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脍炙人口的英诗名作,那对其作品的正确理解和翻译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对“或许我可以将你比作春日?”这篇文章理解的基础上,深层解读了莎士比亚的第18首十四行诗中的summer一词,不能仅从字面理解,而是要了解其诗歌背景,才能正确解读英语诗歌作品的深层主题。
【关键词】莎士比亚 summer 解读
此篇文章选自外国文学评论 2007年第1期。作者是从事莎士比亚研究的浙江大学的沈弘教授。莎士比亚的第18首十四行诗是一首脍炙人口的英诗名作,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的译者都把作品中的春天这一主要意象误读成了夏天。此文作者认为, 正确解读此诗的钥匙在于对英语语言史和英国诗歌传统的了解, 因为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当中“summer”一词可兼指春夏。莎士比亚在第18首十四行诗中巧妙地采纳了“summer”这个词的古意来刻意营造春天的意象, 其手法含蓄而又不失典雅, 堪称一绝。
此篇文章共分为三个部分,作者首先提出莎士比亚第18首十四行诗中对“summer”一词翻译的观点,认为在众多的国内译文中都存在对这个词意象的误读。而正确解读此诗的关键在于对英语语言史和英国诗歌传统的充分了解。正是由于中古英语中没有专门表示“春天”和“秋天”的名词,所以“summer” (一般拼写为“sumer”或“somer”)一词可兼指春夏,而“winter”一词往往兼指秋冬。尤其是在中古英语抒情诗中,“summer”一词常被用来泛指春天。
在第二部分中,作者分析了中古时期,除了“summer”和“winter”这两个含义较为模糊的单词之外, 人们还可以用月份以及太阳与天上星宿相对的位置来表示春天来临的概念, 而且这样做应该说还是相对准确和客观的。通过众多文学作品特别是英国的诗歌作品说明在当时的英国,人们将四月和五月视为春季。
此文第三部分,作者通过分析“spring”作为特指“春天”的名词的语言的演变历史,说明在莎翁的时代,“spring”这个特指春天的新词与“summer”这个可以表示春天概念的旧词仍然是相互并存, 而且被人们交替用来指代春天的。虽然莎士比亚早已掌握了“spring”这个新词的用法,而且在其他作品中也多次用到“spring”来表示春天,但是在由于“summer’s day”这个短语在英语诗歌中可谓是耳熟能详, 读来已经十分顺口。在莎士比亚第18首十四行诗的特定语境下,诗人自然而得体地采用了“summer’s day”这个人们非常熟悉的短语来表现“春日”的意象和概念。它与后面的“summer’s lease”(“青春的契约”) 和“thy eternal summer”(“你永恒的青春”)互为呼应,在寓意的把握上显得灵活而富有弹性,而在风格的凝练上则是雍容华贵, 恰到好处。
在整篇文章中,作者旁征博引,利用丰富的英语语言史知识和对英国诗歌传统的充分了解表达自己的观点,每一部分的阐述都引用大量的诗歌来证明自己的论点,使其文章内容充实,论据充分。例如在此文第一部分,为了说明中古英语抒情诗中“summer”一词可兼指春夏,作者引用了中古时期的“Sumer is icumen in”(“春天已经来到”)的头一段:
Sumer is icomen in,
Lhude sing cuccu.
Groweth sed and bloweth med
And sp ringth the wude nu.
Sing cuccu.(1-5)⑥
春天已经来到。
布谷鸟高声叫!
种子生, 草地绿,
树木发出嫩芽。
布谷鸟婉转啼!(1-5)
无论是布谷鸟的啼叫,还是苗木发出嫩芽等意象,均与春天这个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在这个特定语境中, “summer”这个词绝不能够翻译成“夏天”,而必须是“春天”。
文章第二部分中,作者引用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总引的开头部分对春天的来临就作了一个明确的界定:
当四月用它甜美的雨水,彻底驱走了三月的干旱,
并用浆汁滋润每根茎脉,凭借其力量使花苞绽放;
当春风用它芬芳的气息,令树林和灌木发出绿芽,
还有绿苗,那初春的太阳,已走完白羊座的一半路程,
小鸟们整天不停地鸣叫,连晚上睡觉都张着眼睛
乔叟在此明确地将干燥的March(三月)视为冬季,把多雨的April(四月)作为万物复苏草木吐绿的春季。
前两部分的论证充分有力,第三部分解释莎士比亚已经掌握“spring”一词并在多部作品中已经使用“spring”作为“春天”的意象时,为何在第18首十四行诗中依然选用“summer”作为“春日”的意象时却不如前两部分充实有力。作者解释道:莎士比亚在用“spring”(“春天”)这个新词时,往往是在前面带定冠词“the”的。这表明,他在用这个词的时候, 还不太肯定读者是否会把这个代表“春天”的名词跟其他形式相同但意义迥异的动词、形容词和名词混淆起来。相反,莎士比亚在用“summer”这个词的时候,几乎是从来也不用在前面加定冠词的。另外,“summer’s day”这个短语在英语诗歌中可谓是耳熟能详,读来已经十分顺口。可是像“spring’s day”这样的短语读起来就会觉得相对比较拗口,而且在莎士比亚之前的诗歌作品中,这种说法几乎从来也没有见到过。
通过沈宏教授的这篇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英语文学作品,我们不能够仅仅从字面意义上进行理解,具备一些英语语言方面的知识以及了解一些英语文化的东西,能帮助我们去正确理解英语诗歌的含义以及正确解读英语诗歌作品的深层主题,莎士比亚的第18首十四行诗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
【关键词】莎士比亚 summer 解读
此篇文章选自外国文学评论 2007年第1期。作者是从事莎士比亚研究的浙江大学的沈弘教授。莎士比亚的第18首十四行诗是一首脍炙人口的英诗名作,遗憾的是,几乎所有的译者都把作品中的春天这一主要意象误读成了夏天。此文作者认为, 正确解读此诗的钥匙在于对英语语言史和英国诗歌传统的了解, 因为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当中“summer”一词可兼指春夏。莎士比亚在第18首十四行诗中巧妙地采纳了“summer”这个词的古意来刻意营造春天的意象, 其手法含蓄而又不失典雅, 堪称一绝。
此篇文章共分为三个部分,作者首先提出莎士比亚第18首十四行诗中对“summer”一词翻译的观点,认为在众多的国内译文中都存在对这个词意象的误读。而正确解读此诗的关键在于对英语语言史和英国诗歌传统的充分了解。正是由于中古英语中没有专门表示“春天”和“秋天”的名词,所以“summer” (一般拼写为“sumer”或“somer”)一词可兼指春夏,而“winter”一词往往兼指秋冬。尤其是在中古英语抒情诗中,“summer”一词常被用来泛指春天。
在第二部分中,作者分析了中古时期,除了“summer”和“winter”这两个含义较为模糊的单词之外, 人们还可以用月份以及太阳与天上星宿相对的位置来表示春天来临的概念, 而且这样做应该说还是相对准确和客观的。通过众多文学作品特别是英国的诗歌作品说明在当时的英国,人们将四月和五月视为春季。
此文第三部分,作者通过分析“spring”作为特指“春天”的名词的语言的演变历史,说明在莎翁的时代,“spring”这个特指春天的新词与“summer”这个可以表示春天概念的旧词仍然是相互并存, 而且被人们交替用来指代春天的。虽然莎士比亚早已掌握了“spring”这个新词的用法,而且在其他作品中也多次用到“spring”来表示春天,但是在由于“summer’s day”这个短语在英语诗歌中可谓是耳熟能详, 读来已经十分顺口。在莎士比亚第18首十四行诗的特定语境下,诗人自然而得体地采用了“summer’s day”这个人们非常熟悉的短语来表现“春日”的意象和概念。它与后面的“summer’s lease”(“青春的契约”) 和“thy eternal summer”(“你永恒的青春”)互为呼应,在寓意的把握上显得灵活而富有弹性,而在风格的凝练上则是雍容华贵, 恰到好处。
在整篇文章中,作者旁征博引,利用丰富的英语语言史知识和对英国诗歌传统的充分了解表达自己的观点,每一部分的阐述都引用大量的诗歌来证明自己的论点,使其文章内容充实,论据充分。例如在此文第一部分,为了说明中古英语抒情诗中“summer”一词可兼指春夏,作者引用了中古时期的“Sumer is icumen in”(“春天已经来到”)的头一段:
Sumer is icomen in,
Lhude sing cuccu.
Groweth sed and bloweth med
And sp ringth the wude nu.
Sing cuccu.(1-5)⑥
春天已经来到。
布谷鸟高声叫!
种子生, 草地绿,
树木发出嫩芽。
布谷鸟婉转啼!(1-5)
无论是布谷鸟的啼叫,还是苗木发出嫩芽等意象,均与春天这个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因此在这个特定语境中, “summer”这个词绝不能够翻译成“夏天”,而必须是“春天”。
文章第二部分中,作者引用乔叟在《坎特伯雷故事集》总引的开头部分对春天的来临就作了一个明确的界定:
当四月用它甜美的雨水,彻底驱走了三月的干旱,
并用浆汁滋润每根茎脉,凭借其力量使花苞绽放;
当春风用它芬芳的气息,令树林和灌木发出绿芽,
还有绿苗,那初春的太阳,已走完白羊座的一半路程,
小鸟们整天不停地鸣叫,连晚上睡觉都张着眼睛
乔叟在此明确地将干燥的March(三月)视为冬季,把多雨的April(四月)作为万物复苏草木吐绿的春季。
前两部分的论证充分有力,第三部分解释莎士比亚已经掌握“spring”一词并在多部作品中已经使用“spring”作为“春天”的意象时,为何在第18首十四行诗中依然选用“summer”作为“春日”的意象时却不如前两部分充实有力。作者解释道:莎士比亚在用“spring”(“春天”)这个新词时,往往是在前面带定冠词“the”的。这表明,他在用这个词的时候, 还不太肯定读者是否会把这个代表“春天”的名词跟其他形式相同但意义迥异的动词、形容词和名词混淆起来。相反,莎士比亚在用“summer”这个词的时候,几乎是从来也不用在前面加定冠词的。另外,“summer’s day”这个短语在英语诗歌中可谓是耳熟能详,读来已经十分顺口。可是像“spring’s day”这样的短语读起来就会觉得相对比较拗口,而且在莎士比亚之前的诗歌作品中,这种说法几乎从来也没有见到过。
通过沈宏教授的这篇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英语文学作品,我们不能够仅仅从字面意义上进行理解,具备一些英语语言方面的知识以及了解一些英语文化的东西,能帮助我们去正确理解英语诗歌的含义以及正确解读英语诗歌作品的深层主题,莎士比亚的第18首十四行诗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