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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的基本情况
本次比赛共有来自全省16个地市和1个省管县的115名选手参赛。每个地市可报7位参赛选手(省管县3名),其中小学教师3人(女教师不少于1人),中学教师4人(初高中各2人,女教师不少于1人),所有参赛教师均需有5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比赛内容共分为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两大部分,理论部分分值为20分,要求每一位选手现场撰写一份“教学设计”,观看一节录像课后现场撰写一份“看课评价报告”;实践部分分值为80分,要求每一位选手依次参加“广播操、武术操”、“队列队形”、“自选项目”、“规定项目”的等项目比赛;广播操、队列比赛为全队集体展示,“自选项目”由各位选手在报名时从规定的10个项目中选择1个参加比赛,各代表队自选项目不能重复,“规定项目”由选手现场抽取授课课题进行模拟课堂教学比赛。
二、参赛选手情况分析
(一)参赛教师任教年限情况
通过对本届参赛选手的任教年限进行统计(见表1),本届参加比赛的选手以任教6~9年的为主,占48.7%,其次是任教10~14年和刚刚任教5年的,分别占19.1%和17.4%,任教15年以上的只有14.8%。这说明安徽省参加基本功比赛选手的年龄结构呈现年轻化特征,青年教师是主力军,中年教师参赛比冽明显偏少,
(二)参赛教师性别比冽
通过参赛教师的性别进行统计(见表2),本次比赛中共有52位女教师参赛,占45.22%,按照学段划分,小学学段参赛女教师有24人,占48.97%;中学学段有28人,占42.42%,与比赛规程中对各学段女教师参赛人数不少于1人的要求相比,女教师的参与程度远远好于预期。
(三)参赛教师职称情况
通过对参赛教师的职称构成进行统计(见表3),具有高级职称的只有1人,参赛教师以初级职称为主,小学、初中学段具有初级职称的分别有42人和35人,分别占各学段参赛人数的85.71%与53.03%,这与表1反映出来参赛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是相互一致的。另外小学教师的低职称比例明显高于中学参赛教师的现象,可能与当前各地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实施评聘合一,小学学段学校的岗位职数有限有关。
(四)参赛教师来源情况
本次比赛中来自农村学校的小学和中学教师的比例很低(见表4),分别只有16.33%和10.61%,这可能与农村学校教师实力较弱,竞争力不足等原因有关,导致他们在各地市选拔过程中成绩不尽理想,未能参与本次比赛,这也是当前城乡教育整体水平发展不均衡的表现之一;此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比冽也较低,只有3.03%,与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需要是不相符的。
三、部分项目比赛成绩分析
(一)团体项目成绩分析
为比较不同区域教师的教学技能水平,根据安徽省的行政区划,将参赛代表队划分为皖北地区(包括阜阳、淮南、淮北、毫州、蚌埠、宿州)、皖中地区(包括合肥、六安、滁州、安庆)和皖南地区(包括芜湖、马鞍山、铜陵、宣城、池州、黄山)共3个区域进行比较(不包含省管县)。通过对不同区域教师最后成绩进行统计(见表5)。从统计情况看,区域平均分最高的为皖中地区,最低的为皖南地区,分别为82.13分和79.34分,通过统计分析,皖北与皖中地区、皖北与皖南地区的均分未见显著性差异,而皖中地区与皖南地区的均分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个人最高分和最低分分别在皖中地区和皖北地区,分别为89.61分和59.23分,经查验最低分选手的各项比赛成绩,发现该教师自选项目为田径项目,由于技能未能达标,得零分所致。
(二)自选项目情况分析
自选项目主要是教师自身运动技能的展示。在本次比赛规程中共提供了10个自选项目,包括田径(田赛、径赛)、球类(篮、排、足球)、武术(徒手、器械)、体操(徒手、器械)和韵律体操与舞蹈(小学)、健美操与舞蹈(中学)等项目,每个代表队的7位选手的自选项目的选择不能重复。自选项目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田径、球类的篮球、足球项目的成绩是由技能达标分与动作技评分构成,其中达标分为20分,技评分为10分,其他自选项目只进行动作技评评价,分值为30分。
1.自选项目选项人数变化分析
第五届比赛中田径、篮球、足球三个自选项目的参赛人数均较第四届有所减少(见表6),其中田径项目减少最多,由上届的28人减少到本届的19人,这可能与田径项目的达标标准要求较高,参赛教师尤其是女教师难以达到技能标准而影响最后总分和获奖名次,而导致教师不愿意选报;此外,武术项目选报人数增加明显,大都选报武术徒手项目,这可能与武术项目得分较高(见表7)、技术动作容易掌握有较大关系。
2.自选项目成绩分析
从安徽省第四、五届的比赛成绩统计(见表7)看出,通过达标与技评两个因素进行评价的田径、篮球、足球项目的得分均低于其他单纯采用技评进行评价的项目。田径均分最低,篮球足球其次,与这三个项目存在技能达标要求,达标成绩要求较高,分值比重较大,而参赛教师难以达到有关。
3.自选项目成绩与最后总分关系
自选项目得分与最后总分的相关分析显示,相关系数为0.804,显著性概率p<0.01,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着强相关关系(见表8),可见,教师自选项目成绩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最后成绩总分,关系到参赛教师的获奖情况。
四、结论
(一)参赛教师的构成不全面
从参赛教师的任教年限、职称、性别及来源地等情况来看参赛教师的构成非常不均衡,以青年教师为主,初级职称教师居多,女教师参与性高,农村学校教师参赛人数过少,职业学校教师寥寥无几,这虽然可能一方面与各地市依据省里文件要求进行初选选拔的结果有关,另一方面各地市为了在省赛中取得佳绩,也可能会选拔那些运动能力较强的年轻教师参加,从目前的参赛人员构成来看,不能够全面反映安徽省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真实情况。 (二)存在着地域差异
从比赛成绩来看,皖北、皖中地区的比赛成绩高于皖南地区,其中皖中地区均分与皖南地区的均分存在显著性差异,这可能与区域地理位置、人文、教育、经济等方面的差异有关,另外,皖南地区各地市人口总数较少,体育教师总数相对偏少,体育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师年龄偏大可能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三)自选项目评价标准难易度不同
从第四、五届自选项目成绩来看,田径项目均分最低,篮足球项目其次,与体操、武术等项目均分有着非常显著性差异,虽可能存在裁判评分差异因素,但更多的是由于这三个项目存在着技能达标要求,达标分值权重较大,未考虑参赛教师年龄实现区分评价有关,这对于工作年限较长的教师来说自选田径、篮球、足球项目来说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
(四)重实践轻综合
比赛过于强调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用竞技化的形式来对教师的基本功进行评价,重技轻能,重实践轻综合,未能重视教师的“技能应用”和“综合素质”在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的作用。
五、建议
(一)全员参与,让基本功比赛常态化
教学基本功是广大教师的看家本领,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重要性的认识,举办基本功比赛要立足教学、围绕教学、服务教学,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举办基本功比赛,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要考虑参赛教师的人员构成,每个代表队组队参赛时要有老中青教师参加,要有—定比冽的农村教师参加,要有高职称的教师参加,使得基本功比赛成为广大体育教师的一项重要的业务活动,提高广大体育教师的参赛积极性。
各地要开展常态化的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与管理工作,对教师基本功进行有计划、有目标、有分类的培训和训练,选聘一些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型教师和高校教师利用暑期等时间为广大体育教师进行基本功训练辅导;各校也要利用校本研修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教学基本功操练,让教师在相互研讨、练习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基本功。常态化的基本功比武,有助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才能为体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
(二)科学分析,制订合理的评价标准
基于教学基本功全员参与的理念,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很有必要,要科学划分参赛教师年龄组别,对那些有技能达标要求的自选项目要针对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组,可将男教师分成40岁以上组和40岁以下组,女教师可酌情考虑减少5岁分成两个组进行比赛。因此,要根据参赛教师的年龄与性别的差异,要修改自选项目的技能达标的标准,使之更贴近教师的实际情况;同时每个组别的技能、技评评价权重也要有所不同,低年龄组别技能达标、技评成绩可各占50%,高年龄组别技能达标成绩可占30%~40%,技评成绩占60%~70%,使得比赛更富科学化和人文化。
(三)与时俱进,适当调整比赛项目
随着时代的发展,体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技能也要紧随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这样,我们的体育课堂教学才会有活力。因此,在优化、完善现有的基本功比赛项目的同时,体育教学基本功比赛要增添现代气息,如体育教师对现代网络媒体的利用能力、利用现代媒体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的能力、体育教师制作体育教学课件的能力等等。同时,还可增设体育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内容,考核教师对体育法规政策、体育心理学、体育理论及裁判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情况等等。
本次比赛共有来自全省16个地市和1个省管县的115名选手参赛。每个地市可报7位参赛选手(省管县3名),其中小学教师3人(女教师不少于1人),中学教师4人(初高中各2人,女教师不少于1人),所有参赛教师均需有5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比赛内容共分为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两大部分,理论部分分值为20分,要求每一位选手现场撰写一份“教学设计”,观看一节录像课后现场撰写一份“看课评价报告”;实践部分分值为80分,要求每一位选手依次参加“广播操、武术操”、“队列队形”、“自选项目”、“规定项目”的等项目比赛;广播操、队列比赛为全队集体展示,“自选项目”由各位选手在报名时从规定的10个项目中选择1个参加比赛,各代表队自选项目不能重复,“规定项目”由选手现场抽取授课课题进行模拟课堂教学比赛。
二、参赛选手情况分析
(一)参赛教师任教年限情况
通过对本届参赛选手的任教年限进行统计(见表1),本届参加比赛的选手以任教6~9年的为主,占48.7%,其次是任教10~14年和刚刚任教5年的,分别占19.1%和17.4%,任教15年以上的只有14.8%。这说明安徽省参加基本功比赛选手的年龄结构呈现年轻化特征,青年教师是主力军,中年教师参赛比冽明显偏少,
(二)参赛教师性别比冽
通过参赛教师的性别进行统计(见表2),本次比赛中共有52位女教师参赛,占45.22%,按照学段划分,小学学段参赛女教师有24人,占48.97%;中学学段有28人,占42.42%,与比赛规程中对各学段女教师参赛人数不少于1人的要求相比,女教师的参与程度远远好于预期。
(三)参赛教师职称情况
通过对参赛教师的职称构成进行统计(见表3),具有高级职称的只有1人,参赛教师以初级职称为主,小学、初中学段具有初级职称的分别有42人和35人,分别占各学段参赛人数的85.71%与53.03%,这与表1反映出来参赛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是相互一致的。另外小学教师的低职称比例明显高于中学参赛教师的现象,可能与当前各地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实施评聘合一,小学学段学校的岗位职数有限有关。
(四)参赛教师来源情况
本次比赛中来自农村学校的小学和中学教师的比例很低(见表4),分别只有16.33%和10.61%,这可能与农村学校教师实力较弱,竞争力不足等原因有关,导致他们在各地市选拔过程中成绩不尽理想,未能参与本次比赛,这也是当前城乡教育整体水平发展不均衡的表现之一;此外,职业学校教师参加比冽也较低,只有3.03%,与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的需要是不相符的。
三、部分项目比赛成绩分析
(一)团体项目成绩分析
为比较不同区域教师的教学技能水平,根据安徽省的行政区划,将参赛代表队划分为皖北地区(包括阜阳、淮南、淮北、毫州、蚌埠、宿州)、皖中地区(包括合肥、六安、滁州、安庆)和皖南地区(包括芜湖、马鞍山、铜陵、宣城、池州、黄山)共3个区域进行比较(不包含省管县)。通过对不同区域教师最后成绩进行统计(见表5)。从统计情况看,区域平均分最高的为皖中地区,最低的为皖南地区,分别为82.13分和79.34分,通过统计分析,皖北与皖中地区、皖北与皖南地区的均分未见显著性差异,而皖中地区与皖南地区的均分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个人最高分和最低分分别在皖中地区和皖北地区,分别为89.61分和59.23分,经查验最低分选手的各项比赛成绩,发现该教师自选项目为田径项目,由于技能未能达标,得零分所致。
(二)自选项目情况分析
自选项目主要是教师自身运动技能的展示。在本次比赛规程中共提供了10个自选项目,包括田径(田赛、径赛)、球类(篮、排、足球)、武术(徒手、器械)、体操(徒手、器械)和韵律体操与舞蹈(小学)、健美操与舞蹈(中学)等项目,每个代表队的7位选手的自选项目的选择不能重复。自选项目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田径、球类的篮球、足球项目的成绩是由技能达标分与动作技评分构成,其中达标分为20分,技评分为10分,其他自选项目只进行动作技评评价,分值为30分。
1.自选项目选项人数变化分析
第五届比赛中田径、篮球、足球三个自选项目的参赛人数均较第四届有所减少(见表6),其中田径项目减少最多,由上届的28人减少到本届的19人,这可能与田径项目的达标标准要求较高,参赛教师尤其是女教师难以达到技能标准而影响最后总分和获奖名次,而导致教师不愿意选报;此外,武术项目选报人数增加明显,大都选报武术徒手项目,这可能与武术项目得分较高(见表7)、技术动作容易掌握有较大关系。
2.自选项目成绩分析
从安徽省第四、五届的比赛成绩统计(见表7)看出,通过达标与技评两个因素进行评价的田径、篮球、足球项目的得分均低于其他单纯采用技评进行评价的项目。田径均分最低,篮球足球其次,与这三个项目存在技能达标要求,达标成绩要求较高,分值比重较大,而参赛教师难以达到有关。
3.自选项目成绩与最后总分关系
自选项目得分与最后总分的相关分析显示,相关系数为0.804,显著性概率p<0.01,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着强相关关系(见表8),可见,教师自选项目成绩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最后成绩总分,关系到参赛教师的获奖情况。
四、结论
(一)参赛教师的构成不全面
从参赛教师的任教年限、职称、性别及来源地等情况来看参赛教师的构成非常不均衡,以青年教师为主,初级职称教师居多,女教师参与性高,农村学校教师参赛人数过少,职业学校教师寥寥无几,这虽然可能一方面与各地市依据省里文件要求进行初选选拔的结果有关,另一方面各地市为了在省赛中取得佳绩,也可能会选拔那些运动能力较强的年轻教师参加,从目前的参赛人员构成来看,不能够全面反映安徽省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真实情况。 (二)存在着地域差异
从比赛成绩来看,皖北、皖中地区的比赛成绩高于皖南地区,其中皖中地区均分与皖南地区的均分存在显著性差异,这可能与区域地理位置、人文、教育、经济等方面的差异有关,另外,皖南地区各地市人口总数较少,体育教师总数相对偏少,体育教师结构性缺编,教师年龄偏大可能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三)自选项目评价标准难易度不同
从第四、五届自选项目成绩来看,田径项目均分最低,篮足球项目其次,与体操、武术等项目均分有着非常显著性差异,虽可能存在裁判评分差异因素,但更多的是由于这三个项目存在着技能达标要求,达标分值权重较大,未考虑参赛教师年龄实现区分评价有关,这对于工作年限较长的教师来说自选田径、篮球、足球项目来说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
(四)重实践轻综合
比赛过于强调教师的专业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用竞技化的形式来对教师的基本功进行评价,重技轻能,重实践轻综合,未能重视教师的“技能应用”和“综合素质”在提高体育教学质量的作用。
五、建议
(一)全员参与,让基本功比赛常态化
教学基本功是广大教师的看家本领,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重要性的认识,举办基本功比赛要立足教学、围绕教学、服务教学,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举办基本功比赛,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要考虑参赛教师的人员构成,每个代表队组队参赛时要有老中青教师参加,要有—定比冽的农村教师参加,要有高职称的教师参加,使得基本功比赛成为广大体育教师的一项重要的业务活动,提高广大体育教师的参赛积极性。
各地要开展常态化的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培训与管理工作,对教师基本功进行有计划、有目标、有分类的培训和训练,选聘一些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家型教师和高校教师利用暑期等时间为广大体育教师进行基本功训练辅导;各校也要利用校本研修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教学基本功操练,让教师在相互研讨、练习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基本功。常态化的基本功比武,有助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才能为体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奠定基础。
(二)科学分析,制订合理的评价标准
基于教学基本功全员参与的理念,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很有必要,要科学划分参赛教师年龄组别,对那些有技能达标要求的自选项目要针对教师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组,可将男教师分成40岁以上组和40岁以下组,女教师可酌情考虑减少5岁分成两个组进行比赛。因此,要根据参赛教师的年龄与性别的差异,要修改自选项目的技能达标的标准,使之更贴近教师的实际情况;同时每个组别的技能、技评评价权重也要有所不同,低年龄组别技能达标、技评成绩可各占50%,高年龄组别技能达标成绩可占30%~40%,技评成绩占60%~70%,使得比赛更富科学化和人文化。
(三)与时俱进,适当调整比赛项目
随着时代的发展,体育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技能也要紧随时代的变化与时俱进,这样,我们的体育课堂教学才会有活力。因此,在优化、完善现有的基本功比赛项目的同时,体育教学基本功比赛要增添现代气息,如体育教师对现代网络媒体的利用能力、利用现代媒体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的能力、体育教师制作体育教学课件的能力等等。同时,还可增设体育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内容,考核教师对体育法规政策、体育心理学、体育理论及裁判知识的理解与掌握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