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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当代最具有自发的哲学气质的作家,史铁生以文学的方式探求着生命的哲学。而这种哲学气质,是从他苦难的命运中生长出来的。1972年,在本是最富有梦想的时节,上帝与他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突如其来的脊髓上的一个肿瘤使他失去了飞翔的翅膀,只能永远的被束缚在冰冷的轮椅上。对一个人来说,“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是一种何其的苦痛。在最初的一段时间内,他渴望着死,“我终日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心里先是完全的空白,随后由着一个死字去填满”。但是我们庆幸的是,史铁生并没有选择这一条路,而是继续走在人生的路上,一路放歌,为我们留下了思想的结晶。
古人云:向死而生。史铁生正是在经历了这种生与死的较量后,对人生有了更多的体悟。他开始用写作的方式在寻求自己的人生价值,用文学的方式对人生进行了深刻的思考。而在他的文学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宿命”这个字眼的存在,甚至可以说,这种对命运的观点是一直贯穿着他的整个生活和整个的写作生涯的。但是虽然他在作品中反复提到宿命的存在,提到命中注定,表面上看是在宣扬一种悲观的思想,即人对命运的无力反抗,但是其背后却是彰显着人性的张力与不屈,所以在他的笔下,人物尤其较多出现的残疾人形象多是在和命运抗争,即使这种抗争是苍白的,但是正是这种对宿命的超越,让人们看到了人生的美妙。
对于“宿命”这个话题,古今中外的学者都在用自己的作品对它进行阐释,从古希腊神话中的拥有超强意志连主神宙斯都无法扭转的命运女神,到中国儒家的“畏天命”、道家“委天知命”,无不在宣扬着宿命论。而且在人们的传统思维中,宿命就是无法反抗,而无法反抗就意味着悲剧。因此很多作品在宿命的主题之下,作家们怀着悲悯的情怀描写剧中的人物,并希望观众也以一种悲悯的眼光来俯视他们。古希腊戏剧《俄狄浦斯王》表现了命运的残酷无情,曹雪芹借《红楼梦》发出了人生如梦、造化弄人的慨叹。曹禺在写作《雷雨》的过程中,坦言“对宇宙间许多神秘事物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憧憬。”但是对于史铁生,他笔下的文学作品并没有在刻意宣扬这种无法逆转的悲剧性。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宿命主题下的作品,一种是以极为客观的角度来叙述人们的命运,来讲述命中注定的事情是怎样一步步发生的,这多体现在他的小说作品中,另一种呢,则是散文中流露出的对宿命的思考,这种思考不同于小说中的客观叙事,多是一种思想的升华,也就是超越。可以说,小说和散文这两种不同的题材承担了史铁生有关宿命与超越的论述。
在小说《宿命》中,作者讲述了一个原本有着光明前途的年轻男教师,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腰椎骨被撞断而不得不被“种”在病床上和轮椅上,可以说这是作者自己形象的写照,所以其实文中的主人公“莫非”就是史铁生自己,他是在替作者自己追问命运。“莫非”一直执着的在探求自己之所以会那么巧出车祸的原因,就是作者在文中开头所说“因为晚了一秒钟或没能再晚一秒钟,也可以说是早了一秒钟却偏偏没能再早一秒钟,以至终身截瘫这件事”的根源。从轧到茄子到和熟人打招呼,再到在包子店里吃包子,再追溯到在学校里拿到校长赠送的歌剧票,直到最后那个坐在后排靠窗位置的学生在课堂上为什么突然笑起来没完?“莫非”一直在暗自琢磨,直到终于有一天,得到了答案——一只狗对着学校大门正中的那条大标语放了个很响很闷的屁。
“莫非”在追问的过程,也是他领悟命运的过程。他知道“我吹着《货郎与小姐》中最著名的唱段,骑车朝那个万恶的一秒钟挺进。与此同时有一位我注定将来要结识的年轻司机,也正朝着一秒钟匆忙赶来。”在探究到包子店里第六个买包子的人时,作者说:“到现在问题已经比较明朗了。请特别注意一下小饭馆第六个买包子的人所说的那句话,他说他从上一锅起已经等了半个小时了。这就是说我若不能提前半小时到达那家小饭馆,则我比排名第七,必吃一个包子,必遇见那个熟人,必耽误一至五秒从而必撞断脊髓,今日之莫非还是坐在轮椅里。”作者在随后也说到:“在我骑车出发看歌剧的时候,上帝已经把莫非的前途安排好了。在劫难逃。”我们看到作者用到了“在劫难逃”这个字眼,就是说在“莫非”追问了这么久后,他开始明白了这就是命。虽然说有点消极的认命情绪在里面,但是也正是这种认命,使得“莫非”能够放下,而不是继续的抱怨命运,抱怨世事的不公平。
其实,这种对认命的态度,也就意味着开始承认命运的不可逆转性,那么既然不可逆转,也就开始包含着作者对宿命的超越。在史铁生的长篇散文《我与地坛》中,作者的这种在漫长的思索之后的超越性就更加明显。在作者看来,自己与地坛就是命中注定的要相遇,“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地坛这个特殊的地方,作者就是在不停的思考自己为什么会遭受这样的磨难,追问生命磨难的发生,这种追诘的方式,却必然会在他终于无所追问的时候诱导出一种宿命意识。所以作者说:“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节日。”正是经过这样痛苦的思索,作者看穿了生命的实质,承认了宿命的存在,所以剩下的反而就是解脱了。“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
而在《我与地坛》中,不仅有对死亡这个最大的宿命的超越,还有对苦难的超越。作者说:“谁又能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着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受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了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成为美德呢?……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情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事一块没有感觉也没有肥力的沙漠。”这样的思索之后,作者就得出了结论:“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有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由谁去体现着世间的幸福,骄傲和欢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一句“休论公道”,我们就可以看出作者实现了从“宿命”感中的突围,而突围之后的问题就是该怎样活了。“剩下的问题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摆脱了死亡诱惑的史铁生开始深思如何活下去,也就是如何去体味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为什么要活下去试试呢?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呢是不是?”对于这个如何“试一试”的问题,作者自己给出的答案是: 体会生命的过程。虽然作者也在质疑人类终将消亡,地球是要毁灭的,宇宙在走向热寂。我们的一切聪明和才智、奋斗和努力、好运和成功到底有什么价值?有什么意义?我们在走向哪儿?我们在朝哪儿走?我们的目的何在?我们的欢乐何在?我们的幸福何在?我们的救赎之路何在?”换言之,人生在世,终将一无所有、一无所获,因为死亡会剥去人的一切,如名、利、理想、事业等各种各样的目的。但是,作者认为,有一件东西是任谁也不能带走的,这就是人生的过程。他说:“事实上你唯一具有的就是过程。一个只想使过程精彩的人是无法被剥夺的,因为死神也无法将一个精彩的过程变成不精彩的过程,因为坏运也无法阻挡你去创造一个精彩的过程,相反你可以把死亡也变成一个精彩的过程,相反坏运更利于你去创造精彩的过程。于是绝境溃败了,它必然溃败。你立于目的的绝境却实现着、欣赏着、饱尝着过程的精彩,你便把绝境送上了绝境。梦想使你迷醉,距离就成了欢乐;追求使你充实,失败和成功都是伴奏;当生命以美的形式证明其价值的时候,幸福是享受,痛苦也是享受。现在你说你是一个幸福的人你想你会说得多么自信,现在你对一切神灵鬼怪说谢谢你们给我的好运,你看看谁还能说不。”由此言之,唯有人生的过程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是任何外力也不能剥夺的,那是一块可以任自己自由耕耘的园地,是一块任自己任意飞翔的天空。
正是在此信念的指引下,把自己生存的支点牢固地熔铸在了坚固无比的过程上面。在经历了无数跋涉之后,他终于完成了自己人生哲学的建构,也为自己寻找到了一个牢不可破的人生信念,这种信念以人生过程取代了外在目的,从而把人自身的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所以在《命若琴弦》中,经历过希望——失望——为他人创造希望的老瞎子明白师父了最后的话“人的命就象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的确切含义。因为人的命最重要的就是过程,在不停地弹弦中自会发现了生命的价值和快乐。所以,为了让小瞎子有“奔头”地活下去,他仿照师父曾经的作为,把这个虚幻的神话传给了小瞎子,且告诉他一定要弹断一千二百根才行。《毒药》中一个人因为了解死是无可逃避的“目的”,在生活的过程中尝试着活出了意义。在作者看来,尽管命运充满宿命感,人却可以在过程的体验中超越命运无着的痛苦,从而找到生命的意义。
作者就是这样借人物的思想与精神来阐明了他对生命真义的理解:结果怎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过程中人以有限的生命发挥最大限度的主观努力,进行最大限度的价值创造,以在创造过程中体验自我精神的自由、完整和心灵的开放、升华来实现生命的壮丽与辉煌
综上所述,作者在经历了对生命的追问后,开始走向对宿命的超越,并且还达到了一种十分超然的生命境界。虽然现在,史铁生先生已经离开了人世,但是他的思想会“历久弥香”,他的作品在“喧闹”的文学世界中为我们开辟了一块精神的净土,在那里我们可以体味到生命的哲思与伟大。
参考文献:
[1]史铁生著,史铁生自选集[M],海南出版社,2006(6)
[2]周永刚,苦难的超越——史铁生论[J],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5(9)
[3]陈丽霞,论史铁生作品中对“生命”的思考[J],作家杂志,2009
[4]谢朝坤,王兴,向死而生——论史铁生超越死亡的心灵历程[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
[5]吴健敏,史铁生小说的悲剧意识[J],温州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992(1)
古人云:向死而生。史铁生正是在经历了这种生与死的较量后,对人生有了更多的体悟。他开始用写作的方式在寻求自己的人生价值,用文学的方式对人生进行了深刻的思考。而在他的文学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宿命”这个字眼的存在,甚至可以说,这种对命运的观点是一直贯穿着他的整个生活和整个的写作生涯的。但是虽然他在作品中反复提到宿命的存在,提到命中注定,表面上看是在宣扬一种悲观的思想,即人对命运的无力反抗,但是其背后却是彰显着人性的张力与不屈,所以在他的笔下,人物尤其较多出现的残疾人形象多是在和命运抗争,即使这种抗争是苍白的,但是正是这种对宿命的超越,让人们看到了人生的美妙。
对于“宿命”这个话题,古今中外的学者都在用自己的作品对它进行阐释,从古希腊神话中的拥有超强意志连主神宙斯都无法扭转的命运女神,到中国儒家的“畏天命”、道家“委天知命”,无不在宣扬着宿命论。而且在人们的传统思维中,宿命就是无法反抗,而无法反抗就意味着悲剧。因此很多作品在宿命的主题之下,作家们怀着悲悯的情怀描写剧中的人物,并希望观众也以一种悲悯的眼光来俯视他们。古希腊戏剧《俄狄浦斯王》表现了命运的残酷无情,曹雪芹借《红楼梦》发出了人生如梦、造化弄人的慨叹。曹禺在写作《雷雨》的过程中,坦言“对宇宙间许多神秘事物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憧憬。”但是对于史铁生,他笔下的文学作品并没有在刻意宣扬这种无法逆转的悲剧性。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宿命主题下的作品,一种是以极为客观的角度来叙述人们的命运,来讲述命中注定的事情是怎样一步步发生的,这多体现在他的小说作品中,另一种呢,则是散文中流露出的对宿命的思考,这种思考不同于小说中的客观叙事,多是一种思想的升华,也就是超越。可以说,小说和散文这两种不同的题材承担了史铁生有关宿命与超越的论述。
在小说《宿命》中,作者讲述了一个原本有着光明前途的年轻男教师,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腰椎骨被撞断而不得不被“种”在病床上和轮椅上,可以说这是作者自己形象的写照,所以其实文中的主人公“莫非”就是史铁生自己,他是在替作者自己追问命运。“莫非”一直执着的在探求自己之所以会那么巧出车祸的原因,就是作者在文中开头所说“因为晚了一秒钟或没能再晚一秒钟,也可以说是早了一秒钟却偏偏没能再早一秒钟,以至终身截瘫这件事”的根源。从轧到茄子到和熟人打招呼,再到在包子店里吃包子,再追溯到在学校里拿到校长赠送的歌剧票,直到最后那个坐在后排靠窗位置的学生在课堂上为什么突然笑起来没完?“莫非”一直在暗自琢磨,直到终于有一天,得到了答案——一只狗对着学校大门正中的那条大标语放了个很响很闷的屁。
“莫非”在追问的过程,也是他领悟命运的过程。他知道“我吹着《货郎与小姐》中最著名的唱段,骑车朝那个万恶的一秒钟挺进。与此同时有一位我注定将来要结识的年轻司机,也正朝着一秒钟匆忙赶来。”在探究到包子店里第六个买包子的人时,作者说:“到现在问题已经比较明朗了。请特别注意一下小饭馆第六个买包子的人所说的那句话,他说他从上一锅起已经等了半个小时了。这就是说我若不能提前半小时到达那家小饭馆,则我比排名第七,必吃一个包子,必遇见那个熟人,必耽误一至五秒从而必撞断脊髓,今日之莫非还是坐在轮椅里。”作者在随后也说到:“在我骑车出发看歌剧的时候,上帝已经把莫非的前途安排好了。在劫难逃。”我们看到作者用到了“在劫难逃”这个字眼,就是说在“莫非”追问了这么久后,他开始明白了这就是命。虽然说有点消极的认命情绪在里面,但是也正是这种认命,使得“莫非”能够放下,而不是继续的抱怨命运,抱怨世事的不公平。
其实,这种对认命的态度,也就意味着开始承认命运的不可逆转性,那么既然不可逆转,也就开始包含着作者对宿命的超越。在史铁生的长篇散文《我与地坛》中,作者的这种在漫长的思索之后的超越性就更加明显。在作者看来,自己与地坛就是命中注定的要相遇,“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在地坛这个特殊的地方,作者就是在不停的思考自己为什么会遭受这样的磨难,追问生命磨难的发生,这种追诘的方式,却必然会在他终于无所追问的时候诱导出一种宿命意识。所以作者说:“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节日。”正是经过这样痛苦的思索,作者看穿了生命的实质,承认了宿命的存在,所以剩下的反而就是解脱了。“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
而在《我与地坛》中,不仅有对死亡这个最大的宿命的超越,还有对苦难的超越。作者说:“谁又能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着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受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了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成为美德呢?……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情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事一块没有感觉也没有肥力的沙漠。”这样的思索之后,作者就得出了结论:“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有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由谁去体现着世间的幸福,骄傲和欢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一句“休论公道”,我们就可以看出作者实现了从“宿命”感中的突围,而突围之后的问题就是该怎样活了。“剩下的问题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摆脱了死亡诱惑的史铁生开始深思如何活下去,也就是如何去体味生命的价值与意义。“为什么要活下去试试呢?好像仅仅是因为不甘心,机会难得,不试白不试,腿反正是完了,一切仿佛都要完了,但死神很守信用,试一试不会额外再有什么损失。说不定倒有额外的好处呢是不是?”对于这个如何“试一试”的问题,作者自己给出的答案是: 体会生命的过程。虽然作者也在质疑人类终将消亡,地球是要毁灭的,宇宙在走向热寂。我们的一切聪明和才智、奋斗和努力、好运和成功到底有什么价值?有什么意义?我们在走向哪儿?我们在朝哪儿走?我们的目的何在?我们的欢乐何在?我们的幸福何在?我们的救赎之路何在?”换言之,人生在世,终将一无所有、一无所获,因为死亡会剥去人的一切,如名、利、理想、事业等各种各样的目的。但是,作者认为,有一件东西是任谁也不能带走的,这就是人生的过程。他说:“事实上你唯一具有的就是过程。一个只想使过程精彩的人是无法被剥夺的,因为死神也无法将一个精彩的过程变成不精彩的过程,因为坏运也无法阻挡你去创造一个精彩的过程,相反你可以把死亡也变成一个精彩的过程,相反坏运更利于你去创造精彩的过程。于是绝境溃败了,它必然溃败。你立于目的的绝境却实现着、欣赏着、饱尝着过程的精彩,你便把绝境送上了绝境。梦想使你迷醉,距离就成了欢乐;追求使你充实,失败和成功都是伴奏;当生命以美的形式证明其价值的时候,幸福是享受,痛苦也是享受。现在你说你是一个幸福的人你想你会说得多么自信,现在你对一切神灵鬼怪说谢谢你们给我的好运,你看看谁还能说不。”由此言之,唯有人生的过程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是任何外力也不能剥夺的,那是一块可以任自己自由耕耘的园地,是一块任自己任意飞翔的天空。
正是在此信念的指引下,把自己生存的支点牢固地熔铸在了坚固无比的过程上面。在经历了无数跋涉之后,他终于完成了自己人生哲学的建构,也为自己寻找到了一个牢不可破的人生信念,这种信念以人生过程取代了外在目的,从而把人自身的命运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所以在《命若琴弦》中,经历过希望——失望——为他人创造希望的老瞎子明白师父了最后的话“人的命就象这琴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的确切含义。因为人的命最重要的就是过程,在不停地弹弦中自会发现了生命的价值和快乐。所以,为了让小瞎子有“奔头”地活下去,他仿照师父曾经的作为,把这个虚幻的神话传给了小瞎子,且告诉他一定要弹断一千二百根才行。《毒药》中一个人因为了解死是无可逃避的“目的”,在生活的过程中尝试着活出了意义。在作者看来,尽管命运充满宿命感,人却可以在过程的体验中超越命运无着的痛苦,从而找到生命的意义。
作者就是这样借人物的思想与精神来阐明了他对生命真义的理解:结果怎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过程中人以有限的生命发挥最大限度的主观努力,进行最大限度的价值创造,以在创造过程中体验自我精神的自由、完整和心灵的开放、升华来实现生命的壮丽与辉煌
综上所述,作者在经历了对生命的追问后,开始走向对宿命的超越,并且还达到了一种十分超然的生命境界。虽然现在,史铁生先生已经离开了人世,但是他的思想会“历久弥香”,他的作品在“喧闹”的文学世界中为我们开辟了一块精神的净土,在那里我们可以体味到生命的哲思与伟大。
参考文献:
[1]史铁生著,史铁生自选集[M],海南出版社,2006(6)
[2]周永刚,苦难的超越——史铁生论[J],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05(9)
[3]陈丽霞,论史铁生作品中对“生命”的思考[J],作家杂志,2009
[4]谢朝坤,王兴,向死而生——论史铁生超越死亡的心灵历程[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
[5]吴健敏,史铁生小说的悲剧意识[J],温州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1992(1)