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自2017年10月1 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中校园危机事件应对是辅导员九项工作职责其中之一。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院(系)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是辅导员核心工作之一。大学生意外伤害是校园危机事件的一种,在辅导员职业生涯中难免会遇到,较好应对和处理校园危机事件,是辅导员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
本文通过对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实际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辅导员应对和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工作思路、方法和建议,希翼对辅导员应对类似校园危机事件提供可行性参考。
一、案例简介
2017年5月18日下午下课后18:30左右,大三学生A(男)与本学院3名男同学自发前往田径场踢足球,A同学在做热身运动期间,跳起双手抓到球门横杠与球门一起倒地砸伤右手。18:48分接到该生班长电话汇报其受伤情况,并告知已于第一时间将该生送到最近医院(原空军四五一医院)治疗;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前往医院看望受伤学生,与急诊医生沟通尽快治疗,并已电话形式告知该学生家长学生受伤及治疗情况,要求其家长尽快赶往医院;19:10经急诊医生诊断该生受伤较为严重,建议转院至专业骨科医院(西安红会医院)进行治疗。19:55乘坐空军四五一医院救护车到达西安红会医院,经西安红会医院诊断鉴定食指、中指、无名指粉碎性骨折,于5月20日下午完成手术,5月19日-5月26日在西安市红会医院治疗,5月26日出院。
在A同学住院治疗期间,该学生家长以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应付主体责任、受伤对该生造成身心伤害等理由要求学校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并进行相应赔偿。同时,该生家长来校沟通处理出事时对谈话内容进行私自录音,并声称:“不满足其提出的要求,将直接找校领导并将此事撰写材料找媒体进行曝光。”
在A同学康复在校学习期间,在大四第一学期开学补考中,携带与考试相关材料,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且该生在大三学年第一学期因学习成绩未达到学业要求受到跟班试读处理,根据学校规定,在试读期间作弊因从重处理,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或退学处理。根据A同学试读期间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和受伤实际等方面综合考虑,经学院和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警告处分。
最终,经反复协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家长与学校就该事件达成共识。目前,经学生自己的努力,学生A已于2018年6月本科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成功签约就业单位,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二、案例分析处理
1.学生A受伤事实调查
首先,找到陪同A同学一起踢球的3名同学采用先单独后集体谈话的方式,对活动组织形式和A同学受伤过程进行仔细询问,并做好谈话记录;经调查,A同学喜欢踢足球,且与3名陪同学生平时关系较好,下午下课自发组织前往田径场踢球,非学校教学安排和任何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不涉及第三方责任。A同学受伤的真实原因:3名陪同踢球的学生告知,在踢球之前大家做热身运动期间,A同学挑起双手抓住球门横梁作引体向上导致球门摔倒将其砸伤,与A同学自述(事发后送其前往医院的路上)一致。其次,带领3名陪同学前往田径场实地查看球门情况,对事发现场进行拍照留存,向校体育场馆管理部门进行反馈。最后,撰写A同学受伤原因调查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
2.事件处理过程分析
(1)前期(A同学受伤至住院治疗期间)
大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要坚持“生命第一”,力争在第一时间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A同学受伤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到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垫付医疗费用,并与主治医生沟通,将伤情告知家长。在A同学住院治疗期间,与校医保办联系,详细了解医保报销政策并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干部轮流陪护,为该生办理课程请假事宜;勤与学生家长沟通,解决医疗费用、生活、住宿等实际困难,通力配合,全力救治。
(2)中期(A同学出院后至与家长达成共识期间)
A同学出院后,一方面,根据大学生医保报销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与校医保办对接,积极办理医保报销事宜;另一方面,积极回应家长诉求。关于A同学受伤事件,家长认为“A同学在校内受伤,学校负有主体责任,学生身体及心理受到伤害,学校应全部承担医疗费用并进行赔偿。”针对家长的诉求,邀请家长前往学校对该事件进行协商处理,但在沟通过程中家长私自录音,撰写与客观事实不符的文字材料且情绪激动,宣称不满足其诉求将找校领导并请媒体对此事进行曝光。经沟通未达成共识,告知家长针对A同学受伤事件中学校不存在主体责任,要尊重客观事实,如坚持认为学校存在主体责任,关于责任认定和赔偿事宜请走司法程序。在沟通过程中学院热情接待,妥善安抚引导学生家长,同时整理相关材料并撰写工作报告,做好配合司法程序的准备。通过多次的沟通和协商,做通家长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和家长能尊重客观事实并就医疗费用事宜达成共识,避免了家长过激的行为,维护了学校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和学校的声誉。
(3)后期(A同学返校学习期间直至毕业)
A同学做完手术返校学习,时值大三第二学期期末,因右手受伤无法写字, 我与教学办沟通为其申请课程缓考,叮嘱其利用暑假假期好好复习,将拉下的课程不上来,开学后参加补考。但在开学补考中,A同学携带与考试相关材料,加之该生在大三学年第一学期因成绩未未达到学业要求受到跟班试读处理,根据学校规定,在试读期间作弊因从重处理,理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或退学处理。事发后A同学主动找到我,主动承认错误,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希望学校再给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根据A同学试读期间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和受伤实际等方面综合考虑,经学院和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警告处分。在学校处理结果出来之后,对A同学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同时安排班级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对其进行“一对一”学业帮扶,并安排班干部和宿舍同学在其日常学习生活中多给予帮助,经常性的与其谈心谈话,鼓励他加强康复训练,克服苦难,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举办的秋季和春季大型招聘会时,指导A同学制作简历,对面试礼仪进行培训,积极为其推荐用人单位。最终,通过A同学的努力,毕业设计取得优秀,符合学校的毕业授位要求,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签约用人单位,顺利就业。
三、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
(1)“以生为本”是处理意外伤害事件的根本遵循。
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为校园危机事件的一种,在辅导员职业生涯中难免会遇到,“以生为本”应为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基本遵循。《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中规定的辅导员应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在事件发生后,要以生为本,坚持“生命第一、救治第一”,做到真正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切实解决好学生住院治疗、医疗报销、课程学习、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应不受事件责任划分、家长对事件认知等因素的影响。
(2)做好处理意外伤害事件的过程纪实,为配合司法程序做好准备。
在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中,通常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但也会出现由于责任划分、赔偿认定、家长认知水平等因素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共识的情况,进而出现家长出现过激行为扰乱校园正常办公、教学持续的现象,最终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中,一方面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协商,力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做好舆情监控,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正常办公、教学秩序和学校声誉;另一方面,要做好事件过程的纪实,收集与事件相关的详细材料,为配合司法程序做好準备。
(3)辅导员应为协调意外伤害事件矛盾纠纷的“润滑剂”。
辅导员是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是学生最亲近的人,同时也是学校的工作人员,是学生和学校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辅导员,在协调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中,既要维护好学生的利益,也要维护好学校的利益,应为协调家长、学生和学校之间矛盾纠纷的“润滑剂”,为矛盾纠纷获得最优解付出最大努力。
作者简介:辛欣(1990.10-),女,汉,陕西省西安市,硕士研究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自2017年10月1 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中校园危机事件应对是辅导员九项工作职责其中之一。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院(系)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是辅导员核心工作之一。大学生意外伤害是校园危机事件的一种,在辅导员职业生涯中难免会遇到,较好应对和处理校园危机事件,是辅导员必须具备的职业能力。
本文通过对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实际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辅导员应对和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工作思路、方法和建议,希翼对辅导员应对类似校园危机事件提供可行性参考。
一、案例简介
2017年5月18日下午下课后18:30左右,大三学生A(男)与本学院3名男同学自发前往田径场踢足球,A同学在做热身运动期间,跳起双手抓到球门横杠与球门一起倒地砸伤右手。18:48分接到该生班长电话汇报其受伤情况,并告知已于第一时间将该生送到最近医院(原空军四五一医院)治疗;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前往医院看望受伤学生,与急诊医生沟通尽快治疗,并已电话形式告知该学生家长学生受伤及治疗情况,要求其家长尽快赶往医院;19:10经急诊医生诊断该生受伤较为严重,建议转院至专业骨科医院(西安红会医院)进行治疗。19:55乘坐空军四五一医院救护车到达西安红会医院,经西安红会医院诊断鉴定食指、中指、无名指粉碎性骨折,于5月20日下午完成手术,5月19日-5月26日在西安市红会医院治疗,5月26日出院。
在A同学住院治疗期间,该学生家长以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应付主体责任、受伤对该生造成身心伤害等理由要求学校承担全部医药费用并进行相应赔偿。同时,该生家长来校沟通处理出事时对谈话内容进行私自录音,并声称:“不满足其提出的要求,将直接找校领导并将此事撰写材料找媒体进行曝光。”
在A同学康复在校学习期间,在大四第一学期开学补考中,携带与考试相关材料,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且该生在大三学年第一学期因学习成绩未达到学业要求受到跟班试读处理,根据学校规定,在试读期间作弊因从重处理,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或退学处理。根据A同学试读期间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和受伤实际等方面综合考虑,经学院和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警告处分。
最终,经反复协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家长与学校就该事件达成共识。目前,经学生自己的努力,学生A已于2018年6月本科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成功签约就业单位,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
二、案例分析处理
1.学生A受伤事实调查
首先,找到陪同A同学一起踢球的3名同学采用先单独后集体谈话的方式,对活动组织形式和A同学受伤过程进行仔细询问,并做好谈话记录;经调查,A同学喜欢踢足球,且与3名陪同学生平时关系较好,下午下课自发组织前往田径场踢球,非学校教学安排和任何学生组织举办的活动,不涉及第三方责任。A同学受伤的真实原因:3名陪同踢球的学生告知,在踢球之前大家做热身运动期间,A同学挑起双手抓住球门横梁作引体向上导致球门摔倒将其砸伤,与A同学自述(事发后送其前往医院的路上)一致。其次,带领3名陪同学前往田径场实地查看球门情况,对事发现场进行拍照留存,向校体育场馆管理部门进行反馈。最后,撰写A同学受伤原因调查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
2.事件处理过程分析
(1)前期(A同学受伤至住院治疗期间)
大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要坚持“生命第一”,力争在第一时间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A同学受伤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到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垫付医疗费用,并与主治医生沟通,将伤情告知家长。在A同学住院治疗期间,与校医保办联系,详细了解医保报销政策并告知家长;安排学生干部轮流陪护,为该生办理课程请假事宜;勤与学生家长沟通,解决医疗费用、生活、住宿等实际困难,通力配合,全力救治。
(2)中期(A同学出院后至与家长达成共识期间)
A同学出院后,一方面,根据大学生医保报销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与校医保办对接,积极办理医保报销事宜;另一方面,积极回应家长诉求。关于A同学受伤事件,家长认为“A同学在校内受伤,学校负有主体责任,学生身体及心理受到伤害,学校应全部承担医疗费用并进行赔偿。”针对家长的诉求,邀请家长前往学校对该事件进行协商处理,但在沟通过程中家长私自录音,撰写与客观事实不符的文字材料且情绪激动,宣称不满足其诉求将找校领导并请媒体对此事进行曝光。经沟通未达成共识,告知家长针对A同学受伤事件中学校不存在主体责任,要尊重客观事实,如坚持认为学校存在主体责任,关于责任认定和赔偿事宜请走司法程序。在沟通过程中学院热情接待,妥善安抚引导学生家长,同时整理相关材料并撰写工作报告,做好配合司法程序的准备。通过多次的沟通和协商,做通家长的思想工作,使学生和家长能尊重客观事实并就医疗费用事宜达成共识,避免了家长过激的行为,维护了学校正常的办公、教学秩序和学校的声誉。
(3)后期(A同学返校学习期间直至毕业)
A同学做完手术返校学习,时值大三第二学期期末,因右手受伤无法写字, 我与教学办沟通为其申请课程缓考,叮嘱其利用暑假假期好好复习,将拉下的课程不上来,开学后参加补考。但在开学补考中,A同学携带与考试相关材料,加之该生在大三学年第一学期因成绩未未达到学业要求受到跟班试读处理,根据学校规定,在试读期间作弊因从重处理,理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或退学处理。事发后A同学主动找到我,主动承认错误,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希望学校再给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根据A同学试读期间在校表现、学业成绩和受伤实际等方面综合考虑,经学院和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该生警告处分。在学校处理结果出来之后,对A同学进行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同时安排班级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对其进行“一对一”学业帮扶,并安排班干部和宿舍同学在其日常学习生活中多给予帮助,经常性的与其谈心谈话,鼓励他加强康复训练,克服苦难,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举办的秋季和春季大型招聘会时,指导A同学制作简历,对面试礼仪进行培训,积极为其推荐用人单位。最终,通过A同学的努力,毕业设计取得优秀,符合学校的毕业授位要求,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签约用人单位,顺利就业。
三、案例思考和工作建议
(1)“以生为本”是处理意外伤害事件的根本遵循。
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为校园危机事件的一种,在辅导员职业生涯中难免会遇到,“以生为本”应为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基本遵循。《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中规定的辅导员应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在事件发生后,要以生为本,坚持“生命第一、救治第一”,做到真正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切实解决好学生住院治疗、医疗报销、课程学习、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应不受事件责任划分、家长对事件认知等因素的影响。
(2)做好处理意外伤害事件的过程纪实,为配合司法程序做好准备。
在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中,通常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但也会出现由于责任划分、赔偿认定、家长认知水平等因素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达成共识的情况,进而出现家长出现过激行为扰乱校园正常办公、教学持续的现象,最终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中,一方面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协商,力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做好舆情监控,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学校正常办公、教学秩序和学校声誉;另一方面,要做好事件过程的纪实,收集与事件相关的详细材料,为配合司法程序做好準备。
(3)辅导员应为协调意外伤害事件矛盾纠纷的“润滑剂”。
辅导员是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是学生最亲近的人,同时也是学校的工作人员,是学生和学校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作为辅导员,在协调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中,既要维护好学生的利益,也要维护好学校的利益,应为协调家长、学生和学校之间矛盾纠纷的“润滑剂”,为矛盾纠纷获得最优解付出最大努力。
作者简介:辛欣(1990.10-),女,汉,陕西省西安市,硕士研究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助教;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