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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目标教学在小学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课题究竟有何意义和价值,此课题是否有必要“非进行到底”不可?又能否得出具体详实的实验结果?这是我们课题组在实验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疑问。
“目标教学”是一种好的教学方法,它在素质教育中完全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具有其相应的地位和价值,这是不用实验就可以确定的。就如其他许多好的教学方法一样,相互交融,共同发挥促进教育教学的作用。一般来说,好的方法都具有相关性、相容性、递进性、互促和共化等性质,但作为方法范畴一般也都具有工具性和灵活性,无方向性;比如在素质教育或应试教育中,任何方法多是具有服务性的,它们既可以为素质教育服务,也可以为应试教育服务,关键看什么样的人实施什么样的教育,这其实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不用证明人皆共知的道理。
“目标教育”给我们留下的最好启示就是目标意识,也就是说做事情要有目标观念。目标又有内容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评价不同等等。首先,是要有目标,而目标又必须正确,其次是目标有大小、总分、长短、远近、粗细等之分,而不同时期、机遇、过程和情况又会造成人们对目标的不同理解,必然出现各具特色目标的具体实施,不可能去搞刻板划一的“目标教学模式”。所以关于所谓“目标教学在素质教育中定位”之类的课题研究和实验意义并不重大,而且所谓实验班与对照班也无从确定,谁也无法阻止教师使用自己认为好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而强制教师实施所谓“好方法”也是行不通的,尤其是评价标准是什么?是分散?素质教育同应试教育的区别搞清楚没有?众所周知,就说分散(绝不能说等于成绩、效果),那也是个很复杂的事物,并不是能作为评价标准的。
现在我们再举个最明显的例子:大家都说“愉快教学”是好的教学法吧!其实看为谁人所用,它同样可以为各种教育服务呢!还用举例吗?方法——工具,都是为目的服务的,比如扳手,是件工具,它就既可“往紧扳”,也可“往松扳”,既可以扳旧螺丝,又可以扳新螺丝。大、中、小等不同的螺丝可以是固定型扳手也可以是活动型,总之,光是举这么个“扳手”问题就不知可以举出多少说法,但这“扳”也是有目标的,而且也有大小、方向、层次和过程、评价等等(不再细说)这是人们都已懂得并能理解的是事情,还非要列成“课题”去研究吗?或者在实践中发明了一种新式扳手,还用再去不厌其烦地“论证”其意义吗?
“目标教学”其实也就是告诉我们,有“目标观念”进行教学比无目标或目标不明确,不正确进行教学效果要强些,现在既然已经作为 “课题”并要“按时结题”,我们的思路是应把“目标”先确定为完成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劳动者和接班人,相对这个大目标,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成了两大对立的方略,而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相对各种教学方法,则又属于不同的“目标”了,正如前所说,目标也有层次、大小、急缓、总分等等,并在相对中发生变化,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方法都是会在实施中发挥作用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有各种各样,包容的、相容的、共同发挥的、加力的、递进的或相互对立的、矛盾的、减效的等等。我们认为,有些是需要研究的,要花大力气才能得出结论的事物,而且对现实意义重大的问题,才是有必要急于列为研究和重视的课题,而有许多并不需要什么“讨论、研究”就可以确定的结论还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去“下大力气”吗?就拿我们的课题“课堂目标教学在小学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来说,能有什么“量化”的成果吗?其实把“目标教学”作为一种好方法提出来供人们参考使用或“提倡”广泛运用就行了,就如提倡或要求大家“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愉快教学,终身教育等等那样,反对“打骂教育”,分数第一,死记硬背等方法,这在今天就不用在列为“课题”来研究啦。这其实也就是我们研究的结果。“目标教学”实际上方应当称有目的有目标进行教育教学,这样定位,那么我们课题的结论就是“……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大家都该具有目标意识,为完成目标而运用各种有益的方法”。这不够明确吗?难道还非要举出诸多的数字及分析吗?那谁能完成呢?
“目标教学”是一种好的教学方法,它在素质教育中完全发挥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具有其相应的地位和价值,这是不用实验就可以确定的。就如其他许多好的教学方法一样,相互交融,共同发挥促进教育教学的作用。一般来说,好的方法都具有相关性、相容性、递进性、互促和共化等性质,但作为方法范畴一般也都具有工具性和灵活性,无方向性;比如在素质教育或应试教育中,任何方法多是具有服务性的,它们既可以为素质教育服务,也可以为应试教育服务,关键看什么样的人实施什么样的教育,这其实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不用证明人皆共知的道理。
“目标教育”给我们留下的最好启示就是目标意识,也就是说做事情要有目标观念。目标又有内容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评价不同等等。首先,是要有目标,而目标又必须正确,其次是目标有大小、总分、长短、远近、粗细等之分,而不同时期、机遇、过程和情况又会造成人们对目标的不同理解,必然出现各具特色目标的具体实施,不可能去搞刻板划一的“目标教学模式”。所以关于所谓“目标教学在素质教育中定位”之类的课题研究和实验意义并不重大,而且所谓实验班与对照班也无从确定,谁也无法阻止教师使用自己认为好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而强制教师实施所谓“好方法”也是行不通的,尤其是评价标准是什么?是分散?素质教育同应试教育的区别搞清楚没有?众所周知,就说分散(绝不能说等于成绩、效果),那也是个很复杂的事物,并不是能作为评价标准的。
现在我们再举个最明显的例子:大家都说“愉快教学”是好的教学法吧!其实看为谁人所用,它同样可以为各种教育服务呢!还用举例吗?方法——工具,都是为目的服务的,比如扳手,是件工具,它就既可“往紧扳”,也可“往松扳”,既可以扳旧螺丝,又可以扳新螺丝。大、中、小等不同的螺丝可以是固定型扳手也可以是活动型,总之,光是举这么个“扳手”问题就不知可以举出多少说法,但这“扳”也是有目标的,而且也有大小、方向、层次和过程、评价等等(不再细说)这是人们都已懂得并能理解的是事情,还非要列成“课题”去研究吗?或者在实践中发明了一种新式扳手,还用再去不厌其烦地“论证”其意义吗?
“目标教学”其实也就是告诉我们,有“目标观念”进行教学比无目标或目标不明确,不正确进行教学效果要强些,现在既然已经作为 “课题”并要“按时结题”,我们的思路是应把“目标”先确定为完成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劳动者和接班人,相对这个大目标,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成了两大对立的方略,而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相对各种教学方法,则又属于不同的“目标”了,正如前所说,目标也有层次、大小、急缓、总分等等,并在相对中发生变化,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方法都是会在实施中发挥作用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有各种各样,包容的、相容的、共同发挥的、加力的、递进的或相互对立的、矛盾的、减效的等等。我们认为,有些是需要研究的,要花大力气才能得出结论的事物,而且对现实意义重大的问题,才是有必要急于列为研究和重视的课题,而有许多并不需要什么“讨论、研究”就可以确定的结论还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去“下大力气”吗?就拿我们的课题“课堂目标教学在小学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来说,能有什么“量化”的成果吗?其实把“目标教学”作为一种好方法提出来供人们参考使用或“提倡”广泛运用就行了,就如提倡或要求大家“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愉快教学,终身教育等等那样,反对“打骂教育”,分数第一,死记硬背等方法,这在今天就不用在列为“课题”来研究啦。这其实也就是我们研究的结果。“目标教学”实际上方应当称有目的有目标进行教育教学,这样定位,那么我们课题的结论就是“……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大家都该具有目标意识,为完成目标而运用各种有益的方法”。这不够明确吗?难道还非要举出诸多的数字及分析吗?那谁能完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