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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速度的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征地拆迁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众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伴随着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与之相关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一系列腐败案件的发生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 我们有必要找出当前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案件的特征
1.涉案人员广泛。在司法实践中,查处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涉案人员既包括国土部门的相关行政负责人、下属拆迁事务所拆迁人员,也包括村、乡负责人和干部、相关拆迁项目负责人等,人员构成广泛、复杂。
2.犯罪手段比较单一、直接。在犯罪手段上, 腐败分子主要是利用其特殊而又关键的地位(比如说认证组), 滥用国家给予他们的权力,徇私舞弊,一般采用帮助虚增拆迁面积、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帮助办虚假证件等手段任其骗取国家、集体补偿款, 自己从中牟取私利, 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由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拆迁安置工作中一旦发生职务犯罪,极易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不仅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导致集体上访事件不断发生,从而严重影响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原因
引发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原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主观方面是个别干部在社会不正之风影响下, 私欲膨胀,法制观念淡薄;客观是内部权力过于集中,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拆迁工作透明度不够。
1.从法律层面看,拆迁前提不合法,个别工程存在“先用后占”的情况,导致“灵活变通”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从而导致征地拆迁工作超出了法律的监管范围,给欲从中谋取私利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从政策角度看,现行政策标准滞后,无法满足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需求,导致“灵活变通”再次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3.从制度规范看,程序制定不完善和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内部和外部监督防线均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
三、预防和惩治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对策
根据以上分析和办案实际, 针对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考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和防范:
(一) 惩防并举,加大打击力度。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及时查处征地拆迁中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 震慑犯罪。再结合办案实践,发现征地拆迁领域工作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 以防止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再次发生。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用地的意识和观念。应加强征地拆迁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拆迁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念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的辩证统一关系,切实增强依法用地观念,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依法用地程序,杜绝先占用地、非法用地等现象。
(三) 进一步理顺征地拆迁工作关系。从制度完善入手,统一程序规范加大监督力度。重大征地拆迁工作由项目业主派员全程参与。同时, 建立征地拆迁档案备案审查制度, 由项目业主加强审查监督; 对重大征地拆迁补偿款的使用、支付情况, 可以由项目业主提请财政、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监督。
(四) 建立预防征地拆迁腐败的长效机制
在查处征地拆迁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还应当注意打击与预防并重, 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方面需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 将监普职能延伸到农村基层组织的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去, 使广大干部知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 将预防工作深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各个环节中, 开展同步预防,同时还应加大调查研究, 突出重点, 对症下药, 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环节, 增强监督,分解权力, 让不同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职能交叉衔接, 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 用内部机制来遏制腐败的发生。
一、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案件的特征
1.涉案人员广泛。在司法实践中,查处的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涉案人员既包括国土部门的相关行政负责人、下属拆迁事务所拆迁人员,也包括村、乡负责人和干部、相关拆迁项目负责人等,人员构成广泛、复杂。
2.犯罪手段比较单一、直接。在犯罪手段上, 腐败分子主要是利用其特殊而又关键的地位(比如说认证组), 滥用国家给予他们的权力,徇私舞弊,一般采用帮助虚增拆迁面积、提高拆迁补偿标准、帮助办虚假证件等手段任其骗取国家、集体补偿款, 自己从中牟取私利, 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3.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由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拆迁安置工作中一旦发生职务犯罪,极易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不仅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导致集体上访事件不断发生,从而严重影响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原因
引发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原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主观方面是个别干部在社会不正之风影响下, 私欲膨胀,法制观念淡薄;客观是内部权力过于集中, 征地拆迁工作制度不够完善,拆迁工作透明度不够。
1.从法律层面看,拆迁前提不合法,个别工程存在“先用后占”的情况,导致“灵活变通”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从而导致征地拆迁工作超出了法律的监管范围,给欲从中谋取私利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2.从政策角度看,现行政策标准滞后,无法满足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需求,导致“灵活变通”再次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3.从制度规范看,程序制定不完善和制度执行不力,导致内部和外部监督防线均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
三、预防和惩治征地拆迁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对策
根据以上分析和办案实际, 针对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考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和防范:
(一) 惩防并举,加大打击力度。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及时查处征地拆迁中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 震慑犯罪。再结合办案实践,发现征地拆迁领域工作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 以防止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再次发生。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用地的意识和观念。应加强征地拆迁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提高拆迁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念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依法行政的辩证统一关系,切实增强依法用地观念,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依法用地程序,杜绝先占用地、非法用地等现象。
(三) 进一步理顺征地拆迁工作关系。从制度完善入手,统一程序规范加大监督力度。重大征地拆迁工作由项目业主派员全程参与。同时, 建立征地拆迁档案备案审查制度, 由项目业主加强审查监督; 对重大征地拆迁补偿款的使用、支付情况, 可以由项目业主提请财政、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监督。
(四) 建立预防征地拆迁腐败的长效机制
在查处征地拆迁违法违纪案件的同时还应当注意打击与预防并重, 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方面需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 将监普职能延伸到农村基层组织的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去, 使广大干部知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要根据本地区的特点, 将预防工作深入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各个环节中, 开展同步预防,同时还应加大调查研究, 突出重点, 对症下药, 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环节, 增强监督,分解权力, 让不同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职能交叉衔接, 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 用内部机制来遏制腐败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