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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书法艺术;传统特质;美学文化;分析研究
我国书法艺术的主要构成部分为书法字体的线条搭配、字体布白格局设计、字体点画形态三方面,不同的设计风格与搭配技巧可以赋予书法艺术作品以不同的创作情感、美学感官表现形式、书法意境以及气韵。因此书法艺术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美学文化的主要艺术表现形式之一。而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如严禁精湛、巧妙灵活等书法艺术的传统特征也逐渐凸显、形成,并将书法艺术所蕴含、表达的美学文化、审美理念与审美价值更为明确的表达、凸显。因此对书法艺术传统特质的深入分析,不但是提升我国美学文化的艺术表现高度的主要途径,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国传统文化传承力度的必由之路,而笔者也对此开展以下探讨。
一、我国书法艺术的主要传统特征
笔者上述提及,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书法艺术理论体系的逐渐优化完善,在書法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作者可以通过对例如书法留白格局的设计、书法字体线条的结构搭配等生成技巧的应用,来提升书法艺术作品中某一方面的艺术观赏性以及美学文化蕴含性与感官冲击力。此外,也可以通过对书法艺术作品整体势力的构建、气韵的流动以及书法艺术作品意境的赋予来提升书法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以及作者的创作感情投入程度,而书法艺术的主要传统特征具体如下:
(一)书法艺术的形质
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生成三类书法艺术创作形质技巧,分别为书法艺术创作的点画形态技巧、字体线条结构搭配技巧以及书法艺术结构布白技巧,具体如下:
第一,书法艺术创作的点画形态技巧。书法艺术创作的点画形态技巧主要分指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书法点形态的技巧。点是书法艺术作品中字体的书写起点,也是字体的‘眉目’,不同形态、笔力的点也凸显了不同字体所蕴含的创作观念、创作情感。点的书写创作方式并非单一的平铺直叙,而是需要用到逆峰、折、顿、转、回峰等诸多笔法进行连续、交错书写运用,而在点的书写过程中,运笔提按不当也会导致书法艺术作品病笔的出现,破坏了书法作品的整体创作风格与创作理念。而书法艺术创作的画形态技巧则指,在书法作品创作过程中,单一字体往往需要一笔而作,从而赋予书法作品以更为直观的美学感观感受及艺术鉴赏性、整体协调感。而字体不同笔画之间所连接的线条则为书法艺术创作的画形态。书法笔画线条主要分为两类,分别为线条的实连与虚连,实连常用于草书、行书,而虚连常用于隶书和楷书。
第二,书法艺术创作的字体线条结构搭配技巧。字体线条结构搭配技巧主要指,在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根据对字体结构、字体间距大小、字体的平行书写距离差异、向背等具体结构方向的调整与设计。
第三,书法艺术创作的结构布白技巧。在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应站在书法作品整体层面上,根据书法字体线条的搭配、段落的分布等信息要素与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主要调整方向为对行间距离、断连、多寡的调整。
在对书法艺术的学习了解过程中,书法作品与创作者书法艺术高度、功底的主要表现形式与区分要点为对笔者上述三项书法艺术形质技巧的应用合理性,换而言之,在书法艺术的艺术性与美学观赏性体现层面上,对笔者上述三项书法艺术创作形质技巧的应用有着极为紧密的内在关联。
(二)书法艺术的势力
在书法艺术的创作过程中,对于其笔锋势力的构建也是书法艺术作品所蕴含的美学精神、创作情感的主要表达方式之一,而书法艺术的势力构建也主要指,创作者根据对书法艺术作品书写笔锋、书写笔力的合理交错搭配、来构建书法艺术作品的整体势力氛围,如在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笔力笔锋的雄浑可以充分展现出书法艺术作品所蕴含的磅礴气势。例如唐代作者韦续便在诗词《墨》中用:“用比如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着。当用其笔,常欲使其透过纸背,此功成之极矣。”来形容颜真卿在《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中所构建的苍劲有力、气势磅礴的笔力笔锋以及书法艺术作品的势力。
而需要注意的是,书法艺术作品势力的构建包含但并不限于对笔力笔锋的调整,还需要与书法艺术作品布白、字体线条结构搭配等构成元素的紧密切合从而形成书法艺术作品特有的势力。此外,在书法艺术作品创作过程中,其书法的势并非在静止事物中产生,而是需要通过借力来构建书法艺术作品的势,只有顺应书法字体笔锋笔力的侧重点,才能构建出实势。
(三)书法艺术的气韵
相较于其他我国传统文化艺术表现形式与载体而言,书法艺术更注重于对整体作品气韵的掌握。在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不但对其创作蕴含美学观念、创作感情的注入连续性有着较高的要求,也对书法艺术作品整体的内部协调关联性有着极高要求。例如书法艺术作品中不同字体、不同线条之间并非是固定的搭配,而是类似于流动的水、跳跃的音符,以及一个完整个体中必不可少的构成部分。换而言之,书法艺术作品不同构成元素之间需要具有共同的艺术设计风格、设计主题以及紧密关联性,从而产生书法艺术作品的整体艺术气韵。
而在不同书法艺术作品之间在艺术鉴赏性与美观性层面中的评比过程中,书法艺术作品的气韵也是其中主要评审准则之一,唯有具有气韵的书法艺术作品,才会给鉴赏者以灵动跳跃的美学感官感受程度。
二、我国书法美学与传统哲学文化观照
首先,我国传统哲学文化主要包含有儒家孔孟之道的注重自身修养、忠君爱国、与人和谐的传统哲学观念、道家所崇尚的人与自然相处之道、无为而治、顺天而行、清虚自守的传统哲学挂念,以及重玄思想所包含的心性论、存在论等我国传统哲学文化理念。
其次,我国书法美学与传统哲学文化的内在关联与所蕴含的精神为两方面,分别为人本精神和模糊观念,具体如下:
一方面,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强调于书法艺术作品与人之间的关联与对照关系,字为人表。首先,书法艺术作品所蕴含的艺术价值、审美理念以及哲学文化精神凸显出了书法作品创作者的自身德行修养,作品是作者思想理念的艺术与美学延伸。其次,在书法艺术作品创作过程中,创作者往往将作品的整体结构、书法审美也参照于人物,以及对书法美学作品的形容词也主要为“有血有肉”、“气宇轩昂”等,书法艺术作品往往具有鲜活的美学艺术形象。例如南宋文学家、书法家姜夔在《续书谱》中对草书的所论为:“草书之体,如人坐卧行立、揖逊忿争、乘舟跃马、歌舞擗踊、一切变态,非苟然者。”
另一方面,在我国传统哲学文化与书法艺术发展过程中,都普遍强调于理念与艺术整体层面的模糊感,缺乏对具体事物的详细描述,例如儒家、道家、法家的治国之道,更强调于国家治理的大体方向,如无为而治、忠孝治国等,且理念缺乏清晰明确的评判标准。而书法艺术也与其大体相仿,在书法作品美学艺术性的评判过程中,更强调于对书法作品整体气韵、笔力笔锋势力等笼统性、书法作品对人以美学感官的感受层度来加以评比书法作品的艺术性与美学性,并非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与清晰性。
最后,书法美学与书法艺术是我国传统哲学文化的主要表达方式。笔者认为,我国书法艺术与其他国家、文明所流传的文字最大的区别在于,书法艺术与书法美学灵活的展现了我国传统哲学文化价值观念与文化精神。例如,哲学在生活中的主要用途为帮助人们更好的认知世界、树立观念,而书法美学与书法艺术同样是人们用于认知世界的主要途径,且是我国传统哲学文化价值观念的美观表现形式。换而言之,书法美学使得我国传统哲学文化的价值观念经久不衰,并在历史长河中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依存。
三、总结
书法艺术在我国传统文化与历史长河中的发展过程中,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书法艺术形态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以及我国传统文化价值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完善与发展,只有对书法艺术形态表达方式、创作书写技巧不断深入研究,才能赋予书法艺术以更高的美学价值与书法气韵、灵动性与血肉丰满程度。因此笔者对书法艺术的传统特质与美学文化观照开展上述研究,为发扬我国书法艺术贡献出自身的力量。
我国书法艺术的主要构成部分为书法字体的线条搭配、字体布白格局设计、字体点画形态三方面,不同的设计风格与搭配技巧可以赋予书法艺术作品以不同的创作情感、美学感官表现形式、书法意境以及气韵。因此书法艺术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美学文化的主要艺术表现形式之一。而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如严禁精湛、巧妙灵活等书法艺术的传统特征也逐渐凸显、形成,并将书法艺术所蕴含、表达的美学文化、审美理念与审美价值更为明确的表达、凸显。因此对书法艺术传统特质的深入分析,不但是提升我国美学文化的艺术表现高度的主要途径,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国传统文化传承力度的必由之路,而笔者也对此开展以下探讨。
一、我国书法艺术的主要传统特征
笔者上述提及,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书法艺术理论体系的逐渐优化完善,在書法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作者可以通过对例如书法留白格局的设计、书法字体线条的结构搭配等生成技巧的应用,来提升书法艺术作品中某一方面的艺术观赏性以及美学文化蕴含性与感官冲击力。此外,也可以通过对书法艺术作品整体势力的构建、气韵的流动以及书法艺术作品意境的赋予来提升书法艺术作品的美学价值以及作者的创作感情投入程度,而书法艺术的主要传统特征具体如下:
(一)书法艺术的形质
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主要生成三类书法艺术创作形质技巧,分别为书法艺术创作的点画形态技巧、字体线条结构搭配技巧以及书法艺术结构布白技巧,具体如下:
第一,书法艺术创作的点画形态技巧。书法艺术创作的点画形态技巧主要分指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书法点形态的技巧。点是书法艺术作品中字体的书写起点,也是字体的‘眉目’,不同形态、笔力的点也凸显了不同字体所蕴含的创作观念、创作情感。点的书写创作方式并非单一的平铺直叙,而是需要用到逆峰、折、顿、转、回峰等诸多笔法进行连续、交错书写运用,而在点的书写过程中,运笔提按不当也会导致书法艺术作品病笔的出现,破坏了书法作品的整体创作风格与创作理念。而书法艺术创作的画形态技巧则指,在书法作品创作过程中,单一字体往往需要一笔而作,从而赋予书法作品以更为直观的美学感观感受及艺术鉴赏性、整体协调感。而字体不同笔画之间所连接的线条则为书法艺术创作的画形态。书法笔画线条主要分为两类,分别为线条的实连与虚连,实连常用于草书、行书,而虚连常用于隶书和楷书。
第二,书法艺术创作的字体线条结构搭配技巧。字体线条结构搭配技巧主要指,在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根据对字体结构、字体间距大小、字体的平行书写距离差异、向背等具体结构方向的调整与设计。
第三,书法艺术创作的结构布白技巧。在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创作者应站在书法作品整体层面上,根据书法字体线条的搭配、段落的分布等信息要素与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主要调整方向为对行间距离、断连、多寡的调整。
在对书法艺术的学习了解过程中,书法作品与创作者书法艺术高度、功底的主要表现形式与区分要点为对笔者上述三项书法艺术形质技巧的应用合理性,换而言之,在书法艺术的艺术性与美学观赏性体现层面上,对笔者上述三项书法艺术创作形质技巧的应用有着极为紧密的内在关联。
(二)书法艺术的势力
在书法艺术的创作过程中,对于其笔锋势力的构建也是书法艺术作品所蕴含的美学精神、创作情感的主要表达方式之一,而书法艺术的势力构建也主要指,创作者根据对书法艺术作品书写笔锋、书写笔力的合理交错搭配、来构建书法艺术作品的整体势力氛围,如在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笔力笔锋的雄浑可以充分展现出书法艺术作品所蕴含的磅礴气势。例如唐代作者韦续便在诗词《墨》中用:“用比如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着。当用其笔,常欲使其透过纸背,此功成之极矣。”来形容颜真卿在《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中所构建的苍劲有力、气势磅礴的笔力笔锋以及书法艺术作品的势力。
而需要注意的是,书法艺术作品势力的构建包含但并不限于对笔力笔锋的调整,还需要与书法艺术作品布白、字体线条结构搭配等构成元素的紧密切合从而形成书法艺术作品特有的势力。此外,在书法艺术作品创作过程中,其书法的势并非在静止事物中产生,而是需要通过借力来构建书法艺术作品的势,只有顺应书法字体笔锋笔力的侧重点,才能构建出实势。
(三)书法艺术的气韵
相较于其他我国传统文化艺术表现形式与载体而言,书法艺术更注重于对整体作品气韵的掌握。在书法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不但对其创作蕴含美学观念、创作感情的注入连续性有着较高的要求,也对书法艺术作品整体的内部协调关联性有着极高要求。例如书法艺术作品中不同字体、不同线条之间并非是固定的搭配,而是类似于流动的水、跳跃的音符,以及一个完整个体中必不可少的构成部分。换而言之,书法艺术作品不同构成元素之间需要具有共同的艺术设计风格、设计主题以及紧密关联性,从而产生书法艺术作品的整体艺术气韵。
而在不同书法艺术作品之间在艺术鉴赏性与美观性层面中的评比过程中,书法艺术作品的气韵也是其中主要评审准则之一,唯有具有气韵的书法艺术作品,才会给鉴赏者以灵动跳跃的美学感官感受程度。
二、我国书法美学与传统哲学文化观照
首先,我国传统哲学文化主要包含有儒家孔孟之道的注重自身修养、忠君爱国、与人和谐的传统哲学观念、道家所崇尚的人与自然相处之道、无为而治、顺天而行、清虚自守的传统哲学挂念,以及重玄思想所包含的心性论、存在论等我国传统哲学文化理念。
其次,我国书法美学与传统哲学文化的内在关联与所蕴含的精神为两方面,分别为人本精神和模糊观念,具体如下:
一方面,在我国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强调于书法艺术作品与人之间的关联与对照关系,字为人表。首先,书法艺术作品所蕴含的艺术价值、审美理念以及哲学文化精神凸显出了书法作品创作者的自身德行修养,作品是作者思想理念的艺术与美学延伸。其次,在书法艺术作品创作过程中,创作者往往将作品的整体结构、书法审美也参照于人物,以及对书法美学作品的形容词也主要为“有血有肉”、“气宇轩昂”等,书法艺术作品往往具有鲜活的美学艺术形象。例如南宋文学家、书法家姜夔在《续书谱》中对草书的所论为:“草书之体,如人坐卧行立、揖逊忿争、乘舟跃马、歌舞擗踊、一切变态,非苟然者。”
另一方面,在我国传统哲学文化与书法艺术发展过程中,都普遍强调于理念与艺术整体层面的模糊感,缺乏对具体事物的详细描述,例如儒家、道家、法家的治国之道,更强调于国家治理的大体方向,如无为而治、忠孝治国等,且理念缺乏清晰明确的评判标准。而书法艺术也与其大体相仿,在书法作品美学艺术性的评判过程中,更强调于对书法作品整体气韵、笔力笔锋势力等笼统性、书法作品对人以美学感官的感受层度来加以评比书法作品的艺术性与美学性,并非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与清晰性。
最后,书法美学与书法艺术是我国传统哲学文化的主要表达方式。笔者认为,我国书法艺术与其他国家、文明所流传的文字最大的区别在于,书法艺术与书法美学灵活的展现了我国传统哲学文化价值观念与文化精神。例如,哲学在生活中的主要用途为帮助人们更好的认知世界、树立观念,而书法美学与书法艺术同样是人们用于认知世界的主要途径,且是我国传统哲学文化价值观念的美观表现形式。换而言之,书法美学使得我国传统哲学文化的价值观念经久不衰,并在历史长河中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依存。
三、总结
书法艺术在我国传统文化与历史长河中的发展过程中,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书法艺术形态的发展、社会的变迁以及我国传统文化价值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完善与发展,只有对书法艺术形态表达方式、创作书写技巧不断深入研究,才能赋予书法艺术以更高的美学价值与书法气韵、灵动性与血肉丰满程度。因此笔者对书法艺术的传统特质与美学文化观照开展上述研究,为发扬我国书法艺术贡献出自身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