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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华兹华斯与王维,作为英国文学与中国文学自然诗歌的代表人物,在其作品中都体现了自然与人的广泛融合,同时二者也有不同之处。以《太阳早已下山》和《鸟鸣涧》为例分析,可以看出华兹华斯的诗歌,追求主体和个性在自然中被确认,是“有为”的;而王维诗中主体与客体相互融合在一起,没有明确的界限,主体对客体的观察与体验是“无为”的。两位诗人都有深刻的宗教思想背景,都从大自然中体会到精神的力量。禅宗强调“空性”、“无我”,在王维的诗中自然而然地体现为“无为”。在基督教思想中,人与客观世界都得到了承认,是相互独立的,不需要融入到“空性”之中。这种思想体现到华兹华斯的诗中,表现为 “有为”的特点。
关键词:华兹华斯 王维 宗教 对比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华兹华斯与王维,作为英国文学与中国文学自然诗歌的代表人物,均有大量作品描写湖光山色和田园生活。从比较文学的角度,在两位诗人的作品中,可以发现大量的相似之处。虽然两位诗人生活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环境中,而且时间上相隔逾千年,在对自然主题的表达方面,却似乎是心灵相通的。
华兹华斯在自然诗歌方面的杰出贡献之一,是打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界限,清除了西方人本主义传统中,作为主体的人和作为客体的自然之间的对立。在华兹华斯的诗中,自然不再以依附于主体的面貌出现,而是与人的精神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升华为人类的精神归宿和灵魂家园。
在王维的作品中,自然与人的融合则更加广泛与彻底,而且不着痕迹。因为在中国文化的传统中,始终强调“天人合一”的观念。后来对王维影响巨大的禅宗佛教思想,也同样强调自然与人的主观世界的融合。“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人类的精神力量,就植根于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中,大自然是人类精神力量的源泉。
这一思想在两位诗人的作品中,存在着大量的例证。两位诗人选取相似的题材,表达相似的思想,在作品中既有相通的方面,也有不同的特点。在华兹华斯的《太阳早已下山》和王维的《鸟鸣涧》这两首小诗中,这种相通与相异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华兹华斯的《太阳早已下山》写于1802年。大自然中鸟儿的鸣叫、湍急的流水和皎洁的月光是诗人描写的素材:
太阳早已下山,
星儿三三两两,
在树丛和林间,
小鸟还在高唱;
这儿一两只画眉和杜鹃,
远处是晚风吹拂的声响,
还有那湍急的流水潺潺;
那杜鹃的绝妙叫唤,
已把整个天穹充满。
在这样一个六月的夜晚,
那美丽的半月洒着柔光,
天地间是一派喜气洋洋,
谁会去伦敦“街头闲逛”?
谁会去参加“假面舞会”?
在这样的一个晚上!
这首诗首先交代时间:夕阳下山,夜幕降临,星光闪烁,衬托出乡间夜晚的宁静。接下来的诗行均是对声音的描写:树丛中小鸟的鸣啭,近处一两只画眉和杜鹃的歌唱,远处晚风吹拂的声响,以及流水的潺潺。这些声响在诗人的耳中,构成了大自然美妙的和声。
诗的开篇直接写静,接下来以声写静,无论是零星的鸟鸣、晚风的吹拂还是潺潺的水声,都是出自万籁俱寂的大自然,映衬出大自然当中没有人为干预的宁静。在描写杜鹃的两行诗句中,诗人进一步以声衬托静,杜鹃的叫声竟然“把整个天穹充满”。正是因为有了自然的宁静,杜鹃的声音才会如此的广阔、辽远。诗的下半部分则是作为主体的诗人对客体的自然的感受。诗人表达了对大自然的美丽的赞叹,以及人在大自然中获得的喜悦。面对自然之美,以及大自然的和声所体现出的生机与活力,谁还会去街头闲逛或是加入到喧嚣的舞会中呢?
王维的《鸟鸣涧》是他所作的《皇甫岳云溪杂题五首》之一,描写皇甫岳别业云溪的美丽景色。与华兹华斯的《太阳早已下山》巧合,王维的诗中也表现了十分相似的题材——鸟鸣、山涧和月光: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
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诗的开篇同样是对静的描写,首先是主体方面的“人闲”。诗人内心的闲静,加上周围环境不存在人事的烦扰,所以诗人能够细致入微地体察到桂花的飘落。因为桂花的花序很小,不像桃花、梅花等那样明显的遍地落英。要在夜里觉察出这样细微的花落,诗人内心的闲静是必要的前提,而空寂的春山是客观上的条件。
在朦胧的夜色中,诗人对花落的感知,也许来自视觉上模糊地看到细小的花瓣飘落,也许来自听觉上枝叶间花落的微响,或者来自嗅觉上落花的芬芳。无论是何种感知,在夜的环境中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均须处于静的状态。在这里,主体的闲静与客体的静谧相互交融,相互衬托,达到了不留痕迹的契合。
诗的后半部分是“以声写静”的描写。在春夜的山中,万物都沉浸在夜的宁静中。因此,当月亮升起,给夜幕中的山谷带来皎洁的月光的时候,竟然使得山鸟惊觉起来。静是山鸟惊觉的前提,山鸟在春涧中的鸣叫,则更加突出了春山的空寂,进而也映衬出诗人内心的宁静。
这两首诗有相似的景物描写,但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方面却有所不同。华兹华斯的诗中,主体与客体存在着明显的分界,在对客体的评价中主体是独立出现的。而在王维的诗中,主体对客体的印象渗透在对客体的描写中,客体是对主体心境的反映,二者浑然一体,没有明确的界限。
根据杨成虎对他们诗中第一人称的使用情况所做的统计分析(《“隐我”与“显我”——王维与华兹华斯山水诗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比较》,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11月),第一人称在王维诗中只是偶然出现,而在华兹华斯诗中则频繁出现。
语言表达是服从于个性表达需要的。王维性格儒雅,深受佛禅思想影响,讲究不我执、“无我相”、物我不分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他的少用第一人称是这种和谐的自然流露。而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的序言中,主张诗歌要用平常而生动的真实语言表达。他以山水张扬个性,强调人的精神,要在未经虚饰的真实自然中找回自我。所以,他对第一人称的大量使用,是上述目标的自然要求。
在表面形式上,两位诗人在诗歌中所描绘的风景,都给人一种安静闲谧的感觉。然而华兹华斯诗中的主要着眼点还是主体的人。华兹华斯诗中的大自然虽然是静谧的,却充满了跃动。诗中鸟儿的高唱,湍急流水的潺潺,还有充满天穹的杜鹃的叫声,无不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生命感受。诗人也直抒胸臆地表达了,从这种生命跃动中所感受到的内心的欣喜。
华兹华斯笔下的人与自然,是相互独立的两个事物。作为观察者的主体,从被观察的客体中获得了某种启迪,被观察的客体则起着陪衬的作用,在主——客关系中处于次要的地位。主体的人的感受归根结底占据了主导,得到了最终的强调。在华兹华斯的主体对客体的体验中,主体独立与客体之外,而且带有一定的目的性,是“有为”的行为。
王维诗中主体对客体的观察与体验则是“无为”的,信手拈来,没有丝毫目的性的暗示。同样是静谧,王维诗中“无为”的宁静,似乎像空气一样充满每一寸空间,自然而然,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在这里,主体与客体不是截然分开的,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客体的宁静既投射到主体的内心,主体的安闲也反过来映照出客体的宁静。这样一种静谧不是主体从客体中刻意追求的事物,而是天然的、本来已有的存在。客体本有的宁静与主体本有的安闲,在一个适合的时空达到了不着痕迹的互相印证与契合。
对于这种“有为”与“无为”的根源的探索,必须置于诗人更广泛的思想与文化背景之下才能进行。两位诗人均有很深的宗教思想背景。评论界比较一致地认为,华兹华斯晚年是正统的英国国教徒,而他向宗教的转变源于1805年其弟约翰的溺亡所造成的影响。
实际上华兹华斯的宗教思想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他写于1804年的《永生颂》中有所体现。在这首诗中,诗人所表现出的人文主义并不排斥神性。相反,诗人在精神世界的想象中,找到了人类意识与神性的微妙结合。1812年,华兹华斯更是公开宣称,愿意为英国国教会献出生命。在华兹华斯的作品中,基督教思想并不是作为教条简单地引入诗歌,而是作为诗人的文化、信仰与现实体验的复合体,成为诗歌揭示的主题与归宿。
宗教思想对于王维的影响则更加深刻和明确。在王维所生活的盛唐时期,中国佛教思想已经发展到了全面成熟的阶段,具备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尤其是禅宗佛教思想的发展,在中国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对后世影响极其深远的“北禅”与“南禅”。王维与禅宗的关系非常密切。除了家庭佛教渊源的影响,王维一生中与“北禅”和“南禅”的代表人物均有密切的交往。王维的诗中有大量对禅修生活的描述,如“山中多法侣,禅诵自为群”,“日暮空潭曲,安禅制毒龙”。晚年更是“退朝以后,焚香独坐,以禅诵为事。”
通过对基督教与禅宗两种宗教思想的对比,可以发现二者之间的同与异。禅的体验是个人的、主观的,难以用文字准确地表述,“不立文字”是禅宗的重要特点。禅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破除“我执”达到内心的清净。禅修的过程需要看破自己的本来面目,体会到人本具的佛性。
基督教的觉悟过程,同样开始于对自我的认识。基督的特性包含了神性与全部的人性,而人性则包含于人类的每个个体中。由于人性是基督的特性的一部分,每个人也就或多或少地具备了基督的神性。因此,在人与绝对存在的关系上,两种宗教有着共同的特点。
另一方面,“慈悲”是禅宗佛教的核心之一,而基督教的核心则是“博爱”。禅宗佛教的慈悲是无分别的,不专门针对某一个体。因为在禅宗佛教看来,自我与个人都是虚幻的。禅宗佛教的慈悲,更多面向人类所遭受的心灵或身体的痛苦。慈悲是达到“无我”的一种途径。基督教则认为人类对上帝的爱是基于上帝对人类的爱。这种爱证明了上帝的存在。禅宗认为“我执”是痛苦的根源,因此需要将自我融入空性,彻悟一切本空,“本来无一物”,所以“何处染尘埃”。对基督教来说,爱是人与上帝之间的桥梁。个人的“我”是被肯定的,而且是与绝对权威的上帝相互联系的。随着对“我”的肯定,客观的物质世界也得到了肯定,人与客观的物质世界是上帝体系中的两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从“爱”的角度出发,个人与外部世界不再需要融入“空性”当中,“爱”已经恰到好处地在两者之间构筑了桥梁。
联系两位诗人的宗教思想,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作品的异同。出于对绝对存在的共同认识,两位诗人均从大自然中体会到精神的力量。人类可以在大自然中获得抚慰、快乐与启迪。另一方面,既然禅宗强调“空性”、“无我”,在王维的诗中也就自然而然地体现为“隐我”和“无为”。诗中的主体与客体相互融合在一起,没有明确的界限。在基督教思想中,人与客观世界都得到了承认,是相互独立的,不需要融入到“空性”之中。这种思想体现到华兹华斯的诗中,就表现为“显我”和“有为”的特点,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分界。从本文举例的两首小诗中可以找到上述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也存在于两位诗人的其他山水诗作品中。
参考文献:
[1] Suzuki,Daisetz Teitaro.Mysticism,Christian and Buddhist [M].Dover Publications, November 15,2002.
[2] 陈铁民:《王维诗注》,三秦出版社,2004年1月。
[3] 哈嘉莹:《论王维的禅意诗》,《山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12期。
[4] 黄杲 译:《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10月。
[5] 杨成虎:《“隐我”与“显我”——王维与华兹华斯山水诗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比较》,《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二十一卷),2004年11月第6期。
[6] 张福庆:《解读王维山水诗中的生命精神》,《名作欣赏》,2004年第2期。
[7] 刘 :《旧唐书》(卷十五),中华书局,1987年11月。
作者简介:
石发亮,男,1968—,山东胶南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工作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崔久军,男,1979—,山东莒县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工作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关键词:华兹华斯 王维 宗教 对比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华兹华斯与王维,作为英国文学与中国文学自然诗歌的代表人物,均有大量作品描写湖光山色和田园生活。从比较文学的角度,在两位诗人的作品中,可以发现大量的相似之处。虽然两位诗人生活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环境中,而且时间上相隔逾千年,在对自然主题的表达方面,却似乎是心灵相通的。
华兹华斯在自然诗歌方面的杰出贡献之一,是打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界限,清除了西方人本主义传统中,作为主体的人和作为客体的自然之间的对立。在华兹华斯的诗中,自然不再以依附于主体的面貌出现,而是与人的精神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升华为人类的精神归宿和灵魂家园。
在王维的作品中,自然与人的融合则更加广泛与彻底,而且不着痕迹。因为在中国文化的传统中,始终强调“天人合一”的观念。后来对王维影响巨大的禅宗佛教思想,也同样强调自然与人的主观世界的融合。“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人类的精神力量,就植根于大自然的一草一木中,大自然是人类精神力量的源泉。
这一思想在两位诗人的作品中,存在着大量的例证。两位诗人选取相似的题材,表达相似的思想,在作品中既有相通的方面,也有不同的特点。在华兹华斯的《太阳早已下山》和王维的《鸟鸣涧》这两首小诗中,这种相通与相异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华兹华斯的《太阳早已下山》写于1802年。大自然中鸟儿的鸣叫、湍急的流水和皎洁的月光是诗人描写的素材:
太阳早已下山,
星儿三三两两,
在树丛和林间,
小鸟还在高唱;
这儿一两只画眉和杜鹃,
远处是晚风吹拂的声响,
还有那湍急的流水潺潺;
那杜鹃的绝妙叫唤,
已把整个天穹充满。
在这样一个六月的夜晚,
那美丽的半月洒着柔光,
天地间是一派喜气洋洋,
谁会去伦敦“街头闲逛”?
谁会去参加“假面舞会”?
在这样的一个晚上!
这首诗首先交代时间:夕阳下山,夜幕降临,星光闪烁,衬托出乡间夜晚的宁静。接下来的诗行均是对声音的描写:树丛中小鸟的鸣啭,近处一两只画眉和杜鹃的歌唱,远处晚风吹拂的声响,以及流水的潺潺。这些声响在诗人的耳中,构成了大自然美妙的和声。
诗的开篇直接写静,接下来以声写静,无论是零星的鸟鸣、晚风的吹拂还是潺潺的水声,都是出自万籁俱寂的大自然,映衬出大自然当中没有人为干预的宁静。在描写杜鹃的两行诗句中,诗人进一步以声衬托静,杜鹃的叫声竟然“把整个天穹充满”。正是因为有了自然的宁静,杜鹃的声音才会如此的广阔、辽远。诗的下半部分则是作为主体的诗人对客体的自然的感受。诗人表达了对大自然的美丽的赞叹,以及人在大自然中获得的喜悦。面对自然之美,以及大自然的和声所体现出的生机与活力,谁还会去街头闲逛或是加入到喧嚣的舞会中呢?
王维的《鸟鸣涧》是他所作的《皇甫岳云溪杂题五首》之一,描写皇甫岳别业云溪的美丽景色。与华兹华斯的《太阳早已下山》巧合,王维的诗中也表现了十分相似的题材——鸟鸣、山涧和月光: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
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
诗的开篇同样是对静的描写,首先是主体方面的“人闲”。诗人内心的闲静,加上周围环境不存在人事的烦扰,所以诗人能够细致入微地体察到桂花的飘落。因为桂花的花序很小,不像桃花、梅花等那样明显的遍地落英。要在夜里觉察出这样细微的花落,诗人内心的闲静是必要的前提,而空寂的春山是客观上的条件。
在朦胧的夜色中,诗人对花落的感知,也许来自视觉上模糊地看到细小的花瓣飘落,也许来自听觉上枝叶间花落的微响,或者来自嗅觉上落花的芬芳。无论是何种感知,在夜的环境中无论是主体还是客体,均须处于静的状态。在这里,主体的闲静与客体的静谧相互交融,相互衬托,达到了不留痕迹的契合。
诗的后半部分是“以声写静”的描写。在春夜的山中,万物都沉浸在夜的宁静中。因此,当月亮升起,给夜幕中的山谷带来皎洁的月光的时候,竟然使得山鸟惊觉起来。静是山鸟惊觉的前提,山鸟在春涧中的鸣叫,则更加突出了春山的空寂,进而也映衬出诗人内心的宁静。
这两首诗有相似的景物描写,但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方面却有所不同。华兹华斯的诗中,主体与客体存在着明显的分界,在对客体的评价中主体是独立出现的。而在王维的诗中,主体对客体的印象渗透在对客体的描写中,客体是对主体心境的反映,二者浑然一体,没有明确的界限。
根据杨成虎对他们诗中第一人称的使用情况所做的统计分析(《“隐我”与“显我”——王维与华兹华斯山水诗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比较》,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11月),第一人称在王维诗中只是偶然出现,而在华兹华斯诗中则频繁出现。
语言表达是服从于个性表达需要的。王维性格儒雅,深受佛禅思想影响,讲究不我执、“无我相”、物我不分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他的少用第一人称是这种和谐的自然流露。而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的序言中,主张诗歌要用平常而生动的真实语言表达。他以山水张扬个性,强调人的精神,要在未经虚饰的真实自然中找回自我。所以,他对第一人称的大量使用,是上述目标的自然要求。
在表面形式上,两位诗人在诗歌中所描绘的风景,都给人一种安静闲谧的感觉。然而华兹华斯诗中的主要着眼点还是主体的人。华兹华斯诗中的大自然虽然是静谧的,却充满了跃动。诗中鸟儿的高唱,湍急流水的潺潺,还有充满天穹的杜鹃的叫声,无不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生命感受。诗人也直抒胸臆地表达了,从这种生命跃动中所感受到的内心的欣喜。
华兹华斯笔下的人与自然,是相互独立的两个事物。作为观察者的主体,从被观察的客体中获得了某种启迪,被观察的客体则起着陪衬的作用,在主——客关系中处于次要的地位。主体的人的感受归根结底占据了主导,得到了最终的强调。在华兹华斯的主体对客体的体验中,主体独立与客体之外,而且带有一定的目的性,是“有为”的行为。
王维诗中主体对客体的观察与体验则是“无为”的,信手拈来,没有丝毫目的性的暗示。同样是静谧,王维诗中“无为”的宁静,似乎像空气一样充满每一寸空间,自然而然,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在这里,主体与客体不是截然分开的,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客体的宁静既投射到主体的内心,主体的安闲也反过来映照出客体的宁静。这样一种静谧不是主体从客体中刻意追求的事物,而是天然的、本来已有的存在。客体本有的宁静与主体本有的安闲,在一个适合的时空达到了不着痕迹的互相印证与契合。
对于这种“有为”与“无为”的根源的探索,必须置于诗人更广泛的思想与文化背景之下才能进行。两位诗人均有很深的宗教思想背景。评论界比较一致地认为,华兹华斯晚年是正统的英国国教徒,而他向宗教的转变源于1805年其弟约翰的溺亡所造成的影响。
实际上华兹华斯的宗教思想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他写于1804年的《永生颂》中有所体现。在这首诗中,诗人所表现出的人文主义并不排斥神性。相反,诗人在精神世界的想象中,找到了人类意识与神性的微妙结合。1812年,华兹华斯更是公开宣称,愿意为英国国教会献出生命。在华兹华斯的作品中,基督教思想并不是作为教条简单地引入诗歌,而是作为诗人的文化、信仰与现实体验的复合体,成为诗歌揭示的主题与归宿。
宗教思想对于王维的影响则更加深刻和明确。在王维所生活的盛唐时期,中国佛教思想已经发展到了全面成熟的阶段,具备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尤其是禅宗佛教思想的发展,在中国形成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对后世影响极其深远的“北禅”与“南禅”。王维与禅宗的关系非常密切。除了家庭佛教渊源的影响,王维一生中与“北禅”和“南禅”的代表人物均有密切的交往。王维的诗中有大量对禅修生活的描述,如“山中多法侣,禅诵自为群”,“日暮空潭曲,安禅制毒龙”。晚年更是“退朝以后,焚香独坐,以禅诵为事。”
通过对基督教与禅宗两种宗教思想的对比,可以发现二者之间的同与异。禅的体验是个人的、主观的,难以用文字准确地表述,“不立文字”是禅宗的重要特点。禅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破除“我执”达到内心的清净。禅修的过程需要看破自己的本来面目,体会到人本具的佛性。
基督教的觉悟过程,同样开始于对自我的认识。基督的特性包含了神性与全部的人性,而人性则包含于人类的每个个体中。由于人性是基督的特性的一部分,每个人也就或多或少地具备了基督的神性。因此,在人与绝对存在的关系上,两种宗教有着共同的特点。
另一方面,“慈悲”是禅宗佛教的核心之一,而基督教的核心则是“博爱”。禅宗佛教的慈悲是无分别的,不专门针对某一个体。因为在禅宗佛教看来,自我与个人都是虚幻的。禅宗佛教的慈悲,更多面向人类所遭受的心灵或身体的痛苦。慈悲是达到“无我”的一种途径。基督教则认为人类对上帝的爱是基于上帝对人类的爱。这种爱证明了上帝的存在。禅宗认为“我执”是痛苦的根源,因此需要将自我融入空性,彻悟一切本空,“本来无一物”,所以“何处染尘埃”。对基督教来说,爱是人与上帝之间的桥梁。个人的“我”是被肯定的,而且是与绝对权威的上帝相互联系的。随着对“我”的肯定,客观的物质世界也得到了肯定,人与客观的物质世界是上帝体系中的两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从“爱”的角度出发,个人与外部世界不再需要融入“空性”当中,“爱”已经恰到好处地在两者之间构筑了桥梁。
联系两位诗人的宗教思想,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们作品的异同。出于对绝对存在的共同认识,两位诗人均从大自然中体会到精神的力量。人类可以在大自然中获得抚慰、快乐与启迪。另一方面,既然禅宗强调“空性”、“无我”,在王维的诗中也就自然而然地体现为“隐我”和“无为”。诗中的主体与客体相互融合在一起,没有明确的界限。在基督教思想中,人与客观世界都得到了承认,是相互独立的,不需要融入到“空性”之中。这种思想体现到华兹华斯的诗中,就表现为“显我”和“有为”的特点,主体与客体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分界。从本文举例的两首小诗中可以找到上述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也存在于两位诗人的其他山水诗作品中。
参考文献:
[1] Suzuki,Daisetz Teitaro.Mysticism,Christian and Buddhist [M].Dover Publications, November 15,2002.
[2] 陈铁民:《王维诗注》,三秦出版社,2004年1月。
[3] 哈嘉莹:《论王维的禅意诗》,《山东社会科学》,2004年第12期。
[4] 黄杲 译:《华兹华斯抒情诗选》,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10月。
[5] 杨成虎:《“隐我”与“显我”——王维与华兹华斯山水诗中人与自然关系的比较》,《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二十一卷),2004年11月第6期。
[6] 张福庆:《解读王维山水诗中的生命精神》,《名作欣赏》,2004年第2期。
[7] 刘 :《旧唐书》(卷十五),中华书局,1987年11月。
作者简介:
石发亮,男,1968—,山东胶南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工作单位:青岛理工大学。
崔久军,男,1979—,山东莒县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工作单位:青岛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