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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许多年中考体育成绩不计入总分的考试之后,天津市决定从今年开始,将体育考试成绩列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科目和升学考试成绩总分,规定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形式与成绩由体育平时成绩、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和体育统一测试成绩3个部分构成,分值设为30分。
随着天津市等地恢复将中考体育纳入中考总分举措的实施,中考体育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中考体育成绩计人到中考总分。自1979年我国在个别地区试行中招体育考试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全国各地都已实施体育考试制度,分值以30分居多,考试项目大多从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50米跑、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跳绳(1分钟)、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等项中选择,成绩计算分集中测试和学分制两种。
30年磨一剑,中考体育期待美好的明天。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艰难历程
1979年上海崇明中学试行升学加试体育这是我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发端,在此基础上,1980年原国家教委体育司进行调研并向全国推广。1981年4月24—30日原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的期间对学体育考试做了专题讨论,充分肯定了这一改革实验的方向。1982年原国家教委体育司在广西柳州召开了体育考试座谈会,继续贯彻1981年会议的精神加强体育考试试点工作,据统计,当时全国有24个省市进行了试验(有的是全省,有的是一省中的一个市或几个市、地)。1983年由于原国家教委领导人事变更,对体育考试的观点不一,认为学生体育合格就可以了,没必要再举行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转向“学生体育台格标准”的研究,体育考试不同程度受到了影响。
1990年国务院批准颁发了《学校体育工作条列》,其第九条明确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的考试科目”。从此,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同年5月,原国家教委在河南周口市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体育考试座谈会。1991年11月,体育科学学会、教育学会在韶关召开体育考试研讨会。1992年4月原国家教委体育司在杭州召开部分省市体育考试工作会议,认真、全面地研究了开展体育考试的有关问题,并于同年月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教体[1992]4号),对体育考试的计分、项目选择、组织工作等作了指导性规定,正式确定了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山东、浙江、湖南、广东、陕西等九省市为全国试点省市。1993年在深圳召开会议后,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试点工作方案》(教体司[1993]25号),要求各试点省市结合本地情况参照“方案”执行,同年10月,在无锡市召开了试点省市体育考试工作总结交流会,全国有26年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升学体育考试试点。1994年,原国家教委在北京举办了“体育考试工作培训班”,及时解决此项工作试点过程出现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及其一些担忧,并对1993年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1995年原国家教委出台了《全国继续试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工作方案》,对体育考试的范围、组织领导、确定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时间安排、对残疾和有病学生的照顾、实施工作的要求等六个方面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同年,5月14-17日在辽宁锦州市召开“升学考试体育”现场会,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体育考试。1996年,有个别地方暂停了体育考试试点。
经过1979年-1996年,17年的体育考试试点工作,体育考试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影响面逐步扩大,逐渐被大家所认可,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进行体育锻炼有着重要的作用。
1997年4月,原国家教委体卫艺司与基础教育司在天津召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座谈会”,就一系列有关体育考试的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并达成共识,特别提出了体育考试制度化的问题;同年11月16日,原国家教委印发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1997]18号),决定自1998年开始在全国逐步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访方案从实施步骤、实施对象、组织领导、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计分办法、收费办法、免考与缓考、考务工作、保障措施等十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此方案的印发标志着体育考试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必考科目确定下来。1999年3月教育部体卫艺司与基础教育司在武汉召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研讨会”,总结了1998年全国第一年正式实施体育考试的情况,全国除甘肃省外,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实施体育考试,并对1999年的体育考试工作做出了部署。同年,教育部关于印发《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1999]5号)指出:“体育考试分数一般为中考总分的5%。要严格体育课的考勤制度,积极试行将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计人体育考试总分,折合分数建设占体育考试成绩总分的40-60%,具体分值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农村初中体育学科的考试一般在乡、镇范围内组织。”
自2000年-2005年以来,全国各地开始广泛推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并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在考试项目的选择、评分标准的制定、计分办法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改革,比如营口市、锦州市、常州市、青岛市等都研制了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考试方案,对当地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和加强,对学生的体质健康促进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教育部亦每年在体育考试前发文对各地体育考试做出要求和指导。2001年12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1]11号)指出:“要进一步明确体育考试的作用和意义。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措施,也是培养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的客观要求。通过体育考试,可以有效促进学校体育课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知识和技能,反馈学生的锻炼效果,激励学生学习和锻炼,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要积极推进体育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体育考试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平时的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体质;有利于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有利于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有利于保证学生的安全、减轻学生的负担。要积极进行将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计人体育考试
随着天津市等地恢复将中考体育纳入中考总分举措的实施,中考体育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中考体育成绩计人到中考总分。自1979年我国在个别地区试行中招体育考试以来,经过近30年的发展,目前全国各地都已实施体育考试制度,分值以30分居多,考试项目大多从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50米跑、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跳绳(1分钟)、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等项中选择,成绩计算分集中测试和学分制两种。
30年磨一剑,中考体育期待美好的明天。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艰难历程
1979年上海崇明中学试行升学加试体育这是我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发端,在此基础上,1980年原国家教委体育司进行调研并向全国推广。1981年4月24—30日原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会议”的期间对学体育考试做了专题讨论,充分肯定了这一改革实验的方向。1982年原国家教委体育司在广西柳州召开了体育考试座谈会,继续贯彻1981年会议的精神加强体育考试试点工作,据统计,当时全国有24个省市进行了试验(有的是全省,有的是一省中的一个市或几个市、地)。1983年由于原国家教委领导人事变更,对体育考试的观点不一,认为学生体育合格就可以了,没必要再举行升学体育考试,工作转向“学生体育台格标准”的研究,体育考试不同程度受到了影响。
1990年国务院批准颁发了《学校体育工作条列》,其第九条明确规定:“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的考试科目”。从此,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同年5月,原国家教委在河南周口市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体育考试座谈会。1991年11月,体育科学学会、教育学会在韶关召开体育考试研讨会。1992年4月原国家教委体育司在杭州召开部分省市体育考试工作会议,认真、全面地研究了开展体育考试的有关问题,并于同年月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教体[1992]4号),对体育考试的计分、项目选择、组织工作等作了指导性规定,正式确定了北京、天津、辽宁、江苏、山东、浙江、湖南、广东、陕西等九省市为全国试点省市。1993年在深圳召开会议后,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试点工作方案》(教体司[1993]25号),要求各试点省市结合本地情况参照“方案”执行,同年10月,在无锡市召开了试点省市体育考试工作总结交流会,全国有26年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升学体育考试试点。1994年,原国家教委在北京举办了“体育考试工作培训班”,及时解决此项工作试点过程出现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及其一些担忧,并对1993年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1995年原国家教委出台了《全国继续试行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工作方案》,对体育考试的范围、组织领导、确定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时间安排、对残疾和有病学生的照顾、实施工作的要求等六个方面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同年,5月14-17日在辽宁锦州市召开“升学考试体育”现场会,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体育考试。1996年,有个别地方暂停了体育考试试点。
经过1979年-1996年,17年的体育考试试点工作,体育考试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影响面逐步扩大,逐渐被大家所认可,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进行体育锻炼有着重要的作用。
1997年4月,原国家教委体卫艺司与基础教育司在天津召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座谈会”,就一系列有关体育考试的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并达成共识,特别提出了体育考试制度化的问题;同年11月16日,原国家教委印发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1997]18号),决定自1998年开始在全国逐步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访方案从实施步骤、实施对象、组织领导、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计分办法、收费办法、免考与缓考、考务工作、保障措施等十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此方案的印发标志着体育考试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必考科目确定下来。1999年3月教育部体卫艺司与基础教育司在武汉召开“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研讨会”,总结了1998年全国第一年正式实施体育考试的情况,全国除甘肃省外,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实施体育考试,并对1999年的体育考试工作做出了部署。同年,教育部关于印发《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1999]5号)指出:“体育考试分数一般为中考总分的5%。要严格体育课的考勤制度,积极试行将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计人体育考试总分,折合分数建设占体育考试成绩总分的40-60%,具体分值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农村初中体育学科的考试一般在乡、镇范围内组织。”
自2000年-2005年以来,全国各地开始广泛推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并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在考试项目的选择、评分标准的制定、计分办法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的改革,比如营口市、锦州市、常州市、青岛市等都研制了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考试方案,对当地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和加强,对学生的体质健康促进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教育部亦每年在体育考试前发文对各地体育考试做出要求和指导。2001年12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2年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1]11号)指出:“要进一步明确体育考试的作用和意义。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措施,也是培养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合格人才的客观要求。通过体育考试,可以有效促进学校体育课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知识和技能,反馈学生的锻炼效果,激励学生学习和锻炼,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要积极推进体育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体育考试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平时的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体质;有利于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有利于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有利于保证学生的安全、减轻学生的负担。要积极进行将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计人体育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