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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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留守儿童是未成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一项现实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相互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关注留守的生活现状,关爱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实现农村教肓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才能使我们的社会真正实现和谐。
  关键词:留守儿童;农民利益;新农村;城乡差距
  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走入城市,来自8亿农民的外出务工人员汇成一股来势迅猛锐不可挡的潮流,这样不仅拓宽了农民经济收入的渠道,尤其是给农村妇女提供了一种新的就业途径和提高综合素质的机遇。为此,广大农村妇女放下农活,撇下孩子,与男人一道涌向城市,掀起城市化建设的浪潮,使得中国的城市化进入空前逐浪发展的阶段。与此同时在广大农村地区也就随之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在一些地区,和祖父母或者其他亲戚一起生活的儿童,已占到七成左右,并且普遍存在学习偏差,家庭教育缺乏,生活负担较大,性格缺陷,心理障碍,情感方面等问题,甚至有些留守儿童已走向刑事犯罪的道路。留守儿童已经成为全社会倍受关注的重要课题,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思想大解放的今天,留守儿童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笔者就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主要问题及如何改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阐述如下观点:
  一、留守儿童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工业不发达,农民收入低下,导致在农村出现的大量富余劳动力并以不可逆转之势向城市转移,而且在未来几年会继续呈较大规模的上升趋势,这也是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二是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使得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又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导致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势必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三是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农民外出打工第一考虑是解决生存和发展问题,子女教育问题还没有得到他们足够的重视。不同原因导致的结果却是相同的,就是让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而由于目前不完整的家庭生活困境与儿童身心发展不相适应,不仅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从而也必将严重地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二、目前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生活和教育都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危机:1、生活不规范。由于没有父母很好的生活照顾,祖父母等亲属或因年长文化程度低、或因经济生活等多种原因无法认真行使对儿童的监护权,至使孩子在生活上太随意而没规律,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健康受到很大损害。2、道德滑坡。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物质生活支持能力强,家长便以尽可能满足孩子经济要求来弥补自己对孩子的心里欠缺,但儿童自律能力差,行为缺乏自控能力,男孩讲究吃喝、看碟上网,打架偷窃,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女孩追求穿戴,生活散漫,内心渴求关爱,导致早恋、被诱奸、早孕,留守儿童道德普遍滑坡。3、学习偏差。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监护人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且有亲情差距,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管理介入困难,逃学、厌学、辍学时有发生,导致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普遍偏差。4、心理失衡。留守儿童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对自身变化、人际交往等方面特别需要倾诉、关爱和指导,这种情绪长期积累得不到正常的疏导,他们或变得自私任性以自我为中心、或性格孤僻举动反常,形成畸形心理后进行矫正型教育困难。5、安全隐患。留守儿童是弱势群体,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没有父母的直接监护,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病后无助、自杀、奸幼、早孕、拐骗卖淫等危害着他们,侵害后没有亲人倾诉,往往不易发现。忽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必将引发各种问题,给家庭与社会生活造成不良后果。
  三、对策及建议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与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它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通过实施以下综合治理的方式方法去加以妥善的解决: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机制。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有序流动,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根本所在。其次是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统筹城乡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任务中,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通过财力、物力、人力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和设施建设,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服务。第三是积极整合资源,建立政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机制。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档案,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资料库,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和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村级组织要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及留守子女监护等情况,督促“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子女的法律义务;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卫生保健、人身安全及摸底调查等工作。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留守儿童的制度,把关爱留守儿童纳入党员管理和干部工作考核中,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
  二、强化家庭,转变观念,重视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留守少年儿童出现生存危机和道德失范的问题,有农村现实生活环境的制约,也有做父母的自身在认识和观念上的偏差。不少人认为,只要给孩子留下更多的钱,让孩子有实力接受更高的教育,就是对孩子负责,也是自己辛苦打工价值的体现。这是一种错误的片面的观念,往往会适得其反。父母是子女的终生教师,家庭教育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具有奠基的、特殊的、长久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关注思想道德建设,绝不能忽视家庭教育这一重要环节。一方面要依托妇女组织发挥积极能动作用,把促进农村家庭道德教育作为妇联家庭教育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农村家庭教育和留守儿童活动阵地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做好对家长学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家长提高素质、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使我们的家庭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另一方面要开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动员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有条件的,应该把孩子接到身边,重视孩子健康人格的塑造,以自己良好的言行影响孩子,同时还要自觉接受自身再教育、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修养。一时无法把孩子接到身边的,要认真从孩子成长需求的角度出发,寻找和确立孩子的监护人,细致地落实孩子的被监护权。同时要拿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联系,创造更多的时间和机会与孩子交谈沟通,对孩子的道德发展和精神需求给予更多关注,努力培养他们的自尊、自信、自立品性。
  三、充分重视和发挥学校教育的优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学校要发展“全面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方针,彻底改变追求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的状况。在农村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的便利条件,发挥学校和教师的管理职能和教育功能,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学校要更新教育理念,调整课程设置,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纳入到日常教学中,以此来弥补、疏导和改善留守儿童因缺失父母关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产生的消极影响。
  四、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整体合力。以学校和家庭教育为载体,加强社会教育,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和力量,共同参与并采取得力措施,立足长远、有序有效地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可由乡镇妇联、团委和教育主管部门携手,倡导社会募捐、家长缴纳、基层组织支持等多种方式统筹“家长学校”活动经费;同时,发动离、退休教师或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共同构建“留守儿童”教育和监护体系,在农村普及“家长学校”,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举办各种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以提高“留守儿童”家长或代理家长的自身素质和教育水平,推进家庭教育的社会化、开放式工作格局。努力实现“横向到边、纵深到底”,畅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个环节“时时、处处、事事有人关心”的立体网络,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內外部环境。
  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消化或就近转移。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施“引凤回巢”工程,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速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的本土就业岗位,既提高了农村经济水平,又从源头上破解了留守儿童难题,做到发展农村经济与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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