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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的业务和队伍管理工作都面临着新的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要积极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要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必须以现代的理念为支撑,以科技强检为目标,构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此文仅对探索此项管理机制谈谈自己的想法:
一、如何认识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检察信息化建设
目前,检察机关大多使用了计算机作为办公或办案的设备,但是应用水平普遍不高,究竟什么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因为计算机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正在飞速发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内涵也随之变化和发展。在现阶段,检察信息化建设可以认为是检察业务系统和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管理科学和信息科学在检察工作实际中的具体应用。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改进和提高,对有关检察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处理、传输、分析,用科学的方法对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人员、机构设置进行管理。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用计算机处理一般文书或建立一个局域网。信息化不等同于办公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应该是属于信息化的一个系统,一般意义上的办公自动化只是指以文字处理为核心的办公处理。检察机关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是要简单地发挥一般性的文字处理功能,而是要发挥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检察信息化建设是综合了软件工程(自主开发多媒体示证、案件管理软件)、数据库(案件管理系统)、局域网、广域网、信息安全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各种技术,系统化地在检察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同时,检察工作的特点和特性要求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要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安全性和实用性。所以,检察信息化管理包括了业务(案件)管理、文书管理、队伍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内容,其中,业务管理是核心内容,这些信息化管理的内容应当都具有统计、检索、共享、联网等功能。
围绕着信息化建设这一特点和属性,由此建立有现代特色的新型检察信息化管理机制,即以业务管理为核心,以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为辅助,以队伍管理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的系统化的管理机制,从而逐步实现由注重结果的管理向注重过程的管理的转变,由相对静态的管理向相对动态的管理的转变。
二、以信息化建设为枢纽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的特点
1、以信息化管理覆盖、贯穿业务管理的全过程,使信息化建设和业务管理一体化。一是实现检察信息网上传输。利用局域网、案件管理系统,检察长可以通过网上信息交流,掌握全院的办案动态情况,干警关注的焦点问题可以及时反馈给检察长,检察长和全院干警可以在网上展开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学习,并可以进行亲情式的交流。所有的办案期限、办案流程、各部门的队伍建设情况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实现捕、诉工作办公自动化和现代化。利用局域网、广域网、BQQ系统、GPRS系统、案件管理系统,批捕和起诉案件的受理、阅卷、审批、打印都在网上完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出庭公诉使用多媒体示证系统,配以BQQ、GPRS系统,实现局域网与广域网的无缝连接,检察长可以及时了解庭上公诉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出庭公诉人员可以将出庭情况及时反馈给后方,后方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保障,各个办案部门由此变纵向联系为横向联系,加强了各部门间的工作联系,由此形成一个业务管理中心网络。三是实现侦查指挥系统的科技化、现代化。利用局域网、广域网、BQQ系统、GPRS系统、侦查监控系统,检察长实时了解侦查人员的审讯情况,并对侦查活动进行远程指挥,侦查人员调查取证手段的科技化,有利于侦查活动的调查和讯问,有利于同步固定证据,由此形成一个侦查指挥中心网络。四是实现控申、举报工作的受理自动化。通过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和网上的QQ交流,实现举报的24小时的不见断受理,同时建立案件线索管理的数据库,进行严格管理、快速处理。
2、以信息化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使信息化建设和队伍管理一体化。以网络化的预防教育逐步取代传统的警示教育,通过网络教育、培训干警,使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化、公开化。对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网上展示有关信息,有效地预防了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了对队伍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网上学习、网上考核、网上公示、网上论坛、网上文化、网上谈心等栏目,促使干警自觉学习,主动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干警的各项技能,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陶冶干警的思想情操,从而在整体上提升了干警的自身素质。
三、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的方式与途径
1、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来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理念创新是体制创新的先导,要建立新型的检察管理机制,必须要有现代的检察管理理念来支撑,就是要把信息论、控制论、协同论、效率论、科技论等科学的先进管理理念引入到检察管理的全过程。注重对管理过程的控制和持续改进,注重动态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技强检,能够以较小的投入获取较大的产出,坚持科技化的管理,体现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此提出“柔性管理”理念。“柔性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主要不是依靠外力(如上级的发号施令),而是依靠人性解放、权力平等、民主管理,从内心深处来激发每名干警的内在潜力、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使他们能真正做到心情舒畅、不遗余力地为检察机关不断开拓新的优良业绩,成为取得竞争优势的力量源泉。“柔性管理”的特征是:内在重于外在,心理重于物理,身教重于言教,肯定重于否定,激励重于控制,务实重于务虚。显然,这种管理倡导的是更加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加看重的是干警的主动精神和自我约束。
2、注重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检察队伍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计算机是死的,人才是发挥信息化管理特性的根本。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干警积极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当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决定了人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补充知识,熟悉并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才能适应现代的科学的管理机制。
3、强调整体性、协调性的管理,加强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沟通和制约。传统的管理机制是信息的由上而下的传递,是垂直性的管理机制,这就决定了在业务管理上也是纵向服从,管理机制的运行比较单一。现在,不仅要注重信息的上下流动,更要注重信息的横向流动,整合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使信息能够有效地流通起来,内部结构和功能的优化,有利于检察系统对外、对内信息和能量的同步交换,实现由纵向管理向横向管理的转变。
4、用信息、网络化的群决策机制,来开展信息化建设下的检察业务和队伍的管理。现代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所面临的环境也多变多样,这就急需建立一个符合现代管理特点的群决策机制。现今,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开展已经离不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环境,而在信息网络化支持平台下的群决策机制则是信息与智慧的紧密结合。检察系统内的自侦、批捕、起诉、内勤、综合等业务部门,通过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连接、GPRS系统、BQQ系统等,适时地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利用计算机网络提供的资源共享,可以辅助检察长做出准确的决策,可以让后方及时了解前方的有关情况,可以让后方为前方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现代化的体制下开展检察业务,已经不再是一、二个人的单兵作战,而是开放式的共同参与的群体协同决策。比如,个别的侦查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和公诉人员的出庭公诉,不仅仅是个人能力的一种体现,更有整个检察系统作为后台来应对各种环境和各种变量。建立信息化环境下的群决策机制,能够实现信息与知识的开发和共享,对资源有效整合和系统集成,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作者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200082)
一、如何认识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检察信息化建设
目前,检察机关大多使用了计算机作为办公或办案的设备,但是应用水平普遍不高,究竟什么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因为计算机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正在飞速发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内涵也随之变化和发展。在现阶段,检察信息化建设可以认为是检察业务系统和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管理科学和信息科学在检察工作实际中的具体应用。
检察信息化建设是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改进和提高,对有关检察信息进行收集、加工、处理、传输、分析,用科学的方法对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人员、机构设置进行管理。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用计算机处理一般文书或建立一个局域网。信息化不等同于办公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应该是属于信息化的一个系统,一般意义上的办公自动化只是指以文字处理为核心的办公处理。检察机关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是要简单地发挥一般性的文字处理功能,而是要发挥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检察信息化建设是综合了软件工程(自主开发多媒体示证、案件管理软件)、数据库(案件管理系统)、局域网、广域网、信息安全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各种技术,系统化地在检察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同时,检察工作的特点和特性要求计算机技术的应用要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安全性和实用性。所以,检察信息化管理包括了业务(案件)管理、文书管理、队伍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内容,其中,业务管理是核心内容,这些信息化管理的内容应当都具有统计、检索、共享、联网等功能。
围绕着信息化建设这一特点和属性,由此建立有现代特色的新型检察信息化管理机制,即以业务管理为核心,以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为辅助,以队伍管理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的系统化的管理机制,从而逐步实现由注重结果的管理向注重过程的管理的转变,由相对静态的管理向相对动态的管理的转变。
二、以信息化建设为枢纽的“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的特点
1、以信息化管理覆盖、贯穿业务管理的全过程,使信息化建设和业务管理一体化。一是实现检察信息网上传输。利用局域网、案件管理系统,检察长可以通过网上信息交流,掌握全院的办案动态情况,干警关注的焦点问题可以及时反馈给检察长,检察长和全院干警可以在网上展开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学习,并可以进行亲情式的交流。所有的办案期限、办案流程、各部门的队伍建设情况都可以在网上进行公示。二是实现捕、诉工作办公自动化和现代化。利用局域网、广域网、BQQ系统、GPRS系统、案件管理系统,批捕和起诉案件的受理、阅卷、审批、打印都在网上完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出庭公诉使用多媒体示证系统,配以BQQ、GPRS系统,实现局域网与广域网的无缝连接,检察长可以及时了解庭上公诉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出庭公诉人员可以将出庭情况及时反馈给后方,后方人员提供必要的支援和保障,各个办案部门由此变纵向联系为横向联系,加强了各部门间的工作联系,由此形成一个业务管理中心网络。三是实现侦查指挥系统的科技化、现代化。利用局域网、广域网、BQQ系统、GPRS系统、侦查监控系统,检察长实时了解侦查人员的审讯情况,并对侦查活动进行远程指挥,侦查人员调查取证手段的科技化,有利于侦查活动的调查和讯问,有利于同步固定证据,由此形成一个侦查指挥中心网络。四是实现控申、举报工作的受理自动化。通过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和网上的QQ交流,实现举报的24小时的不见断受理,同时建立案件线索管理的数据库,进行严格管理、快速处理。
2、以信息化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使信息化建设和队伍管理一体化。以网络化的预防教育逐步取代传统的警示教育,通过网络教育、培训干警,使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化、公开化。对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网上展示有关信息,有效地预防了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了对队伍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网上学习、网上考核、网上公示、网上论坛、网上文化、网上谈心等栏目,促使干警自觉学习,主动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干警的各项技能,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陶冶干警的思想情操,从而在整体上提升了干警的自身素质。
三、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的方式与途径
1、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来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理念创新是体制创新的先导,要建立新型的检察管理机制,必须要有现代的检察管理理念来支撑,就是要把信息论、控制论、协同论、效率论、科技论等科学的先进管理理念引入到检察管理的全过程。注重对管理过程的控制和持续改进,注重动态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技强检,能够以较小的投入获取较大的产出,坚持科技化的管理,体现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在此提出“柔性管理”理念。“柔性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主要不是依靠外力(如上级的发号施令),而是依靠人性解放、权力平等、民主管理,从内心深处来激发每名干警的内在潜力、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使他们能真正做到心情舒畅、不遗余力地为检察机关不断开拓新的优良业绩,成为取得竞争优势的力量源泉。“柔性管理”的特征是:内在重于外在,心理重于物理,身教重于言教,肯定重于否定,激励重于控制,务实重于务虚。显然,这种管理倡导的是更加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加看重的是干警的主动精神和自我约束。
2、注重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检察队伍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计算机是死的,人才是发挥信息化管理特性的根本。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干警积极学习计算机应用技术,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当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决定了人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补充知识,熟悉并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才能适应现代的科学的管理机制。
3、强调整体性、协调性的管理,加强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沟通和制约。传统的管理机制是信息的由上而下的传递,是垂直性的管理机制,这就决定了在业务管理上也是纵向服从,管理机制的运行比较单一。现在,不仅要注重信息的上下流动,更要注重信息的横向流动,整合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使信息能够有效地流通起来,内部结构和功能的优化,有利于检察系统对外、对内信息和能量的同步交换,实现由纵向管理向横向管理的转变。
4、用信息、网络化的群决策机制,来开展信息化建设下的检察业务和队伍的管理。现代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所面临的环境也多变多样,这就急需建立一个符合现代管理特点的群决策机制。现今,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开展已经离不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环境,而在信息网络化支持平台下的群决策机制则是信息与智慧的紧密结合。检察系统内的自侦、批捕、起诉、内勤、综合等业务部门,通过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连接、GPRS系统、BQQ系统等,适时地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利用计算机网络提供的资源共享,可以辅助检察长做出准确的决策,可以让后方及时了解前方的有关情况,可以让后方为前方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现代化的体制下开展检察业务,已经不再是一、二个人的单兵作战,而是开放式的共同参与的群体协同决策。比如,个别的侦查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和公诉人员的出庭公诉,不仅仅是个人能力的一种体现,更有整个检察系统作为后台来应对各种环境和各种变量。建立信息化环境下的群决策机制,能够实现信息与知识的开发和共享,对资源有效整合和系统集成,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作者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20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