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城镇养老保险七折重要的作用,既能保证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又能促进经济发展。我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对城镇养老保险不断探求,但由于是新情况新事件,其中必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在探索中不断吸取经验就教训研究对策。虽然改革道路是崎岖的但我们应积极解决面对。
【关键词】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 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 人口老龄化 养老保险工资替代率 GDP
1. 简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首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给予具有城镇户口但没有工作、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一群体的一种福利待遇。享有此福利待遇需符合的条件为老人(60周岁以上)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不断上调)。16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人自愿缴费参加。
2.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演进过程
在我国,自1984年开始,与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相配套,在国有企业中进行退休费统筹,建立固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试点,到1986年底,全国各地基本上建立了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企业、个人、国家三方共同缴纳,企业按工人工资总额的15%缴费,工人按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费。1991年6月,在总结汇总各地养老保险数据以及情况后,国务院进而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企业养老保险的制度进行了改革以及原则性的规定。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果敢问题的决定》指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担负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养老保险的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明确了方向。1995年以后“统账结合”的方式基本建立。但其中有许多困难,如,企业负担较重,调剂能力下降等。由此国务院在1997年7月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个人账户的规模、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统一的基本养老金的记发条件和方法。2000年12月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深入发展阶段,在逐步扩大的试点中不断发现问题如个人账户常常为虚拟账户亏空严重,2004年,个人账户“空账”额急剧升高到7000多亿元。于是对辽宁、黑龙江、吉林实行“补缺口”和“补账户”模式,调整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改变现有的问题矛盾。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广大职工人民的安全网,随着《社会保险法》立法取得的重大发展,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会得到规范化与具体化。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
3. 我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作为新鲜事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及时修正。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也在不断加剧。据预测,我国老年人口占城市人口比例将从2010年的9.66%上升到2020年的13.37%, 2040年将达到最高水平。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速这就意味着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越来越高,需要支付的养老金压力将越来越大,但有效的劳动力确并没有显著提高。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的提高,养老保险的作用也要随之提高至相应的程度。这对于刚刚兴起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小的挑战。
从覆盖面和待遇水平看, ,2008年年末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100多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0多亿元。虽然增长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但并没有覆盖到全国各个范围内,覆盖面有限。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设计本是为了达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并且为人口老龄化的危机储备资金,但是个人账户产权模糊使得实际情况与目标大相径庭。按照规定,职工需缴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金并将其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本来应该是职工的私人财产,区别于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但是它与社会统筹基金一起被统一管理,并且允许个人账户内基金与统筹基金互相调剂使用导致了许多问题。一方面,为社会统筹挪用个人账户基金提供了可能,阻碍了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另一方面,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也使得职工与企业之间产生信任危机,影响基金的征缴。
4. 城镇养老保险问题的对策
从“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如前所述,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缺陷是企业化及封闭运行格局,其后果是资源分割、配置失衡、企业负担过重。因此,经过数十年的改革,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由“企业保障”逐步走向了“社会保障”,这充分体现了制度的社会互济作用,有利于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规模经济效应。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奉行的是社会化的建制原则。在统账结合模式下,无论是社会统筹还是个人账户,都是由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则确定引入市场机制并由社会化或非官方机构负责投资运营;从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投资运营到待遇给付,整个运行过程不仅要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而且还要接受社会机构的监督。因此,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虽然由政府主导,但实际上实行的是社会化管理。
结合本国的国情,看清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速度、财政承受能力等。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有效需求不足时期,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不高,投资不足,仍需要借助混合体系,扬长避短。养老基金的增加取决于人口增长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现在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因此应把重点放在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上。事实上,将养老基金的一部分投资国外的有价证券,能够减少本币实际汇率波动带来的不稳定性,分散投资风险。鉴于我国国情,应逐步推进养老基金的国外投资,投石问路,积累经验。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毕竟是一个新工作,新问题,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应对,强化社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包括社会专业组织、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等多个社会主体的监督。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定位为代表政府、缴费单位,尤其是广大参保人员利益的、以社会保障基金安全监督为职能、独立的社会监督机构。我们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相符合我国国情的先进方法学习,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社会保险》 主编 林义.
[2] 方荣军,刘敏 .关于我国养老保险投资运营问题的思考 《经济纵横》.
[3] 钟仁耀.养老保险改革国际比较研究[M].上海财经出版社.
[4] 《社会保险法》.
[5] 《社会保险案例评析》主编 万明国.
(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保险系09级)
【关键词】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制度改革 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 人口老龄化 养老保险工资替代率 GDP
1. 简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首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国家给予具有城镇户口但没有工作、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一群体的一种福利待遇。享有此福利待遇需符合的条件为老人(60周岁以上)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不断上调)。16周岁以上---59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人自愿缴费参加。
2.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演进过程
在我国,自1984年开始,与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相配套,在国有企业中进行退休费统筹,建立固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试点,到1986年底,全国各地基本上建立了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同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企业、个人、国家三方共同缴纳,企业按工人工资总额的15%缴费,工人按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费。1991年6月,在总结汇总各地养老保险数据以及情况后,国务院进而颁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企业养老保险的制度进行了改革以及原则性的规定。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果敢问题的决定》指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担负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为养老保险的制度的进一步改革明确了方向。1995年以后“统账结合”的方式基本建立。但其中有许多困难,如,企业负担较重,调剂能力下降等。由此国务院在1997年7月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个人账户的规模、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统一的基本养老金的记发条件和方法。2000年12月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深入发展阶段,在逐步扩大的试点中不断发现问题如个人账户常常为虚拟账户亏空严重,2004年,个人账户“空账”额急剧升高到7000多亿元。于是对辽宁、黑龙江、吉林实行“补缺口”和“补账户”模式,调整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改变现有的问题矛盾。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广大职工人民的安全网,随着《社会保险法》立法取得的重大发展,相应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会得到规范化与具体化。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
3. 我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作为新鲜事物,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及时修正。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也在不断加剧。据预测,我国老年人口占城市人口比例将从2010年的9.66%上升到2020年的13.37%, 2040年将达到最高水平。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速这就意味着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越来越高,需要支付的养老金压力将越来越大,但有效的劳动力确并没有显著提高。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的提高,养老保险的作用也要随之提高至相应的程度。这对于刚刚兴起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不小的挑战。
从覆盖面和待遇水平看, ,2008年年末辽宁、吉林、黑龙江、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13个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100多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0多亿元。虽然增长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但并没有覆盖到全国各个范围内,覆盖面有限。
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设计本是为了达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并且为人口老龄化的危机储备资金,但是个人账户产权模糊使得实际情况与目标大相径庭。按照规定,职工需缴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养老保险金并将其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本来应该是职工的私人财产,区别于企业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但是它与社会统筹基金一起被统一管理,并且允许个人账户内基金与统筹基金互相调剂使用导致了许多问题。一方面,为社会统筹挪用个人账户基金提供了可能,阻碍了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另一方面,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也使得职工与企业之间产生信任危机,影响基金的征缴。
4. 城镇养老保险问题的对策
从“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转变如前所述,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缺陷是企业化及封闭运行格局,其后果是资源分割、配置失衡、企业负担过重。因此,经过数十年的改革,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由“企业保障”逐步走向了“社会保障”,这充分体现了制度的社会互济作用,有利于发挥社会养老保险的规模经济效应。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奉行的是社会化的建制原则。在统账结合模式下,无论是社会统筹还是个人账户,都是由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则确定引入市场机制并由社会化或非官方机构负责投资运营;从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投资运营到待遇给付,整个运行过程不仅要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而且还要接受社会机构的监督。因此,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虽然由政府主导,但实际上实行的是社会化管理。
结合本国的国情,看清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速度、财政承受能力等。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有效需求不足时期,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不高,投资不足,仍需要借助混合体系,扬长避短。养老基金的增加取决于人口增长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现在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因此应把重点放在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上。事实上,将养老基金的一部分投资国外的有价证券,能够减少本币实际汇率波动带来的不稳定性,分散投资风险。鉴于我国国情,应逐步推进养老基金的国外投资,投石问路,积累经验。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毕竟是一个新工作,新问题,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去应对,强化社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包括社会专业组织、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等多个社会主体的监督。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定位为代表政府、缴费单位,尤其是广大参保人员利益的、以社会保障基金安全监督为职能、独立的社会监督机构。我们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相符合我国国情的先进方法学习,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社会保险》 主编 林义.
[2] 方荣军,刘敏 .关于我国养老保险投资运营问题的思考 《经济纵横》.
[3] 钟仁耀.养老保险改革国际比较研究[M].上海财经出版社.
[4] 《社会保险法》.
[5] 《社会保险案例评析》主编 万明国.
(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保险系09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