是要发挥学生党员的专业特长,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服务师生、服务社会,让学生党员既提升了专业水平,增加了知识,又强化了党员服务理念;还应让学生党员体验“换位思考”和“移位体验”,例如让学生党员轮流做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既让他们有充分的舞台和空间发挥作用,又可以锻炼他们的领导能力,并体现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促使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体验到较强的主观幸福感和自我成就感。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比如不但要加强学校与学校、学校与社会以及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的对接,而且还要利用各种信息平台,使学生党员感到不是在后续教育的“限定框架”下发挥作用,而是在一种自然和自发式的内在驱动下使他们自觉产生主体效应。
参考文献:
[1]刘益飞.持之以恒地确立党员主体地位[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5).
[2]邱乘光.浅谈党员主体地位的内涵、本质和特征[EB/OL].http://www.gmw.en/o3pindao/lunwen/show.asp?id=13101.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后继教育;主体地位
中图分类号:G40-01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0)30-0201-02
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是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党员进行后继教育,不仅有助于增强其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更助于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作为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目前仍然是高校党建工作所面临的一大难题。长期以来,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管理制度缺失、党建队伍素质落后等问题,制约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创新。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不能充分体现,导致其被认同感明显偏低,也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整体实效性。因此,有必要从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视角来重新审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不断激发大学生党员的内在动力,促使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持续创新。
一、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来自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认识
顾名思义,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就是对大学生入党以后的教育。既然已经成为党组织的成员,相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来说,就应该拥有党章规定的赋予党员的相关权利,这种权利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大学生党员如何成为党内民主以及党内监督的主体,换言之,就是一个党员的主体地位。对党员主体地位的理解,大多数观点认为是指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各项活动中处干主导的、自由的、决定的地位,是党员在党内的政治地位。而党员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广大党员有明确的主体意识,党员主体的民主权利能够得到充分的体现和保障,党员能够在较大程度上实际参与党内事务及党的管理活动,党员主体能够自由地选择党的领导成员以及党的建设的各项活动始终以党员为主体来展开[1]。然而,在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中,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仍然未被重视或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更多的是听从指挥,被动参与,很少能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学生党员从发展对象的角色过渡203到党员后,对自己在党内应具有的主体地位认识还不足,主观意念上还机械地停留在“应时刻服从组织安排”,在某种程度上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在党组织中的角色变化所带来的行为变化,尤其是表现在主动实践和主动探索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一些高校基层党组织还没有改变传统的思想和做法,对大学生入党前后的教育搞“一刀切”,没有抓住党员后续教育的基本要领,往往存在着忽视学生党员权利及学生党员自我能动性等问题,学生党员仍然很大程度上延續了被管理者、被教育者的现实地位。显然,学生党员应该具备的党内权利无法在后续教育工作中得以体现,这不仅使他们很难体会到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更为严重的是限制了他们主体作用的发挥,从而影响到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整体实效性。因此,从某种角度来说,如何更大程度发挥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键就在于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如何开展,而这个阶段怎么激发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主体作用,使大学生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以充分保障,无疑对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至关重要。
二、大学生党员民主权利:确保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实效性的必然要求
如前所述,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实质上就是大学生党员民主权利的体现[2]。作为一名学生党员,他的主体地位的核心与本质主要体现在具有党员身份的基础之上。如果具有了党员身份,但没有体现相应的主体地位,党组织也将失去生机与活力。同样,大学生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地位,主要是通过大学生党员能够拥有和行使党员民主权利来实现的。而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正是实现其主体地位的重要载体之一,因为在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中,更多考虑的是学生党员怎样全方位参与学校党组织的相应事务,包括党章规定的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批评权、建议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申诉权和监督权等。可见,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不应该只是将学生党员置于一种被服从、被管理的角色,更多的应该体现在如何促使学生党员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如何把学生党员的权利和学生党员的主体作用贯穿到学校党内事务的各个层面,从而切实保障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
1.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知情权的各项制度
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中,不但要促使学生党员有充分的权利在党内事务中发挥主体作用,比如参与党员发展、党内评优工作等,而且要在更广泛的层面参与学校的相应事务,如了解学校的改革发展举措,学校一些重大决策中学生党员作用的发挥等。而这些行为的一个前提就在于学生党员要先了解、讨论相应的事务。因此,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不仅要从管理层面来思考,而且还应该从制度层面加以完善,比如建立党内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公开制度,建立党内信息听证会以及学校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使学生党员在更大的层面参与学校的基本事务。所以,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需要整合在高校党建以及高校整体工作的范畴之中,在各项工作的联动效应之中来扩大大学生党员的知情权。
2.完善与落实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中的参与制度
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重点,不仅是提升大学生党员的民主参与意识,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来保障大学生党员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参与权利,关键是为大学生党员搭建一个参与党内生活的平台,保证大学生党员的各项参与权利得到真正的落实。随着学生从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对象,再到加入党组织,学生党员的参与意识也在逐步提高。因此,在具体的后续教育工作中,应该更多的考虑如何提升学生党员的参与面和参与广度。例如可以适当增加学生党员在校院(系)党员代表中的比例,在扩大学生党员的话语空间的同时,增加学生党员的信息反馈制度,使学生党员提出的各类问题有通畅的表达渠道。
3.加强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中的监督保障机制
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在党章中已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明确党员的监督权提供了更细化的制度保障。而在高校党建实践工作中,尤其是在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工作中,需要将这些制度具体化,增加可操作性,使学生党员能以各种形式参与、监督和评价党组织的相应事务,并且有权检举揭发、有权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及一般党员。此外,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党员奖惩制度等配套机制,从更大的程度和范围上提高大学生党员民主认知水平,使其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真正提升后续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创新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机制:发挥大学生党员主体作用
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这项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实现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正如上述,要发挥大学生党员主体地位必然要保障大学生党员的民主权利,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这就涉及到如何创新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机制问题。
1.强化大学生党员主体意识,提高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针对性
虽然说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是在入党前或入党之初就应该具备的,但要对党员主体意识透彻的理解,必须要立足在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之中,一是因为大学生党员个体的成熟所带来的分辨能力,二是因为后续教育工作本身的熏陶。由于大学生党员主体意识与其主体能力的提升密不可分,因此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要针对这一特性来具体开展。从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来看,后续教育工作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党员作为主体的强烈体验感,要激发他们的自觉能动性,使他们进一步产生自信、积极向上的情感,并敢于承担责任;从大学生党员的权利意识来看,后续教育工作的重心应该是要引导大学生了解各项权利,认识各项权利以及什么时候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从而发挥更突出的先进性;从大学生党员的责任意识来看,后续教育工作重点是要教育好学生党员明确如何把权利和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并且如何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贯彻党的最高目标。其实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中,不仅要讲求具体的方式方法,还应该给大学生营造一种更高层面的理念,就是要将党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宗旨武装大学生党员的头脑,要将学生党员自身的价值判断与其实际行动“牢牢捆绑”起来,要努力达到学生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认同、参与奋斗变成自己的一种自发与自觉状态,产生一种不是必然要依赖“后续教育效应”的效果。
2.擴大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参与范围,增强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可行性
如同之前分析的那样,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中,应该将党员教育看成是党员成长、发展到完善的过程,提升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参与性,可以说是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中心。所以,从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来说,应该改变传统的权威者角色,不应只强调党员的服从地位,或是只倡导单向度的教育方式,而缺乏对学生党员主体的重视,尤其是忽略对主体特性的理解。我们知道,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是否能够取得实效,很大程度取决于大学生党员的参与范围和参与程度。而这又来自于我们的后续教育工作如何激发大学生党员的主动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怎样引导大学生党员在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中实现个体权益与发挥主动性的有机结合。从党员教育的阶段来看,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属于学生党员教育的“较高级”阶段,应该更多考虑大学生的思想、年龄以及心智结构等(下转229页)特点,贴近他们的生活,契合他们的实际,找出他们的兴趣点,进而抓准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的着力点。从学生层面来讲,大多数学生干部是由学生党员来担任,学生党员往往成为学校各级各类组织中的中坚力量,因此,后续教育工作的另一个重点就是要考虑如何扩大学生党员在学校教育管理中的参与作用。这样,既能使每一个学生党员成为党支部的骨干力量,又成为学校相关工作的得力助手,不仅使他们在党组织磨练中增强党性,而且在实践工作中逐渐锻炼成长。
3.凸显大学生党员主体作用,提升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的实效性
大学生党员作为较成熟的学生群体,随着他们参与意识的逐渐提升,他们在基层党组织中的作用亦会逐步显现。所以,在大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中,如果仅是思想上和精神上重视这一群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学生既成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主体,又成为工作的对象,不仅把管理主体和服务角色紧密结合起来,而且还要积极把他们培养成为党组织的骨干,使学生党员能够积极转变角色,并且在学习、工作、生活实践中得到全方位的磨练。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到发挥他们主观能动性与提高他们的党性原则和责任意识的高度统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应不断创新学生党员后续教育工作方法,比如,丰富活动载体,突出主题,加强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的结合,尤其是要发挥学生党员的专业特长,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服务师生、服务社会,让学生党员既提升了专业水平,增加了知识,又强化了党员服务理念;还应让学生党员体验“换位思考”和“移位体验”,例如让学生党员轮流做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既让他们有充分的舞台和空间发挥作用,又可以锻炼他们的领导能力,并体现他们的榜样示范作用,促使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体验到较强的主观幸福感和自我成就感。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比如不但要加强学校与学校、学校与社会以及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的对接,而且还要利用各种信息平台,使学生党员感到不是在后续教育的“限定框架”下发挥作用,而是在一种自然和自发式的内在驱动下使他们自觉产生主体效应。
参考文献:
[1]刘益飞.持之以恒地确立党员主体地位[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5).
[2]邱乘光.浅谈党员主体地位的内涵、本质和特征[EB/OL].http://www.gmw.en/o3pindao/lunwen/show.asp?id=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