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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开展预防工作过程中,坚持以预防调查为抓手,以成果转化为动力,以服务领导决策为主旨,扎实推进预防专业化、社会化,实现了调查目的与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精心准备,夯实基础
预防调查是一项艰苦复杂的创造性劳动,其涉及的领域宽,知识面广,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联系社会、推动预防平台的好途径。通常在选择好调查主题和方向后,为达到调查目的进行精心设计,认真考虑预防调查思路、策略、方法,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在实施调查前,主要做好三项准备工作:
1.理清思路,把握预防调查关节点。在布置调查任务时,必须先确定预防调查的思路和方向,诸如到哪些地方去,调查哪些情况,与哪些人交谈,都必须有一个全面、准确、科学的把握。在调查种粮补贴问题时,预防部门事先对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区分了工作任务、重点难点和方法步骤。拟定在调查环节上,注意“三个围绕”,即围绕种粮补贴申报和发放中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部位和环节;围绕从事补贴工作人员的岗位监督情况和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补贴资金运行中管理和监督措施等问题。在调查内容上,重点摸清“三个”问题,即在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农民应享受而没有完全享受、不该享受而私下享受、应享受一项而享受多项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侵占资金的问题;国家在制定相关强农惠农政策上存在的问题。在调查对象上,主要突出“三类”人员,即负责粮食补贴面积登记造册、核实农户粮食种植面积的乡镇基层干部(含村委会干部);负责审核、录入农户基础信息和发放“一折通”的基层财政干部;负有监管职责的市财政局干部,使调查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次序性。
2.加紧学习,了解预防调查知识点。调查之初,虽通过会议传达、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方式,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略有了解,但缺乏系统学习研究,对发放条件、范围、程序和方法都不是很清楚,给预防调查带来一定的难度。为此,预防干警仔细阅读上级有关文件,熟悉政策内容,专程组织到市财政局、农业局调查了解近几年国家拨付种粮农民补贴的总体情况,职能分工和监管方面的主要做法,以及农村实行土地二轮承包后的实际情况。
3.熟悉案情,把握预防调查的结合点。要做好预防调查,必须全面收集信息资料,做到有的放矢。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总体要求,在预防调查中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有意识地安排预防干警适时介入自侦部门办案,加强与办案人员交流沟通,多参与询问犯罪嫌疑人,并查阅案卷材料,收集有关信息,讨论典型案例,使之尽早熟悉案情,发现案件规律。
二、深入实际,摸清实情
预防调查的成功与否,从一定意义上取决于深入基层、深入实践的程度和效果。
1.坚持广泛调查了解,不搞先入为主。坚持对任何情况、任何问题都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进行调查,做到求深、求细、求准。针对种粮农民补贴的预防调查,专门到市财政局、信用社、乡镇财经所及7个乡(镇)、20个行政村,找各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行政村书记、主任、一般村干部和村民个别座谈,重点看看“群众怎么说,村官怎么讲,乡镇干部怎么核的,财经所干部怎么办”,全面接触调查对象,获取实据资料。在调查中共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10个,找当地相关人员个别座谈96次,查阅资金账目和各种统计报表379份,收集整理有关资料372份,核对主要实物指标1269个。
2.坚持重点调查,不搞走马观花。调查中,坚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用辩证的观点去发现问题,证实问题,解决问题。在全市选择近期发案数量较多的曹塘角、九皇两个社区进行重点调查,从中发现个案特点、类案规律,分析发案原因,引导广大农村干部、人民群众围绕社区“该坚持什么、该改进什么”进行广泛讨论,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曲直,强化法律政策观念,落实民主、科学决策,健全监督途径和方法,推进农村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3.坚持反复核实情况,不搞偏听偏信。在预防调查过程中,注意听取各方意见,防止随意作出片面结论。对反映不一致的问题,做到深查细究,刨根问底,不放过疑点。
4.认真统计数据,不搞统计加估计。通过专业统计、查阅资料、实地计量、问卷调查等办法获取相关数据信息,不编造虚假数字、不搞统计加估计,以保持数字的客观性、真实性。如预防干警在发现全市每年申报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补贴数据与实际享受的粮种补贴数量有较大差别,便向市财政局、农业局申请进行定量统计和分析,确保信息真实、数据精准、来源可靠。
三、客观分析,综合研究
预防调查是预防之基,决策之道,治本之要。在每次实地调查结束后,都要对调查中所收集到的原始材料进行系统审核、整理、统计和分析,对调查信息和材料进行“加工”和“处理”,变成系统可以引用、使用的材料,为得出调查结论提供服务。在分析研究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好“三个”问题。
1.透过现象看本质。预防调查以科学分析为前提,揭示职务犯罪的内在规律。比如,广水市地处鄂北小镇,经济发展相对迟缓,农村有很多人长年外出务工经商,家里承包的责任田多年弃耕抛荒,按国家规定不种粮食就不能领取种粮补贴。但在实地调查后发现,一些乡镇干部、村官把国家的强农惠农补贴当做一块“肥肉”,采取盗用他人名义、编造假身份、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重复申报等手法虚报冒领种粮补贴,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国家政策的落实。为此,预防部门全面分析发案的主客观原因,梳理问题隐患,提出预防建议,实现从个案查处到系统、行业以及整个涉农领域的根本治理。
2.通过一般看规律。预防调查结束后,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认真梳理,把握职务犯罪发展规律。要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强化依法行政、集体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民主监督,畅通群众诉求,努力营造“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的良好氛围。
3.通过典型看普遍。找出一些先进典型,予以推广,指导全局。对负面典型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着重与发案单位共同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完善权力制衡,强化村民自治,落实监督举措,增强预防实效。 四、转化运用,指导工作
在开展预防调查的同时,还应注意发挥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的特殊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
1.呈送调查报告,引起领导重视。2011年3月,我们在完成种粮补贴的问题调查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专题报告,就当前少数农村基层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挪用资金,侵占农民利益,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国家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管理缺失、监督不力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六条”对策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由市政府专门召集检察、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会议,对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仔细研究,确定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国家种粮补贴自查自纠活动,提出“认真摸实情,彻底查问题,全面抓整改,决不走过场”的要求,对于规范全市种粮补贴申报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堵塞工作漏洞,预防权力腐败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2.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工作存在问题。在预防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发案单位在建章立制、教育警示、监管制约、预测防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适时向财政、农业、城建、土地规划等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实际采纳率、整改率、回复率均为100%。
3.组织调查“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只是前置性的预防,其是否被采纳,还有一个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为督促发案单位搞好整改,预防干警在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书后,应适时到发案单位“回访”,了解他们是否正视问题,查找漏洞,深挖根源,完善措施的情况。多做稳定情绪、化解矛盾、提振精神的工作,实现教育与监督、预防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今年三月,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等7个部门联合对该镇落实国家种粮农民补贴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很高评价。
4.开展创先争优,宣传推广典型。如在深入调查中,发现郝店镇铁城村对落实国家种粮农民补贴把关较严,其关键是注重发扬民主,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措施得法。便及时总结了该村《发扬民主监督,强化资金管理》的成功经验,在全市17个乡(镇)405个行政村予以大力宣传推广,并组织全市195名基层干部到该村参观学习,让他们介绍情况、交流做法,较好地弘扬了正气,树立了标杆,鼓舞了斗志,推进了农村预防工作的落实。
一、精心准备,夯实基础
预防调查是一项艰苦复杂的创造性劳动,其涉及的领域宽,知识面广,政策性和实践性很强,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联系社会、推动预防平台的好途径。通常在选择好调查主题和方向后,为达到调查目的进行精心设计,认真考虑预防调查思路、策略、方法,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在实施调查前,主要做好三项准备工作:
1.理清思路,把握预防调查关节点。在布置调查任务时,必须先确定预防调查的思路和方向,诸如到哪些地方去,调查哪些情况,与哪些人交谈,都必须有一个全面、准确、科学的把握。在调查种粮补贴问题时,预防部门事先对案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区分了工作任务、重点难点和方法步骤。拟定在调查环节上,注意“三个围绕”,即围绕种粮补贴申报和发放中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部位和环节;围绕从事补贴工作人员的岗位监督情况和规范权力运行;围绕补贴资金运行中管理和监督措施等问题。在调查内容上,重点摸清“三个”问题,即在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农民应享受而没有完全享受、不该享受而私下享受、应享受一项而享受多项的具体情况和问题;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侵占资金的问题;国家在制定相关强农惠农政策上存在的问题。在调查对象上,主要突出“三类”人员,即负责粮食补贴面积登记造册、核实农户粮食种植面积的乡镇基层干部(含村委会干部);负责审核、录入农户基础信息和发放“一折通”的基层财政干部;负有监管职责的市财政局干部,使调查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次序性。
2.加紧学习,了解预防调查知识点。调查之初,虽通过会议传达、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方式,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略有了解,但缺乏系统学习研究,对发放条件、范围、程序和方法都不是很清楚,给预防调查带来一定的难度。为此,预防干警仔细阅读上级有关文件,熟悉政策内容,专程组织到市财政局、农业局调查了解近几年国家拨付种粮农民补贴的总体情况,职能分工和监管方面的主要做法,以及农村实行土地二轮承包后的实际情况。
3.熟悉案情,把握预防调查的结合点。要做好预防调查,必须全面收集信息资料,做到有的放矢。按照省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总体要求,在预防调查中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有意识地安排预防干警适时介入自侦部门办案,加强与办案人员交流沟通,多参与询问犯罪嫌疑人,并查阅案卷材料,收集有关信息,讨论典型案例,使之尽早熟悉案情,发现案件规律。
二、深入实际,摸清实情
预防调查的成功与否,从一定意义上取决于深入基层、深入实践的程度和效果。
1.坚持广泛调查了解,不搞先入为主。坚持对任何情况、任何问题都从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进行调查,做到求深、求细、求准。针对种粮农民补贴的预防调查,专门到市财政局、信用社、乡镇财经所及7个乡(镇)、20个行政村,找各乡镇分管农业的领导、行政村书记、主任、一般村干部和村民个别座谈,重点看看“群众怎么说,村官怎么讲,乡镇干部怎么核的,财经所干部怎么办”,全面接触调查对象,获取实据资料。在调查中共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10个,找当地相关人员个别座谈96次,查阅资金账目和各种统计报表379份,收集整理有关资料372份,核对主要实物指标1269个。
2.坚持重点调查,不搞走马观花。调查中,坚持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用辩证的观点去发现问题,证实问题,解决问题。在全市选择近期发案数量较多的曹塘角、九皇两个社区进行重点调查,从中发现个案特点、类案规律,分析发案原因,引导广大农村干部、人民群众围绕社区“该坚持什么、该改进什么”进行广泛讨论,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曲直,强化法律政策观念,落实民主、科学决策,健全监督途径和方法,推进农村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3.坚持反复核实情况,不搞偏听偏信。在预防调查过程中,注意听取各方意见,防止随意作出片面结论。对反映不一致的问题,做到深查细究,刨根问底,不放过疑点。
4.认真统计数据,不搞统计加估计。通过专业统计、查阅资料、实地计量、问卷调查等办法获取相关数据信息,不编造虚假数字、不搞统计加估计,以保持数字的客观性、真实性。如预防干警在发现全市每年申报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作物补贴数据与实际享受的粮种补贴数量有较大差别,便向市财政局、农业局申请进行定量统计和分析,确保信息真实、数据精准、来源可靠。
三、客观分析,综合研究
预防调查是预防之基,决策之道,治本之要。在每次实地调查结束后,都要对调查中所收集到的原始材料进行系统审核、整理、统计和分析,对调查信息和材料进行“加工”和“处理”,变成系统可以引用、使用的材料,为得出调查结论提供服务。在分析研究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好“三个”问题。
1.透过现象看本质。预防调查以科学分析为前提,揭示职务犯罪的内在规律。比如,广水市地处鄂北小镇,经济发展相对迟缓,农村有很多人长年外出务工经商,家里承包的责任田多年弃耕抛荒,按国家规定不种粮食就不能领取种粮补贴。但在实地调查后发现,一些乡镇干部、村官把国家的强农惠农补贴当做一块“肥肉”,采取盗用他人名义、编造假身份、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重复申报等手法虚报冒领种粮补贴,严重影响和阻碍了国家政策的落实。为此,预防部门全面分析发案的主客观原因,梳理问题隐患,提出预防建议,实现从个案查处到系统、行业以及整个涉农领域的根本治理。
2.通过一般看规律。预防调查结束后,要对收集的材料进行认真梳理,把握职务犯罪发展规律。要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强化依法行政、集体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民主监督,畅通群众诉求,努力营造“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的良好氛围。
3.通过典型看普遍。找出一些先进典型,予以推广,指导全局。对负面典型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着重与发案单位共同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完善权力制衡,强化村民自治,落实监督举措,增强预防实效。 四、转化运用,指导工作
在开展预防调查的同时,还应注意发挥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的特殊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
1.呈送调查报告,引起领导重视。2011年3月,我们在完成种粮补贴的问题调查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了专题报告,就当前少数农村基层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挪用资金,侵占农民利益,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国家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管理缺失、监督不力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六条”对策建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由市政府专门召集检察、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的会议,对调查报告反映的问题进行仔细研究,确定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国家种粮补贴自查自纠活动,提出“认真摸实情,彻底查问题,全面抓整改,决不走过场”的要求,对于规范全市种粮补贴申报程序,强化资金监管,堵塞工作漏洞,预防权力腐败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2.发出检察建议书,纠正工作存在问题。在预防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发案单位在建章立制、教育警示、监管制约、预测防范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适时向财政、农业、城建、土地规划等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实际采纳率、整改率、回复率均为100%。
3.组织调查“回访”,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只是前置性的预防,其是否被采纳,还有一个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为督促发案单位搞好整改,预防干警在开展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书后,应适时到发案单位“回访”,了解他们是否正视问题,查找漏洞,深挖根源,完善措施的情况。多做稳定情绪、化解矛盾、提振精神的工作,实现教育与监督、预防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今年三月,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监察厅等7个部门联合对该镇落实国家种粮农民补贴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该项工作给予了很高评价。
4.开展创先争优,宣传推广典型。如在深入调查中,发现郝店镇铁城村对落实国家种粮农民补贴把关较严,其关键是注重发扬民主,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措施得法。便及时总结了该村《发扬民主监督,强化资金管理》的成功经验,在全市17个乡(镇)405个行政村予以大力宣传推广,并组织全市195名基层干部到该村参观学习,让他们介绍情况、交流做法,较好地弘扬了正气,树立了标杆,鼓舞了斗志,推进了农村预防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