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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改革,必然是一个除旧布新的过程。但“除旧”不是把传统全盘否定、一把火烧光,“布新”也并不是“唯新是从”。“新课程的实施不是对传统教学的全盘否定,而是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是对原有经验的提升和改组”,在改革中秉承传统精华。
一、回归“诵读教学”传统,在诵读中求体悟
“眼观其文、口诵其声、心惟其意”的诵读法是一种最原始、最基本的读书方法,也是最传统、最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之一,历来备受推崇。
宋代著名教育家朱熹说:“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诵读的精髓是“熟读精思,口诵心惟”,“熟读”、“口诵”是基础,是手段,“精思”、“心惟”是发展,是目的,没有学生对文本的反复诵读,即使有教师的如簧巧舌,精讲妙解,学生也难悟其义。朱熹说“只要是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谓读得熟,则不待解说,自晓其义也”。“熟读而精思”,在诵读中求体悟,这是学习语文的最好方法。
语文教学一定要让学生读书,诵读是第一。“三分文章七分读”。其实,很多文章的精髓,不是思辨的逻辑分析所能完全认识的,也不是跛足的语言文字所能完全传达的,往往是在反复朗诵、咏读的过程中靠个体心灵的直觉体悟才能品味出个中三昧,获得丰富多彩的审美感受。所以在语文教学特别是古诗文的教学中,必须坚持“诵读法”教学。对这种“诵读法”,很多学生都会经历从开始的无法理解到后来慢慢接受进而大加赞赏的认识过程。
新课程理念指导下,语文课可以容纳形式多样的生动活泼的课堂模式,但要还学生诵读的时间和自我体悟的权利。所以语文课程改革中,“诵读教学”传统不能丢。
二、回归“举三反一”传统,走出阅读教学的误区
课程标准指出:“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言实践中掌握运用语言的规律。”这句话实际上提出了语文教学要回归千年宝贵传统的要求。
首先,在课堂教学中要善用“举三反一”教学法。教师在课堂上通过“举三”来激活学生的思维,唤起他们对自己读书和生活的大量积累的联想,促使学生“反一”——感悟或运用。
我上《大堰河─我的保姆》时,先要求学生从刚才读过的文段中找出两相矛盾的词语,为了让学生有更深的感悟,我让学生说说在什么场合见过类似的矛盾错位现象。接着,又让他们回忆白居易的诗句“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最后,又补充艾青诗句及诗句所表现的故事:“一个是那样的幸福,却不停的哭;一个是那样的可怜,却要唱欢乐的歌。”学生的思维在我“举三”的一次次撞击下,产生了质的飞跃,很快地掌握了这种对比手法的妙处,甚至有了“顿悟”。当我分析后面“紫色的灵魂”时,学生思路马上打开,并且走得很远很远。
这种“举三反一”教学法,让学生的思维在课堂中被充分激活,相信对提高他们自身的文学领悟力、鉴赏力会大有裨益的。
其次,我们的阅读教学要树立“大阅读教育”观,坚持“举三反一”,即以广泛的课内外阅读为途径,大量读、写、抄、背优美的文段、篇章、经典诗文,最终达到厚积而薄发。
三、重拾“语法教学”,培养语文应用能力
“汉语语法教学现状正在威胁着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升,甚至会成为学生文化素质的黑洞。”此话并非危言耸听,近十年,语法教学已经被简化到了可有可无的地步,结果是:
高中学生不知什么叫语素,什么叫短语;不会区分词性,不会划分主谓宾;有话说不清楚,语病连篇,不知所云……
现代语文教学中语法教学缺失导致的诸如此类的恶果正在向我们敲响警钟:重拾“语法教学”刻不容缓!
重拾“语法教学”与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并不矛盾。新课标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在这里,它明确界定了语文学习的三层目标:基础层次的语文应用能力,发展层次的语文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最高层次的语文素养。三层目标各得其所,是全面、顺利、稳妥地推进课程改革的策略性道路。
语文应用能力,作为基础性目标,首先应该保证达成,语文应用能力上不去,审美和探究能力就受到极大制约,语文素养也就难以提高;可见,要提高语文素养,必须要养成语文应用能力,而语文应用能力的养成和提高则有赖于汉语语法教学。
当然,我强调重拾“语法教学”,并不是要语文教学走回那种把语文课肢解为语法技术操作课的老路上去,也没有把语法教学提升到至尊地位的意思。只是希望我们在搭建“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座语文学科教学的“高楼”时,别忘了打好“语法知识”这个“地基”。
一、回归“诵读教学”传统,在诵读中求体悟
“眼观其文、口诵其声、心惟其意”的诵读法是一种最原始、最基本的读书方法,也是最传统、最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之一,历来备受推崇。
宋代著名教育家朱熹说:“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诵读的精髓是“熟读精思,口诵心惟”,“熟读”、“口诵”是基础,是手段,“精思”、“心惟”是发展,是目的,没有学生对文本的反复诵读,即使有教师的如簧巧舌,精讲妙解,学生也难悟其义。朱熹说“只要是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谓读得熟,则不待解说,自晓其义也”。“熟读而精思”,在诵读中求体悟,这是学习语文的最好方法。
语文教学一定要让学生读书,诵读是第一。“三分文章七分读”。其实,很多文章的精髓,不是思辨的逻辑分析所能完全认识的,也不是跛足的语言文字所能完全传达的,往往是在反复朗诵、咏读的过程中靠个体心灵的直觉体悟才能品味出个中三昧,获得丰富多彩的审美感受。所以在语文教学特别是古诗文的教学中,必须坚持“诵读法”教学。对这种“诵读法”,很多学生都会经历从开始的无法理解到后来慢慢接受进而大加赞赏的认识过程。
新课程理念指导下,语文课可以容纳形式多样的生动活泼的课堂模式,但要还学生诵读的时间和自我体悟的权利。所以语文课程改革中,“诵读教学”传统不能丢。
二、回归“举三反一”传统,走出阅读教学的误区
课程标准指出:“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言实践中掌握运用语言的规律。”这句话实际上提出了语文教学要回归千年宝贵传统的要求。
首先,在课堂教学中要善用“举三反一”教学法。教师在课堂上通过“举三”来激活学生的思维,唤起他们对自己读书和生活的大量积累的联想,促使学生“反一”——感悟或运用。
我上《大堰河─我的保姆》时,先要求学生从刚才读过的文段中找出两相矛盾的词语,为了让学生有更深的感悟,我让学生说说在什么场合见过类似的矛盾错位现象。接着,又让他们回忆白居易的诗句“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最后,又补充艾青诗句及诗句所表现的故事:“一个是那样的幸福,却不停的哭;一个是那样的可怜,却要唱欢乐的歌。”学生的思维在我“举三”的一次次撞击下,产生了质的飞跃,很快地掌握了这种对比手法的妙处,甚至有了“顿悟”。当我分析后面“紫色的灵魂”时,学生思路马上打开,并且走得很远很远。
这种“举三反一”教学法,让学生的思维在课堂中被充分激活,相信对提高他们自身的文学领悟力、鉴赏力会大有裨益的。
其次,我们的阅读教学要树立“大阅读教育”观,坚持“举三反一”,即以广泛的课内外阅读为途径,大量读、写、抄、背优美的文段、篇章、经典诗文,最终达到厚积而薄发。
三、重拾“语法教学”,培养语文应用能力
“汉语语法教学现状正在威胁着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升,甚至会成为学生文化素质的黑洞。”此话并非危言耸听,近十年,语法教学已经被简化到了可有可无的地步,结果是:
高中学生不知什么叫语素,什么叫短语;不会区分词性,不会划分主谓宾;有话说不清楚,语病连篇,不知所云……
现代语文教学中语法教学缺失导致的诸如此类的恶果正在向我们敲响警钟:重拾“语法教学”刻不容缓!
重拾“语法教学”与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并不矛盾。新课标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语文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在这里,它明确界定了语文学习的三层目标:基础层次的语文应用能力,发展层次的语文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最高层次的语文素养。三层目标各得其所,是全面、顺利、稳妥地推进课程改革的策略性道路。
语文应用能力,作为基础性目标,首先应该保证达成,语文应用能力上不去,审美和探究能力就受到极大制约,语文素养也就难以提高;可见,要提高语文素养,必须要养成语文应用能力,而语文应用能力的养成和提高则有赖于汉语语法教学。
当然,我强调重拾“语法教学”,并不是要语文教学走回那种把语文课肢解为语法技术操作课的老路上去,也没有把语法教学提升到至尊地位的意思。只是希望我们在搭建“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座语文学科教学的“高楼”时,别忘了打好“语法知识”这个“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